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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七章

路加福音第七章18~23節,記載施洗約翰差派門徒去見耶穌,問耶穌:「你就是約翰所說將要來臨的那一位,或是我們還得等待另一位呢?」而耶穌在回答之後,用這句「那對我不疑惑的人多麼有福啊」來回答,是否表示施洗約翰對耶穌是不是「真主」仍有些許疑惑,而引發耶穌的感慨?

如果比較約翰福音第一章29~34節、第三章22~30節,這兩段經文讓我們知道施洗約翰應該是很清楚耶穌的角色和使命,他沒有懷疑。但是,我們知道現在他差派門徒去問耶穌時,他人是被關在監獄裡,門徒時常去探監,並且告訴他有關耶穌的事。因此,有一種可能,就是他想要再確認清楚。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為坊間對耶穌的傳言甚多,使他也有所懷疑吧。

再者,作者引用這故事也有作用,是在鼓勵早期教會的信徒們,雖然在受迫害中,也不要對耶穌有所懷疑,要有堅定的信心信靠耶穌。作者特別提起施洗約翰的門徒曾親眼看見耶穌所行的各種神蹟,就像早期教會的信徒也曾親眼看見過使徒們行過許多神蹟(使徒行傳五章12節),包括使死人復活(使徒行傳九章36~42節)、跛腳的會走路(使徒行傳三章1~10節)等。希望信徒們要有信心,不要因為迫害來臨就放棄信仰,或是在信仰上產生懷疑的心。

路加福音第八章

路加福音第八章26~39節記載那位被鬼附身的人和耶穌對話。請問:鬼如何與人說話?

我們確實無法知道當時鬼是用怎樣的方式和人說話。但是,我們知道鬼是附身在人身上,因此,鬼是藉著人說話。可以這樣說:表面上看起來是這個人在說話,但是,並不是這個人自己在說,而是鬼藉著他的口說的。他已經不能自主,因為被鬼控制住了。我們不也常聽到有人說出一件很不合理、不順耳的話時,會回嘴說:「你是在說鬼話嗎?」

電視上曾有一段時間,有很多靈異的影片。我是不相信有鬼,所以也不會去看它。俗語說「疑心生暗鬼」。路加福音第八章27~38節卻記載有「大群」的鬼附在人身上,我就不能理解。請問在現今社會、日常生活中,有類似的事情發生嗎?

聖經時代的人,喜歡將一個人生病,看成是犯罪所帶來的懲罰。人會犯罪,就是因為那誘惑人犯罪的力量──鬼、魔鬼、撒但──所做的。因此,在福音書中,我們會看到鬼或是污靈,使人啞巴(馬太福音九章32節)、又瞎又啞(馬太福音十一章22節)、癲癇(馬太福音十七章14~18節)、行為異常(馬可福音五章1~5節)、彎腰駝背(路加福音十三章11節)等等。

如果從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聽到的語言,就會明白一般人也是會有這樣的看法,就是一個心神不正常的人,就像是被鬼附身的人一樣,例如說:「心裡有鬼」、「活見鬼」、「著魔了」等等這類的語言,都在說明一個人已經失去了作為一個正常人原本應該有的秩序、動作之意。

聖經中記載這個被「大群」鬼附身的人,意即要表示這個人身上疾病的嚴重性,例如:住在墓穴中、能夠掙斷手銬腳鍊(路加福音八章27、29節)、沒有人有足夠的力量可制服他,他日夜在墳地和山野間大喊大叫,又拿石頭擊打自己(馬可福音五章3~5節)。這些都在表明這個人的生病的狀態已經超乎平常可以接受和理解的範圍。現今的社會也一再有這樣的現象出現,例如有人會連續殺許多人,且將這些人的屍體掩埋在冰箱中,也不會害怕。但我們一般人只要一聽到就會全身不自在。可是這樣的人自己並不覺得有甚麼錯或對。在聖經的時代,他們將這樣的人當作是「被鬼附身」的人,今天的人比較傾向送去給精神科的醫師鑑定是否被鬼附身,也有人會認為這樣的人是精神失常者,需要接受嚴謹且長期的治療。

路加福音第八章39~56節,耶穌對那位患血漏病十二年被治好的女人所採取的態度,和對葉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後,對葉魯夫婦的叮囑是「不要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任何人」,兩者間有特殊的意義嗎?

請注意那位患血漏病十二年婦女,當她得到醫治被發覺後,她的態度是「當著大家告訴耶穌」,這種「當眾」宣告,就像傳福音一樣。而這女人因為患血漏病長達十二年的時間,她這段時間內都是被看成是「不潔淨」的女人,是人見人怕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一接觸任何人、物,被接觸到的就都變成不潔淨(請參考利未記十五章25~27節)。現在她因為公開宣告自己獲得醫治的見證,除了表示耶穌宣告她已經潔淨外,更重要的是等於在公開宣告上帝在她生命裡的救恩。耶穌要提醒眾人注意的是:不是醫治的神蹟救人的生命,而是知道公開宣告上帝在人生命中的救恩才是重要(請參考路加福音十七章19節)。人常常是喜歡看神蹟,卻不知道見證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這樣的人等於和那些不相信上帝奇妙神蹟的人是一樣的。
而葉魯的女兒之事件,如果比較一下馬可福音第五章38節:「他們來到會堂主管的家,耶穌看見大家亂成一團,號咷大哭。」馬太福音的記載是:「耶穌來到那主管的家,看見出殯的吹鼓手和亂哄哄的人群。」這兩句經文很清楚地說明:葉魯的女兒已經死去,且他的家人已經安排好出殯的事宜,親人聚集在他的家等待參與追悼和送葬的事。

當耶穌使葉魯的女兒好起來後,雖然告訴葉魯夫婦不要將此事告訴任何人,其實,不用說甚麼,單是他們要拿東西給女兒吃,就已經夠清楚說明事情的改變,因為他女兒復活本身就是活活的見證。

再者,當耶穌要進入葉魯女兒屋內時,很多人笑他,因為耶穌曾說葉魯的女兒是在睡覺,結果那些人聽到後「都譏笑他」。對於這樣不信的人,可以不用告訴他們上帝的恩典,因為他們聽了也不會信,即使是死人復活的事顯現在他們眼前也不會信。福音書的作者告訴我們,外邦人是「聽到耶穌的事」就相信了,特別是這位患血漏長達十二年的女人,是「聽見過耶穌的事」,所以就夾雜在人群中,走到耶穌的身後摸他的衣裳,因為她心中這樣想:「我一摸他的衣裳,一定得醫治。」(請參考馬可福音五章27節、七章25節,路加福音七章3節),但猶太人則是親眼看到了,還是不相信,這是因為他們心硬的緣故。

路加福音第九章

路加福音第九章28~36節記載關於「改變形像」的事,彼得與約翰根據什麼知道站在耶穌身旁的兩人一位是摩西,另一位是以利亞?這段經文要啟示的是什麼?或只是純粹一段歷史記載?

我們不曉得他們是根據甚麼知道摩西和以利亞。不過,可以這樣了解:他們在和耶穌談話中聽到有關這兩人的名字。古代也有專門在畫人像的工作者,像摩西、以利亞等這些偉大的人物或先知,必定也會有人物畫像流傳下來作為傳述給下一代子孫認識的教材。這些畫像的寫實多少,我們不知道,但通常都是依據歷代相傳下來的形像描述的。就像在還沒有照相機之前,我們在歷史課本上看到以前時代的人物畫像一樣。

依據路加福音的記載,摩西和以利亞出現是跟耶穌談及有關「他將在耶路撒冷以死來完成使命的事」(31節),這也表示受難乃是耶穌傳上帝國信息的結果,正好說明了人類世界罪惡的深重,這也是他到世上來的主要目的。上帝就是要透過耶穌的受難,說明祂對人類的愛,而且進一步地透過耶穌的復活表明上帝的救恩,使所有信靠耶穌的人都能從苦難的生命中得到釋放。

這段經文不會是單純的歷史故事,而是一件相當重要的信仰傳承。山上變形像,也是耶穌在加利利工作和前往耶路撒冷的一個分界嶺。他將在加利利工作結束奉獻給上帝,然後下山準備前往耶路撒冷去受難。將最好的成果奉獻給上帝,然後準備去接受生命最大的苦難──十字架上的死。

路加福音第九章37~43節中,第40~41節文意中好像有一個空間,模稜兩可,沒聽清楚牧師詳細的說明,大概是我在打瞌睡遺漏掉了。

第41節中,所指的你們是指何人,是指門徒們或是指人群及那位父親?若照文意的發展,「你們」顯然是指當著面在討論的人,也就是指人群及那位父親。可是這樣的認定,似乎所責非該責的人。病童的父親並非「沒有信心」也無「腐敗」之跡象。他愛子心切,聽到門徒門能趕鬼醫病,就帶著孩子來找他們醫治,這顯然是相當有信心的舉動。門徒們無能為力,沒能醫好,後來他聽到耶穌親自來了,就馬上擠到前面大聲請求醫治,這顯然是信心夠強。所以「你們」以及這句中指責感嘆之對象應非父親才對。

除非我們一定要把他解釋為父親一開始就信心不足,不信門徒有足夠力量能治好,只是姑且讓他們試試而已,看到耶穌親自來了才信心十足,只相信耶穌能治好,要耶穌親自醫治,雖然馬可福音九章22~24節是有這樣解釋的跡象,但是這樣解釋是有點牽強,硬要附會一個我們常預設的立場,那就是群眾是沒信心的,門徒們則是有信心的。

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認定「你們」所指的是門徒們,那就順暢,通情達理,更重要的是很清楚的呼應了馬可、馬太兩福音書中後段經文的結論,在文意的發展上,耶穌面對著一大群人也包括門徒在內,心中針對著他們講話也是很合理。耶穌是在指責門徒們信心不足,不相信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去趕鬼,才沒把病治好,然後在稍後回答門徒們的疑問時,才安慰他們,這並不容易醫,需要特大的信心,再加上禁食禱告才行。這樣解釋,也是合情合理,前後呼應。

有關路加福音第九章37~43節有關一位父親為了他孩子被鬼附身而患有癲癇病的問題。

路加福音第九章37~43節,在第41節中提到有關「你們」,指的可能是孩子的父親和門徒。這是由馬可福音第九章24節,以及馬太福音第十七章20節的經文比較看出來的;在前者,是孩子的父親自己承認自己的「信心不夠」,後者是耶穌指明門徒的「信心不夠」。

另一方面,就像您所說的,民眾的信心也不足,因為他們是衝著好奇心而來,不是因為知道這孩子的病一定可以得到醫治。耶穌一再行神蹟,但大家都沒有從神蹟中看到其背後所要表明的意義,只想看神蹟的奇妙而已。

第三,這孩子的病顯然是很嚴重,且已經很久。耶穌的門徒可能沒有經歷過這樣嚴重的病患,因此,當他們一眼看到這位嚴重的病童時,先是心生膽怯,結果就失去了醫治的能力。

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孩子的父親原本並不是帶來找門徒的,而是帶孩子來找耶穌的醫治,因為耶穌不在,他只好求其次找門徒。可能因此心中產生了對門徒能力有懷疑的心。如果我們再進一步仔細看馬可福音第九章22節孩子父親所講的話:「但是你若能做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這句話本身是存在著懷疑,因此,耶穌的回答是很不客氣的說:「是的,你若能!」這是一句嚴肅且帶有生氣語調的話在回答這位父親,意思就像是告訴他說:「如果來找我,還那樣懷疑地說『你若能』,不如不來,既然來找我,就要對我有信心。」這也就是耶穌接下去那句「有信心的人,甚麼事都能」的原因。為了這句話,孩子的父親趕緊回答說自己的信心不夠,請求耶穌幫助。

第四點,當門徒在問耶穌為甚麼不能夠趕走那邪靈的時候,耶穌都強調「祈禱」的重要性。不論是一般祈禱或是「禁食祈禱」,這都是與上帝對話,也是在表明需要上帝在人的生命中。換句話說,耶穌也在暗示著,這些門徒已經有人以為自己很有能力可以趕鬼,而不是將這樣的能力都歸回榮耀上帝的大能。這也就是路加福音在最後的第九章43節a句所說的「大家對上帝的大能都很驚異」要表明的意義,耶穌即使是醫病趕鬼,也不突顯自己的能力,而是幫助民眾歸榮耀給上帝。這樣的記載在福音書一再出現(參考馬可福音二章12節,路加福音七章16節、九章43節、十七章15節、十八章43節),這是很重要的信仰態度。比照今天有許多在醫病趕鬼的人,都常將自己的名掛在身上,說自己有甚麼「神醫」能力,那就大錯特錯了。

路加福音第9章37~43節記載耶穌醫治被鬼附身的兒童後,在第42節說:「耶穌斥責那污靈,治好了那孩子,把他交給他父親。大家對上帝的大能都很驚異。」這地方很奇怪,斥責污靈的是耶穌,且當時大部分的人對耶穌的身份尚未確認,為何此處記載大家對上帝的大能驚異,而非對耶穌的能力驚異?

我們有這樣了解:耶穌之所以能夠醫病趕鬼,是因為有聖靈的力量與他同在(路加福音四章14節),使他有這樣的能力(五章17節、六章19節)。當大家看到被污靈纏身的人也可以得醫治的時候,都很想要摸耶穌,因為有能力從他的身上發出來(六章19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位患血漏病長達十二年的女人,因為摸了耶穌身上衣服外角,結果血漏病立刻就好起來,原因是有上帝的能力從耶穌身上出去(八章43~46節)。因此,一般人會因此感謝上帝,但這必定與耶穌的教導有關係;耶穌不是要人來感謝他,而是教人感謝上帝(八章39節、十七章18節),一般民眾也會知道得到醫治就是上帝極大的恩典,這恩典是透過耶穌表達出來,這就是他們感謝、歌頌上帝的之因(七章16節)。

其實,我們可以這樣了解:耶穌並不是要人將焦點放在他身上,而是要人學習認識上帝的愛-憐憫與拯救的愛。這也就是耶穌在世上工作的中心主題-上帝國,以上帝為中心的信仰。

今天的教會或是傳道者也需要這樣,不是教會能作甚麼,而是上帝的恩典透過教會傳達出來。更不是傳道者有甚麼能力,乃是上帝透過祂所揀選的傳道者來成為祂的僕人,將祂愛的信息傳達出來。

路加福音第十章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1節,耶穌派遣七十二人出去傳福音。在第17節則是說這七十二人高高興興地回來。我所想知道的是:耶穌是如何能使這些人正確傳講有關他的信息?還有,他們是傳講耶穌是彌賽亞,或是如同施洗約翰只在傳講叫人悔改的信息?

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用很多篇幅在介紹耶穌怎樣教導門徒,或是訓練門徒。另一方面,福音書在編輯上並不是很依照時間先後次序來編輯的,雖然路加福音的作者開場白就說他編撰此本福音書時,是「按照次序」,但實際上也沒有完全是這樣子編排,例如第四章說耶穌最先開始工作就是回到故鄉拿撒勒去,但在第四章23節則有提到知道拿撒勒人對他的想法:「我們所聽到你在迦百農做過的事,也該在你自己的家鄉做出來!」(23節)這節經文至少說明一點:在回到拿撒勒之前,耶穌已經在迦百農有過一段工作時間了。馬太福音則是用第五至七章說明耶穌在山上教導門徒,他是訓練好一陣子之後才差派出去。

在第九章2節很清楚記載差派十二門徒時,是要他們出去傳揚上帝國的信息。而在第十章11節也提到對那些拒絕福音的人,也是要這樣警告他們「上帝國快要實現了」。當七十二位受差派的人回來,非常高興他們有趕鬼的能力時,耶穌提醒他們:「不要因邪靈向你們降服而高興,卻要因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而歡樂。」(路加福音十章20節),這節也是指出上帝國的重要性,不是人有甚麼能力會做大事。換句話說:他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就是在傳上帝國的信息。這信息的主要內容就是要讓人清楚明白:上帝才是我們生命的中心。只有以上帝為我們生命的主,這樣才能看見自己是活在上帝的救恩裡。

這樣很清楚地說明一件事:一個人如果會以上帝作他生命的中心、是生命的主,這個人必定會知道第一件事就是要先悔改認罪。一個不知道悔改認罪的人,乃是心裡狂傲的人,詩人說這樣的人是心中沒有上帝的人(參考詩篇十四章1節)。因此,耶穌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主要就是要傳悔改的信息,就像他也是傳悔改的信息一樣(參考馬可福音一章15節)。耶穌並不是差派門徒去傳講他就是彌賽亞,他甚至禁止污靈將他這樣的身份暴露出來(路加福音四章34節、八章28節)。

路加福音第十章25節說有一位法律教師問耶穌,要如何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請問那位法律教師所謂的「永恆的生命」是怎樣?基督徒都一定要對「永恆的生命」有渴慕嗎?若只對今生今世的生命有盼望是不是不夠?

所謂永恆的生命,就是與上帝和好,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有合宜關係」(參考羅馬書一章17節)。與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就是一個人的罪被上帝寬恕、赦免,並且被上帝接納成為祂國度裡的子民。
基督徒最大的渴慕就是因為認識耶穌的救恩,知道自己可以藉著耶穌使罪獲得赦免,進而與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

永恆的生命,並不是在死後來得到,也可以在現在就得到。這也是耶穌回答那位法律教師所說的比喻的意思。成為困苦、軟弱的人的鄰居,就能體會到上帝的國越來越接近自己的生命。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24~26節:「污靈離開了所附的人,走遍乾旱區域,尋找棲息的地方,都找不到,就說:『我要回原來的屋子去。』於是他回去,發現那屋子打掃得又乾淨又整齊。他又出去,帶回七個比自己更邪惡的靈來,跟他住在一起。這樣,那個人後來的情況比從前更壞了。」是甚麼意思?

這段話是編排在耶穌因趕鬼的神蹟,「有些人想陷害他,要求他行個神蹟來表明他所做的是出於上帝」(路加福音十一章16節),於是有了耶穌連串的比喻和譴責話語。主要的關鍵在於這些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蹟的人,不但不信,還要求耶穌再顯個神蹟來證明祂的身分,甚至有人還認為耶穌就是靠著鬼王別西卜的力量在趕鬼的。作者路加將耶穌這段話編排在這個地方,有他特別的用意,主要是在警告這些看了神蹟卻又不相信,還要求看神蹟的人,他們的情況將會比在沒有看見神蹟之前還要糟。因為他們並沒有從耶穌所行的神蹟學習到認識上帝的愛,也沒有從耶穌所行的一切,看到耶穌就是上帝差遣到世上來的基督,他們的心一樣空虛,心靈依舊空洞,加上因為耶穌所行的神蹟,使許多民眾喜歡跟隨耶穌,導致他們有了權威危機意識感,因此對耶穌懷恨的心加重,這就像被驅趕出去的污靈,再次回到原來的地方,使原本已經得到乾淨的地方,被邪靈污染的情景更加嚴重一樣。

福音書的作者好幾次提到外邦人是因為「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而猶太人特別是宗教領袖們,往往是親眼看見了,還一再懷疑所看見的,並且是一再要求看神蹟,他們這種信仰態度只會為他們帶來更壞的結果,一點利益都沒有。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41節,耶穌針對那位對他吃飯前沒有洗手感到詫異的法利賽人,說:「只要把杯盤裡面的東西送給窮人,對你們來說,一切都算潔淨了。」這和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相關經文比較,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的內心充滿貪慾和邪惡,只有路加特別強調要把「杯盤裡面的東西送給窮人」,請問這是否意味人不潔淨,是因為財富,還是因為耶穌要強調法利賽人擁有「不義之財」?是否在物質上擁有的愈少,才算真正「潔淨」?

法利賽人的問題是很虛偽,講究外表(參考路加福音十二章1節),因此,他們表面上看起來像是虔誠,其實不然。因此,當耶穌說「把杯盤裡面的東西送給窮人,對你們來說,一切都算潔淨了」這句話時,有一個意思是:真正心中有上帝的人,不是講究把手洗乾淨之外表形式上的人,而是知道會去關心、憐恤那些貧窮人。就像兩大誡命中所提醒的:愛上帝,也愛鄰人。如果真的要講究摩西法律,那就去關心窮人吧。何況他們是把手洗得乾淨,內心卻是貪婪的很。這豈不是很虛偽嗎?這和先知耶利米在譴責以色列人民只知道守外表上的割禮,卻沒有在內心裏守割禮一樣糟糕(參考耶利米書四章4節、九章26節)。

另一方面,同樣的字句也出現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25~26節:「你們這班偽善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把杯盤的外面洗得乾乾淨淨,裡面卻盛滿了貪慾和放縱。瞎眼的法利賽人哪,先洗淨杯子的裡面,外面也就乾淨了。」耶穌在這裡強調的是「器皿」的事,但在路加福音的作者強調是「人」的事。
再者,亞蘭文的「潔淨」這個字是「達基」(dakki),和「施捨」的字「扎基」(zakki)很接近,有可能是在抄寫的時候產生的筆誤也說不定。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47節:「你們要遭殃了!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而那些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先所殺害的。」請問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這一節必須和第48節連在一起看。第48節說:「這樣,你們證明了你們同意祖宗所做的;他們殺害了先知,而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

猶太人有一句俗語是用來諷刺當兒子的敗壞行為,這句話的意思是:真正的兒子,會繼承父親的性格。就像我們常聽到的話「有其父,必有其子」一樣,但猶太人說的話更傳神。雖然在習俗上修造墳墓是對一個去世的人的尊敬,但耶穌指出他們的心中是偽善的,因為他們傳承了祖先殺害先知的性格,表面上看來像是尊敬先知,其實,他們所做的事是和他們祖先一樣,在迫害先知。

耶穌要強調的是:修墳墓是表面的工作,看起來好像很重視先知、愛護先知、紀念先知,其實不然,因為真正贖罪的方式並不是在修造墳墓,而是注意聽先知的話。如果活著的先知的話都不聽,還想盡辦法要將他們除掉,然後在他們死後才拼命地替他們修造墳墓,這剛好是一種掩蓋自己錯誤行為的虛偽表面方式,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耶穌就是看穿了他們的這種假冒偽善的功夫,因此說他們要遭殃了。

舊約聖經一再提到先知在當代社會最難過的事,就是被自己的同胞所拒絕,像先知耶利米就被逮捕關入監獄,甚至被挾持至埃及(參考耶利米書三十八章、四十三章),而約阿施王則是命令人民在聖殿的院子裡用石頭把撒迦利亞打死(歷代志下二十四章21節)。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50~51節:「從創世以來,所有殺害先知的罪,就是從亞伯的被殺,直到祭壇和聖所之間被殺的撒迦利亞為止的血債,都要這一時代的人償還。是的,我告訴你們,這時代的人一定會為這一切受到懲罰!」請問這句話的意思。

這是耶穌針對當時的宗教領袖們說的,因為他們和歷代的祖先一樣,殺害先知,也阻擋先知、祭司們傳達上帝的信息。另一方面,路加福音的作者也用這句話在反映當時基督教會和基督徒所受到的迫害。安慰基督徒,讓他們知道那些迫害他們的人,會像在迫害上帝的僕人所要承受的懲罰是一樣嚴重。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49~50節:「我到地上來是要點燃烽火,我多麼盼望它已經燃燒起來了!我應當受苦難的洗禮。在經歷這苦難以前,我心裡多麼困擾!」這兩句話不瞭解。

在馬太福音第十章34節是說:「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我並沒有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這兩句話確實使許多人帶來困擾。馬太福音的這句話,比較容易明白的原因是:耶穌說過許多話在當時的社會聽起來確實是很「尖銳」的,例如他說:「有人打你的右臉,你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馬太福音五章40節)他對禁食祈禱的看法,以及對所謂「不可姦淫」這條誡命的解釋等類似的話,在當時的人聽起來都相當刺耳。

路加福音的這句「要點燃烽火」,就比較不同,因為這句話很可能帶有希臘神話的背景。那就是有一位名叫「普羅米修提歐斯」(Prometheus)的神,從天上偷了火種給人類,結果被天神給懲罰綁在岩石上。他的內臟每天被鳥啄食,痛苦一生。這神話故事說出了我們常有的經驗:好心,但沒有好報。耶穌說他「帶來烽火」,請注意,這個「火」字,是帶有「審判」的意思,也可以表示「分別為聖」之意,如同提煉金銀一般,使之更純潔。施洗約翰就說那位比他能力更大的要來,「他要用聖靈和火」為眾人施洗(路加福音三章16節)。這樣,我們可以明白耶穌已經在暗示他即將面對十字架的苦難,就像他對門徒說的:「人子必須遭受許多苦難,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教師棄絕,被殺害,三天後將復活。」(馬可福音八章31節)因此,他甚盼望眾人能及時悔改,心裡革新,在審判的時候得到好的結果。但是,他的工作,並沒有得到所期盼的結果,因為人們棄絕他,宗教領袖們一再阻止他的工作。這可能就是這兩節經文的意思。

路加福音第十三章

路加福音第十三章10~17節,耶穌為一個腰彎的婦人治好了病,但卻被會堂的主管指責不應在安息日治病,耶穌回答:「……她被撒但綑綁了十八年,難道在安息日就不應該解開她的鎖鍊嗎?」這裡透露耶穌將病與撒但連接在一起,我們是否應這樣看待疾病?

福音書的作者有一個看法,也是當時猶太人普遍的觀點:嚴重的病,也就是一般醫生無法醫治的病,這樣的病,已經不是一般的病,而是有「鬼」(或撒但)附身才會導致這麼嚴重。因此,當這個女人病了十八年,表示她這種彎腰的病,已經是相當嚴重,幾乎是無法站起來的情況。只要看到她的樣子,就會令人感到鼻酸。就像那位從小就患了「癲癇病」的孩子一樣,他們的看法是:這樣的病一定有「鬼」附身在她裡面,才會這麼嚴重。這種看法在耶穌的時代很普遍的,因此,我們也發現耶穌治病的時候,在路加福音作者筆下會分清楚,耶穌是將對方看成是被鬼(撒但)附身,或是純然屬於一般疾病。

我們今天的時代和耶穌的時代,以及社會景況有相當大的差距,至少在醫學科技上,今天已經可以治療許多耶穌時代所無法治癒的病症。但也有許多新的病症是耶穌時代所從來不曾聽過、遇到過的病。因此,對待身體疾病的態度,並不一定要將之看成是和「鬼」(撒但)附身有關,但卻和人的心靈有關。另一方面,我們應該以憐憫的態度看待生命遇到苦難的人,就像這位已經彎腰長達十八年的人,當耶穌治好她的時候,就應該同心感謝上帝的大恩,而不是拿法律條文來譴責行這樣神蹟奇事者。因為慈愛的上帝就是看到人類的苦難,才會差遣祂獨生的兒子耶穌來到世上。

路加福音第十三章32~33節,耶穌回答那些來警告的法利賽人說:「『今天和明天我要趕鬼治病,第三天我要完成我的工作。』雖然這樣,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向前走,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以外的地方被殺是不對的。」這兩節經文是甚麼意思?

第32節的經文是耶穌在預言他即將受難的意思。而第33節的「今天、明天、後天」是指他將持續不停地工作,傳揚上帝國的福音。不會因為希律的阻擋就停止,因為上帝國是以上帝為中心,不是聽從人的話或命令。

再者,耶路撒冷一直是以色列人民的宗教中心,有人的權威,過去的時代已經有先知、祭司被迫害致死(請參考列王紀下二十一章16節、耶利米書二十六章20~23節),因為人常常以為自己很有權威,像上帝一樣,不聽從上帝的話語和警告。雖然耶穌明明知道前往耶路撒冷會遭遇釘十字架的災害,他還是繼續前往,因為上帝的信息就是要向那些自以為是「上帝」的權貴者發出警語和譴責,讓他們也會因聽到信息而趕緊悔改。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6~27節,記載耶穌對那些想要跟隨他的人所設的門檻很高。第33節說:「同樣,你們無論誰,除非放棄所有的一切,不能作我的門徒。」耶穌是向一大堆跟隨的人說這些話。而在現在的社會中,我們要如何來做到這一點?如果做不到,會如何?

在路加福音特別記載耶穌為所說的話還說了個蓋一座高樓,以及軍隊打仗的比喻,主要的目的,是希望那些想要跟隨他去傳福音的人,最好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不要一時的衝動。在第九章57~58節,耶穌也曾對一個想要跟隨他的人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是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因此,我們可以清楚知道,耶穌並不勉強人去跟他四處漂流去傳福音。馬可福音第五章18~20節,那位被「大群」鬼附身得醫治的人,請求耶穌讓他跟他去的時候,耶穌不答應,卻告訴他:「你回家去,告訴親友,主怎樣以仁慈待你和他為你所做的事。」結果那個人真的依照耶穌的吩咐去做了,結果效果非常好,因為「聽見的人沒有不驚奇的」。因此,我想不是每個人都要「放棄」一切,作個所謂「專職」的傳道者,在我們生活、工作的每個角落,都可以成為福音的見證者。這樣也是在傳福音。長老教會的創辦者約翰‧加爾文就告訴我們說:「基督徒應該在他的工作場合中,見證福音。」而當「專職」傳道者的人,如果無法心存「放棄」自己所擁有的貴重物,例如自己以為非常高貴的學歷、經歷、才能等等,他就很難體認福音的本質和意義。

另一方面,所謂「放棄所有的一切」這句話,也應該可以這樣瞭解:一個人若要成為耶穌的門徒或是信徒,如果沒有謙卑的心,很難得到天國的福音。我們可以將第26節所說的這些「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以及自己所擁有的學、經歷等等看做是最好的「財產」。比如說,如果我們想要參加主日禮拜,卻帶著「高學歷」的姿態,或是以老闆的心態參加聚會,我們就無法聽進福音的信息。如果我們想參與教會福音事工的事奉工作,但是丈夫或是妻子、兒女一直要求你陪他們,而你聽了他們的話,甚至認為他們比較重要,這樣就無法有機會在福音事工上參與。

沒有人能告訴你會有怎樣的結果,因為這是信仰的事,必須自己作抉擇。自己的抉擇,就必須自己負責。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十五章11節
耶穌在世的時代,能使死人復活。在現今的世代有無使死人復活的事?若無,為甚麼?

沒有人有這樣的能力,因為我們不是耶穌。再者,所謂「死人復活」也有另一種意義;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1~31節,耶穌比喻中描述那位慈愛的父親,因為浪蕩的孩子回來很高興,對大兒子說他的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如果以這個角度來看,則一個人生命有悔改,其實就是「死而復活」的生命。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13節有關機警的管家(不義的管家)之比喻,雖然我們知道耶穌說主人是在誇獎這個不誠實的管家機警的行為,但是我心中仍很難接受這樣的行為,因為比喻中看到他的行為完全是為了私利,且有欺騙的行為?而後也沒有悔改,這樣的行為不值得推崇,不知我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

這個比喻也是路加福音中很難解的一個比喻。不過,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第8節,就會發現整個比喻的中心就在這一節。這一節說:「俗世的人竟比光明的人更加精明。」讓我們看到耶穌比喻中的特色──對比式的比喻。「俗世」,表明的是很粗糙、普通、低廉等。而相對的用詞是「光明」,指的是精細、特別、高貴等。

如果一個不好的管家都會為了自己的生存著想,那麼一個有智慧、聰明的人,怎不會為自己的永恆生命設想呢?類似這樣的比喻方式也出現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8節「寡婦和法官的比喻」;主要在說明如果一個不敬畏上帝的法官,都會為了一個寡婦不斷的請求伸冤,那麼,公義的上帝豈有不為祂的子民伸張公義的道理?不可能的事!因此,如果一個人真的是有智慧、聰明的人,他就應該知道怎樣利用他尚且有機會的時候,認真想盡辦法為了將來上帝審判的事多做未雨綢繆的事。

那些欠債的人,都是貧窮人,因此,他們無法償還債務,以致於這個管家在緊要關頭時,減輕了這些貧窮人的債務,基本上來說,這是很好的一件美事。因為憐憫貧窮人,替他們減輕債務的負擔,就是一項為上帝所做的好事。箴言的作者說:「濟助窮人等於借錢給上主;他的善行,上主要償還。」(箴言十九章17節)這也就是第9節所說的:「要用今世的錢財結交朋友,這樣,錢財完了的時候,你可以被接到永久的家鄉去。」其意在此。

再者,從第5~7節可看出這些債務人所欠的債,其數字是相當龐大的。如果這樣,就不是一般所說的「貧窮人」,而是一個部落,或是指一個國家、族群等的大型團體才有可能借用如此的龐大債務。這就很像羅馬政府對殖民地抽稅,並且將這種稅務工作發包給猶太人的稅吏去執行一樣,引起猶太人對稅吏相當的不快,甚至將稅吏當作是「壞人」看待(參考路加福音十五章2節、十九章6~7節),且不允許他們在法庭作證。如果以這個角度來看,則這則比喻很可能就是指那些稅吏所說的隱喻,因為在跟隨耶穌的人群中,經常會出現稅務工作者(參考路加福音五章29節、十五章1節)。他們一再惹猶太同胞的討厭,因此,如果他們在抽稅的工作上,雖然減少了繳交回到羅馬統治者手上,卻可以減輕同胞在稅賦上的負擔,這樣的人必定會得到同胞的接納。因為長久以來,猶太人討厭稅吏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在繳應該繳的稅給羅馬統治者,而是這些抽稅的稅吏多抽出許多不該得的稅金(參考路加福音三章12~13節),而羅馬統治者不但沒有阻止,甚至有些地方官還跟這些稅吏同夥貪污不正當的財物,這才是引起猶太人非常生氣的主要因素,也因此經常引起猶太人以「抗稅」來抵制,為的是要引起羅馬中央政府的注意。但羅馬政府則以嚴重的叛亂罪刑來對待「抗稅」的猶太人,這種刑罰之一就是釘十字架。如果看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2節、5節,就會看到當時的猶太人領袖為了要處死耶穌,就是以耶穌煽動人民「反對向皇上納稅」為理由,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將耶穌用十字架刑罰給予處死。

再者,耶穌希望這些以不正當手法取得財富的人,除了知道要改變態度,能夠誠實賺取財富外,還要進一步地知道有了財富,更需要懂得與貧困的人分享。猶太人的拉比們常會教導人們:濟助貧窮人就是和天使結交成朋友。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則比喻的重點,就是在這個僕人(稅吏)將那些債務減少,很可能就是減少了他不該多抽的部份,而主人在誇獎這個僕人,主要就是在看到這個僕人還會想到趁著他尚未揪出他的貪婪時,知道趕緊主動更正。因為第1節提到這個僕人「浪費主人的財物」,這裡的「財物」,並不單單指錢財而已,也包括了主人的名譽、聲望、忠實等等。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31節中,有關財主和乞丐拉撒路的故事中,為何會強調「有摩西和先知去警告」人?

新約聖經中如果是將這兩個名詞──「摩西和先知」──連結在一起說,其所代表的是指舊約聖經的意思。摩西表示法律書,先知的作品則在聖經中是佔絕大部分。因此,這裡說有「摩西和先知去警告」,意思就是人可以從聖經的話學到警惕。如果一個人連聖經所記載的信息都不相信,這樣的人,即使有死人復活出現在他的面前,也是沒有用。因為他根本就不會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