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模式: 普通 | 列表

聖經導讀-第1212期

 

路加福音第十至十四章

1.第十章1至12節:

這段耶穌另外揀選「72」人投入傳福音的記事,只出現在路加福音中,有的版本用「70」人。若是用「72」人,則表示的是「12」的倍數,而以色列民族有12個支派。若是用「70」人,所表示的是「7」的10倍數。而「7」代表的是圓滿、足夠、完美之意。因此,無論是「70」或是「72」,都是在表示整個世界之意。

[閱讀全文]

聖經導讀-第1211期

 

路加福音第六至九章

1.第六章1至5節:

這段經文是從第五章17節開始記載耶穌與猶太人領袖之間連續衝突的第四件,關於安息日的問題。在耶穌傳福音事工的過程中,安息日的問題一再引起猶太人領袖不滿,除了這段記事,還有第十三章10至17節、第十四章1至6節,而這兩段記事都是路加福音特有的資料。

[閱讀全文]

聖經導讀-第1210期

認識「路加福音」這本經書
           

時至目前,「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這兩本經書,都被認為是一位名叫「路加」這個人寫的。也是四本福音書中,唯一可以確定作者名字的一本福音書。由於作者路加在這本經書的開頭,說他寫這本福音書「都從頭仔細查考過了」,且是「按照次序」編寫此書(參考一:3)。因此,「路加福音」這本書也常被認為是四本福音書中,記述耶穌生平最為詳細,且是最有順序的一本。但是,作者寫這本福音書,並不僅是要提供我們有關耶穌的生平記事,主要目的更是要告訴我們,上帝如何藉著耶穌向那些被社會遺棄的、外邦人、窮人,和婦女等等當時社會的邊緣人,表明上帝拯救的大愛也在他們身上,這才是此書的重點。

[閱讀全文]

聖經導讀-第1209期


馬可福音第十二至十六章

1.第十二章1至12節:

這是一則葡萄園主人和佃戶之間的故事。

  葡萄園,這是指以色列民族,園主是指上帝,佃戶是指猶太人領袖,而這被佃戶殺害慘死的主人寶貝兒子,就是指著耶穌自己說的,而那些被毆打、殺害的僕人就是在比喻早期的先知們。這樣,就很清楚可看出這則比喻說出了這些猶太人領袖真正的問題,不但不按時繳交租金,而且還有更大的野心,就是想要取代上帝。

[閱讀全文]

聖經導讀-第1208期

馬可福音第七至十一章

1.第七章1至13節:

第1節開始就提到有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他們聯袂來見耶穌,這表示耶穌在加利利所傳上帝國的信息,和他所做的事,已經引起當時宗教領袖們的注意,且這不是第一次,在第三章22節也曾經提過,因此,這可說是另外一波從權威階層派出來調查的代表。

[閱讀全文]

聖經導讀-第1207期

馬可福音第二至六章

1.從第二章1節到三章6節,作者連續提出五個事件,說明耶穌和猶太人領袖之間發生衝突的問題;(1)第二章1至12節、第三章1至6節,這兩段經文都是有關醫治的問題。(2)第二章13至17節,是耶穌呼召稅吏利未來作門徒。(3)第三章18至 22節,這是有關禁食的問題。(4)第二章23至27節,是有關違反安息日問題。特別是在第四與第五這兩個事件都牽涉到安息日的規律,引起的反彈最大,因此在第三章6節說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決定聯手對付耶穌甚至想殺害他。

[閱讀全文]

聖經導讀-第1206期

馬太福音第廿六章57節至第廿八章20節
1.第廿六章57至68節:
當時的大祭司是該亞法,他也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主席,議會是由包括大祭司在內共計有71名議員組成,這些議員是由經學教師、祭司、長老等代表,議會名稱「三和林」(Sanhedrin)。除了不可在夜間審問案件外,開會應該是在耶路撒冷聖殿區域內的一個名叫「掘石」(Hall of Hewn stone)的大廳中開會審問。因此,可以看出這些猶太人領袖明明知道那是錯誤的行為,卻為了要殺害耶穌不擇手段。
第58節是為第69至75節有關彼得三次否認、他和耶穌之間的師生關係先作個前言交代,也表示所有門徒都離開,但彼得是「跟著耶穌,到了大祭司的院子」。他混在警衛當中,心中想要知道耶穌被捕之後會有怎樣的發展。他就是在這裡被認出來和耶穌有關係的。

[閱讀全文]

聖經導讀-第1205期

馬太福音第廿二章至廿六章56節
1.第廿二章1至14節:
這是一段不太容易懂的比喻,有可能是來自兩個比喻(第2-10節、第11-13節)合併在一起的,也有可能是原始資料有遺漏,使這個比喻讀起來有點銜接不起來。
第2節,這節提到天國好像國王為兒子辦婚姻的宴席,這種用婚宴來解釋天國的比喻,在第廿五章1至13節再次出現。
第3節,因為是國王娶媳婦的婚宴,因此,都會事先邀請賓客,而被邀請的賓客應該感到相當榮幸才對。「可是他們不願意來」,這句話表示受邀請的賓客根本就瞧不起國王。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