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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44期

認識出埃及記這本史書
這是一本信仰告白的記錄
出埃及記這本經書可以說是一本記述以色列民族歷史的史書。描述上帝如何從埃及帝國的手中把他們拯救出來,使他們從原本是埃及人的奴隸,變成自由人的一部血淚之書。因此,說出埃及記是一本以色列民族的史書是對的。但是,如果說出埃及記是以色列民族信仰告白的反省記錄則更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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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43期

創世記第四十四至五十章
1.第四十四章:
這章繼續第四十三章描述雅各因為存糧已經用盡,再次差遣孩子們到埃及買糧的情形,述說約瑟如何設計以知悉他的兄長們對待年老的父親雅各和年幼的弟弟便雅憫的態度。這章的主題中心,是以猶大對約瑟的表白作為主軸,充分說明猶大後來繼承「長子」名份的角色和意義。在前一章提到猶大出面向雅各表示他願擔當負起便雅憫安危的責任,這一章則描述猶大就在約瑟要「扣」下便雅憫時,他出面解釋必須負起擔保責任的原因。猶大向約瑟表示願意「終生擔受罪責」當奴隸(第33節)。這章內容有很大部分是重複敘述他們出發前,在家裡雅各和他孩子們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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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42期

創世記第三十八至四十三章
1.第三十八章:
這章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也是很完整的一篇故事,主要除了在說明猶大的兩個兒子法勒斯和謝拉的由來,也再次提到一個生命的觀念:上帝是生命的主宰者。誰刻意阻擋生命的延續,都會引起上帝的憤怒。猶大的次子俄南的行為正好說明了這個重要的信息。再者,猶大的事件,也在說明每個人對生命的延續都負有責任,逃避,只會帶來更大的生命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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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41期

創世記第三十一章22節至第三十七章
1.第三十一章22至44節:
利用拉班不在家的時刻,雅各帶著全家大小和所有的財產「偷偷地走了」,離開他居住長達二十年久的岳父也是舅舅拉班的家。
第22至25節,「三天」,這表示有一段很長的距離之意,拉班才得到消息知道這件事。因此,他需要用一倍的時間七天來追趕,才在「基列山區」追上了雅各。拉班帶著「族人」來追趕,且可以追得上,表示他的能力依舊比雅各要強很多。但第24節是很重要的一節,這節說上帝警告拉班,「不可隨便威脅雅各」,表示上帝一直在庇護著雅各,只要拉班出手攻擊,上帝一定會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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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40期

創世記第廿五章至三十一章21節
1.第廿五章:
這章是由多種資料混合編輯而成的。第1至5節、18節、21至26節a句、28節等,都是屬於「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第6 節、27節、29至34節等是屬於「以羅伊」的文獻;而第7至17節、19至20節、26節b句等是屬於「祭司」的文獻。這章比較特別的地方是提供了兩份族譜,是亞伯拉罕分別和非正房妻子夏甲(第12至18節)、基土拉(第1至6節)所生的。另一份族譜是他和正房妻子莎拉所生的以撒。但是整章的重點就在第5節,表示在亞伯拉罕的眼中,以撒才是要繼承他產業的兒子。
前面曾說過,創世記在編撰上是以族譜作為世代的區隔。因此,有上述兩份族譜的出現,也是在說明基土拉和以實瑪利的時代過去,接下來要把焦點放在以撒的身上,因此,用第19節來當以撒世代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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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39期

創世記第十二至十八章
1.第十九章:
除了第29節是「祭司」的文獻外,其餘的都是「耶」典的作品。第29節也說出「祭司」文獻的特色:上帝是個遵守「約」的上帝。祂和亞伯拉罕立「約」,必定會依照「約」去行。
有關所多瑪、蛾摩拉這兩城毀滅的記事,也是整本聖經中多次引用作警語的素材(參考申命記廿九:23、三十二:32,以賽亞書一:9-10、三:9、十三:19,耶利米書廿三:14、四十九:18、五十:40,耶利米哀歌四:6,以西結書十六:48,阿摩司書四:11,西番雅書二:9)。通常都是用來警告犯罪的結果會像這兩個罪惡的城市一樣,遭到上帝徹底的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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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38期

創世記第十二至十八章

1.第十二章開始到第五十章,是創世記的第二部份。這一部份是以四個族長的歷史為主軸,說明上帝與所揀選子民之間的關係。在這四位族長中,以亞伯拉罕和雅各的份量為重,記載篇幅最簡短的是以撒,而以約瑟結束族長歷史,但是約瑟並沒有被列入在後代族譜中,而是以雅各的第四個兒子猶大作為族譜傳承的代表(參考馬太福音一:1,路加福音三:34),或許就是一般所謂的「人對自己的祖先之記憶,只限於三代」。而這三代就是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雖然如此,族長歷史都環繞在一個重要的主題:上帝的揀選和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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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導讀-第1237期

創世記第五至十一章
1.第五章:
這一章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這種資料有一個特色,就是對數字、族譜很講究。另外一點,祭司文獻所提供的族譜會一再重複「生男育女」這樣的語句,這句表示的意義是:上帝有賜福。因為若沒有上帝賜福的恩典,就沒有生男育女的能力,這樣,生命是沒有辦法延續下去的。再者,族譜都記載著每一個時代的人最後都「死」了(以諾除外)。這說明了一個生命的定律:人因同房而懷孕、生子、最後死亡。在這生命之定律中,以人的名字和歲數構成了人類歷史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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