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三十九章

耶利米書第三十九章記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善待耶利米,為甚麼?有何典故?

先知耶利米在當時猶太人社會相當有影響力,也是地位甚為崇高的一位先知。當猶大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消滅、人民被擄到巴比倫去當奴隸時,必定有許多人口中說出,耶利米曾傳出要以色列人民不要抵擋巴比倫帝國這樣的信息。他也是眾先知中堅持不要與巴比倫帝國對抗的先知。而他的預言果真實應驗了,主前五八六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滅亡,巴比倫帝國也等於統治了整個巴勒斯坦。很有可能就是因為這些原因,讓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覺得先知耶利米乃是真神上帝的僕人,應該給予善待。這也是古代的君王會尊重真實的上帝代言人的一個例證。

耶利米書中,以色列人雖然罪深重,但人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犯罪和救恩豈不是個人的事?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懲罰為何那麼嚴厲?禍及兒女、子孫,甚至好幾代?多麼沈重漫長!以色列人及中東國家至今似乎仍找不到上帝的慈愛對待?為甚麼?

沒錯,犯罪與救恩是屬於個人的事。但別忘了,也有整體社會的問題不能疏忽。當社會發生不公義的事,而袖手旁觀時,這就是沒有盡責任。當一個統治者違反上帝誡命律例時,基督徒沒有善盡勸勉的責任,用許多理由來合理化自己應盡的「反對」責任時,這已經不是明哲保身的事而已,而是成了「共犯結構」(意即參與犯罪的意念和行為)的一份子,這也就是先知耶利米對猶大人民提出的,指責當時君王墮落,有假先知配合說不誠實的話,但先知耶利米更進一步指責聽從假先知的話的人民也有份於這種罪惡,因為他們聽從假先知的話(參考十四章16節、二十七章15節)!同樣的,當我們的社會發生不義的事,而基督徒卻只顧自己,這樣的基督徒也是要連帶負起因這不義的事所要付出的懲罰代價。

我不認為以色列人及中東人至今找不到上帝的慈愛,上帝的愛到處充滿著,就像陽光和雨水,上帝的愛給我們認為的好人,也給我們認為不好的人。問題在於人怎樣感受上帝的愛在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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