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九章

約翰福音第九章39~41節,耶穌說:「我到這世上來的目的是要審判,使失明的,能看見;能看見的,反而失明。」然後又對法利賽人說:「如果你們是失明的,你們就沒有罪;既然你們說『我們能看見』,那麼,你們仍然是有罪的。」這是什麼意思?

耶穌講這些話的背景是在他醫治好一位生下來就瞎了眼的人。但因為他醫治這個瞎子的那一天,剛好是安息日,引起法利賽人相當的不滿,就故意找碴。這些法利賽人並不注意這個瞎眼的人是否已經看得見,他們在意的是一個人是否有守安息日,如果沒有遵守安息日,無論這個人是誰,就是有罪的人。而有罪的人,不可能會行神蹟,這是他們堅持的觀點。這些法利賽人雖然經過多次的盤問這這個瞎眼被耶穌治好的人,且也問過他的父母,知道這個人就是生下來就已經失明的,他們還是不肯相信,硬要這個得到醫治的人和他的家人都說耶穌是個罪人才肯罷休。但得到的結果剛好是相反,因為這個得醫治的人,是態度越來越堅定,到最後他嚴詞堅定地辯護說:「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的祈求;他只垂聽那敬拜他、並實行他旨意的人。從創世以來,未曾聽過有人開了生下來就失明的眼睛的。除非他是從上帝那裡來的,他甚麼都不能做。」(約翰福音九章31~34節)

從這裡我們看到真正瞎眼的,是人的心靈瞎了,而不是肉體上的眼睛。這些法利賽人雖然親眼看見,卻硬是不相信。這就是他們雖然看得見,且真的看見了,卻還是拒絕相信,因此,耶穌基督才說他們是「有罪的」,其意就是在這裡。相對的,這位原本都沒有看見過耶穌的人,卻因為耶穌要他去「西羅亞池」洗,他就去。結果原本瞎了的眼睛能夠看見,這就表示他當時雖然是瞎眼的,心是明亮的,否則他不會聽一個從來不曾見過的耶穌的話,去「西羅亞池」洗眼睛,且是耶穌用口水和著泥當作「藥材」。這就像台語所說的,有的人雖然眼睛明亮,但卻是「心盲」;有的人雖然是眼睛看不見,心卻很明亮,因為他對生命的去向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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