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十二章

但以理書第十二章2節,提到「有許多已故的人將復活。有的要享受永恆的生命;有的要受永遠的羞辱。」這裏的「有許多」是不是指信主的人?或是名字在生命冊裏的人?為甚麼復活後有如此兩極化的待遇?
基本上,先這樣的了解:但以理出書的時代,是在耶穌之前,因此,這裏所提到的「有許多」並不是指信主耶穌的人,這是非常清楚的。因為但以理書是以主前第二世紀希臘帝國安提阿哥四世時代為背景寫成的。

第二節可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節經文;在這一節提到對基督教信仰上非常重要的觀念:復活。舊約聖經中很少提到有關復活的思想,除了這裏,還有的就是以賽亞書第廿六章14節。比較特別的乃是但以理書的作者認為,復活不僅是那些在生命冊上有名字的人,連那些生命冊上沒有名字的人也要跟著「復活」,只是有差別,因為生命冊上有登錄名字的人,將會享受永恆的生命,相對的,在生命冊上找不到名字的人,將永遠受盡羞辱。

把這樣的觀念帶入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至31節比較來看,就會發現基督教信仰的特質──生命是永恆的,沒有死亡。唯一的分別是:活在永恆的快樂中,或是活在永恆的痛苦中。而這二者之間的區別,在基督教信仰就是以耶穌基督作為一個分界線,因為他是生命的救主,這是基督教信仰對生命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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