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二十章

馬太福音第二十章1~16節,有關葡萄園工人的比喻常常被用來說明時間早晚並不是重點,只要相信,自相信的那一刻即得救。所以有些人會懷疑:犯下重罪的人,在受刑前認罪悔改,即可得赦免,公平嗎?對受難者的家庭、親屬又情何以堪?我反對置人於死地,血債血還,只是會擔心這些人的認罪悔改是否出自真心?還是只為了卸下心靈的譴責,避免死後的審判?不過我也知道人是否真心悔改,判斷在於上帝,不過仍未了解得很清楚,請牧師說明。
請注意這個比喻是關於「天國」的,既然是關於「天國」(也就是「上帝國」),則我看這個比喻著重在兩個基本點上:其一是天國恩典的主權在上帝,祂願意施恩給誰,我們無權過問。因為天國的主權並不在於人,而在上帝。其二是有關於「約」。

這個比喻的重點是「約」,因此無論清早或是晚進入葡萄園的工人,都是事先已經有「約定」好給予多少工資,例如在清早就進入葡萄園的工人,主人跟他的約定是「每天給他們一塊銀幣」(2節),九點進入的人也是「會給公道的工資」。中午、下午進入葡萄園的雖然都沒有提起工資,但後來他們都拿到一塊銀幣,可以說已經暗示了主人請這些工人入葡萄園之前都已經「約定」好了。重點就在這裡,是主人多給了這些中午、下午才進入葡萄園的工人,他們所得到的,是遠超過他們原本可承受的還要多出很多這就是聖經所說的「恩典」之意。但重要的地方是主人並沒有虧欠那些最早進入葡萄園的工人,因為已經有「約」在先。而主人要多給誰,那是他的主權,並不是受雇的工人可以過問或表示不滿。

既然是上帝的恩典,就不是屬於人原本擁有的東西。上帝願意怎樣使用祂的恩典,人無法過問。就像耶穌所說的:「天父使太陽照好人,同樣也照壞人;降雨給行善的,也給作惡的。」(馬太福音五章45節)使徒保羅也引用出埃及記第三十三章19節,上帝揀選摩西時所說的話,說:「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體恤誰就體恤誰。」(羅馬書九章14~15節)。

一個人是否真心悔改並不是我們一般人能真的清楚,只有鑑察人內心的上帝才會明白知道。因此,我們只能憑著願意公開告白,承認自己是有罪的人,用洗禮的方式接納他,並表示見證他是真心悔改的人。也因為這樣,我們必須有個認識:寬恕、赦免一個惡劣的囚犯,是我們信仰上應該有的基本態度。但並不表示我們的寬恕、赦免,上帝就必定也會這樣。因為上帝要怎樣算那人的帳,我們無法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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