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五章

在馬可福音第五章1~20節,那些名叫「大群」的鬼進入豬群後,卻使約兩千隻的豬衝入湖中淹死,那麼照一般的理解,鬼需附身在它物上,豬死了,鬼到哪裡去了?是否又得找其他可附身的人或動物?
請注意猶太文化表達的方式;他們對「水」(特別是大海、湖之類)的觀念是很害怕的,因此,在啟示錄第二十一章1節說到「新天新地」時,就同時說「海也消失了」,因為那是屬於邪惡與魔鬼聚集的地方。
說這些「大群」鬼藉著「豬」(也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請參考利未記十一章7節)衝進湖裡,其實就是在說這些鬼是回到它原本居住的地方。回到原來的地方,等於回歸到原來應該有的位置,所表示的意思就是恢復原有的秩序。因此這個被鬼附身的人可以「神智清醒」過來,因為鬼已經離開了他,他就恢復成一個正常的人。

馬可福音第五章9~13節,耶穌准許污靈從那人的身上出來,進入豬群。使我聯想到「安息日會」的會友絕對不吃豬肉的規定。可否示知有何聖經上的根據使他們不吃豬肉?

這是依據聖經在舊約利未記第十一章7節:「豬也不可吃,要把牠當作不潔淨的動物;因為豬雖然腳蹄分瓣,卻不反芻。」他們是依據這個規定,把豬看成是「不潔淨」的肉類。

我們已經不清楚以色列民族為甚麼對豬會有這種看法,因為不吃豬肉的,不僅是以色列人民而已,幾乎在中東地區的人都不吃豬肉,而這與阿拉伯人禁食豬肉有關。後來隨著回教傳到世界各地,信奉回教的信徒也不吃豬肉。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也許在很早時代,中東地區曾有過因吃豬肉導致傳染病(瘟疫)的事件發生。可參考民數記第十一章31~34節,以色列人民因為貪吃肉,導致發生「瘟疫」的事件。

馬可福音第五章15節,為什麼人們看到被鬼附身的人正常了、神智清醒了,他們會害怕?

這是個很好的問題。原因可能與這些人是猶太人有關。若這些養豬人家是猶太人的話,那麼,他們就是在做違法的事,因為豬在猶太人的法律中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參考利未記十一章7節)。當耶穌可以使一個不正常的人變成清醒時,這也表示耶穌出現在他們當中,將使他們當中有些人也清醒過來,無法繼續集體違法賺錢的事。

另一方面,這件神蹟也在表示大家都已看慣了那個人「不正常」,耶穌來,使這種「不正常」變成正常時,大家反而感到不安。罪的最大特色就在這裡,讓我們對「不正常」的「惡」習以為常。而基督教信仰最大的特點就是使人在信耶穌之後,開始對這些不好的現象、事物覺得有罪惡感。可是,當一個人決志不願意再繼續犯罪下去時,反而會被與其生活在一起的人認為這個人是「不正常」的,因為他們會感到害怕、不安,甚至會開始有疏離感出現。

五章23節
耶穌為人治病時用「按手」的方式,所要表明的意義是甚麼?

「按手」,在舊約聖經中所表明的意義是「傳授」、「賦予」,例如將財產傳授給誰,就按手在那人頭上。或是將權柄傳授給誰,就按手在誰的身上。另一方面,「按手」在一個人的頭上,也有表達「作證」,證明該人是罪犯的意思(利未記二十四章14節)。第三點,「按手」在一個人的頭上,也表示「祝福」的意思(參考創世記四十八章13~22節)。

在新約中,耶穌也常用舊約時代的「按手」來施行「祝福」的意思。例如耶穌為小孩祝福(馬可福音十章16節)。耶穌也用「按手」來醫治人的病。管理會堂的葉魯就是來求耶穌為他的女兒「按手」,好使他女兒好起來(馬可福音五章23節)。因此,耶穌用「按手」主要在表明的是「祝福」,也同時在表明他的能力透過他的手傳到對方的身上。

馬可福音第五章25~34節,有關那位患「血崩」十二年的女人的神蹟,作者說耶穌「知道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來」。這樣看來,如果牧師在傳道時,可否藉著上帝所賦予的能力醫治人的病?

在福音書中,我們看到耶穌有上帝給予的能力,在使徒行傳中我們也看使徒們如彼得、保羅的身上都有這種來自上帝賦予的能力。在教會歷史上,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有不少的牧師確實有這種能力。但是不要忘記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身體的醫治和生命的得救是兩件事。當這個患血崩12年的女人得醫治後,她是「跪在耶穌腳前,把實情都說出來。」「把實情都說出來」是包括她的信仰告白,且是在公眾的面前坦承自己的一切,然後耶穌對她說:「孩子,你的信心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你的病消除了。」(另外,請參考路加福音十七章19節)耶穌所說的這句話才是重要,因為她得到的不僅是身體,且是生命的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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