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第七章

請解釋馬可福音第七章24~30節的意思。

這段故事也同時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十五章21~28節。在馬太福音說這位婦女乃是「迦南」的女子,很明顯的這個婦女是外邦的女人,馬可福音在第26節清楚地說這位女子是「外國人」,生在敘利亞的腓尼基。照當時猶太人的習慣是不會和外邦女人接觸的,尤其是一位猶太人的教師更是不可能隨便與一個女人接觸,更何況是和外國婦女。就像約翰福音第四章9節,記載一位撒馬利亞的女人對耶穌請她將取水給他喝的時候,這女人回答耶穌說:「你是猶太人,而我是撒馬利亞女人,你為甚麼向我要水喝呢?」(原來猶太人跟撒馬利亞人不相往來。)

這個外國女子來請求耶穌醫治她女兒的病。重點在第25節說她「聽見耶穌的事就來見他,跪在他腳前。」馬可福音的作者在描述那位患病十二年的女人來「偷摸」耶穌的衣縋時,也是這樣形容說:「她聽見過耶穌的事,所以滲雜在人群中,走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心裡想:『我一摸他的衣裳,一定得醫治。』」(五章27節)路加福音的作者在形容一位羅馬軍官,為了他器重的僕人患重病,快要死了之時,「軍官聽到耶穌的事,就託幾個猶太人的長老去請求耶穌來治好他的僕人。」(路加福音七章2節)這些資料都可幫助我們了解一件事:福音書的作者強調非猶太人的外國人,他們也是猶太人所認為不潔淨的人,在猶太人眼中是與得救無緣的人,他們只因為「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耶穌。但是猶太人是親眼看見耶穌,又看見他行神蹟,卻還是不相信他。這就回應了耶穌先前所說的話:「先知在本鄉、本族、本家外都受人尊重。」(馬可福音六章4節)

再者,耶穌身為一個猶太人,他也承襲猶太人的文化傳統,認為自己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先將福音傳給猶太人。因此,他對這位迦南的女子說:「先讓兒女吃飽吧。拿兒女的食物扔給小狗吃是不對的。」對作為一個猶太人的耶穌來說也是很自然的事。因為猶太人本來就稱外邦人為「狗」,而外邦人則稱猶太人是「骯髒的羊」。他們是這樣的彼此互稱,且是相當的習慣,不會覺得怎樣。

另外,也有一個可能,就是耶穌不知道在外邦女子中有人會知道他的能力,或是會要求一個猶太人替他們的孩子治病。因此,當這個女子說「是的,主啊,可是桌底下的小狗也吃孩子剩下的碎屑呀」這句話時,確實是啟開了耶穌的眼光,使他發現外邦女子比起猶太人是有更明亮的眼睛,和敏銳的心靈,就像那位羅馬軍官的話,讓耶穌感到「非常驚奇」一樣。因此,他大受感動,就醫治好了她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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