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三章

路加福音第三章2節和第四章1~2節,提到施洗約翰住在曠野,耶穌在傳道前也在曠野40晝夜。請問:為甚麼是在曠野?有何含意?

曠野,聖經告訴我們這是人最接近上帝的地方(參考何西阿書二章14節)。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曠野去,且在曠野漂流四十年後,才得以進入迦南地。因此,讀出埃及記時,必須要注意「曠野」這個詞乃是非常重要的關鍵用詞(參考出埃及記三章18節、五章1、3節、七章16節、八章27節)。曠野,所表示最具體的現象,就是一無所有。在這種環境中,人的生命要倚靠甚麼才能存活呢?只有倚靠上帝、回到上帝面前,這是惟一的道路,別無它路可循。也是在曠野這種環境下,人才會知道謙卑、順服。因此,要洗滌一個人的內心,使人完全順服上帝的帶領,曠野,是最好的訓練場合。

路加福音第三章16節施洗約翰說:「我用水給你們施洗;可是,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我就是替他脫鞋子也不配。他要用聖靈和火為你們施洗。」請問:甚麼是「聖靈和火」的洗禮?是否信徒在受水的洗禮的同時,就已經接受了聖靈和火的洗禮?

照路加福音的寫法,「聖靈和火」的洗禮所表示的意義是審判。也就如同第三章17節所的:「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穀物,把麥子收進倉庫;至於糠秕,他要用永不熄滅的火燒掉。」因為「火」這個字,在聖經中有「提煉」之意。

信徒受水的洗禮時,是否就已經接受了聖靈和火的洗禮?嚴格來說是還沒有。因為聖靈是屬於上帝的權柄,並不是人的能力所能指使或擁有的。

路加福音第三章23節:「耶穌開始傳道的時候,年紀約三十歲。」這樣耶穌是三十歲受洗的嗎?

有可能。依照前面三本福音書的寫法,他受洗後不久就被聖靈帶去曠野接受魔鬼的試探,然後在施洗約翰被捕入監後,他出來傳福音。這中間差距的時間不會太久。

再者,用「三十歲」這個數目也有聖經編輯上的特殊涵意:舊約創世記第四十一章46節:「約瑟三十歲時開始為埃及王效勞;他離開王宮,到埃及各地視察。」民數記第四章說,以色列的男人從三十歲開始要參加「上主聖幕裡的工作」(3、23、30、35節)。而大衛王是在30歲的時候登基。這樣看來,耶穌就像一個「王」、「領袖」,開始要帶領人走出被「罪惡」所統治的生命,使人因著他認識上帝拯救的愛。他就是個上帝所膏立的領袖(如大衛王),也像一個聖潔的祭司,開始服事「上主聖幕」的聖工,並且為著人類的罪,把自己當作祭品獻在十字架上。

耶穌不是上帝的獨生子嗎?為何路加福音第三章38節說「亞當是上帝的兒子」?

說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意思是指耶穌乃上帝所差派到世界上來的惟一救主。而亞當是上帝的兒子,是指所有的人類都是上帝所造的,亞當是人類的始祖。

請注意第23節有「在人的眼中」,意思是從人的族譜來看傳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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