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八章

路加福音第八章26~39節記載那位被鬼附身的人和耶穌對話。請問:鬼如何與人說話?

我們確實無法知道當時鬼是用怎樣的方式和人說話。但是,我們知道鬼是附身在人身上,因此,鬼是藉著人說話。可以這樣說:表面上看起來是這個人在說話,但是,並不是這個人自己在說,而是鬼藉著他的口說的。他已經不能自主,因為被鬼控制住了。我們不也常聽到有人說出一件很不合理、不順耳的話時,會回嘴說:「你是在說鬼話嗎?」

電視上曾有一段時間,有很多靈異的影片。我是不相信有鬼,所以也不會去看它。俗語說「疑心生暗鬼」。路加福音第八章27~38節卻記載有「大群」的鬼附在人身上,我就不能理解。請問在現今社會、日常生活中,有類似的事情發生嗎?

聖經時代的人,喜歡將一個人生病,看成是犯罪所帶來的懲罰。人會犯罪,就是因為那誘惑人犯罪的力量──鬼、魔鬼、撒但──所做的。因此,在福音書中,我們會看到鬼或是污靈,使人啞巴(馬太福音九章32節)、又瞎又啞(馬太福音十一章22節)、癲癇(馬太福音十七章14~18節)、行為異常(馬可福音五章1~5節)、彎腰駝背(路加福音十三章11節)等等。

如果從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聽到的語言,就會明白一般人也是會有這樣的看法,就是一個心神不正常的人,就像是被鬼附身的人一樣,例如說:「心裡有鬼」、「活見鬼」、「著魔了」等等這類的語言,都在說明一個人已經失去了作為一個正常人原本應該有的秩序、動作之意。

聖經中記載這個被「大群」鬼附身的人,意即要表示這個人身上疾病的嚴重性,例如:住在墓穴中、能夠掙斷手銬腳鍊(路加福音八章27、29節)、沒有人有足夠的力量可制服他,他日夜在墳地和山野間大喊大叫,又拿石頭擊打自己(馬可福音五章3~5節)。這些都在表明這個人的生病的狀態已經超乎平常可以接受和理解的範圍。現今的社會也一再有這樣的現象出現,例如有人會連續殺許多人,且將這些人的屍體掩埋在冰箱中,也不會害怕。但我們一般人只要一聽到就會全身不自在。可是這樣的人自己並不覺得有甚麼錯或對。在聖經的時代,他們將這樣的人當作是「被鬼附身」的人,今天的人比較傾向送去給精神科的醫師鑑定是否被鬼附身,也有人會認為這樣的人是精神失常者,需要接受嚴謹且長期的治療。

路加福音第八章39~56節,耶穌對那位患血漏病十二年被治好的女人所採取的態度,和對葉魯的女兒從死裡復活後,對葉魯夫婦的叮囑是「不要把所發生的事告訴任何人」,兩者間有特殊的意義嗎?

請注意那位患血漏病十二年婦女,當她得到醫治被發覺後,她的態度是「當著大家告訴耶穌」,這種「當眾」宣告,就像傳福音一樣。而這女人因為患血漏病長達十二年的時間,她這段時間內都是被看成是「不潔淨」的女人,是人見人怕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一接觸任何人、物,被接觸到的就都變成不潔淨(請參考利未記十五章25~27節)。現在她因為公開宣告自己獲得醫治的見證,除了表示耶穌宣告她已經潔淨外,更重要的是等於在公開宣告上帝在她生命裡的救恩。耶穌要提醒眾人注意的是:不是醫治的神蹟救人的生命,而是知道公開宣告上帝在人生命中的救恩才是重要(請參考路加福音十七章19節)。人常常是喜歡看神蹟,卻不知道見證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的恩典,這樣的人等於和那些不相信上帝奇妙神蹟的人是一樣的。
而葉魯的女兒之事件,如果比較一下馬可福音第五章38節:「他們來到會堂主管的家,耶穌看見大家亂成一團,號咷大哭。」馬太福音的記載是:「耶穌來到那主管的家,看見出殯的吹鼓手和亂哄哄的人群。」這兩句經文很清楚地說明:葉魯的女兒已經死去,且他的家人已經安排好出殯的事宜,親人聚集在他的家等待參與追悼和送葬的事。

當耶穌使葉魯的女兒好起來後,雖然告訴葉魯夫婦不要將此事告訴任何人,其實,不用說甚麼,單是他們要拿東西給女兒吃,就已經夠清楚說明事情的改變,因為他女兒復活本身就是活活的見證。

再者,當耶穌要進入葉魯女兒屋內時,很多人笑他,因為耶穌曾說葉魯的女兒是在睡覺,結果那些人聽到後「都譏笑他」。對於這樣不信的人,可以不用告訴他們上帝的恩典,因為他們聽了也不會信,即使是死人復活的事顯現在他們眼前也不會信。福音書的作者告訴我們,外邦人是「聽到耶穌的事」就相信了,特別是這位患血漏長達十二年的女人,是「聽見過耶穌的事」,所以就夾雜在人群中,走到耶穌的身後摸他的衣裳,因為她心中這樣想:「我一摸他的衣裳,一定得醫治。」(請參考馬可福音五章27節、七章25節,路加福音七章3節),但猶太人則是親眼看到了,還是不相信,這是因為他們心硬的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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