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倫

聖經所說,我們都是亞當夏娃的後裔,那當初他們的子孫要繁衍後代,不就要亂倫嗎?這麼說來,你們的聖經並不反對亂倫?

亞當與夏娃,這兩個名字都是屬於「複數」名詞。意思就是一種人稱之為「亞當」,另有一種人稱之為「夏娃」,這兩種人就是我們所謂的「男人」與「女人」。都是「集合名詞」,不是單數代名詞。換句話說,男人與女人結婚,生下來的後裔,有一群名叫「該隱」,這群人是發展比較快的,已經是「農業」生活的型態;另一群人名叫「亞伯」的,社會發展的比較慢,尚且是在「遊牧時代」。後來這兩個族群對遇,結果發展比較快的「農業群體」,欺負發展比較慢的「遊牧群體」,並且將他們殺害。
將這樣的認識用來看今天的時代,想想西方世界(特別是美國)怎樣對待科技落後的國家、社會?再進一步將之縮小來看,我們平地漢人的社會,怎樣對待原住民?有這樣的了解,就不會問亞當和夏娃後裔結婚的問題,或是近親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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