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二章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49~50節:「我到地上來是要點燃烽火,我多麼盼望它已經燃燒起來了!我應當受苦難的洗禮。在經歷這苦難以前,我心裡多麼困擾!」這兩句話不瞭解。

在馬太福音第十章34節是說:「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我並沒有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這兩句話確實使許多人帶來困擾。馬太福音的這句話,比較容易明白的原因是:耶穌說過許多話在當時的社會聽起來確實是很「尖銳」的,例如他說:「有人打你的右臉,你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馬太福音五章40節)他對禁食祈禱的看法,以及對所謂「不可姦淫」這條誡命的解釋等類似的話,在當時的人聽起來都相當刺耳。

路加福音的這句「要點燃烽火」,就比較不同,因為這句話很可能帶有希臘神話的背景。那就是有一位名叫「普羅米修提歐斯」(Prometheus)的神,從天上偷了火種給人類,結果被天神給懲罰綁在岩石上。他的內臟每天被鳥啄食,痛苦一生。這神話故事說出了我們常有的經驗:好心,但沒有好報。耶穌說他「帶來烽火」,請注意,這個「火」字,是帶有「審判」的意思,也可以表示「分別為聖」之意,如同提煉金銀一般,使之更純潔。施洗約翰就說那位比他能力更大的要來,「他要用聖靈和火」為眾人施洗(路加福音三章16節)。這樣,我們可以明白耶穌已經在暗示他即將面對十字架的苦難,就像他對門徒說的:「人子必須遭受許多苦難,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教師棄絕,被殺害,三天後將復活。」(馬可福音八章31節)因此,他甚盼望眾人能及時悔改,心裡革新,在審判的時候得到好的結果。但是,他的工作,並沒有得到所期盼的結果,因為人們棄絕他,宗教領袖們一再阻止他的工作。這可能就是這兩節經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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