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檢定

父母未受洗,能否抱嬰孩到教會接受小兒洗禮?
洗禮是一種生命的約。父母還沒有受洗,表示父母還沒有立下生命之約。而洗禮中有一最重要的禮儀,就是誓約,這是父母替嬰兒立誓約。如果父母都沒有誓約過,又怎能替孩子立下誓約呢?因此,長老教會規定,必須父母當中至少是母親或是父親已經受洗,才能抱著嬰兒立誓約、受洗。

還要再受洗一次?
我是天主教徒,在十七歲那年受洗。後來因為嫁給我先生,也隨著他參加基督教會的聚會和活動。請問:我若是要正式成為基督教會的信徒,是否還要再受洗一次?
在長老教會是不用,因為長老教會認為每個人只要受洗一次就完成。不論是用滴水禮,或是用浸禮的方式,在長老教會都是一樣尊重每個教會所行的洗禮。但因為每個教會體系不同,對某些教義上的認識也有差異,因此,基本上會注意受洗時是在哪種教會受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法規就清楚規定:「其他教派之會員欲轉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時,應提出證明文件,由小會審查同意,並應再告白信仰。」(參考教會法規行政法第二章「會員」第十七條之規定。)
在比較嚴謹的傳道者牧會之教會,甚至會要求這樣的會友必須先上信仰要理班的課程之後才會接受轉入成為教會正式會員。
萬事偕順的應許

自從當了基督徒之後,我就很殷勤地每天讀聖經,而且也很認真地每天都有靈修、吟詩歌頌上帝,可是為甚麼老是覺得諸事不順,不是發生車禍,就是身體不舒服,怎麼會這樣?是不是魔鬼在做工,不要我信耶穌?
對於發生在你身上的這些「諸事不順」之事,我只能感到非常難過與抱歉,也在祈禱中懇求上帝憐憫看顧。
基督教信仰並不是告訴我們說:信了耶穌之後,就不會發生任何意外事件,也不會有身體不適的事發生,沒有這回事,基督教信仰並不是這樣子說的。基督教信仰只告訴我們一點:信耶穌的人會得到永恆的生命。因為耶穌已經給我們有了這樣的應許(參考約翰福音十一章25-26節、三章16節)。除此之外,並沒有說我們不會有身體不舒服,或是萬事偕順的應許。相反的,基督教信仰是讓我們知道:在耶穌裏,有上帝與我們同在,讓我們因此得到聖靈力量的支持,可以勝過世上的苦難(參考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

  會發生車禍,必定與人為的疏忽有密切關係,而身體的不舒服,並不一定就是壞事,因為這至少讓我們知道自己的軟弱和有限,並且告訴我們需要看醫生,或是做某些生活、工作上的調整。會發生類似這些事,並不一定就是完全不好,有時在這些事之背後會有上帝奇妙的旨意在裏面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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