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六章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13節有關機警的管家(不義的管家)之比喻,雖然我們知道耶穌說主人是在誇獎這個不誠實的管家機警的行為,但是我心中仍很難接受這樣的行為,因為比喻中看到他的行為完全是為了私利,且有欺騙的行為?而後也沒有悔改,這樣的行為不值得推崇,不知我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

這個比喻也是路加福音中很難解的一個比喻。不過,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第8節,就會發現整個比喻的中心就在這一節。這一節說:「俗世的人竟比光明的人更加精明。」讓我們看到耶穌比喻中的特色──對比式的比喻。「俗世」,表明的是很粗糙、普通、低廉等。而相對的用詞是「光明」,指的是精細、特別、高貴等。

如果一個不好的管家都會為了自己的生存著想,那麼一個有智慧、聰明的人,怎不會為自己的永恆生命設想呢?類似這樣的比喻方式也出現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8節「寡婦和法官的比喻」;主要在說明如果一個不敬畏上帝的法官,都會為了一個寡婦不斷的請求伸冤,那麼,公義的上帝豈有不為祂的子民伸張公義的道理?不可能的事!因此,如果一個人真的是有智慧、聰明的人,他就應該知道怎樣利用他尚且有機會的時候,認真想盡辦法為了將來上帝審判的事多做未雨綢繆的事。

那些欠債的人,都是貧窮人,因此,他們無法償還債務,以致於這個管家在緊要關頭時,減輕了這些貧窮人的債務,基本上來說,這是很好的一件美事。因為憐憫貧窮人,替他們減輕債務的負擔,就是一項為上帝所做的好事。箴言的作者說:「濟助窮人等於借錢給上主;他的善行,上主要償還。」(箴言十九章17節)這也就是第9節所說的:「要用今世的錢財結交朋友,這樣,錢財完了的時候,你可以被接到永久的家鄉去。」其意在此。

再者,從第5~7節可看出這些債務人所欠的債,其數字是相當龐大的。如果這樣,就不是一般所說的「貧窮人」,而是一個部落,或是指一個國家、族群等的大型團體才有可能借用如此的龐大債務。這就很像羅馬政府對殖民地抽稅,並且將這種稅務工作發包給猶太人的稅吏去執行一樣,引起猶太人對稅吏相當的不快,甚至將稅吏當作是「壞人」看待(參考路加福音十五章2節、十九章6~7節),且不允許他們在法庭作證。如果以這個角度來看,則這則比喻很可能就是指那些稅吏所說的隱喻,因為在跟隨耶穌的人群中,經常會出現稅務工作者(參考路加福音五章29節、十五章1節)。他們一再惹猶太同胞的討厭,因此,如果他們在抽稅的工作上,雖然減少了繳交回到羅馬統治者手上,卻可以減輕同胞在稅賦上的負擔,這樣的人必定會得到同胞的接納。因為長久以來,猶太人討厭稅吏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在繳應該繳的稅給羅馬統治者,而是這些抽稅的稅吏多抽出許多不該得的稅金(參考路加福音三章12~13節),而羅馬統治者不但沒有阻止,甚至有些地方官還跟這些稅吏同夥貪污不正當的財物,這才是引起猶太人非常生氣的主要因素,也因此經常引起猶太人以「抗稅」來抵制,為的是要引起羅馬中央政府的注意。但羅馬政府則以嚴重的叛亂罪刑來對待「抗稅」的猶太人,這種刑罰之一就是釘十字架。如果看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2節、5節,就會看到當時的猶太人領袖為了要處死耶穌,就是以耶穌煽動人民「反對向皇上納稅」為理由,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將耶穌用十字架刑罰給予處死。

再者,耶穌希望這些以不正當手法取得財富的人,除了知道要改變態度,能夠誠實賺取財富外,還要進一步地知道有了財富,更需要懂得與貧困的人分享。猶太人的拉比們常會教導人們:濟助貧窮人就是和天使結交成朋友。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則比喻的重點,就是在這個僕人(稅吏)將那些債務減少,很可能就是減少了他不該多抽的部份,而主人在誇獎這個僕人,主要就是在看到這個僕人還會想到趁著他尚未揪出他的貪婪時,知道趕緊主動更正。因為第1節提到這個僕人「浪費主人的財物」,這裡的「財物」,並不單單指錢財而已,也包括了主人的名譽、聲望、忠實等等。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31節中,有關財主和乞丐拉撒路的故事中,為何會強調「有摩西和先知去警告」人?

新約聖經中如果是將這兩個名詞──「摩西和先知」──連結在一起說,其所代表的是指舊約聖經的意思。摩西表示法律書,先知的作品則在聖經中是佔絕大部分。因此,這裡說有「摩西和先知去警告」,意思就是人可以從聖經的話學到警惕。如果一個人連聖經所記載的信息都不相信,這樣的人,即使有死人復活出現在他的面前,也是沒有用。因為他根本就不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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