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與使命

兩個禮拜前我初次參加教會的社青團契,第二次聚會時正逢二二八記念日(當然那天我去參加了「手牽手護台灣」的活動),聚會的主題是讀聖經中的列王紀,其中談到有一個王因娶了不好的太太名叫耶洗碧,所以這個國王做得很不好。  當讀完了這個聖經故事後,大家就以這故事來討論,有位教友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耶洗碧」,有教友說長老教會也有一個「耶洗碧」,就是「政治」,這種說法令我感到訝異。但使我更不能接受的是有教友附和著說「手牽手」活動在他的眼中就是政治活動手段,還說他看到那些手捧佛像出來參加活動的人,他很為台灣擔心,因為主說不可拜偶像,如果那些人再這樣拜偶像的話,主會讓台灣的命運和參加手牽手的人心裏想的不一樣。
我聽了之後,心中感到難過與不平,有幾個理由:
第一:為何宗教信仰不能關心政治?政治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台灣是個很特殊的國家,如果生活在這土地上有了宗教信仰就不能關心政治,那基督徒有何資格存在於台灣這塊土地上?

  第二:雖然聖經說不可拜偶像,難道說這就等於基督教容不下其他宗教信仰嗎?如果基督徒不了解聖經的真義,只是相信耶穌,難道就不是拜偶像嗎?任何宗教信仰的目的不就是要了解其教義才是真正的宗教信仰嗎?
第三:也是我最不能接受的說法,這位教友漠視了我們這些參加「手牽手」的人愛台灣的心,他說他不愛管政治,但眼中卻充滿了政治,但他心中的政治超越了對這塊土地的愛!我很後悔沒有當面回應他,其實他心中的「耶洗碧」就是他所受的教育、思想,使他認為不關心政治,不開口才是對,甚至不愛台灣才是對的。
願上帝的恩惠因主耶穌的慈愛與您同在。阿們。
您提到的這個娶到不好之妻子,就是亞哈王。亞哈王,大約是在主前874年到853年期間執政統治北國以色列的。有關他一生的記事可看列王紀上第十六章29節至第廿二章40節(或是歷代志下第十八章2-34節),列王紀的作者用很長的篇幅記載有關他的各種事蹟,主要目的就是要凸顯亞哈王娶了一個誘導他去犯罪的妻子。作者用這樣的句子描述亞哈王,說:

  「亞哈王犯罪,做了上主看為邪惡的事,比他先前任何一個王更甚。他犯了像耶羅波安王一樣的罪還不夠,更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碧,並且拜巴力。他在撒馬利亞為巴力建造一座廟宇,又築了一座祭壇安置在廟裏。他又豎立一根亞舍拉女神的柱像來拜。他比他先前所有的以色列王犯了更重的罪,激怒了上主──以色列的上帝。」(列王紀上十六章30-33節)
依照列王紀的作者這些描述內容來看,亞哈王在以色列史上可說是一位相當惡劣的王,主要原因並不是在於所娶的妻子是外邦人,而是他為了要迎合、討好這位外邦妻子耶洗碧,建造這些神廟、神柱、祭壇等供她使用,並且還親自帶以色列人離棄上帝,去拜這些用他的手所造起來的偶像。
另一方面,他也因為娶了耶洗碧的關係,沾染了專制君王的觀念──絕對獨裁主義,這是最大的錯誤,因為會專制獨裁的統治者,就是把自己當作神明一樣偉大,這樣的國王最容易犯錯之處,常常就是把自己看成「像上帝一樣」(參考創世記三章5節),根本聽不下上帝僕人先知的話,甚至會想到要殺害忠實於上帝的先知(如先知以利亞)。亞哈王也為了要拒絕上帝僕人先知的話,他進一步地在王宮內設置自己喜歡的「先知」,專門傳講他喜歡聽的話(參考列王紀上廿二章6、13節),但這樣的先知並不是真的先知,而是「假先知」,這些「假先知」和上帝忠實的僕人先知不同,因為真正的先知只傳講上帝給他的信息(參考列王紀上廿二章14節),這才是亞哈王最糟糕的地方,也是他帶領以色列人沉淪的主要因素。他的這些行為可說是自所羅門王以來未曾發生過的,

因此,列王紀的作者說「他比他先前所有的以色列王犯了更重的罪,激怒了上主──以色列的上帝」,就是這個緣故。
關心政治,這可說是所有的國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對基督徒來說,更是信仰的社會使命與良知。因為一個社會是否有健康的心靈,絕對與政治之政策有密切關係。如果基督徒不關心政治議題,對那些在錯誤之政治體制之下的苦難人民,又能傳出甚麼樣的信息?講甚麼福音?從不關心社會、政治問題的基督徒很容易使自己陷入「不食人間煙火」的錯誤中,甚至更嚴重的,就是只會享受別人努力之後建造起來的美好政治果實,這樣的基督教信仰是說不過去的。而我們要注意,長老教會的創會者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就是用信仰的基礎建造了今天被全世界公認最適合人居住的瑞士這個國家。
今天咱台灣會有這樣民主、開放的社會,就是因為有許多人奉獻了他們的生命開拓出來的,他們有的被殺死、家毀人亡,有的被關進綠島監獄長達三十年以上,輕者十年、五年的甚多,這些曾經歷過這種黑牢苦難的人,今天尚且還有很多人活在我們當中。因為有他們的奉獻、犧牲,才有我們今天可以坦然無懼地在公開場合談論政治議題,這種公開討論政治議題的景況絕對不可能發生在1950年代至1980年代之間。身為基督徒,即使不想參與類似這樣的政治活動,至少懷著感恩的心也是作為一個人最基本、且是應該有的態度吧。

  今年二月28日那天的「牽手護台灣」活動,連那些不信耶穌的人都會帶著他們所崇拜的神明像出來參與,我們應該欣賞他們的信仰勇氣,因為這和過去不一樣;過去甚少有這樣的動作,現在他們也知道應該有需要用這種方式表達一個信息:他們的信仰也是會關懷社會問題、政治事件。我們不但不應該恥笑他們,而是應該給予肯定和鼓勵,應該為此而感到欣慰才對,不可以說人家在關心社會、國家大事時,就批評人家的長短,就好像有些基督徒一看到有其他宗教信仰的人積極在關心苦難中的人或是社會災難時,就說他們的愛心都是假的。請注意,愛,絕對不是基督徒的專利!基督徒應該要有敞開的心胸,只有這樣,人家才會從我們的身上看到耶穌的愛。
拿出世界各地大事來看,許多大型的戰爭都是信耶穌的人發起的,也是信耶穌的人才會帶來人類極大的浩劫,例如:德國發動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希特勒就是認為自己在執行上帝給他的旨意。當他在進行對猶太人大屠殺時,就是認為要替耶穌出口氣。在北愛爾蘭的內戰不停,主要原因就是舊教的天主教徒和新教的基督徒在打仗、仇視;過去在南非發生的種族衝突,就是白人欺負黑人,而這些白人很多都是基督教徒;美國過去很長的時間奴隸黑人,當他們在一百多年前奴化黑人最厲害的時段,那時也是他們信耶穌最熱心的時代。我說了這些例子,都是在提醒一件事:如果我們的信仰沒有自我反省的心,就不會有寬容的胸懷,這樣的基督徒很難有足夠的愛心來接納與我們用不相同方式表達信仰的人,這就很可能使我們陷入像亞哈王一樣的危險,把自己的信仰「獨裁化

」,就像把自己神化了一樣,是很危險的。
以上是我回答您的答案,不知道這樣講是否有幫助?若是還有問題,歡迎您隨時來信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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