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十七章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7~10節,有關「僕人的責任」之比喻。個人認為這個主人似乎較刻薄一些。當然,論責任,僕人要先服伺主人吃喝……,才能料理自己吃喝。但從農場回來已經很辛苦,起碼喝些水才再做,較近乎人道。或許當時背景,僕人也是奴隸?

沒錯,那時候所謂的僕人,幾乎就是奴隸。但有些奴隸是自由身的,因為他已經被釋放了,可是因為主人善待他,他自願留下來繼續服伺主人。申命記第十五章12~18節很清楚寫著對待奴隸應該有的態度。

很可能因為有表現這樣好的奴隸,後來升級成為所謂的「僕人」,當然也有很好的主人因為欣賞僕人的認真、用心,因此,他就不再看他是僕人,有時看他如同自己的家人,主人也會放下身段服伺這樣的僕人。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二章35~40的比喻中就提到這樣的例子。亞伯拉罕就曾經告訴上帝,他不要再等妻子莎拉生孩子了,他說:「我家裡出生的一個奴僕要繼承我的家產。」(創世記十五章3節)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37節:「門徒問說:『主啊,這些事會在哪裡發生呢?』耶穌回答說:『屍首在哪裡,禿鷹也會聚在那裡。』」請問這句話的意思。

門徒問耶穌關於末日來臨的景象怎麼知道?耶穌則以當時流行的一句俗語來回答,這句俗語的意思是指:應該會發生的事,不會不知道,只要注意看就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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