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角色

戒嚴時代,教會牧師喜歡說政府的權柄來自上帝,要我們信徒順從政府的政策,說這是聖經的教訓。現在時代變了,政權已經有了輪替,我們的牧師和幾位教會同工不但不再教導這些,反而也鼓勵我們去參加為某種需要而舉辦的抗議遊行,有時講道也開始會有批評政府政策的話出現,甚至在祈禱中也會述說政府的錯誤,要求上帝糾正政府、督促政府悔改認罪。請問我們到底要怎樣了解聖經才對?


說要信徒順服執政者的權柄,這樣的經文是使徒保羅寫的羅馬書第十三章1-2節,以及使徒彼得寫的彼得前書第二章13-14節。但必須要注意,羅馬書第十三章不要只讀到第2節,而是要繼續讀下去到第5節才對。因為第3-4節都很清楚說到「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換句話說,若是一個統治者使行善的人不但懼怕,且是使行善的人受到冤屈,甚至是被凌虐致死,這樣的統治者會是上帝所喜歡的嗎?很清楚的,絕對不會!上帝不會喜歡這樣的統治者,甚至會厭惡這樣的統治者到極點。同樣的,在彼得前書第二章14節也說到掌權者是被上帝所「委派執行獎善罰惡的長官」,若是被委派的掌權者沒有盡到這樣的責任,就等於違背上帝的旨意,不是嗎?這樣的掌權者要順從他嗎?值得商榷才對。

  講解聖經最要不得的方法,就是將經文用來滿足自己的需要,而不是回到聖經的裏面去明白聖經,然後將聖經的信息傳遞出來,這樣子講解聖經就很容易會犯了上述你提起的問題,也是最不應該有的解釋聖經之態度。要正確認識聖經,就必須回到聖經的時代背景,先明白作者寫該本經書的原因,以及當代社會狀況,這是最基本的入門之道,先把這些弄清楚了,還要再看經文的前後關係,才不會有斷章取義的危險。
我知道在戒嚴時代確實有些傳道者會在講道中替政府的政策辯護,這是不正確的。教會是用聖經作為最高的指導中心,因此,基督教會有責任和義務傳講聖經的信息,但沒有替政府傳講政策的責任和義務。這一點是所有基督教會都應該要清楚,也是所有傳道者應該要遵守的法則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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