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二章

創世記第二章17節,上帝為甚麼要放一棵「辨別善惡的樹」,祂的用意是甚麼?
作者想要說明一件事:在最美麗的伊甸園中,也有「約」束在。即使在最美好的環境中,也有它一定的規矩。不是人想要怎樣,就可以怎樣。有約束,才會有秩序,有秩序,才會感到美好。就像創世記第一章一再重複提到的「上帝看為好」一樣,因為那是有規律、有秩序的創造工程。

上帝既然不讓人吃善惡樹的果子,又何必造那樹?

我們可以這樣瞭解,聖經作者要告訴我們的是:在最美好的地方,也是規律最嚴格的地方,而這種規律最多的不是來自明文的限制,乃是來自內心的自約力。能約束自己守規律的,那地方一定最有秩序。這種自約力表現在誠實、互信的基礎上。

上帝造了美麗的伊甸園給人類居住,開放所有的一切給人使用,唯有用一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來限制人。所謂「能辨別善惡」,就是能夠自我約束,知道可行與不可行之間的差別。

沒有限制,將會使伊甸園成為混亂的垃圾場或競技場,不會是很有秩序、美麗的地方。就像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用紅綠燈來約束;造路,就需要用信號來作記號。大家守燈號誌,交通很順暢。歐美的社會就是這樣子,特別是在北歐地方,即使在深更半夜,都沒有其它車輛在行走,自己一個人開車遇到紅燈,或是「停」(stop)記號,很主動的就會依照規定等綠燈,或是停車左右看一下。但台灣社會不是這樣,即使大白天,有紅燈還是照樣會闖過去。只要知道沒有裝設拍照器的道路,超速幾乎就是「理所當然」的行為。結果車禍率相當高,每年單單因車禍去世的人數就超過千人計。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不讓人吃善惡的果子,乃是在保護人能夠生活得更美好、愉快,享受到真實的伊甸園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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