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在牧師出版的「出埃及記的信息」下冊第569頁,提到利未族人已經被「聖化歸屬上主」,為甚麼說亞倫身上穿的大祭司禮服上的寶石不會再刻利未族人的名字,這樣不就少了一個名字嗎?
請這樣瞭解:如果說雅各有十二個兒子,則第三個兒子「利未」和第十一個兒子「約瑟」都是。但是,如果說以色列十二支派,就沒有他們兩個,原因是這兩支派被約瑟的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取代。這是雅各入埃及後,為了表示對約瑟的感謝,所做的決定(請參考創世記四十八章5節)。歷代志上第五章1節有這樣的話:「以下是雅各長子呂便的後代。(呂便跟父親的妾有染,因此失去了長子的權利。這些權利歸給了約瑟。)」這裏所謂的權利,就是長子繼承財產的時候,比其他的孩子要多分一份(請參考申命記二十一章15~17節)。利未族人因為被指定為擔任祭司的工作,所以分配到各族中去。每一個族都有提供給利未族人居住的城市(請參考約書亞記第二十一章)。

因此,若說雅各的十二個兒子,就有利未和約瑟,若是說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則是指瑪拿西和以法蓮,而不說利未和約瑟了。

根據利未記所寫,以前的人用獻祭的方式來認罪,而現代的人除了在禱告中向主認罪外,奉獻(包括金錢和事工)是否也是贖罪的一種方式?

把奉獻當作是一種贖罪的方式並不正確,因為赦罪乃是上帝特別的恩典,而上帝的恩典並不是用人的錢財可以換取得到的,這點一定要記住。不要忘了,奉獻並不表示上帝必定會喜歡接納,因為上帝所喜歡的,是以「真實」的心悔改的人(參考詩篇五十一章16~17節)。

再者,贖罪的方式也包括了對不公義的事會伸出援手,將上帝的愛表明出來。先知彌迦說:「我該帶甚麼禮物來見上主呢?我該怎樣來敬拜天上的上帝呢?我帶最好的小牛作燒化祭獻給他嗎?上主會喜歡我獻上成千隻的公羊,或上萬道河流的橄欖油嗎?他會喜歡我獻上長子來替我贖罪嗎?不!上主已經指示我們甚麼是善。他要求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與我們的上帝同行。」(彌迦書六章6~8節)因此,會關心受冤屈的人,關心苦難者的需要,與受逼迫的人站在一起、替他們伸冤,這也是另一種贖罪的方式。

利未記記載以色列人以牲畜或其他食物獻祭給上帝,與我國民間宗教中之拜拜相近。是否民間宗教在長久的歷史裏,從中國西方傳來的景教風俗學來的?還有,出埃及時,上帝命令以色列人在門楣上和門框的左右塗上羊血,是否與我們民間在舊曆年過年時貼上紅紙門聯有關?

我想可以這樣說,無論在任何地方,早期的宗教信仰行為有不少地方是很類似的,認為神明也要吃人所獻上的禮物,包括牲畜、五穀、蔬菜等,這是將神明以擬人化的方式來瞭解。不過我們要注意的是,後來先知運動中逐漸排除了用獻祭的方式來與上帝交通,而講究以實際生活證明人對上帝的忠實(參考何西阿書六章6節,阿摩司書五章21~24節,彌迦書六章6~8節)。

出埃及時,在門框上塗抹羊血為記號,是否與我國在農曆年門框上貼著紅色門聯有關,則不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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