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八章

申命記第十八章3~4節:「獻牛羊作祭牲的時候,要把前腿、下顎,和肚分給祭司。你們也要把初收的五穀、酒、橄欖油,和羊毛分給他們。」為甚麼?
原因是祭司乃是由利未族人所擔任。在這一章的第1節已經提到利未族人不可以擁有土地。「他們的生活要倚靠人民獻給上主的祭物和捐獻。」因為沒有土地,就沒有農作物的生產,也沒有牧放家禽動物的空間,因此,這些生活所需的用品就需要由其他支族的人民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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