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七章

撒母耳記下第七章11節記載上帝應許大衛王,這些應許是長久的,還是暫時的?會因人的表現改變嗎?而在第七章9節對大衛王說「你無論到甚麼地方,我都與你同在」,既然與大衛王同在,大衛王又怎麼會犯罪呢?有上帝同在,怎麼不會改變大衛王的「野心」呢?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所應許的事,是一定會實現,不會改變的,也是長久的。特別是上帝與人立的約,是生命之約,也是永遠的約。這樣,這約就永遠持續下去,直到後代子孫(請參考出埃及記二章24節)。
是否會因人的表現而改變?依照聖經的寫法是會的,就是當人決定離棄上帝的時候。誰離棄上帝,上帝就不再是那人的上帝。可是,上帝也是個滿懷慈悲、信實的上帝。當人悔改認罪歸向上帝的時候,祂不會拒絕(請參考詩篇一○三章8~9節,何西阿書一章6~11節)。

當聖經說上帝與人同在時,就是表示:人只要順從上帝的旨意行事,上帝會看顧那個人。相對的,當人不聽從上帝的旨意行事時,上帝會很難過。人常會受到誘惑,上帝會用很多方法提醒人注意。如果看大衛犯罪之前,他的部屬烏利亞曾一再提醒大衛,但大衛忘了自己的身份,也忘了應該遵守的法律(請參考撒母耳記第十一章),因為他的心已經不再聽從上帝的話。這也是人最大的軟弱,經常會忘了上帝的話。使徒保羅認為這就是罪的特性,因此,他說還好,我們有主耶穌可幫助我們(請參考羅馬書七章14~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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