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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十章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1節,耶穌派遣七十二人出去傳福音。在第17節則是說這七十二人高高興興地回來。我所想知道的是:耶穌是如何能使這些人正確傳講有關他的信息?還有,他們是傳講耶穌是彌賽亞,或是如同施洗約翰只在傳講叫人悔改的信息?

福音書的作者並沒有用很多篇幅在介紹耶穌怎樣教導門徒,或是訓練門徒。另一方面,福音書在編輯上並不是很依照時間先後次序來編輯的,雖然路加福音的作者開場白就說他編撰此本福音書時,是「按照次序」,但實際上也沒有完全是這樣子編排,例如第四章說耶穌最先開始工作就是回到故鄉拿撒勒去,但在第四章23節則有提到知道拿撒勒人對他的想法:「我們所聽到你在迦百農做過的事,也該在你自己的家鄉做出來!」(23節)這節經文至少說明一點:在回到拿撒勒之前,耶穌已經在迦百農有過一段工作時間了。馬太福音則是用第五至七章說明耶穌在山上教導門徒,他是訓練好一陣子之後才差派出去。

在第九章2節很清楚記載差派十二門徒時,是要他們出去傳揚上帝國的信息。而在第十章11節也提到對那些拒絕福音的人,也是要這樣警告他們「上帝國快要實現了」。當七十二位受差派的人回來,非常高興他們有趕鬼的能力時,耶穌提醒他們:「不要因邪靈向你們降服而高興,卻要因你們的名字記錄在天上而歡樂。」(路加福音十章20節),這節也是指出上帝國的重要性,不是人有甚麼能力會做大事。換句話說:他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就是在傳上帝國的信息。這信息的主要內容就是要讓人清楚明白:上帝才是我們生命的中心。只有以上帝為我們生命的主,這樣才能看見自己是活在上帝的救恩裡。

這樣很清楚地說明一件事:一個人如果會以上帝作他生命的中心、是生命的主,這個人必定會知道第一件事就是要先悔改認罪。一個不知道悔改認罪的人,乃是心裡狂傲的人,詩人說這樣的人是心中沒有上帝的人(參考詩篇十四章1節)。因此,耶穌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主要就是要傳悔改的信息,就像他也是傳悔改的信息一樣(參考馬可福音一章15節)。耶穌並不是差派門徒去傳講他就是彌賽亞,他甚至禁止污靈將他這樣的身份暴露出來(路加福音四章34節、八章28節)。

路加福音第十章25節說有一位法律教師問耶穌,要如何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請問那位法律教師所謂的「永恆的生命」是怎樣?基督徒都一定要對「永恆的生命」有渴慕嗎?若只對今生今世的生命有盼望是不是不夠?

所謂永恆的生命,就是與上帝和好,也就是使徒保羅所說的「有合宜關係」(參考羅馬書一章17節)。與上帝有合宜關係的人,就是一個人的罪被上帝寬恕、赦免,並且被上帝接納成為祂國度裡的子民。
基督徒最大的渴慕就是因為認識耶穌的救恩,知道自己可以藉著耶穌使罪獲得赦免,進而與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

永恆的生命,並不是在死後來得到,也可以在現在就得到。這也是耶穌回答那位法律教師所說的比喻的意思。成為困苦、軟弱的人的鄰居,就能體會到上帝的國越來越接近自己的生命。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24~26節:「污靈離開了所附的人,走遍乾旱區域,尋找棲息的地方,都找不到,就說:『我要回原來的屋子去。』於是他回去,發現那屋子打掃得又乾淨又整齊。他又出去,帶回七個比自己更邪惡的靈來,跟他住在一起。這樣,那個人後來的情況比從前更壞了。」是甚麼意思?

這段話是編排在耶穌因趕鬼的神蹟,「有些人想陷害他,要求他行個神蹟來表明他所做的是出於上帝」(路加福音十一章16節),於是有了耶穌連串的比喻和譴責話語。主要的關鍵在於這些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蹟的人,不但不信,還要求耶穌再顯個神蹟來證明祂的身分,甚至有人還認為耶穌就是靠著鬼王別西卜的力量在趕鬼的。作者路加將耶穌這段話編排在這個地方,有他特別的用意,主要是在警告這些看了神蹟卻又不相信,還要求看神蹟的人,他們的情況將會比在沒有看見神蹟之前還要糟。因為他們並沒有從耶穌所行的神蹟學習到認識上帝的愛,也沒有從耶穌所行的一切,看到耶穌就是上帝差遣到世上來的基督,他們的心一樣空虛,心靈依舊空洞,加上因為耶穌所行的神蹟,使許多民眾喜歡跟隨耶穌,導致他們有了權威危機意識感,因此對耶穌懷恨的心加重,這就像被驅趕出去的污靈,再次回到原來的地方,使原本已經得到乾淨的地方,被邪靈污染的情景更加嚴重一樣。

福音書的作者好幾次提到外邦人是因為「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而猶太人特別是宗教領袖們,往往是親眼看見了,還一再懷疑所看見的,並且是一再要求看神蹟,他們這種信仰態度只會為他們帶來更壞的結果,一點利益都沒有。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41節,耶穌針對那位對他吃飯前沒有洗手感到詫異的法利賽人,說:「只要把杯盤裡面的東西送給窮人,對你們來說,一切都算潔淨了。」這和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相關經文比較,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的內心充滿貪慾和邪惡,只有路加特別強調要把「杯盤裡面的東西送給窮人」,請問這是否意味人不潔淨,是因為財富,還是因為耶穌要強調法利賽人擁有「不義之財」?是否在物質上擁有的愈少,才算真正「潔淨」?

法利賽人的問題是很虛偽,講究外表(參考路加福音十二章1節),因此,他們表面上看起來像是虔誠,其實不然。因此,當耶穌說「把杯盤裡面的東西送給窮人,對你們來說,一切都算潔淨了」這句話時,有一個意思是:真正心中有上帝的人,不是講究把手洗乾淨之外表形式上的人,而是知道會去關心、憐恤那些貧窮人。就像兩大誡命中所提醒的:愛上帝,也愛鄰人。如果真的要講究摩西法律,那就去關心窮人吧。何況他們是把手洗得乾淨,內心卻是貪婪的很。這豈不是很虛偽嗎?這和先知耶利米在譴責以色列人民只知道守外表上的割禮,卻沒有在內心裏守割禮一樣糟糕(參考耶利米書四章4節、九章26節)。

另一方面,同樣的字句也出現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25~26節:「你們這班偽善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要遭殃了!你們把杯盤的外面洗得乾乾淨淨,裡面卻盛滿了貪慾和放縱。瞎眼的法利賽人哪,先洗淨杯子的裡面,外面也就乾淨了。」耶穌在這裡強調的是「器皿」的事,但在路加福音的作者強調是「人」的事。
再者,亞蘭文的「潔淨」這個字是「達基」(dakki),和「施捨」的字「扎基」(zakki)很接近,有可能是在抄寫的時候產生的筆誤也說不定。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47節:「你們要遭殃了!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而那些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先所殺害的。」請問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這一節必須和第48節連在一起看。第48節說:「這樣,你們證明了你們同意祖宗所做的;他們殺害了先知,而你們替先知修造墳墓。」

猶太人有一句俗語是用來諷刺當兒子的敗壞行為,這句話的意思是:真正的兒子,會繼承父親的性格。就像我們常聽到的話「有其父,必有其子」一樣,但猶太人說的話更傳神。雖然在習俗上修造墳墓是對一個去世的人的尊敬,但耶穌指出他們的心中是偽善的,因為他們傳承了祖先殺害先知的性格,表面上看來像是尊敬先知,其實,他們所做的事是和他們祖先一樣,在迫害先知。

耶穌要強調的是:修墳墓是表面的工作,看起來好像很重視先知、愛護先知、紀念先知,其實不然,因為真正贖罪的方式並不是在修造墳墓,而是注意聽先知的話。如果活著的先知的話都不聽,還想盡辦法要將他們除掉,然後在他們死後才拼命地替他們修造墳墓,這剛好是一種掩蓋自己錯誤行為的虛偽表面方式,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這樣。耶穌就是看穿了他們的這種假冒偽善的功夫,因此說他們要遭殃了。

舊約聖經一再提到先知在當代社會最難過的事,就是被自己的同胞所拒絕,像先知耶利米就被逮捕關入監獄,甚至被挾持至埃及(參考耶利米書三十八章、四十三章),而約阿施王則是命令人民在聖殿的院子裡用石頭把撒迦利亞打死(歷代志下二十四章21節)。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50~51節:「從創世以來,所有殺害先知的罪,就是從亞伯的被殺,直到祭壇和聖所之間被殺的撒迦利亞為止的血債,都要這一時代的人償還。是的,我告訴你們,這時代的人一定會為這一切受到懲罰!」請問這句話的意思。

這是耶穌針對當時的宗教領袖們說的,因為他們和歷代的祖先一樣,殺害先知,也阻擋先知、祭司們傳達上帝的信息。另一方面,路加福音的作者也用這句話在反映當時基督教會和基督徒所受到的迫害。安慰基督徒,讓他們知道那些迫害他們的人,會像在迫害上帝的僕人所要承受的懲罰是一樣嚴重。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49~50節:「我到地上來是要點燃烽火,我多麼盼望它已經燃燒起來了!我應當受苦難的洗禮。在經歷這苦難以前,我心裡多麼困擾!」這兩句話不瞭解。

在馬太福音第十章34節是說:「不要以為我是帶和平到世上來的;我並沒有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刀劍。」這兩句話確實使許多人帶來困擾。馬太福音的這句話,比較容易明白的原因是:耶穌說過許多話在當時的社會聽起來確實是很「尖銳」的,例如他說:「有人打你的右臉,你連左臉也讓他打吧!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馬太福音五章40節)他對禁食祈禱的看法,以及對所謂「不可姦淫」這條誡命的解釋等類似的話,在當時的人聽起來都相當刺耳。

路加福音的這句「要點燃烽火」,就比較不同,因為這句話很可能帶有希臘神話的背景。那就是有一位名叫「普羅米修提歐斯」(Prometheus)的神,從天上偷了火種給人類,結果被天神給懲罰綁在岩石上。他的內臟每天被鳥啄食,痛苦一生。這神話故事說出了我們常有的經驗:好心,但沒有好報。耶穌說他「帶來烽火」,請注意,這個「火」字,是帶有「審判」的意思,也可以表示「分別為聖」之意,如同提煉金銀一般,使之更純潔。施洗約翰就說那位比他能力更大的要來,「他要用聖靈和火」為眾人施洗(路加福音三章16節)。這樣,我們可以明白耶穌已經在暗示他即將面對十字架的苦難,就像他對門徒說的:「人子必須遭受許多苦難,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教師棄絕,被殺害,三天後將復活。」(馬可福音八章31節)因此,他甚盼望眾人能及時悔改,心裡革新,在審判的時候得到好的結果。但是,他的工作,並沒有得到所期盼的結果,因為人們棄絕他,宗教領袖們一再阻止他的工作。這可能就是這兩節經文的意思。

路加福音第十三章

路加福音第十三章10~17節,耶穌為一個腰彎的婦人治好了病,但卻被會堂的主管指責不應在安息日治病,耶穌回答:「……她被撒但綑綁了十八年,難道在安息日就不應該解開她的鎖鍊嗎?」這裡透露耶穌將病與撒但連接在一起,我們是否應這樣看待疾病?

福音書的作者有一個看法,也是當時猶太人普遍的觀點:嚴重的病,也就是一般醫生無法醫治的病,這樣的病,已經不是一般的病,而是有「鬼」(或撒但)附身才會導致這麼嚴重。因此,當這個女人病了十八年,表示她這種彎腰的病,已經是相當嚴重,幾乎是無法站起來的情況。只要看到她的樣子,就會令人感到鼻酸。就像那位從小就患了「癲癇病」的孩子一樣,他們的看法是:這樣的病一定有「鬼」附身在她裡面,才會這麼嚴重。這種看法在耶穌的時代很普遍的,因此,我們也發現耶穌治病的時候,在路加福音作者筆下會分清楚,耶穌是將對方看成是被鬼(撒但)附身,或是純然屬於一般疾病。

我們今天的時代和耶穌的時代,以及社會景況有相當大的差距,至少在醫學科技上,今天已經可以治療許多耶穌時代所無法治癒的病症。但也有許多新的病症是耶穌時代所從來不曾聽過、遇到過的病。因此,對待身體疾病的態度,並不一定要將之看成是和「鬼」(撒但)附身有關,但卻和人的心靈有關。另一方面,我們應該以憐憫的態度看待生命遇到苦難的人,就像這位已經彎腰長達十八年的人,當耶穌治好她的時候,就應該同心感謝上帝的大恩,而不是拿法律條文來譴責行這樣神蹟奇事者。因為慈愛的上帝就是看到人類的苦難,才會差遣祂獨生的兒子耶穌來到世上。

路加福音第十三章32~33節,耶穌回答那些來警告的法利賽人說:「『今天和明天我要趕鬼治病,第三天我要完成我的工作。』雖然這樣,今天、明天、後天,我必須向前走,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以外的地方被殺是不對的。」這兩節經文是甚麼意思?

第32節的經文是耶穌在預言他即將受難的意思。而第33節的「今天、明天、後天」是指他將持續不停地工作,傳揚上帝國的福音。不會因為希律的阻擋就停止,因為上帝國是以上帝為中心,不是聽從人的話或命令。

再者,耶路撒冷一直是以色列人民的宗教中心,有人的權威,過去的時代已經有先知、祭司被迫害致死(請參考列王紀下二十一章16節、耶利米書二十六章20~23節),因為人常常以為自己很有權威,像上帝一樣,不聽從上帝的話語和警告。雖然耶穌明明知道前往耶路撒冷會遭遇釘十字架的災害,他還是繼續前往,因為上帝的信息就是要向那些自以為是「上帝」的權貴者發出警語和譴責,讓他們也會因聽到信息而趕緊悔改。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26~27節,記載耶穌對那些想要跟隨他的人所設的門檻很高。第33節說:「同樣,你們無論誰,除非放棄所有的一切,不能作我的門徒。」耶穌是向一大堆跟隨的人說這些話。而在現在的社會中,我們要如何來做到這一點?如果做不到,會如何?

在路加福音特別記載耶穌為所說的話還說了個蓋一座高樓,以及軍隊打仗的比喻,主要的目的,是希望那些想要跟隨他去傳福音的人,最好先衡量一下自己的能力,不要一時的衝動。在第九章57~58節,耶穌也曾對一個想要跟隨他的人說:「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是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因此,我們可以清楚知道,耶穌並不勉強人去跟他四處漂流去傳福音。馬可福音第五章18~20節,那位被「大群」鬼附身得醫治的人,請求耶穌讓他跟他去的時候,耶穌不答應,卻告訴他:「你回家去,告訴親友,主怎樣以仁慈待你和他為你所做的事。」結果那個人真的依照耶穌的吩咐去做了,結果效果非常好,因為「聽見的人沒有不驚奇的」。因此,我想不是每個人都要「放棄」一切,作個所謂「專職」的傳道者,在我們生活、工作的每個角落,都可以成為福音的見證者。這樣也是在傳福音。長老教會的創辦者約翰‧加爾文就告訴我們說:「基督徒應該在他的工作場合中,見證福音。」而當「專職」傳道者的人,如果無法心存「放棄」自己所擁有的貴重物,例如自己以為非常高貴的學歷、經歷、才能等等,他就很難體認福音的本質和意義。

另一方面,所謂「放棄所有的一切」這句話,也應該可以這樣瞭解:一個人若要成為耶穌的門徒或是信徒,如果沒有謙卑的心,很難得到天國的福音。我們可以將第26節所說的這些「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以及自己所擁有的學、經歷等等看做是最好的「財產」。比如說,如果我們想要參加主日禮拜,卻帶著「高學歷」的姿態,或是以老闆的心態參加聚會,我們就無法聽進福音的信息。如果我們想參與教會福音事工的事奉工作,但是丈夫或是妻子、兒女一直要求你陪他們,而你聽了他們的話,甚至認為他們比較重要,這樣就無法有機會在福音事工上參與。

沒有人能告訴你會有怎樣的結果,因為這是信仰的事,必須自己作抉擇。自己的抉擇,就必須自己負責。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十五章11節
耶穌在世的時代,能使死人復活。在現今的世代有無使死人復活的事?若無,為甚麼?

沒有人有這樣的能力,因為我們不是耶穌。再者,所謂「死人復活」也有另一種意義;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1~31節,耶穌比喻中描述那位慈愛的父親,因為浪蕩的孩子回來很高興,對大兒子說他的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如果以這個角度來看,則一個人生命有悔改,其實就是「死而復活」的生命。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13節有關機警的管家(不義的管家)之比喻,雖然我們知道耶穌說主人是在誇獎這個不誠實的管家機警的行為,但是我心中仍很難接受這樣的行為,因為比喻中看到他的行為完全是為了私利,且有欺騙的行為?而後也沒有悔改,這樣的行為不值得推崇,不知我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

這個比喻也是路加福音中很難解的一個比喻。不過,如果我們稍微注意一下第8節,就會發現整個比喻的中心就在這一節。這一節說:「俗世的人竟比光明的人更加精明。」讓我們看到耶穌比喻中的特色──對比式的比喻。「俗世」,表明的是很粗糙、普通、低廉等。而相對的用詞是「光明」,指的是精細、特別、高貴等。

如果一個不好的管家都會為了自己的生存著想,那麼一個有智慧、聰明的人,怎不會為自己的永恆生命設想呢?類似這樣的比喻方式也出現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8節「寡婦和法官的比喻」;主要在說明如果一個不敬畏上帝的法官,都會為了一個寡婦不斷的請求伸冤,那麼,公義的上帝豈有不為祂的子民伸張公義的道理?不可能的事!因此,如果一個人真的是有智慧、聰明的人,他就應該知道怎樣利用他尚且有機會的時候,認真想盡辦法為了將來上帝審判的事多做未雨綢繆的事。

那些欠債的人,都是貧窮人,因此,他們無法償還債務,以致於這個管家在緊要關頭時,減輕了這些貧窮人的債務,基本上來說,這是很好的一件美事。因為憐憫貧窮人,替他們減輕債務的負擔,就是一項為上帝所做的好事。箴言的作者說:「濟助窮人等於借錢給上主;他的善行,上主要償還。」(箴言十九章17節)這也就是第9節所說的:「要用今世的錢財結交朋友,這樣,錢財完了的時候,你可以被接到永久的家鄉去。」其意在此。

再者,從第5~7節可看出這些債務人所欠的債,其數字是相當龐大的。如果這樣,就不是一般所說的「貧窮人」,而是一個部落,或是指一個國家、族群等的大型團體才有可能借用如此的龐大債務。這就很像羅馬政府對殖民地抽稅,並且將這種稅務工作發包給猶太人的稅吏去執行一樣,引起猶太人對稅吏相當的不快,甚至將稅吏當作是「壞人」看待(參考路加福音十五章2節、十九章6~7節),且不允許他們在法庭作證。如果以這個角度來看,則這則比喻很可能就是指那些稅吏所說的隱喻,因為在跟隨耶穌的人群中,經常會出現稅務工作者(參考路加福音五章29節、十五章1節)。他們一再惹猶太同胞的討厭,因此,如果他們在抽稅的工作上,雖然減少了繳交回到羅馬統治者手上,卻可以減輕同胞在稅賦上的負擔,這樣的人必定會得到同胞的接納。因為長久以來,猶太人討厭稅吏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在繳應該繳的稅給羅馬統治者,而是這些抽稅的稅吏多抽出許多不該得的稅金(參考路加福音三章12~13節),而羅馬統治者不但沒有阻止,甚至有些地方官還跟這些稅吏同夥貪污不正當的財物,這才是引起猶太人非常生氣的主要因素,也因此經常引起猶太人以「抗稅」來抵制,為的是要引起羅馬中央政府的注意。但羅馬政府則以嚴重的叛亂罪刑來對待「抗稅」的猶太人,這種刑罰之一就是釘十字架。如果看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2節、5節,就會看到當時的猶太人領袖為了要處死耶穌,就是以耶穌煽動人民「反對向皇上納稅」為理由,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將耶穌用十字架刑罰給予處死。

再者,耶穌希望這些以不正當手法取得財富的人,除了知道要改變態度,能夠誠實賺取財富外,還要進一步地知道有了財富,更需要懂得與貧困的人分享。猶太人的拉比們常會教導人們:濟助貧窮人就是和天使結交成朋友。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則比喻的重點,就是在這個僕人(稅吏)將那些債務減少,很可能就是減少了他不該多抽的部份,而主人在誇獎這個僕人,主要就是在看到這個僕人還會想到趁著他尚未揪出他的貪婪時,知道趕緊主動更正。因為第1節提到這個僕人「浪費主人的財物」,這裡的「財物」,並不單單指錢財而已,也包括了主人的名譽、聲望、忠實等等。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9~31節中,有關財主和乞丐拉撒路的故事中,為何會強調「有摩西和先知去警告」人?

新約聖經中如果是將這兩個名詞──「摩西和先知」──連結在一起說,其所代表的是指舊約聖經的意思。摩西表示法律書,先知的作品則在聖經中是佔絕大部分。因此,這裡說有「摩西和先知去警告」,意思就是人可以從聖經的話學到警惕。如果一個人連聖經所記載的信息都不相信,這樣的人,即使有死人復活出現在他的面前,也是沒有用。因為他根本就不會相信。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7~10節,有關「僕人的責任」之比喻。個人認為這個主人似乎較刻薄一些。當然,論責任,僕人要先服伺主人吃喝……,才能料理自己吃喝。但從農場回來已經很辛苦,起碼喝些水才再做,較近乎人道。或許當時背景,僕人也是奴隸?

沒錯,那時候所謂的僕人,幾乎就是奴隸。但有些奴隸是自由身的,因為他已經被釋放了,可是因為主人善待他,他自願留下來繼續服伺主人。申命記第十五章12~18節很清楚寫著對待奴隸應該有的態度。

很可能因為有表現這樣好的奴隸,後來升級成為所謂的「僕人」,當然也有很好的主人因為欣賞僕人的認真、用心,因此,他就不再看他是僕人,有時看他如同自己的家人,主人也會放下身段服伺這樣的僕人。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二章35~40的比喻中就提到這樣的例子。亞伯拉罕就曾經告訴上帝,他不要再等妻子莎拉生孩子了,他說:「我家裡出生的一個奴僕要繼承我的家產。」(創世記十五章3節)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37節:「門徒問說:『主啊,這些事會在哪裡發生呢?』耶穌回答說:『屍首在哪裡,禿鷹也會聚在那裡。』」請問這句話的意思。

門徒問耶穌關於末日來臨的景象怎麼知道?耶穌則以當時流行的一句俗語來回答,這句俗語的意思是指:應該會發生的事,不會不知道,只要注意看就會清楚。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1~8節,在耶穌所說「寡婦與法官的比喻」中,上帝好像是那一個很不耐煩才替子民伸冤的法官,上帝真的對祂的子民求援如此不屑嗎?這個比喻為何意?

這個比喻可以比較第十一章5~8節中,那個三更半夜向鄰舍借用三個麵包的比喻,這兩個比喻都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就是在強調:祈禱不要失去信心,而且要不停地禱告、懇切地祈求,上帝一定會垂聽向祂懇求者的聲音。

比喻有時是採用人性的共通面,為的是幫助人更容易清楚、明白主要意義是甚麼,這是耶穌比喻中經常會發現的。其實,用人的層面來比喻上帝,是差距很大的。例如我們往往會將母親的愛用來比喻上帝的愛。其實,將人的愛與上帝的相比,差距很大。但取愛的精華處,就比較容易進入了解的狀況。這兩則比喻也有這樣的用意。

這則比喻的主要用意就是在說明一個基本前題:如果一個不義的法官都會替糾纏不止的寡婦斷案,那麼,仁慈的天父怎麼可能不會替祂的子民伸冤呢?這就是這段經文中第7~8節a句所要表達的中心信息。因此,原本的比喻是只有第1至5節。但這則比喻提出一個基本問題:有誰會是懇切地向上帝祈求的人?有這樣的人嗎?

人在信仰上最大的毛病是將上帝當作像是自己的「僕人」看待,一祈求,馬上就在等待上帝回應。頂多在祈求幾次後就失去信心了。有時等候稍微久一點,也會開始懷疑上帝,或埋怨起上帝,說上帝都不聽他的祈禱。

這個比喻和第十一章5~8節的有關祈禱之比喻很接近,也都路加福音特有的資料。

請注意比喻的內涵:這個比喻原本只有到第5節,第6~8節是進一步比較上帝與這位法官之間的差異。他是一個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的法官。基本上就與慈悲的上帝完全不相同。耶穌基督剛好要強化一點:如果連一個這樣的法官都會因為請求伸冤的人不停地要求時也會勉為其難地同意,而慈悲滿懷的上帝,豈不是會做得更徹底,甚至在那寡婦尚未請求之前,上帝早就會差遣僕人替她伸冤了。耶穌基督主要在提醒我們,要對上帝有信心,不要因為祈禱之後,沒有隨即看到上帝的回應,就失落信心。上帝一定會聽我們祈禱的。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4節,說撒該為了見耶穌,爬到一棵桑樹上。去年(2001)聖地之旅,在耶利哥的時候,車子載我們到那棵樹下拍照,它不像台灣的桑樹,倒是比較像菩提樹。

請注意,耶穌時代的耶利哥城早已經成為廢墟了,現在的耶利哥城是「新耶利哥」。我不知道你去年去的耶利哥城是「新耶利哥城」還是「舊耶利哥城」?不過我可以肯定地說,你爬上的那棵桑樹絕對不是撒該所爬上的那棵,不要被導遊給騙了。

聖經這裡所說的「桑樹」是巴勒斯坦常見的植物,特別是在地中海沿岸地帶很多。其果實有點像無花果,比較小了一點。味道不太好,感覺是澀的。在果實成熟以前,必須先將果實的刺割除後才能吃。這樣很清楚,它和台灣的桑樹就不一樣了;台灣品種的桑樹之果實相當甜美、可口。樹幹細嫩,也不適合人攀爬。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40節:耶穌回答:「我告訴你們,他們要是不作聲,這些石頭也呼喊起來。」為甚麼耶穌會這樣說?

這句話是因為耶穌和門徒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時候,群眾夾道歡呼的場面相當熱絡,「門徒因所看見的這一切奇蹟就感謝上帝,大聲歡呼:『願上帝賜福給奉主名來的君王!天上有和平,榮耀歸於至高上帝!』」群眾中有法利賽人聽了之後不高興,要耶穌禁止門徒這樣大聲歡呼。但是,耶穌的回答不但沒有指責門徒的大聲歡呼,反而是告訴那些法利賽人,就是石頭也會替他作見證。也就是說,如果耶穌是上帝差遣到世上來的救主,沒有人有能力阻止人們對上帝救恩的感謝、頌讚聲音。即使所有的人被世上有權勢的阻擋了,止住了聲音,上帝也會使石頭發出聲音。

再者,這句話也可以比較一下路加福音第三章8節,施洗約翰曾警告當時的民眾說:「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不要自以為亞伯拉罕是你們的祖宗就可以逃避審判。我告訴你們,上帝能夠拿這些石頭為亞伯拉罕造出子孫來!」意思是不要拿人的權威來阻擋上帝的救恩,也不要以人的權威衡量上帝的奇妙的作為,這都是不正確的態度,也是錯誤的。

路加福音第十九章41~44節有關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哭的記事,請解釋其意。

這段經文是路加福音特有的資料;它主要的內容是在述說耶穌預言了耶路撒冷將會遇到極大的災難。有人認為與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羅馬將軍提多(Titus)帶兵攻破,並且燒毀了聖殿的事件有關。也是在那次的災難,耶路撒冷聖殿迄今都沒有再重建或整修過,正如第44節所說的:「不留一塊石頭在另一塊石頭上面,因為你沒有認出上帝拯救的時機。」(將此節比較馬可福音第十三章2節,耶穌清楚地指出耶路撒冷聖殿將是被摧毀到如此的地步!)

從馬可福音第十一章11節所提供的經文比較來看,該處經文說耶穌一入耶路撒冷城,馬上就去聖殿各處巡視一下,當晚又去伯大尼過夜,然後隔天就去潔淨聖殿。從這裡可以看出早在耶穌入耶路撒冷之前,就已經風聞聖殿各種墮落的事件,聖殿如果墮落到貪污、詐欺的行為,這樣的聖殿和以上帝之名建造的城市,遲早都會毀滅。

再者,第42節,關於耶路撒冷「和平的事」,可參考希伯來書第七章2節,耶路撒冷城原本也有一個意義,就是與神聖的大祭司麥基洗德有關,他的名字之意是「正義的王」,另一個意思是「和平之王」。如果耶路撒冷城是一個屬於上帝的城,是敬拜上帝的城市,那麼,就應該顯出它的公義,並帶給人民心中的安寧。但事實表現出來的並不是這樣,而是宗教與社會領袖勾結貪婪、詐欺,對上帝不忠實,這樣的城市掛著上帝的名,以為這樣就可以保平安,其實那是「盲目」的。

第43~44節,描述敵人將會以很猛烈的火力攻擊耶路撒冷城。雖然有人喊說可以躲進聖殿,因為那是上帝居住的地方,但並沒有用,因為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整個聖殿是會被徹底摧毀。這情形就像主前五九一年至五八六年期間,先知耶利米所預言的耶路撒冷城和聖殿毀滅的情景很相似(參考耶利米書七章8~15節)。

「認出上帝拯救的時機」,已經說明耶穌的來臨,其實是上帝賞賜給人悔改的機會,有悔改,才能挽回上帝的怒氣,這樣就還有獲得赦免而不致滅亡的來臨。可惜,猶太人並沒有認出來,反而是將耶穌給釘死在十字架。

也可將此段經文和路加福音第十七章20~37節對照來看,耶穌預言了末日來臨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