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五章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22:17
耶穌山上寶訓中,到底是「八福」,還是「九福」?
應該是「八福」。馬太福音第五章11、12節,是進一步在解釋第10節。
對馬太福音第五章19節說:「違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別人也這樣做的,在天國裡要為最微小的。」意思是否說違反誡命最輕的人還是可以進天國,只是地位微小而已?在天國裡,有地位高低之分別嗎?
馬太福音第五章19節所說的,其實是在強化第17至18節所說的,任何誡命都不可以輕忽。其實這節經文並不是在說誡命有大小之分,而是說一個好的信徒,他不會選擇性的認為哪一條誡命不重要,或是哪一條誡命比較重要,以作為遵守與否的區別。不但如此,他自己會確實遵守,也會教導別人和他一樣,確實地去遵守聖經的教訓。
在這裡的「最小的」,並不是用來形容誡命的「大」與「小」,而是用來與「法律的『一點一畫』」這個詞相對應。「一點一畫」在一般人的認知上是微小的意思。
這可以清楚明白,在天國裡,沒有所謂的「地位高低」或「大小」之分。天國是以上帝主權為中心的地方,一切以上帝為主。因此,第19節的重點是:不僅自己違犯,還教導人跟著犯;或是自己確實遵守,也教導別人跟著遵守。所謂在天國裡成為卑微,意思是指將被上帝所藐視;相對的,確實遵守的人將被上帝所重視,甚至高舉他。
馬太福音第五章38~48節的經文中,有關「論報復」與「論愛仇敵」的教訓,這是我常想的問題,有許多善良的基督徒常被一群假懺悔的人所欺騙,這群人故意編造一陷阱讓基督徒陷入,一直到最後才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另外在第五章40節:「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我覺得上法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如此才是公義,否則豈不是有理說不清?公義清楚了,再談「愛」也不遲,或這教導另有他意?
善良的信徒常被假信徒欺騙,這種事不是始自今天,早在舊約聖經的時代,就一再出現「假先知」(參考耶利米書十四章14~16節),在使徒保羅時代也一再出現「假使徒」(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章4~5節)。今天的時代也一再出現「假傳道者」,他們一再發出假的信息欺騙信徒。避免受到誘惑最好的方法,就是要對聖經有認識。
馬太福音第五章38~42節有關「論報復」的問題,提起「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的教訓。請注意比較一下路加福音第六章29~30節,就會發現路加福音寫的是「拿走你的外衣,連內衣也讓他拿」。我們知道根據出埃及記第二十二章26~27節的記載,摩西法律規定,不可拿人家的衣服做抵押,因為這樣的人已經很窮,外衣是他唯一可以禦寒的。如果連外衣也透過司法力量索取,這已經違背了基本人道精神。一個人,如果連基本人道都不顧,其它的就不用再多說了。論是非,也需要明白對方的生存處境,這是一件不可疏忽的事。堅持是非分明,但用寬恕、憐憫的態度看對方,效果會更好。
應該是「八福」。馬太福音第五章11、12節,是進一步在解釋第10節。
對馬太福音第五章19節說:「違犯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並且教別人也這樣做的,在天國裡要為最微小的。」意思是否說違反誡命最輕的人還是可以進天國,只是地位微小而已?在天國裡,有地位高低之分別嗎?
馬太福音第五章19節所說的,其實是在強化第17至18節所說的,任何誡命都不可以輕忽。其實這節經文並不是在說誡命有大小之分,而是說一個好的信徒,他不會選擇性的認為哪一條誡命不重要,或是哪一條誡命比較重要,以作為遵守與否的區別。不但如此,他自己會確實遵守,也會教導別人和他一樣,確實地去遵守聖經的教訓。
在這裡的「最小的」,並不是用來形容誡命的「大」與「小」,而是用來與「法律的『一點一畫』」這個詞相對應。「一點一畫」在一般人的認知上是微小的意思。
這可以清楚明白,在天國裡,沒有所謂的「地位高低」或「大小」之分。天國是以上帝主權為中心的地方,一切以上帝為主。因此,第19節的重點是:不僅自己違犯,還教導人跟著犯;或是自己確實遵守,也教導別人跟著遵守。所謂在天國裡成為卑微,意思是指將被上帝所藐視;相對的,確實遵守的人將被上帝所重視,甚至高舉他。
馬太福音第五章38~48節的經文中,有關「論報復」與「論愛仇敵」的教訓,這是我常想的問題,有許多善良的基督徒常被一群假懺悔的人所欺騙,這群人故意編造一陷阱讓基督徒陷入,一直到最後才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另外在第五章40節:「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吧!」我覺得上法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如此才是公義,否則豈不是有理說不清?公義清楚了,再談「愛」也不遲,或這教導另有他意?
善良的信徒常被假信徒欺騙,這種事不是始自今天,早在舊約聖經的時代,就一再出現「假先知」(參考耶利米書十四章14~16節),在使徒保羅時代也一再出現「假使徒」(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章4~5節)。今天的時代也一再出現「假傳道者」,他們一再發出假的信息欺騙信徒。避免受到誘惑最好的方法,就是要對聖經有認識。
馬太福音第五章38~42節有關「論報復」的問題,提起「有人拉你上法庭,要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的教訓。請注意比較一下路加福音第六章29~30節,就會發現路加福音寫的是「拿走你的外衣,連內衣也讓他拿」。我們知道根據出埃及記第二十二章26~27節的記載,摩西法律規定,不可拿人家的衣服做抵押,因為這樣的人已經很窮,外衣是他唯一可以禦寒的。如果連外衣也透過司法力量索取,這已經違背了基本人道精神。一個人,如果連基本人道都不顧,其它的就不用再多說了。論是非,也需要明白對方的生存處境,這是一件不可疏忽的事。堅持是非分明,但用寬恕、憐憫的態度看對方,效果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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