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九章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3 17:35
創世記第十九章記載有關上帝消滅所多瑪及蛾摩拉這兩個城,因為亞伯拉罕的緣故,留下羅得一家人。或者可以說,羅得一家人是因為亞伯拉罕得到上帝的祝福(這是因為亞伯拉罕與上帝之間有立約)。羅得是不是少於十個義人中的一位?或者上帝是否在這件事上有偏心而狠下不下心大義滅親?
基本上可以這樣了解: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獲得上帝的拯救,是與亞伯拉罕有密切關係。上帝揀選亞伯拉罕時,曾應允他,要讓他人因他蒙福(參考創世記十二章2節)。雖然亞伯拉罕和羅得分開,且羅得選擇居住所多瑪城(參考創世記第十三章),但亞伯拉罕一直關心著他,並且在他危急的時候,動員家丁冒著生命危險去搶救他(參考創世記第十四章)。
在創世記第十八章中,記載亞伯拉罕與上帝的對話中,從數字「五十」開始,一直降到「十」個義人。其實,這是一種「數字文學」表達方式,也是中東地帶人民對數字遊戲的方式。「五」,是一隻手伸出來有「五」根手指頭,雙手伸出來,則有「十」根手指頭。「五」或「十」都是在表示「圓滿」、「滿意」、「好」、「圓」的意思。因此,雖然說的是從「五十」直到最後的「十」,其實,基本上都是在表示「一」的意思。換句話說,整個城裡是找不到一個好人,連一個也沒有。這也正好回應了創世記第六章5節,上帝要毀滅所有受造的人類的一個主要因素:「上主看見人類個個邪惡,始終心懷惡念。」詩篇的詩人說:「上主從天上察看世上的人,要看看有明智的沒有,有沒有尋求他的人。可是人人偏離正路;個個同樣的腐敗。沒有行善的人,連一個也沒有。」(詩篇十四篇2~3節)
也許可以這樣說,上帝為這件毀滅的懲罰,留下了活口,沒有完全滅絕,這是聖經作者所要表明的,上帝雖然很生氣,卻還留下了可以延續生命的機會給人類。沒有滅絕,這是因為祂的愛的緣故。其實,整個事件可以看出,羅得並不是真的想要離開,而是上帝的使者強力拉著他,帶他離開該城。這都在說明一件事:如果沒有上帝的憐憫和寬恕,祂伸出恩典的手扶持、帶領著我們,恐怕世人早都已經滅亡了。
創世記第十九章記載羅得兩個女兒因為沒有男子可跟她們結婚,不得已而與其父發生亂倫的事。上主對此類的事有何提示?以色列人對此有何看法?
就像第九章記載挪亞的故事一樣,大水之後,一切都很亂。第九章用挪亞喝醉酒來形容,開始新的生活是沒有秩序的。同樣的,所多瑪城毀滅之後,羅得開始新的生活也是很亂。這種亂,就是對生命表現出沒有信心。他的女兒不是祈求上帝的幫助,而是想到自己處理生命的問題。聖經一再告訴我們,生命的來源出自上帝(參考三十章2節、撒母耳記上一章5~20節)。既然生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祝福,就是與上帝有特別的關係,如果人想用人自己的方式處理生命,那將會是很亂的。羅得就是在醉酒之下,與女兒發生亂倫的行為。聖經作者一再用「對發生的事完全不知道」(33、35節)來形容羅得的處境。意思是羅得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他的心已經離上帝越來越遠了。這樣的人,心會亂,生命會顯示出沒有秩序的狀況。
創世記第十九章30~38節,有關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亂倫的事,是一段不可思議的事,也是現今的人認為不能做的事。為何會在聖經上出現?
聖經是一部信仰告白的見證集。信仰告白,就必須很誠實地將所做的事說出來,好讓後代的人知道一切經過。在聖經裏面,我們看到人的許多醜陋之面貌,聖經的作者沒有隱瞞這些事,將之一五一十地呈現在我們面前,讓我們知道真正的問題在哪裏。其實,今天台灣社會也一再發生亂倫的事,不是嗎?
聖經的作者是將人的罪給記錄下來,讓我們看到:人類並沒有因為所謂科技「文明」或是現代化而更「文明」,人的罪性還是依舊存在。
摩押人、亞捫人應也是猶太人才對,還是因亂倫,所以不是?只有從亞伯拉罕下來的以撒、雅各的十二子才算?以掃後裔也不是?怪!
請注意,所謂「猶太人」,是指雅各的子孫這系統的才是。若是指亞伯拉罕的子孫,那是包括以實瑪利(今天的阿拉伯人)、以撒的後裔都是。以掃的後裔是以東人,當然不是雅各的後裔,因為雅各的後裔是指他的十二個孩子說的。
再者,摩押與亞捫人只能算是以色列人的遠親,是亞伯拉罕的弟弟哈蘭的兒子羅得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一章27節)。
基本上可以這樣了解: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獲得上帝的拯救,是與亞伯拉罕有密切關係。上帝揀選亞伯拉罕時,曾應允他,要讓他人因他蒙福(參考創世記十二章2節)。雖然亞伯拉罕和羅得分開,且羅得選擇居住所多瑪城(參考創世記第十三章),但亞伯拉罕一直關心著他,並且在他危急的時候,動員家丁冒著生命危險去搶救他(參考創世記第十四章)。
在創世記第十八章中,記載亞伯拉罕與上帝的對話中,從數字「五十」開始,一直降到「十」個義人。其實,這是一種「數字文學」表達方式,也是中東地帶人民對數字遊戲的方式。「五」,是一隻手伸出來有「五」根手指頭,雙手伸出來,則有「十」根手指頭。「五」或「十」都是在表示「圓滿」、「滿意」、「好」、「圓」的意思。因此,雖然說的是從「五十」直到最後的「十」,其實,基本上都是在表示「一」的意思。換句話說,整個城裡是找不到一個好人,連一個也沒有。這也正好回應了創世記第六章5節,上帝要毀滅所有受造的人類的一個主要因素:「上主看見人類個個邪惡,始終心懷惡念。」詩篇的詩人說:「上主從天上察看世上的人,要看看有明智的沒有,有沒有尋求他的人。可是人人偏離正路;個個同樣的腐敗。沒有行善的人,連一個也沒有。」(詩篇十四篇2~3節)
也許可以這樣說,上帝為這件毀滅的懲罰,留下了活口,沒有完全滅絕,這是聖經作者所要表明的,上帝雖然很生氣,卻還留下了可以延續生命的機會給人類。沒有滅絕,這是因為祂的愛的緣故。其實,整個事件可以看出,羅得並不是真的想要離開,而是上帝的使者強力拉著他,帶他離開該城。這都在說明一件事:如果沒有上帝的憐憫和寬恕,祂伸出恩典的手扶持、帶領著我們,恐怕世人早都已經滅亡了。
創世記第十九章記載羅得兩個女兒因為沒有男子可跟她們結婚,不得已而與其父發生亂倫的事。上主對此類的事有何提示?以色列人對此有何看法?
就像第九章記載挪亞的故事一樣,大水之後,一切都很亂。第九章用挪亞喝醉酒來形容,開始新的生活是沒有秩序的。同樣的,所多瑪城毀滅之後,羅得開始新的生活也是很亂。這種亂,就是對生命表現出沒有信心。他的女兒不是祈求上帝的幫助,而是想到自己處理生命的問題。聖經一再告訴我們,生命的來源出自上帝(參考三十章2節、撒母耳記上一章5~20節)。既然生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祝福,就是與上帝有特別的關係,如果人想用人自己的方式處理生命,那將會是很亂的。羅得就是在醉酒之下,與女兒發生亂倫的行為。聖經作者一再用「對發生的事完全不知道」(33、35節)來形容羅得的處境。意思是羅得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他的心已經離上帝越來越遠了。這樣的人,心會亂,生命會顯示出沒有秩序的狀況。
創世記第十九章30~38節,有關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亂倫的事,是一段不可思議的事,也是現今的人認為不能做的事。為何會在聖經上出現?
聖經是一部信仰告白的見證集。信仰告白,就必須很誠實地將所做的事說出來,好讓後代的人知道一切經過。在聖經裏面,我們看到人的許多醜陋之面貌,聖經的作者沒有隱瞞這些事,將之一五一十地呈現在我們面前,讓我們知道真正的問題在哪裏。其實,今天台灣社會也一再發生亂倫的事,不是嗎?
聖經的作者是將人的罪給記錄下來,讓我們看到:人類並沒有因為所謂科技「文明」或是現代化而更「文明」,人的罪性還是依舊存在。
摩押人、亞捫人應也是猶太人才對,還是因亂倫,所以不是?只有從亞伯拉罕下來的以撒、雅各的十二子才算?以掃後裔也不是?怪!
請注意,所謂「猶太人」,是指雅各的子孫這系統的才是。若是指亞伯拉罕的子孫,那是包括以實瑪利(今天的阿拉伯人)、以撒的後裔都是。以掃的後裔是以東人,當然不是雅各的後裔,因為雅各的後裔是指他的十二個孩子說的。
再者,摩押與亞捫人只能算是以色列人的遠親,是亞伯拉罕的弟弟哈蘭的兒子羅得的後裔(參考創世記十一章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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