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七章

利未記第七章13節,「酵」在聖經裏通常是指敗壞、不潔淨、罪惡。上帝為何吩咐以色列人可以獻上有酵的餅當祭物?是為了顧及祭司們日常的需要,使他們有較好吃的、沒有酸味的餅?或是只要有敬虔的心獻有酵餅也無妨?或另有所指?
第七章13節是關於「平安祭」的規定,和第二十三章17節記載的「七七節」之收穫祭是一樣的,可以獻上有「酵」的餅。但是,請注意,這餅不是獻在祭壇上,是祭司拿在手上,向天「搖」祭,也就是舉起獻祭的餅,向天上舉起,所以又稱為「搖祭」。

不錯,有可能是為提供祭司吃含帶有「酵」的餅,且這餅是由祭司和獻祭者一起分享。但放在祭壇上燒化的,尤其是屬於「贖罪」的,絕對不可以含有「酵」的成分在裏面。這種區分是相當嚴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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