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六章

撒母耳記下第六章1~7節記載大衛運送約櫃進入耶路撒冷,途中因為拉車的牛差點絆倒了,烏撒就伸手扶住上帝的約櫃,結果被上帝認為是冒犯而擊殺。這當中的訊息是什麼?信心的重要遠超過愛心嗎?
我們可以先這樣瞭解:民數記第三章清楚地記載說,由利未族的後裔哥轄宗族的人負責看守約櫃和其他相關的聖物,包括桌子、燈臺、祭壇、祭司在聖所用的器皿、門簾等等(三章27~31節)。第四章15節則很清楚地說「移動聖幕的時候,哥轄宗族要負責這些事」,換句話說,移動約櫃事件是非常重大的宗教大事,不是一般人可以隨便觸摸、移動。否則就是犯忌。

烏撒的事件,表明的是大衛太隨便,允許烏撒和亞希約護著約櫃,表示他沒有按照摩西法律的規定行事,也說明他表面上看起來是很熱情的迎接約櫃到耶路撒冷城,但做出來的卻不是這樣。

後來,當約櫃再次運送的時候,由俄別‧以東一家人參與其中,這一家人顯然是利未族人的後裔,居住在「但」或「瑪拿西」境內迦特臨門的人(參考約書亞記二十一章20~25節)。不過也有人說俄別‧以東乃是外族人,大衛似乎有「如果出差錯,就讓外族人遭殃,免得以色列人受損」的心態。不過,如果大衛真的有這種想法,就又錯估了上帝的旨意,因為上帝確實賜福俄別‧以東和他的家。這都說明了對屬於上帝的事物,絕對不能馬虎草率,必須有慎重、認真的態度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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