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二講:小心,別讓上帝國失去
作者: 盧俊義牧師 日期: 2010-08-12 12:07
經文:馬太福音廿一:28—46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記載兩則關於天國的比喻。第一則比喻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是談到到一個父親有兩個孩子,這兩個孩子對父親所交代的事情有全然不同的反應;第二則比喻是馬太、馬可和路加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的故事,分別記載在馬可福音第十二章一至十二節,路加福音第二十章九至十九節。是提及有關一個惡劣的佃農拒絕地主收租金的問題。
這兩個天國的比喻有共同的特點,就是談到有人拒絕接受主人的話,或是拒絕履行主人與他們之間所訂立的契約關係,這樣的人要進入天國是很難的,因為天國的主人是上帝,人如果是拒絕上帝的話,或是沒有按照與上帝之間所訂立的契約去行,那將如何進入上帝的天國呢?沒辦法。
這段兩經文也是馬太福音書所記錄耶穌基督所講關於天國比喻的第十和十一個。我說過,馬太福音書可以說是記錄耶穌基督講天國比喻最為豐富的一本福音書,我們可以從作者記錄那麼多的天國比喻看得出來。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經文內容:
第廿八節:耶穌又說:「另有一個故事,我想知道你們的看法。某人有兩個兒子,他對老大說:『孩子,你今天到葡萄園去工作吧。』
很清楚地這個比喻是接續前面事件的發展而來的;在前面的事件裡,我們知道當時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長老來質問耶穌基督「是憑著甚麼權柄」在耶路撒冷聖殿裡翻倒生意人的攤位、驅逐做買賣的生意人,以及公然在聖殿裡教導人?祭司長帶著猶太人的長老一起來質問這有關「權柄」的事,主要是透過長老來認定耶穌基督在聖殿裡的這種行徑是非法的,然後他們可以公然逮捕他,可以告他公然褻瀆了聖殿的聖潔和規律,嚴重的話甚至可以判他死刑呢。可是我們知道,他們這種計畫失敗了,因為除了有群眾做為耶穌基督的背景之外,他們無法在那些眾人面前回答耶穌基督對他們所提出的問題,就是要他們回答有關施洗約翰的權柄的問題(馬太福音廿一:23-27)。就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耶穌基督繼續他傳講天國信息的工作。
但是我們知道,耶穌基督現在所講的這個比喻很清楚是針對那些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長老所說的,因為是用「耶穌又說」這樣的句子,這表示耶穌基督繼續著他在聖殿裡的教訓,而那些祭司長和長老是尚在現場還未離開。更有意思的是耶穌基督將這個天國比喻用來問祭司長和猶太人長老們,這種「反問」的方式也是耶穌基督時常使用的方法,尤其對那些心存不軌的宗教領袖們,每當他們想用問題來質問耶穌基督,或是在窺看耶穌基督有否犯錯時,他就會用這種「反問」的方式來問他們,然後再以他們所回答的答案,作為教導他們的材料。現在耶穌基督說這個天國的比喻來問祭司長和長老,為的是「想知道他們的看法」,這與過去他直接宣講天國的比喻之方式很不一樣,這也是他唯一用來詢問聽眾的看法的一個天國比喻。
我們再次看到耶穌基督教訓中的特色,是用鮮明對比的教訓方式。
「有兩個」孩子,跟他過去教訓中的「兩種」狀況是同樣的;例如:有兩條路,一條是窄的,但卻是通往生命之道,另一條是寬的,卻是走向滅亡之路(馬太福音七:13-14);兩種樹,好的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馬太福音七:15-20);兩種蓋在不同土地上的房子,一種蓋在盤石上,另一種蓋在沙土上(馬太福音七:24-27);最早進入葡萄園工作者,與最後進入葡萄園工作的工人,領工錢時是最早來的最慢領工資,最慢來的最先領到工錢(馬太福音二十:1-16);以及那位富有的人死後下陰間受苦,貧窮的乞丐拉撒路卻上到亞伯拉罕的地方享福(路加福音十六:19-31);等等這樣鮮明對比的比喻不在少數。我們繼續往下看去,就會發現這兩個孩子對父親所交代的事項是表現出完全不同的態度。
「葡萄園」,我在前面一講已經說過,一提到葡萄園,猶太人馬上就知道是在指他們說的,因為聖經中說猶太人是上帝所栽種的葡萄園,上帝就是葡萄園的主人,以色列民族就是上帝所揀選的上等品種的葡萄樹。
第廿九至三十節:他回答:『我不去。』可是後來他改變了主意,就去了。父親也對老二說同樣的話。老二回答:『好的,爸爸,我就去。』可是並沒有去。
我們看到這是截然不同的反應,兩個孩子對父親的話有完全相反的態度;大兒子口說「我不去」之後,馬上就「懊悔」了(請注意這是和合本的用詞),這種懊悔是「改變」(這是現代中文譯本的用詞)他原先的決定,現在決定聽從父親的命令到葡萄園去。但是第二個兒子的態度則是完全和大兒子相反。他是先說「去」,但是隨後並沒有依照所說的去行。這也是整個比喻的中心點,耶穌基督要凸顯出真正的猶太人問題就是在這裡。並且要讓聽眾們知道猶太人其實就像這兩個孩子中的一個,尤其是那些被揀選出來的宗教領袖們。耶穌基督只是沒有清楚說出他們是屬於大兒子,或是屬於第二個兒子而已。他將這個問題留待給他們自己去回答。
第卅一至卅二節:這兩個兒子究竟哪一個遵照了父親的意思呢?」
他們說:「那大兒子。」
耶穌說:「我告訴你們,稅棍和娼妓要比你們先成為上帝國的子民。因為施洗者約翰來了,他指示你們應當走的正路,你們不信他;可是稅棍和娼妓倒信了他。你們看見了以後,依舊沒有改變心意,還是不信他。」
我們看到一般人所認同的乃是大兒子才是真正聽從父親命令的孩子,因為他「改變」了原先所說的「不去」之態度。跟第二個孩子的口是心非是截然不同。重點就在這裡:(一)到底是聽了以後就去行好呢?(二)聽了以後卻不去行,或是聽了以後改變心意,然後按照原先的意思去行?顯然地,這兩個兒子都不是屬於第一種的聽了就去行的對象,而都是屬於第二類型的人。但是最重要的差別是在於一個改變了原先說「不」的態度,另一個卻是帶有「欺騙」的行為,嘴巴說「去」,結果是「沒去」。這種情況在耶穌基督教訓中提過這樣的說法:「那些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並不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馬太福音七:21)」看吧,誰可以進天國?就是那些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可以。我們可以清楚看出耶穌基督將重點是放在那位遵行天父旨意的大兒子身上,雖然他是原本說「不去」的人,但是他「改變」了心意,他「懊悔」原先的決定,他後來遵行父親的命令去做。而天國所要拒絕的是那些口是心非的人。
「稅棍和娼妓」,這兩種人在猶太人的眼中是屬於「罪人」的族群(參考馬太福音九:9-13,路加福音七:36-39)。在猶太人的看法裡,天國根本就沒有他們的份。但是在耶穌基督的看法裡,罪人能悔改(或是改變心意),天上的天使也會唱歌、歡笑。他就曾說過這樣的話:「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悔改。」(路加福音五:32)因此,稅棍和娼妓會因為悔改聽從上帝的話的緣故,比那些自認為是上帝國的子民的猶太人更先進入上帝國。因為稅棍和娼妓們是改變了心意,但是猶太人卻是仍然心硬不改變。這裡又說出了整個比喻是延續前面第九個天國比喻的主題:「那些居後的,將要在先;而在先的,將要居後。」(馬太福音二十:16)
耶穌基督特別提到施洗約翰,因為施洗約翰是傳「悔改的洗禮」,他在約旦河邊為人施洗,並傳講呼籲眾人要「悔改」、「離棄罪惡」。稅棍和娼妓們聽了,悔改了,但是猶太人卻是不信,而不信的人是這些當代的宗教領袖們—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長老(馬太福音廿一:25-26)。
第卅三節:耶穌又說:「你們再聽另一個比喻吧!有一個園主開墾了一個葡萄園,周圍用籬笆圍著,在園中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守望台,然後把葡萄園租給佃戶,自己出外旅行去了。
耶穌基督是繼續延續著他傳講天國的信息,當然他的目的就是要讓這些宗教領袖們知道他們的問題在哪裡。其實,他不是單為那些宗教領袖講,也是為眾人講,地點仍然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
這是另一個天國的比喻,也是用葡萄園做例子。這個比喻也同時記載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書中。
這個比喻中的葡萄園景觀,可以從先知以賽亞書第五章一至七節所描述的看出來,其中有「籬笆」(五:5)、有「瞭望台」(意即守望台。五:2)、有「踩踏葡萄的池子」(壓酒池。五:2)。
我們要注意的是葡萄園用「籬笆」圍著。這有「區別」之意,使葡萄園有了「籬笆內和籬笆外」之別。同時也有「保護」的作用。如果葡萄園像我們所說的是在表明以色列民族的意思,那麼上帝所揀選的以色列民族原來是與一般民族有所不同,上帝對他們有特意保護,且區別了這個民族與其他民族之間的異同。
我們也從這節經文中看出,這個葡萄園是開墾得很完整,一切設施都齊全了,有壓酒池作為釀酒之用,也有籬笆和守望台用來防備野獸或他人侵入破壞。這個園主將這樣完美設施的葡萄園「租」給人,然後自己出去旅行。這裡很重要的字眼就是「租」。它表示著含有「契約」的關係,也就是葡萄園的主人是與佃農之間訂立有「契約」合同,雙方都滿意的租賃關係。
古時候的人,園主與佃戶之間的契約關係,通常會有下列幾種情況:一是園主同意將收入的農產品提撥出一部份做為佃農者的工作金。這是一種有如包工的方式租給工人進入農場工作。二是園主跟佃農之間很清楚地說明租金多少。每年就按照契約納租。三是園主同意每年從收入的農產品中付給園主多少百分比。這三種租賃方式在今天的台灣農村仍舊可見。
第卅四至卅九節:到了葡萄成熟的季節,他打發奴僕去向佃戶收取他應得的分額。佃戶揪著他的奴僕,毆打了一個,殺了一個,又用石頭砸了另一個。園主又差派其他的奴僕去,人數比先前的更多;佃戶照樣對付了他們。最後,園主差派自己的兒子去。他想:『他們總該尊重我的兒子。』可是佃戶看見那兒子的時候,彼此說:『這個人是園主的繼承人,來吧,我們殺掉他,就可以奪取他的產業!』於是他們揪住他,把他推出園外,殺掉了。
我們看到天國比喻中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時候到了」這個觀念。馬可福音書在描述耶穌基督出來傳福音時,開頭就是用「時機成熟了,上帝的國快實現了」這樣的句子。「時候到了」已經很明顯地在說明天國是上帝主權運行的時刻,是說上帝審判的時間到了之意。
描述惡劣佃農的整個面貌從這裡可以看出來;這些佃農不只是一而再地殺掉了主人所差派去收租金的奴僕,而且是連主人的兒子也殺掉了,其目的是為了要奪取主人的葡萄園佔為己有。
第卅五節說這些佃農是將園主所差派去的奴僕毆打、殺掉、用石頭砸死,這實在是很夠狠的惡劣態度啊。其實我們不難想像出耶穌基督對早時以色列人的先知們被惡劣款待的歷史相當清楚,先知耶利米就是被毆打(耶利米二十:2)、被關在枯乾的水井中差點餓死(耶利米卅八:6)。先知米該雅被關在監獄裡(列王記上廿二:26-27)。先知阿摩司被恐嚇(阿摩司七:10-13)。先知以利亞時代,有許多上帝的先知被殺死(列王記上十八:4、十九:10)。
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該撒迦利亞,因為被上帝的靈感動,傳出上帝的話語,卻因此被人在聖殿的院子裡用石頭打死(歷代志下廿四:21),而烏利亞則是被處死刑(耶利米廿六:20-23)。耶穌基督對他那時代的宗教領袖們有相同的態度對待上帝的僕人感到難過,他指責這些宗教領袖們所行的跟他們的祖先對待先知們的態度是一樣的(馬太福音廿三:29-36)。
第卅六節說這位園主為了要收租金,不惜再度差派更多的奴僕去收租,但是結果卻是跟以前去的奴僕的下場一樣,都遭到佃戶殺害,或被毆打。可以想像得到這樣的佃戶實在是有夠惡劣,而且力量很強,他們人數必定超過園主奴僕的人數,才能如此對待園主的奴僕。
馬可福音書在差遣奴僕的記事上說園主每次都是只派一個僕人去收租,即使是第二次也是只派一個人去。第三次才派比較多的僕人去。路加福音書則強調三次都是派一個僕人去。由於馬太福音書是寫給猶太人看的,他們對以色列歷史上那麼多先知被殺害,且有時是一群先知集體被殺害的歷史記錄很熟悉,因此在記述上採取一開始就說明園主每次都是差派多人去收租,除了凸顯出園主的用心外,也可讓我們看出佃戶惡劣的面貌。
第卅七節是整個比喻的中心經文;這裡說主人最後差派自己的兒子去。我們看到園主的心意是那樣地認真,他為了履行與佃戶間的契約關係,連他所疼愛的兒子也都將之當僕人用,顯明出主人已經很屈卑了。使徒保羅就是用這樣的話做見證說:「他自願放棄一切,取了奴僕的本質。他成為人,以人的形體出現。」(腓立比書二:7)雖然這裡沒有明顯說出這個兒子是主人唯一可以差派的對象,但已在說明主人心中的想法:佃戶應該會尊重園主的代表—兒子。
馬可福音書則是非常清楚地說出這個兒子是園主「最疼愛的兒子」,而且是園主唯一可以差派的人(馬可福音十二:6)。路加福音書則附帶說明主人對那些佃戶已經不具有信心,他雖然差派他所疼愛的兒子去,但卻只能期盼那些佃戶「也許」會尊敬這個園主所「疼愛」的兒子去收租(路加福音二十:13)。這個「也許」也在說明緊接下去的經文說出園主的失望,因為那些佃戶不但沒有尊敬的意思,反而是將園主的兒子給殺害了。
第卅八節說明這些佃戶真正的用意,就是要霸佔葡萄園,他們原本是承租戶,現在卻想當葡萄園的主人。他們想將主、僕的角色對換,這是整個事件的中心問題。聖經的作者一再告訴我們,人犯罪的基本原因乃是在這裡出了問題,人想要取代上帝,也常常是將自己看成上帝,拒絕上帝。從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開始就是如此;我們看到蛇引誘夏娃時所說的話:「你們會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創世記三:5)巴別塔的故事也在說明人的心中意念就是這樣(創世記十一:4)。
第四十至四十三節:「這樣,葡萄園主回來的時候,他要怎樣對付那些佃戶呢?」
他們說:「他一定會殺掉這些壞人,把葡萄園轉租給那些能按時交租的佃戶。」
耶穌對他們說:「聖經上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
泥水匠所丟棄的這塊石頭
已成為最重要的基石
這是主的作為,是多麼的奇妙啊!」
耶穌又說:「所以,我告訴你們,上帝要把他的國從你們當中奪走,賜給那些能結果子的人。」
我們再次看到馬太福音書的特色,就是耶穌基督引用舊約經文作為教導眾人的材料。第四十二節的這首詩是取自詩篇第一一八篇廿二、廿三節。看,人所厭棄的,卻在上帝奇妙的作為下,變成重要的基礎。人怎能跟上帝相比?人怎能取代上帝呢?不,那是絕不可能的事!
第四十三節是馬太福音書特有的資料,也是整個比喻的結論:上帝要讓別人來取代與祂原先訂立契約的對象。耶穌基督用第四十二節取自詩篇的經文,作為這個比喻的結論基礎,要讓祭司長和猶太人長老們知道,上帝不是沒有辦法,祂會很嚴厲的處分那些原本有訂立契約,卻不遵行契約,反而違反契約的百姓。
第四十三節說到「結果子」,施洗約翰在傳揚悔改的信息時,說過這樣的話:「斧子已經擱在樹根上了,凡不結好果子的樹都要砍掉,丟在火裡。」(馬太福音三:10)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中說這樣的話:「不結好果子的樹都得砍下,扔在火裡。」(馬太福音七:19)這很清楚在說明沒有永遠佔著特權不放的,上帝要看的是「結果子」,而不是只佔位子卻不結果子的樹。
第四十五至四十六節:那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耶穌講這些比喻,知道耶穌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逮捕他。但是他們怕群眾,因為群眾承認耶穌是先知。
就如同我在前面已經講過的,如果說到葡萄園,猶太人很快就會感受到那是與他們有密切關係的記號;因為他們就是上帝所栽種的葡萄園,且是上帝所特別揀選出來的上等葡萄樹。當耶穌基督在眾人面前用這樣的比喻在說明天國的含意時,這些宗教領袖所聽到的已經不再是天國的比喻,而是認為耶穌基督是在針對他們,是在指責他們殺害先知和迫害上帝的僕人。讓他們更難接受的恐怕就是最後耶穌基督的結論,竟然說上帝要用別的民族來取代以色列人民。
第四十六節說「群眾承認耶穌是先知」這個句子只出現在馬太福音書,在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都僅說這些宗教領袖是因怕群眾,不敢對耶穌基督做任何行動。但是馬太福音書強調群眾已經將耶穌基督的角色給提昇了,他們看他不只是一位老師、會行神蹟奇事的能者而已,而是來自上帝的僕人先知(參考約翰福音九:17),就像群眾眼中的施洗約翰一樣(馬太福音廿一:26)。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我們是口是心非的信徒呢,或是改變心意確實遵行聖經教訓的信徒?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提到兩個兒子對父親的話所呈現出來兩種不同的態度,一種就是當面拒絕父親的話,但是他後來改變了心意,決定依照父親的話去行。但是另外一位卻是當父親的面說要照著去做,可是他並沒有照著自己所說的去這樣行。耶穌基督在這個比喻中已經很清楚地指出當時猶太人的信仰問題,就是像這個當面說要去,結果並沒有這樣行的孩子一樣。耶穌基督給當時的猶太人領袖的評語是:「稅棍和娼妓要比你們先成為上帝國的子民。」這句話實在是很嚴重的,因為如果連當時的人所認為的罪人都比上帝的選民,尤其是那些宗教和社會領袖還好的話,這樣的上帝選民能代表甚麼信仰上的意義呢?若是有,那也就是墮落,真墮落!
今天的基督徒應該從這裡來學習反省;如果我們想成為真實的基督徒,我們就應該確實遵照上帝的話去行。我們不能只在受洗的時候才在回答說「要」、「願意」等這樣肯定的話。我們應該時時刻刻記得聖經上帝的話,並且依照這樣的話去努力實踐。
今年八月初林義雄先生在加利利祈禱院為參加神學文化研究院舉辦的進修班,與學員們談到他因為母親和女兒被謀殺後的心境時,他說他在監獄中學習研讀各種經典書籍,並且確信這些經典中所說的必定有它存在的實在價值。因此,他決定就這樣試著依照經典所說的去行。他說當他讀到使徒保羅寫給歌林多教會的信,前書第十三章在說「愛」是甚麼時,他一直在想這個世間怎麼可能有這樣的愛?人怎麼可能不記恨?怎麼可能「包容一切」?但是這是聖經的話,於是,他在監獄中就這樣立志要試著去這樣做。當他真的這樣去做時,他發現確實是如同使徒保羅所說。他說:真理確實不是一件易行的事,如果是很容易實行到,那就不是真理。真理往往是最難實踐出來的,需要我們努力、克服許多障礙才能完成。他說當他試著去赦免那些對他的家庭造成傷害的人時,他發覺到也感受到許多他以前體會不到的愛,許多他以前沒發現的朋友,原來都圍繞著在他生活的四周,充滿著他的生命。他這見證說:聖經的話是真實的!是真理!
這是來自一位非基督徒,卻是台灣近代史上很重要的政治領袖的心聲。他那位被殺而倖免於難的女兒煥均小姐,已經在兩年前在義光教會受洗皈依基督的名。
基督教的信仰就是這樣告訴我們,確實去遵行上帝的教訓,我們就會發現真理在我們生命的裡面,就會發現我們生命的裡面,充滿著上帝的愛和救恩。信仰絕對不是在講理論的,或是空談大道理的,是要我們奮力去實踐的。
二、我們是否像耶穌基督所譴責的,一直在迫害上帝的僕人,拒絕聽上帝忠實僕人的話?
看,耶穌基督用天國的比喻指出上帝的選民,尤其是那些宗教和社會領袖,就是在迫害上帝的僕人的領導者,這是多麼令我們覺得難受的事啊!但是聖經卻明明記載著這樣的事實。我們可能會這樣提出問題:我們怎能知道哪一位是真的上帝的僕人?聖經豈不是也告訴我們有許多人是假藉上帝的名在傳虛偽的信息嗎?不錯,這確實是個問題,在先知耶利米時代,他就曾這樣一再呼籲當時的以色列民不要聽從那些假先知的話。我們也看到先知米該雅的時代,以色列王亞哈是養了許多「先知」專門為他講話,用來迷惑人民,這樣的先知時常造成人民的困擾無法辨別出真正上帝的話語。其實,我們這個時代也時常發現有人被稱為、或被看成是先知,也有人自己扮演著先知。我們可以說在任何一個動亂不安的世代,這種現象越來越普遍。耶穌基督的時代是如此,我們的時代更是這樣。
我想唯一能使我們聽到上帝忠實僕人的話語的方式,就是我們要先知道這個人所講的是否合乎聖經的教訓?是否依據聖經的教訓在教導我們去遵行?如果我們看到有這樣的傳道者在努力為福音的事工盡力,我們就應該與他一起同工。與上帝忠心的僕人同工,就是避免我們成為迫害者、陷害者的最好的方式。不要因為他拙於口才,就拒絕他、瞧不起他,因為偉大的先知常常是拙於口才的,摩西是這樣的人,耶利米也是。也不要因為他所受的正規訓練之學歷低就看不起他,因為一個人是否忠心,並不在於學歷,而是在於他是否有一顆謙卑的心靈,這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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