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 出埃及記

這是一本以色列民族的信仰告白紀錄

如果要說出埃及記在以色列民族中佔有甚麼樣的地位,由他們要求每一個小孩必須在八歲以前會背誦這本經書,就可以看出來它的重要性。

出埃及記,可以說是一本記述以色列民族歷史的史書,但更正確的說法是:出埃及記是一本記述以色列民族信仰耶和華上帝為他們獨一真神的史書。描述上帝如何從埃及帝國的手中把他們拯救出來,使他們從原本是埃及人的奴隸,變成自由人的一部血淚之書。因此,說出埃及記是一本以色列民族的史書是對的。但是,說出埃及記是以色列民族信仰告白的反省紀錄則更正確。

如同創世記那本古老的經書一樣,出埃及記也是由至少三種以上的資料交織編撰而成的,這些資料包括有:「耶和華文獻」、「以羅伊文獻」和「祭司文獻」等三種主要資料在內。在上述三種文獻中,以「祭司文獻」的資料最為豐富,所佔的篇幅也最多,在總共四十章中,以「祭司文獻」為主軸的就長達十六章之多。這是因為在出埃及記裡,以很大的篇幅描述有關製造聖幕,以及與聖幕裡外相關的物品、祭典禮儀之條例規定。這些都和祭司的工作有關,且是祭司最為重視的。有關建造聖幕,以及祭典禮儀規例編在第廿五至卅一章、第卅五至四十章等處,這些都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資料。

這些資料的特色

每一種資料都有它的特色和強調的重點。這是和資料出品的時代背景以及作者的觀點有關係。我們可以從主要的「耶和華文獻」、「以羅伊文獻」、「祭司文獻」等三種資料中看出它們各自的特色。例如在出埃及前的十大災難,每個資料所重視的傳統就不同:在這些災難中,「祭司文獻」的資料強調摩西施行上帝透過他顯示出來的神蹟,埃及的巫師也會。但是,這些巫師所行出來的法術,不但不能解決上帝用這些神蹟所帶來的懲罰,相反的,加重了災難的嚴重性,連巫師自己也逃避不了這些災難降臨在他們自己身上(出埃及記七:11—12、22,八:7、18,九:11)。「祭司文獻」這樣的寫法,要表明一個信息:以人的能力想對抗上帝的旨意,不但毫無意義,簡直就是拿生命開玩笑一樣的愚蠢!

這三種主要資料可以將之稱為「文獻」或「底本」,大致了解如下:

一、「耶和華文獻」。

這種文獻在和合本聖經譯文裡通常是用「耶和華」這個名稱在稱呼上帝(現代中文譯本已經改用「上主」了)。

這是比較早期出現的資料,大約是寫於主前九百五十年的時代。這個資料的特色是比較喜歡用「擬人化」的方式表達上帝的出現。這個資料是從描述上帝的特性開始。例如上帝會生氣、痛心、會出現在人的面前與人對話。出埃及記第三、四章中記載上帝很清楚以色列人民的苦楚,因此要摩西代表上帝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就像創世記第十八章描述的上帝一樣,上帝跟亞伯拉罕討論要懲罰所多瑪和蛾摩拉城犯罪的事,在出埃及記這裡,摩西是想盡辦法婉拒上帝對他的呼召。上帝並沒有因摩西一再婉拒就生氣,祂是一次又一次地讓摩西完成順服祂的呼召。從第七章至十二章的十大災難中,大多是以「耶和華文獻」為主軸描述上帝的全能,和祂對抗拒的埃及法老王施行懲罰的經過,都是這個文獻的資料特色。這種資料直到所羅門的時代,因為國勢甚強,顯現出來的作品通常是上帝與人之間的距離很近,甚為親密,可以面對面交談。

這個資料對人物的描述,可看出作者在描述人類心靈的動態,其筆法相當細膩,有時會讓人感覺到作者好像就是在述說自己的經驗一樣。特別是在第七章至十二章中,埃及法老王那種反反覆覆的心態,以及不顧人民苦難的行徑,正好說出人心墮落的現象。

二、「以羅伊文獻」。

這種文獻在和合本聖經裡通常是用「神」這個字來稱呼上帝。

這個資料大約出現在主前七百五十年的時代,相差「耶和華文獻」大約兩百年的時間,是來自北方「以色列」(或說「示劍」)的資料。這個資料在創世紀中有一個比較明顯的特色,就是上帝通常會在「異象」中或是在「夢」中出現與人講話。另一個特色就是上帝也會透過「夢」對一般人說出祂的旨意。在出埃及記這本經書中,這個資料大多是與其他兩種文獻編撰在一起,但在頒佈十條誡命以及其他相關法律,則是以這個文獻為重(出埃及記第二十章至廿二章)。特別是在第卅二章描述以色列人民背棄上帝,並且強迫亞倫造金牛供人民敬拜的記事,都是由這個文獻所提供。

這個資料出現的時代,因為已經是戰亂頻傳,感覺上帝比較權威,距離人也比較遠,不像上述的「耶和華文獻」的資料所描述的,上帝會直接與人說話,而是透過忠心的僕人摩西代為轉達一切的法令、誡命。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時候,「上帝的天使」出現在人民中,走在以色列人民前頭,遇到危險的時候,「上帝的天使」會「轉到背後」去保護以色列人民免受傷害(出埃及記十四:19)。在曠野中,上帝透過「號角聲」來顯明自己的威嚴(出埃及記十九:13、16、19,二十:18—21)。

三、「祭司文獻」。

這就是所謂由祭司們主筆的資料。

可以想像這種作品充分顯示出祭司們的想法。這個資料大概是主前五百五十年時代的作品。這個年代也是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當奴隸以後的事了。在摩西五經中,我們可以說全部利未記和民數記幾乎都是這個文獻的資料。作者對族譜很重視,對「立約」更在意。作者在文獻內讓我們看到「秩序」的重要,因為祭司的工作與敬拜、獻祭等宗教禮儀有密切的關係,所以對「秩序」上的要求比起其他文獻都來的重視。在創世記裡,作者透過創造的故事來表明「秩序」,在出埃及記裡則用製造聖幕以及聖幕內一切的備品來說明與「秩序」相關的祭典禮儀。這也是作者很用心地以很多篇幅記錄這方面的規定(出埃及記第廿五章至卅一章,第卅五章至四十章)。

「祭司文獻」的作者之所以會這樣的強調敬拜的禮儀、秩序等,是因為當時耶路撒冷聖殿已不存在,為了要保存聖殿祭典禮儀能夠延續到後代子孫,它不厭其煩地記錄下這些相關的資料。這當然也在說明作者的心聲:國家之所以會滅亡,就是因為過去的日子,大家對敬拜上帝的態度不夠敬虔和真實所致。

我們也從這「祭司文獻」可看出,祭司的角色在以色列民族中佔很重要的地位。不僅是在宗教事務上的,也是社會上的。從訂定的法律規章中,我們不難看出祭司就是以色列人社會中主要領導階級。而這與他們在主前五八六年亡國於巴比倫帝國被擄去當奴隸的經驗有不可分的關係。出埃及記表面上是描述以色列人民如何從奴隸的環境中脫離出來,其實「祭司文獻」的作者是要透過這份資料,幫助已經淪陷在巴比倫的以色列人民知道:謙卑、悔改的心,真實且嚴謹的態度敬拜上帝,是脫離奴隸生活的惟一途徑。

是宗教改革,不是政治運動

因此,出埃及記表面上看來,好像是記錄以色列民族脫離被埃及帝國統治的一部史書,但是,就像我在前面已經講過,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一部描寫以色列民族如何進行宗教信仰改革的紀錄。例如:上帝差派摩西去埃及見法老王時,就一再說明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原因,就是帶他們到「曠野」敬拜上帝(三:18、五:1、3、七:16、八:27)。「曠野」所顯現出來的意義很不一樣;它是一片空無一物之地,也是寸草不生的地方。在這樣的地方,人生命的生存就是一個很大的威脅。這跟以色列人民原本在埃及那富裕的物質生活,可說是完全不同的景況。作者描述摩西離開埃及王宮的榮華富貴生活,變成逃到米甸葉特羅家去避難,在那兒一待就是四十年之久,從事放牧的辛苦、低賤工作(參考創世記四十六:31—34)。然後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在曠野漂流四十年。

作者用這樣表明一個重要的意義:上帝要重新洗滌以色列人民的心靈,就好像祂在重新「改造」造摩西一樣。讓以色列人民從倚靠埃及帝國,成為埃及的奴隸,到完全倚靠上帝的帶領,成為上帝的子民。上帝用的方式是:由豐富的食物到完全缺乏導致飢餓;由多神的偶像神明崇拜到建立獨一真神耶和華上帝的信仰。換句簡單的話說,出埃及記是一本述說以色列民族與上帝之間建立生死之約的告白書。在這本書中,我們清楚看到立約的詳細過程,以及約的內容。

沒有反省的信仰會使人墮落遠離上帝

我們不能忽略的一點,就是出埃及記是以猶太人的觀點寫成的一部信仰史書。作者雖然同時透過史料介紹以色列民族出埃及的運動,但是,更重要的是說明耶和華上帝為甚麼會成為以色列民族獨一上帝的由來。由於是站在猶太人的觀點,因此,這本書就跟一般史書有個共同的態度:以自己的民族為優,其他民族的為次。

我們可以從參與守逾越節者必須先接受割禮才能食用的規定(出埃及記十二:48),發現他們的態度是:

成為一個以色列人,就是成為上帝所拯救的對象,是聖潔的人,這種人才可以進入聖幕裡敬拜上帝。

但是,我們都知道這原本是表明潔淨、分別為聖的信仰基礎,卻因為時間的經過,缺少對信仰作反省的心境,最後使得這個相當有意義的生命之約記號—割禮—失去了它存在的價值。因為後代的以色列人把割禮看得比信耶和華上帝更重要。而這一點也正式在先知運動中遭受到嚴厲批評,先知耶利米就曾嚴詞批評說:

「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你們要在心靈上受割禮,把自己獻給我—你們的上主。不然,你們的惡行會激怒我,使我怒火中燒,沒有人能夠撲滅。」(耶利米書四:4)

使徒保羅也這樣說:

「如果你遵守法律,你的割禮就有價值;你違反法律,你的割禮就一點作用都沒有。這樣看來,一個沒有受割禮的人若遵守法律的命令,上帝豈不把他當作是受割禮的嗎?……其實,誰才算是真猶太人,真受割禮的人呢?並不是在外表上作猶太人、接受過身體上的割禮的。真猶太人是從內心開始的。」(羅馬書二:25—29a)

使徒保羅在寫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中,就這樣說:

「受割禮或是不受割禮都算不了甚麼;重要的是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加拉太書:六:6)

我們可以說,原本割禮是要分別信仰的,後來卻變成分辨民族,且是含有「優劣」區別的意識型態在裡面,這是非常錯誤的信仰認知。因此,讀出埃及記這本經書,應該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到一個重要的信息:信仰必須時刻反省,確確實實地從內心反省開始,這樣才不會使我們陷入在那些虛有表面的信仰禮儀,忘了上帝在我們生命中救贖的恩典。就是出埃及記這本經書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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