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講:分擔事工

經文:出埃及記十八:1—27

我們在看出埃及記,發現除了以色列人民是從奴隸習慣生活的中,開始轉變學習過自由生活外,也發現他們是由沒有族群組織,開始發展形成一個有系統組織、行政效率極高的團體。這種有組織的訓練,在他們族群往後發展中成為非常重要的一門功課。
因為這不但是為他們進入迦南地形成一個有君王制度的國家作準備,這個訓練也成為他們整個民族在亡國後流亡到世界各地,保護他們不至滅族的一個基本要件。我們看以色列人民這段漂流曠野的經歷,雖然只有四十年的時間,但是,使他們民族受益的卻是永遠的大業。一直到今天,我們看到以色列民族仍然是全世界在組織、行政效率上最膾炙人口的國家;他們雖然生存在四周都是阿拉伯人的地區,且阿拉伯人一直威脅要消滅他們,但是他們卻可以很堅強地獨立存在,除了是世界大國的支持外,他們獨特的高行政效率是其中一個主要因素。一九六七年六月六日的「六日戰爭」,以及一九七三年十月的「十日戰爭」都是很好的例子。他們在全國人民總動員的高行政效率工作上,一直為世界各國的政府津津樂道。

為甚麼會這樣?從一個完全沒有組織經驗的民族,到一個高行政效率的族群;從一個已經習慣於奴隸生活的民族,還夾雜著有其他族群在其中,他們竟然可以在漂流不定的曠野中,學習組成一個有訓練的、有組織、有效率的族群,這背後一定有很強的因素在裡面。我們除了已經知道他們整個民族是由家族發展出來之外,出埃及記第十二章記述有關他們過逾越節時左鄰右舍共吃一隻羊,就不難想像得到他們彼此之間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傳統族群力量。雖然是在奴隸的生活中,但是他們當中仍然有所謂的「以色列人的領袖」存在(出埃及記五:6,十二:21),這些領袖應該是指他們的族長(六:26,十二:41)。另外一個主要因素當然是跟他們的耶和華宗教信仰有密切關係;第三就是與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提到將人民分組管理有關。在這三個因素中,我們也會發現這三者是互為結合在一起:他們就是以信仰作為維持秩序的基礎,用家族的力量和行政組織為輔,發展出一套他們特有的高效率行政系統。這一點恐怕是今天我們的社會在講企業管理者時所常忽略或輕視的地方,我們很少有人在講企業管理的時候,加入了宗教信仰的因素,但是以色列人民卻是以這一點作基礎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段經文:

第一至七節: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葉特羅,聽到了上帝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為摩西和他的人民所做的事,就來見摩西,並把摩西留在娘家的妻子西坡拉和兩個兒子帶來。兩個兒子一個叫革舜,因為摩西說過:「我是寄居外地的陌生人;」另一個叫以利以謝,因為摩西說過:「我父親的上帝幫助我,拯救我,使我沒有被埃及王殺掉。」葉特羅帶著摩西的妻子和他兩個兒子來到聖山,就是摩西在曠野紮營的地方。葉特羅先送信給摩西,告訴他,他們就要來了。所以摩西出去迎接他,跟他行禮,並親他。他們彼此問好後就進到摩西的帳棚。

我們不太清楚為甚麼同樣是出自「耶和華文獻」的資料,卻有不一樣的寫法。在出埃及記第四章二十節說:「於是摩西帶著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叫他們騎上驢,向埃及出發;他手裡拿著上帝要他帶的杖。」,並且在第廿五、廿六節還提到摩西的兒子因為沒有受割禮,還由他的妻子西坡拉為孩子補行了一次割禮,才挽救了摩西垂危的生命。這樣看來,摩西是帶著他的妻子西坡拉和兩個兒子回埃及,也一定是帶著他的妻兒一同出埃及。可是這裡卻說摩西曾將西坡拉和兒子留在他的岳父葉特羅的地方,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葉特羅才將摩西的妻兒帶來跟他會面。到底這中間在哪出了差錯,我們實在已經無從考據了。我想大概是後來因為在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工作太繁重,且危險,因為法老王曾多次威脅要殺害摩西。其實,我們可以了解到,摩西每次施行一次神蹟引發大災難,就會為他帶來一次生命的威脅,若不是法老王為了要解除那些接二連三的大災難,摩西很可能早就被法老王下命令殺死了(出埃及記十:28),所以摩西有可能還在埃及的時候,就已經將他的妻兒送回去岳父葉特羅那兒,這或許就是第二節所說的是摩西將之留在娘家的背景吧。

第五節說葉特羅帶他的女兒西坡拉和兩個孫子來到「聖山」。這個「聖山」是指著甚麼地方呢?和合本聖經的譯文是說「上帝的山」,比較第十七章六節指著是「何烈山」,但是第十九章二、三節,則說是「西奈山」。這也是一個到目前仍舊不可考的一個地方。但我們可以從第十七章六節取到很好的意思:有上帝同在的地方就是「神聖的地方」,用這樣的了解來看「聖山」,或許會有幫助我們來今天的教會、基督的信仰團契,或是基督徒的家庭生活。

第八至十二節:摩西把上主為拯救以色列人、對埃及王和他人民所行的一切事告訴葉特羅。他又告訴他岳父有關以色列人沿途所遭遇到的困難和上主怎樣拯救了他們的事。葉特羅聽了非常高興。他說:「讚美上主!他從埃及王和他人民的手裡拯救你們出來!讚美上主,他從奴隸中把你們解救出來!現在我知道上主比所有的神明都偉大;因為當埃及人那樣虐待以色列人時,他成就了這一切。」於是葉特羅向上帝獻上燒化祭和其他祭物;亞倫和其他以色列的領袖都來跟他一起吃這神聖的筵席,作為敬拜的禮儀。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到摩西確實很可能在回埃及之時,已經將他的妻兒託他岳父葉特羅照顧。因為在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摩西很詳細地告訴他的岳父有關他們在埃及,以及在曠野所經歷的一切事,這表示葉特羅對他們在埃及的一切都很陌生。

從第十至十二節所描述的葉特羅,似乎是位很敬虔的人。出埃及記第二章十六節說他是一位「米甸祭司」,和合本譯文在第二章十八節說葉特羅的另一個名字叫「流珥」,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的朋友」。但在現代中文譯本並沒有提出這個名字。士師記第一章十六節則說「摩西岳父的後代是基尼人」,這樣葉特羅該是基尼人的祖先了。有些聖經學者說葉特羅是從摩西學到敬拜耶和華上帝的信仰,持這樣的論點是認為葉特羅原本敬拜的神並不是耶和華上帝。

第十三至十四節:第二天,摩西在人民中處理紛爭,從早到晚十分忙碌。葉特羅看見了這情形,對摩西說:「你到底在為人民作些甚麼呢?為甚麼讓這許多人從早到晚站在這裡等著你的指示,由你自己一個人處理呢?」

看,人的問題可是真多啊。這一群從奴隸生活中解放出來的人,如今有這麼多家庭、生活等問題需要摩西幫他們解決,這些生活上的問題都是一些人與人之間的糾紛事務。在奴隸生活中這種問題是不會存在的,因為奴隸的問題各家主人會處理,若是糾紛不斷,還可能會為他們帶來更悽慘的處罰—被主人賣掉,甚至處死,因為他們是奴隸。但是,現在他們已經不再是奴隸了,他們是自由人,有人的尊嚴要爭取,有自己的立場要表達,也因為這樣,問題就多了起來。這兩節也讓我們看到摩西在人民中的地位甚高,他的決定就是最後的決定,所以人民找他處理作仲裁。

第十五至十六節:摩西回答:「我必須這樣做,因為人民到我這裡來求問上帝的旨意。凡有兩人發生爭執,就來找我解決;我得替他們判斷誰是誰非,並把上帝的律例和指示告訴他們。」

依照出埃及記第十二章卅七、卅八節的記載,出埃及的人數總共「光是男丁,就有六十萬」,這還不包括「許多外族人」和婦女在內,因此我說過至少估計應該有超過一百萬的人數。這樣多的人數,卻是「凡有兩人發生爭執」的都來找摩西,難怪人民會「從早到晚站著」等待摩西為他們的糾紛做出裁決,這不但對摩西是很勞累的事,對人民也是非常痛苦,因為他們可能為了一點點小事整天排隊等待。

第十六節的「上帝的律例」,這到底是指哪些,我們不太清楚,但是我想這一大族群的行動必定有許多約束在他們的生活中,後來形成的所謂「摩西法律」,我想應該有一些早在這時候就已經有了,並且已經實施過一段時間了才對。

第十七至二十節:葉特羅說:「你的作法不好;你和你的同胞都會累壞了。你不能一個人做這許多事。我現在給你一些建議,願上帝跟你同在。你代表人民,把他們的糾紛帶到上帝面前,向他請示是對的。不過,你應該把上帝的律例和指示教導他們,解釋給他們聽,使他們知道該怎樣處世為人。

現在我們看到葉特羅說出了人民的心中問題—確實大家都會累壞。因為如果不能及時解決問題,很可能造成問題持續惡化下去。而那些原本在以色列人民中具有領袖地位的長老,或是其他份量重的人物,將會因為無法參與處理民眾的問題,而與人民之間的關係日漸疏遠,久而久之也會造成領導群的貧血現象。再者,繁重的工作對摩西也不會有幫助,不只是身體的,還有心靈。因為身體上體力的失調將容易造成誤判,繁忙的工作量將使他失去與上帝之間心靈上緊密的交通。葉特羅對摩西建議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要摩西教導以色列了解「上帝的律例和指示」,這是讓人民減少糾紛最好的方式,因為人民之所以發生糾紛,除了是因為受到不平的待遇外,另外一個最大的因素就是對法令知識的認知缺乏所造成的非惡意之觸犯。

第廿一至廿三節:除此以外,你還要指派一些能幹的人作以色列人的領袖:每一千人要有一個領袖,然後每一百人、五十人、十人都應該有領袖。他們必須是敬畏上帝、可靠、不接受賄賂的人。你要指派這種人隨時為人民判斷案件。他們可以把重要的案件帶到你面前,小糾紛就自行處理。這樣,他們可以分擔你的責任,使你的擔子輕省些。如果你這樣做,上帝也這樣吩咐你做,你就不至於筋疲力竭,而人民的糾紛也可以早些解決。」

葉特羅實在是個很有智慧的長輩;我們看到他對摩西提出的建議已經將這超過百萬民眾之數的以色列人民,細分到如此小組群—每十個人就有一小組,然後是五十、一百、一千等。有人認為這不是指個人,乃是指家庭。實際情況我們不太清楚,不過即使是指家庭,這也是很好的一種分法,因為這樣的小組確實是對解決民眾發生的糾紛有很大幫助,相對的,摩西的負擔也就減輕了。但我想更重要的是無形中就在人民間建立了領導群,使他們成為以色列人民的核心人物,以色列人民也因此開始有了組織,進行行政管理的工作。

在葉特羅的建議中,這些領袖人物必須具備的條件:一是能幹的人。這種人大概是有領導能力,或是有組織能力者,也可能他們在埃及時已經是「領班」者的身份(參考出埃及記五:10、15),可能受過較高的訓練。依據申命記第一章十五節的記載,摩西所揀選出來的這些人是「那些有智慧,有經驗的人來管理」以色列人民,他們都是「從各支族選出的」。二是:必須敬畏上帝、可靠、不接受賄賂的人。這一點比第一個條件更為重要。一個人若是不敬畏上帝,他怎成為上帝揀選之族群的領導者?所謂「敬畏上帝」,基本上應該是以上帝的話為中心。這樣說來,摩西是代表著上帝(出埃及記四:16),這些人若是敬畏上帝,必定會聽從摩西的話語。「可靠、不接受賄賂」,這牽涉到人品的問題,在後來的摩西法律中就這樣規定說:「不可收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人瞎了眼,曲解無辜者的證言。」(出埃及記廿三:8)我們知道後來在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更清楚地明文規定作為一個人民的領袖者必須是這樣的條件:

「你們要從各支派中,為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城鎮委派審判官和其他官員。這些人必須以公平審判人民,要公正無私,不濫用職權;也不可接受賄賂,因為賄賂會使明理的人盲目,使公正的人顛倒是非。你們要公平正直地執法。這樣,你們就能擁有上主—你們的上帝所要賜給你們的土地,長久住在那裡。」(申命記十六:18—20)

第廿三節說出葉特羅的謙卑。他雖然提出建議,但是他並沒說摩西非這樣去做不可,他告訴摩西「如果你這樣做,上帝也這樣吩咐你做」,這句話已經清楚說出摩西必須祈禱詢問上帝的意思,如果這是上帝所喜悅的方式,摩西才提出來在以色列人民中照樣去辦理。

第廿四至廿七節:摩西接受了葉特羅的建議,在以色列人中選拔能幹的人,作為千人、百人、五十人,和十人的領袖。他們被指派,隨時為人民判斷案件;遇有疑難的案件,他們請示摩西,小糾紛就自行處理。

後來,葉特羅跟摩西分手,葉特羅就回家去了。

將第廿四節比較第廿三節「上帝也這樣吩咐你做」這句話,不難想像得到摩西已經在祈禱中取得上帝的允許了。也許葉特羅就是受到上帝的差遣去對摩西提出這個意見的。

在民數第十一章十六、廿四、廿五節說到上帝要摩西選出七十個人「受人尊敬的長老」幫助他,但是我們要注意這七十個人很可能跟這裡所說的千人、百人、五十人,和十人所要選出來的領袖之角色不太一樣,因為民數記所說的這七十位長老,上帝是要把賜給摩西的靈分給他們,他們就能幫摩西分擔責任。在聖靈降臨於他們身上時,「都像先知一樣呼叫」(民數記十一:17、25—26)。而出埃及記所說的這些領袖,並不是屬於屬靈層次的領袖,乃是屬於一般事務的官員。

這段經文帶來好的信息給我們:

一、人無論能力多麼高強,都是很有限的人。

我們看到摩西在以色列人民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原因很簡單,乃因為他是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領袖,在以色列民族中沒有人能取代他的地位。當他們尚在埃及的時候,連埃及的法老王到最後都對他懼怕,因為有上帝的能力與他同在。但是,我們也看到即使是這樣,摩西還是人,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只要是人,就有人的能力限制,有能力上的不足。我們看到摩西從早到晚都在忙著審理人民的陳述案件,在處理人民的糾紛,而且是只要有糾紛就要他自己處理,結果卻是變成人民「從早到晚」站著等他審理案件。這樣,不但不是在幫助人民解決問題,有時反而成為另一種形式的擾民。

任何一個團體中都害怕「全能型」的領導者出現,因為這樣的領導者很容易被塑造形成「偶像」,在獨裁的國家、社會裡,這樣的情形最普遍。在基督教會裡,我們不是要使人成為偶像,我們應該使人都回到人的本位來,這樣才會使人清楚知道:原來我就是人,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存在。

二、選出優秀的、誠實的、敬畏上帝的同工,一起分擔福音事工是非常重要的。

摩西的岳父帶來給他最好的禮物,就是建議他將人民分成小組組織,然後將審判人民案件的權利下放給這些小組的領導者,摩西照葉特羅的建議去行。我想以色列人民就是從這裡學習到如何建立一個有組織的團體,而這一點對他們後來在進入迦南地後,形成一個國家有很大的幫助。

有越來越多的教會已經發展出小組型態,一般來說對教會有很大的幫助,原因是那些小組長都很盡責在推動小組關懷的工作。

我相信一間教會不可能都靠一個牧師在牧養教會,尤其是在超過一百個人的教會更無法如此。人的能力是很有限的,必須有同工來分擔。而這些同工應該是經過揀選的,不是隨便的派任。我們看到摩西所揀選的同工有幾個基本的條件:是敬畏上帝的,也是可靠、不接受賄賂的人。這起碼是個最基本的條件。

如果我們說教會裡有長老、執事在做牧師的同工,那麼我們應該很慎重地來選出這些長老、執事。

請注意,選出來的長老、執事不是要「監督」,或「監視」牧師,而是要成為「同工」,這樣的認識很重要。

我相信我們同在一間教會裡過信仰團契的生活,誰是敬畏上帝的人?誰是可靠、誠實、不接受賄賂的人?大家應該都清楚。我常常看到有些教會的長老、執事對牧師的態度很惡劣,輕視傳道者,甚至還會恐嚇傳道者,這樣的長執是不能被稱為敬畏上帝的人。當然,如果傳道者再繼續在有這樣長執存在的教會牧會,也表示這傳道者是有問題的。我也看到越來越多的都市教會有一個危險的訊息:為了長執選舉,或是中、總會幹部選舉而進行類似「賄賂」的舉動。包括辦宴席遊說、穩固票源,或打電話拜託賜票等等,類似這樣的行為是很違背聖經教訓的。一個好的、可靠的領導者是不需要用這樣的方法來取得會友,或中會、總會議員的信任,只有不敬畏上帝的人才會作這種事!如果我們都是敬畏上帝的子民,我們的教會就應該禁絕這樣的事發生在教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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