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講:想取代主人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112

 

        在這一則有關葡萄園的比喻,馬可和路加這兩本福音書在編輯上相同,都是緊接在猶太人領袖來詢問耶穌基督的權柄從何而來之後,但卻和馬太福音有些不同;馬太福音是在猶太人領袖詢問耶穌基督的權柄之後,不是隨即接上這則比喻,而是先有一則兩個兒子回應父親去葡萄園工作態度上之差異的比喻,然後才接續這則比喻。馬太福音這樣的編輯法,有一個可能,就是耶穌基督在講這則兩個兒子聽到父親要他們去葡萄園工作時,表現出來的行為,和他們對父親先前的承諾不同的比喻之後,這些猶太人領袖聽了沒甚興趣,或是知道耶穌基督本就是意有所指,但不想理他,想要離開。就在那時候,耶穌基督再次講了這個葡萄園主人和佃戶之間的比喻,他們聽了之後,覺得很難以接受,因為已經嗅出一股濃濃的責難之味,於是他們惱怒起來,想要出手逮捕他,可是就像前面發生在耶路撒冷聖殿潔淨的事件一樣,他們都不敢動手,因為他們怕的是人,是群眾,尤其是在這逾越節期間,民眾很多,萬一有民眾知道他們抓了耶穌基督而造成騷動,恐怕很難對羅馬統治當局交代。他們心中並不是怕上帝,若是他們怕上帝,就不會把聖殿變成賊窩。

        用葡萄園或是葡萄樹來作比喻,可說是猶太人拉比(老師)最喜歡用的教材,耶穌基督有過很多次用葡萄樹和葡萄當作比喻,例如馬太福音第二十章115節;約翰福音第十五章16節等,都是用來教導門徒和民眾的。

        我讀過一則故事,是猶太拉比用葡萄園和狐狸的故事作比喻,在教導民眾知道不要貪心。故事是這樣說的:

 

    「有一隻狐狸,因為餓了好幾天都沒有吃東西。牠到處尋找食物,來到一座葡萄園,看到每棵葡萄樹都結實纍纍,且是結出來的果實粒粒都是非常肥碩,這隻狐狸越看越飢渴,越想要進去吃葡萄。可是,葡萄園的籬笆圍得很緊密,找不到有任何缺口可進去。於是這隻狐狸就用腳使勁地去挖籬笆底下的土,挖了很久,好不容易地挖了一個洞,剛好可以穿越進去,牠非常高興地鑽進葡萄園大吃一頓,吃得非常飽。就在這時候,突然聽到有人講話的聲音,這隻狐狸趕緊從籬笆的洞中往外瞧,不得了,牠看到葡萄園的主人拿著除草的工具,逐漸走近葡萄園。牠嚇得渾身流汗,狐狸想:若不趕緊跑出去,一定會被這個主人打死。因此,牠想要從原本進來的洞鑽出去。結果無論牠怎麼鑽,都出不去。牠記得自己上次鑽進來的時候,是頭鑽了進來,身體就沒有問題了。沒有想到,雖然頭可以鑽出去,肚子卻卡住,原來因為牠吃太多葡萄,肚子脹到無法穿出去。若是要用力穿,恐怕肚子會嚴重受傷。就在那時候,牠看到主人越來越接近園子了,該怎麼辦呢?

    於是牠把頭縮回來,趕緊在地上挖了個坑洞,把自己藏在地穴中。就這樣藏在地穴裡,牠聽到葡萄園主人生氣的說:『是誰來偷摘我的葡萄?好傢伙,若是被我發現,我一定要將他抓起來送去給官府嚴厲懲罰。』狐狸越聽越害怕。因為牠知道若是真的被抓進官府,將不是被關,而是會被殺。因此,牠躲藏在地穴中連動都不敢動。

    這樣,狐狸足足在地穴中藏了三天。在這三天中,牠都不敢睡覺,因為深怕被發現。等到聽不到任何腳步聲,牠才小心翼翼地從地穴中爬出來。然後左看看,確定沒有任何人影,便趕緊從牠挖的洞鑽出去。

    說也奇怪,這次竟然很容易地頭往外一伸出去,身子也就跟著出去了。喔,原來這隻狐狸已經在地穴中躲藏三天多,在這段時間內都沒有吃半點東西。體型已經跟牠當初進來葡萄園的時候完全相同。」

       

        拉比用這個故事在教導民眾說,無論你累積多少財富,有一天,都會和你剛到世界上來的時候完全相同。這就是約伯記第一章21節約伯所說的:「我空手出生,也要空手回去;上主賞賜的,上主又收回。上主的名應當受稱頌!」

        類似這種用葡萄園和葡萄作比喻或故事的例子,確實非常多。以色列民族喜歡用上帝來比喻葡萄園的主人,而他們就是上帝所栽種的葡萄樹,且是「品種優良的葡萄樹」(參考以賽亞書五:2),是「從埃及帶出來一棵葡萄樹」(參考詩篇八十:8)有時他們也會比喻自己是上帝所雇用在葡萄園工作的人,這樣,就有主人與僕人之間的關係,而且每一粒葡萄,或是每棵葡萄樹,就是指每個以色列人民。因此,當耶穌基督用葡萄園和佃戶作比喻時,民眾是非常喜歡的,且會注意傾聽,原因是每當有拉比一提到葡萄園,民眾馬上就會這樣子想:注意喔,可能又要說我們民族的故事了。

葡萄,這種盛產在巴勒斯坦的水果,有很多功用,除了釀酒、果汁、果實之外,也可用它來作餅、醋等。也由於巴勒斯坦的葡萄長得非常碩大(參考民數記十三:23),因此備受人民的喜愛,甚至有人就將葡萄果實當食物。

現在耶穌基督講葡萄園的比喻,採用的資料是從先知以賽亞的教導作材料,這就很特別。因為先知以賽亞或是耶利米,在講到葡萄園時,都含有強烈的譴責用詞(參考以賽亞書五:1—2,耶利米書二:21)。耶穌基督在這裡是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詩歌作比喻,一定是有特別的意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一節:

耶穌又用比喻教導他們。他說:「有一個人開墾了一個葡萄園,周圍用籬笆圍著,在園裡挖了一個榨酒池,蓋了一座守望臺,然後把葡萄園租給佃戶,自己出外旅行去了。

 

這一節就是前面所提過的,採自先知以賽亞的詩歌。在以賽亞書第五章12節有這樣的詩歌寫著:

 

聽我為我所親愛的唱一首歌,

一首關於我所愛的和他的葡萄園的歌:

在肥沃的小山上,

我所愛的開闢了一個葡萄園。

他挖泥土,清除石頭;

他種植了品種優良的葡萄。

他造了一座高塔做瞭望臺;他挖了一個踩踏葡萄的池子。

他期待葡萄的成熟。

不料,一顆顆葡萄又酸又澀。

 

這裡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將先知以賽亞的葡萄園詩歌,用一種描述的方式說得更清楚,包括了開墾葡萄園、圍上籬笆、榨酒池、瞭望臺等。可以這樣說,當一個人將葡萄園開墾到這種樣樣完備時,就是在表示這個主人是個有錢的財主。

要注意的是在這裡有提到主人在葡萄園中「蓋了一座守望臺」,這種守望臺有兩種作用,一是當作倉庫使用,二是當作採葡萄時工人睡覺、休息的地方。再者,葡萄園圍著籬笆,並不會上鎖,因為若是有窮人或是外出的人經過,剛好肚子餓的時候,就可以隨時打開籬笆的門進去裡面摘葡萄吃。因此,這裡圍著籬笆,主要原因是用來防止動物進入破壞葡萄園,踐踏果樹,或是偷吃葡萄。

這個主人開墾起來的葡萄園,自己並沒有栽種葡萄樹,而是將開墾好,且有完整設備的葡萄園,將之出租給佃戶。依照利未記第十九章2325節的規定:

 

你們進了迦南以後,無論栽種哪一類果樹,頭三年的果子要當作不潔淨,你們不可吃。第四年結的果子要全部奉獻給上主作祭物,表示你們對我的感恩。到了第五年,你們就可以吃果子。你們這樣做,果樹將結出更多果子。我是上主——你們的上帝。

 

若是從上述摩西法律的規定來看,就可以了解這個葡萄園主人是在第五年才去收租金。

 

第二至五節:

2到了收葡萄的季節,他打發一個奴僕去向佃戶收他應得的分額。3佃戶揪著那奴僕,毆打他,叫他空手回去。4園主又打發另一個奴僕去;他們打破了他的頭,並且侮辱他。5園主再打發一個奴僕去,他們把他殺了。他們又同樣地對付了許多人,有的打,有的殺。

 

2節一開始就說「到了收葡萄的季節」,這大約都是在五月開始到八月之間。這句「到了收葡萄的季節」,也同時在表示葡萄園確實是有收成。因此,主人就差派僕人去收他「應得的分額」。

要注意,耶穌基督很清楚強調說主人是派僕人去收「應得的分額」,這意思是指在租約上有明文記載說明租金的數目。因此,不是超收,也不是沒有依據,而是事先有說好雙方的契約關係。把這樣的了解帶入馬太福音第二十章115節,會看到耶穌基督說的另一則葡萄園比喻,他說葡萄園的主人邀請工人進入葡萄園去做工之前,都會事先「約定」好,每天給他們一塊銀幣(參考馬太福音二十:2)。

從第35節可看出這些佃戶確實是非常惡劣。當園主在約定時間到,派僕人去收租時,結果不但沒有收到應得的份額,反而是被這些佃戶毆打成傷。

葡萄園的主人在第一次派去的僕人收租失敗之後,就繼續派人去。結果第二次去的僕人,他的際遇更慘,因為這些佃戶就把這個僕人打到頭破血流,並且還羞辱他。這也看出這些佃戶所表現出來的,是比上次的態度更為惡劣。

5節非常重要,因為這節提到這個葡萄園主人,第三次派去的僕人被那些佃戶給殺死了,從這裡可看出這些佃戶真的是越來越囂張、惡劣到極點,他們不但不給應該的租稅,還把主人的僕人給殺害了。從開始他們打第一個僕人,然後第二次把僕人的頭給打破了、受傷,到第三次是出手將僕人給殺害。

雖然已經連續三個僕人被毆打成傷,且第三個僕人去了也遭到殺害,但並沒有阻止這個主人的耐心,他是繼續派人去。馬可福音作者並沒有詳細記下耶穌基督所講的,只用「他們又同樣對付了許多人,有的打,有的殺」這句子,來說明這個主人是一定要收到租稅才肯停止。主人會這樣做,一定有原因,至少讓我們看到這個主人是一定要依照先前所定的租約去收田賦,他不會因為這些佃戶用這種惡劣手段,就妥協。

這句「他們又同樣地對付了許多人,有的打,有的殺」,這句話已經說出這些佃戶的惡劣行徑,他們根本就不把葡萄園的主人放在眼裡看待,不但不尊重,也不遵守雙方所訂定的契約。這種連續把主人派去收租的僕人都殺死,或是打到成傷,這已經不是一般偶發事件,而是一種謀害的行為。

 

第六至十一節:

6園主只剩下他最疼愛的兒子。最後他打發他去見佃戶,心想:『他們一定會尊敬我的兒子。』7可是那些佃戶彼此商議說:『這個人是園主的繼承人,來吧,把他殺了,他的產業就歸我們了!』8他們就抓住那兒子,殺了他,把屍體拋出葡萄園外。」

9於是耶穌問:「這樣,葡萄園主要怎麼辦呢?他一定來殺滅這些佃戶,把葡萄園轉租給別人。10你們沒有念過這段經文嗎?

泥水匠所丟棄的這塊石頭

已成為最重要的基石。

11這是主的作為,

在我們眼中是多麼奇妙啊!」

 

        這個比喻的中心經文就是在第6節,耶穌基督在這裡特別提到園主要差派他最後一個可差派的人,就是他「最疼愛的兒子」。因為所有的僕人不是死了,就是受傷慘重。主人也心裡這樣想著:或許這些佃戶會看在主人的面子,讓他的兒子可以順利收到租稅回來。

        我們可以這樣了解:在正常的狀況下,是不可能發生第一個僕人被打受傷之後回來,還會繼續差派第二個人去,且會在第二個又被毆打受傷之後,會再差派第三個人,而又在第三個僕人被害死之後,又連續派出許多個僕人接連著去,這在常理之下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但耶穌基督的比喻卻是這樣子強調的,主要目的是要說明這個園主很有耐心,一而再、再而三,且不是停止在三,而是繼續差派到所有的僕人都派過了,只剩下最後一個可差派的人,就是主人自己的兒子,且特別說是主人「最疼愛的兒子」,這句話也是指「剩下的一個兒子」。

        7節可以讓我們看到整個比喻裡面真正要講的問題所在,就是這些佃戶的企圖心。他們之所以要把主人連續差派去的僕人打傷、殺害,就是想要霸佔主人的葡萄園。換句話說,他們想要成為葡萄園的主人,這一點從馬太福音第廿一章38節的記載來看就更為清楚,作者說這些佃戶是想要「奪取」這園主的「產業」。這些佃戶就為了要達到當葡萄園主人的目的,竟然彼此商議,決定不擇手段,要把主人「最疼愛的兒子」給殺了,這簡直就是謀財害命啊!而這些佃戶是連這樣惡劣的事也做得出來。

        8節說這些佃戶果然就這樣子做了;他們不但殺了園主最疼愛的兒子,而且還把屍體「拋出葡萄園外」,這是非常殘酷的做法,這種方式是在說他們連埋葬被殺害的人的屍體都沒有做,竟然讓這主人兒子的屍體丟棄在葡萄園外,使之暴露在荒郊野外,好被豺狼或其它野獸吞噬。他們這樣做還有另一個用意,就是要棄屍滅跡,好掩遮所做的罪惡暴行。但是他們忘記一點,當他們殺害葡萄園主人最疼愛的兒子時,所留下來在地上的血會向上帝喊叫、控訴,就像亞伯的血在地底下向上帝控訴他哥哥該隱殺害他一樣(參考創世記四:10)。

        另外一點,葡萄園代表著以色列人民,現在這些佃戶故意把主人最疼愛的兒子之屍體丟棄到葡萄園外,這也在表示著一個嚴重的錯誤觀念,認為當上帝差派拯救者來臨時,只會拯救在葡萄園內的上帝子民,屍體拋到葡萄園外,表示這是上帝所「丟棄」的對象,是上帝所不喜愛的人,當拯救者來臨時,這個被拋棄在葡萄園外的屍體,就不會有任何機會獲得拯救,可重新復活過來(參考以西結書三十七:1—14)。但這樣的觀念是非常邪惡且是嚴重錯誤的,原因是他們這種謀財害命的行為,就算是佔有葡萄園,上帝也不會承認這葡萄園跟祂有任何關係,因為那園子裡已經充滿了殺人的血漬,就像先知以賽亞在譴責以色列人民時,就說過這樣的話:

 

「你們舉手禱告,我不聽;不管你們有多少禱告,我都不聽;因為你們雙手沾滿了血漬。」(以賽亞書一:15

 

        會謀害人命、竊佔他人財產的人,甚至還將被害者的屍體給予丟棄荒郊野外,想要湮滅殺人的證據,以為這樣就沒有人知道,這是非常荒謬的想法。不僅這樣,還會想到要向上帝祈禱,這簡直就是在羞辱上帝的神聖啊!不是嗎?

        耶穌基督講完這比喻後,隨即就進一步地說到這葡萄園主人一定會採取行動來懲罰這些佃戶。在第9節這裡談到這主人採取兩項反擊的動作:

一是要來殺滅這佃戶。這是非常必要的反擊行動,因為這樣的佃戶簡直是無法無天,惡劣到極點,若是讓其如此下去,必定會有更多的人遭遇到傷害。

二是要把葡萄園轉租給別人。這一點在馬太福音第廿一章41節記載說,葡萄園的主人要將葡萄園轉租給「能按時交租的佃戶」。所謂「會按時交租」,意思就是指會守約的佃戶。

這就很清楚說明了若是以色列民族是上帝所開墾、栽種的葡萄園,租給以色列人民在葡萄園裡工作,如今以色列人民是惡劣到想霸佔葡萄園。現在,當上帝出來懲罰時,作出一個明確的決定,就是把葡萄園轉租給會遵守約定的人。這就是在表明上帝會將以色列人民排除於葡萄園外,換別的人進來葡萄園工作。這也是施洗約翰在約旦河施行洗禮時,呼籲民眾要以誠心悔改接受洗禮之因。他告訴當時去接受他施洗的民眾說,不要以為他們有祖先亞伯拉罕和上帝之間有永遠的約可作為倚靠,這些子孫若不守約,上帝會從石頭中另外造出亞伯拉罕的子孫來(參考馬太福音三:9)。

        10節,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223節的詩歌,這兩節詩歌,不僅耶穌基督在這裡引用,在使徒行傳第四章11節,作者路加也引用。原本詩人是用石頭比喻以色列人民,被許多強權國家藐視,認為他們是世界上最弱小國家(參考申命記七:7),但在上帝計畫下卻要變成最強盛國家、族群。耶穌基督在這裡引用詩人這些詩句,就是要表示:人所想的,並不是上帝所想的;人認為沒有用的,在上帝眼中卻可能是最重要的。這就像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上主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

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正如天高過地,

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

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五十五:8—9

 

        這就是上帝奇妙的作為,是人無法用自己的想法估計想像得出來。這跟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經過紅海進入曠野,然後從天上降下嗎哪,從磐石出泉水等奇妙的恩典一樣,都是遠遠超過人所能想像得到的神蹟奇事。

 

第十二節:

12因為猶太人的領袖知道耶穌講的比喻是指責他們的,就想要逮捕他。可是他們怕群眾,只好離開他走了。

 

為甚麼這些猶太人領袖知道耶穌所講的這個比喻是指他們呢?原來這種連續殺害葡萄園主人的僕人之事,就像先知耶利米所說的,以色列人民一再拒絕上帝差派僕人對他們傳講的信息(參考耶利米書七:25、廿五:4、廿九:19、三十五:15、四十四:4),不但如此,還把先知耶利米下在監獄中。先知以利亞在遭遇到恐嚇會被殺害時,就曾向上帝這樣控訴說:

 

「上主——萬軍的統帥上帝啊,我一直專心愛你。但是以色列人民背棄了你與他們立的約,拆毀了你的祭壇,又殺了你所有的先知。現在只剩下我一人,他們還要殺我!」(列王紀上十九:10

 

從這句話可看出耶穌基督所講的比喻,聽在這些猶太人領袖耳中確實很不是滋味。耶穌基督透過這個比喻,隱約地在說這些猶太人領袖們,也準備要殺害耶穌基督,特別是當耶穌基督用葡萄園主人最後差派他最疼愛的兒子去收租稅,也遭遇被殺害時,其實這個最疼愛的兒子,清楚耶穌基督說的,因此,這些猶太人領袖更想要殺害他,因為他們認為耶穌基督這樣的說法,是把自己當作上帝最疼愛的兒子,就是拯救者、彌賽亞,是基督,而這一點正是他們最無法忍受的。但他們還是跟上次發生在耶路撒冷聖殿的事件相同,這些領袖們都懼怕若現在就出手逮捕耶穌基督,恐會引起群眾激烈的反彈,只好很不甘願地離開,另找機會下手。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用堅定不移的信心遵守我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這才是建構我們與上帝和好的基本要件。

 

        耶穌基督這個比喻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提到葡萄園的主人在葡萄開始收成時,依照他和佃戶們之間所約定好的,要去收應該有的分額。耶穌基督特別指出葡萄園主人和佃戶之間的約作比喻,就是要說明這種約,並不是出自勉強,也不是單方,而是雙方心甘情願之下所立的約。而這葡萄園主人是依照約定,在葡萄成熟時來收他應得的份。

        我曾一再提起教會施行洗禮,就是一種與上帝所立的生命之約。我們不要隨便勉強人來受洗,而傳道者也不可以隨便為人施洗,總是要用嚴肅的態度來看洗禮的事,這是一種立生命之約的聖事,而教會更當用嚴謹的態度看待施洗的事,這樣的認識是非常重要的。

沒有人會勉強我們受洗,但若是一旦接受了洗禮,就應該需要用很堅定的態度來遵守所立的約。因為上帝一定會像耶穌基督在這比喻中所說的,到時候就來執行所立的約。

牧會以來,我最傷心的事,就是看到在我手上受洗的信徒,後來離開了信仰,或是不再繼續參加聚會(指連主日禮拜都不再參加),這都讓我感到相當難過和傷心。我難過,是因為洗禮並不是和我牧師立約,而是和上帝立約。我當牧師的只不過是個見證者而已。因此,既然要受洗,就要有堅定的信心和意志,將受洗所立的約確實遵行。若是我們有做不到的地方,就要隨時用懺悔的心懇求上帝的憐憫。上帝是慈悲憐憫的神,祂會清楚知道我們的軟弱。但千萬不要找藉口來掩飾我們沒有確實遵行與上帝所立之約。

每間教會都會按時選出長老、執事,在就任時都會在上帝面前與所有信徒立約。我必須用真誠之心提醒所有被推選出來的長老、執事,一定要用真誠的心來和上帝立約,也和所有的兄姊立約,並且要盡所能地遵行所立的約。我也要提醒所有兄姊,當我們和這些推選出來的長老、執事立約時,千萬不要忘記,我們是要和他們同工,一起成為福音的見證者。我們不是要把所有的事都推給他們去做,而是要成為他們的幫助者,這樣立約才有意義,也才不會像這些佃戶一樣,忘記或是不願意依照所立之約遵行。

 

二、慈悲的上帝,總是用很大的耐心等候祂的子民回心轉意,因此,我們不要讓上帝失望,趁著我們還活著的時候,趕緊回心轉意歸向上帝。

 

        這個比喻中很值得我們注意的是葡萄園主人,他並沒有因為一次收不到應得的分額,就生氣,也沒有因為第一個僕人去收不到租,卻又被打傷,就發怒氣而隨即停止租約,或是派更多的人去強制執行,沒有。相反的,這葡萄園主人是一次又一次地派他的僕人去,就算是再次去的僕人被打到重傷,他還是存著期望這些佃戶會改變心意、態度,依照約定將應得的分額交給主人。

        葡萄園主人就是上帝,我們可看到慈悲的上帝就像詩篇第一○三篇89節所說的:「上主慈悲仁愛,不輕易發怒,滿有不變的愛。他不長久責備;他不永懷忿怒。」慈悲的上帝非常有耐心,雖然所差派出去的僕人是一次又一次地被羞辱、毆打,空手回來,甚至遭遇到殺害,上帝還是用最大的愛,和忍耐在等候這些佃戶回心轉意。慈悲的上帝總是用盡各種方法,要改變人一再想要離棄上帝,背叛上帝的心思意念。

        有一部我介紹過給大家看的影片「教會」(The Mission)。在這部影片中,描述那些居住在中美洲高山上的原住民,他們因為經常受到白人的人口販子把他們當作奴隸販賣,因此,只要看到白人到山上來,就會將之當作是仇敵一樣看待。因此,在十七至十八世紀時代,有許多宣教師想盡辦法進入他們居住的高山地區,想要傳福音給他們聽,但這些宣教師卻接連地被他們殺害。上帝並沒有因此就放棄,當時的教會也是秉持著這種信仰理念,一定要用最大的耐心,頻頻派宣教師上山去向他們的心靈叩門。果然,有一天一位喜愛音樂、也懂得樂器的宣教師,他藉著一支小小笛子的聲音,終於打開了這些高山上原住民的心門。

        慈悲的上帝對所有的人都不會放棄,祂會用盡所有辦法要打開人僵硬的心靈,祂從沒有停止過等待回心轉意歸向祂的人。因此,我們不要等待,而是要把握機會,趁著我們的手腳會動、耳朵會聽、眼睛會看、嘴巴會說的時候,領受福音的信息作為救贖我們生命的力量。就像先知以賽亞傳出這樣的信息說:

 

趁著上主可尋找的時候要尋找他;

趁著上主靠近的時候要求告他。

邪惡的人要離棄邪惡的道路;

犯罪的人要回心轉意。

他們要轉向上主,好承受他的憐憫;

他們要歸向上帝,好蒙他的寬赦。」(以賽亞書五十五:6—7

 

        不要一再拒絕上帝的愛和呼聲,這點在現今動盪不安的世代中,更值得我們沉思、反省。不要因為上帝有豐富的慈愛、堅定的耐心,就把這樣的機會給流失掉,而是要趁早好好把握住上帝救贖的恩典。

 

三、人最大的罪惡,就是想要取代上帝,奪取上帝的產業。

 

        耶穌基督在這比喻中很清楚地說到,這群佃戶之所以會傷害葡萄園主人的僕人,甚至在最後連主人最疼愛的兒子也殺死,並且還將他們殺害的屍體丟棄在園子外面,主要原因就是他們想要霸佔主人的葡萄園。說得更實際些,就是這些佃戶想要取代主人的位置,好擁有這些產業,因為有這樣的意念,所以,他們做出了傷天害理的事來,這是非常不應該、可惡的行徑。

        其實,從聖經來看,人最大的罪惡,就是像這些佃戶一樣,想要取代上帝統治這個世界。創世記第三章5節,記載狡猾的蛇非常清楚知道人的這個弱點,因此就故意誘惑人藐視上帝神聖的話。蛇故意讓人懷疑上帝所說過的話,並且讓人誤以為上帝就是很怕人比祂有能力,才會禁止人吃那不可以吃的果子。蛇為了要讓人相信它所說的話,特地用一句相當震撼和迷惑人心思維的話——你們吃了不會死,而是會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看,當人會像上帝一樣時,那是多麼厲害啊!那時就可以統治全世界了,這該多好啊!就是因為這樣,人開始成為魔鬼、撒但的附庸,聽從了撒但、魔鬼的指令行事,而離棄了上帝的教訓和旨意。

創世記作者在第五十章19節,藉著約瑟對他的兄長所說的「我不能替代上帝」這句話,作為創世記這本經書的結語。讓我們知道:從人想要「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開始,一直到約瑟講的這句「我不能替代上帝」止,經歷了好幾千年的歲月,人才體會出「不能替代上帝」的真諦來。而且,在這好幾千年歲月中,人在生命的旅途中所經歷到的,幾乎都是因為犯罪所帶來的生命痛苦。

        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認識:人是有限、且是軟弱的。不論我們的科技是多麼地發達,也不論我們擁有多少知識、財富,這些都很快就會消失、改變,或是過去。就算擁有很多力量、財富,或其它一切,也都只是非常短暫留在我們身邊而已。就像詩人所說的:「人生如泡影。一切的操勞都是虛空;他累積財富,卻不知道歸誰享受。」(詩篇三十九:6其實,人單單就有限、短暫的生命,就無法跟上帝相比,更不用說是要替代,或是取代上帝對我們生命的主權了。

        先知耶利米給我們非常好的詩句這樣說:

 

「上主這樣說:

智者不可誇耀自己的智慧;

勇士不可誇耀自己的力量;

富人不可誇耀自己的財富。

人若要誇耀,

應該誇耀認識我,明白我;

因為我是上主,我有不變的愛。

我執行公道,伸張正義;

我喜愛的就是這些。

——上主這樣宣佈了。」(耶利米書九:23—24

 

        確實是這樣,當我們認識上帝之後,我們就會知道不論怎樣,我們都是相當渺小的存在,唯有回到上帝的面前,才會發現上帝就是生命的主宰,在祂裡面,我們才擁有生命的一切力量。

                                              (講於20091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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