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講:聖餐表明的意義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1226

 

        我曾提起馬可福音在編輯上最特別的地方,就是用「三明治」編輯法。這種編輯法就是在一段故事說到一半,中間夾著另一個記事,然後才繼續說前面未完結的故事。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就是一段「三明治」編輯法。我們可以將第1216節耶穌基督吩咐兩個門徒去準備逾越節晚餐,然後接續第2226節描述他們用晚餐的情形。中間就夾著第1721節的經文,就是在晚餐的當中,耶穌直接說出有門徒要出賣他的事。「三明治」編輯法的特點是在夾放中間的這段經文並不是沒有用意的,就像吃三明治時,中間的餡一定是很有味道。同樣,夾在中間的經文必定和前後經文有聯繫關係,否則就會失去意義。

        最後晚餐是以色列人民在紀念出埃及之前所用的逾越節晚餐,是在紀念上帝拯救的恩典。因此,逾越節晚餐也是在表明和上帝有絕對分不開的「約」的關係,是一種永遠之約的生命記號。因為上帝和以色列人民祖先有立永遠的約的關係(參考創世記十七:7、廿六:2—5、廿八:13—15),因此,祂會伸手拯救以色列人民。為了這緣故,以色列人民用法律規定,世世代代子孫都必須守逾越節,就是要教導下一代子孫知道,他們能夠生存下來是和上帝的救恩有關(參考出埃及記十二:1425—27)。

現在耶穌基督和門徒共進逾越節晚餐,其實也是在表明一個新的拯救宴席,這是這段經文中耶穌基督所說「這是我的血,是印證上帝與人立約的血」這句話的意義。

        但在這種含有表明上帝拯救之愛的晚餐中,卻有個門徒要出賣老師,這和最後晚餐所要表達的意義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因為原本最後晚餐是在表明和上帝的救恩連結,現在卻有人在這晚餐中出賣上帝的救恩,怎麼會變成這樣?這是很值得我們省思的信仰功課。因此,每次我們參加聖餐的宴席,就要知道,這不是只有在紀念耶穌基督為我們獻出生命的愛,也是讓我們藉著這個聖餐宴席,再次在反問自己:我是否像猶大一樣,出賣生命的良知?是否也跟著猶大的腳步,沒有忠實跟隨耶穌基督的腳步走上帝國之路?

        另外,馬可福音從第十一章開始記載耶穌基督進入耶路撒冷,一直到第十三章,都是記載他和門徒在耶路撒冷聖殿教導民眾的情形。然後第十四到十五章這兩章,是記載耶穌基督從被捕到審判等受難的經過。

 

第十二至十六節:

12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羔羊的那一天,門徒來問耶穌:「你要我們到哪裡去為你預備逾越節的晚餐呢?」

13於是,耶穌派了兩個門徒,吩咐他們說:「你們進城去,會遇見一個人拿著一罐水,你們就跟著他。14他進哪一家,你們就問那家的主人:『老師說:我要跟我的門徒吃逾越節晚餐的那間客房在哪裡?』15他會帶你們看樓上一間佈置好了的大房間;你們就在那裡替我們預備吧。」

16兩個門徒出去,進了城,所遇見的每一件事正像耶穌告訴他們的;他們就在那裡預備逾越節的晚餐。

 

請注意第12節開始,馬可福音作者說「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羔羊的第一天」。馬可福音作者這樣的寫法有點怪。因為根據利未記第廿三章56節有這樣的記載:

 

「每年正月十四日,從黃昏開始就是上主的逾越節。正月的第十五日開始就是除酵節;七天裡,你們不可吃有酵的餅。」

 

這樣,逾越節和除酵節是相差一天,但在這裡變成同一天。而出埃及記第十二章67節很清楚記載,在第十四日晚上要宰殺逾越節羔羊,並且在當天晚上吃完。因此,比較正確的寫法應該是「除酵節的前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羔羊的第一天」這樣才正確。但有一種說法是:因為逾越節那天晚餐也不可以吃含有酵的餅,因此,雖然是說隔天開始,一般都說除酵節前後有八天,就是包含了逾越節那天。這樣,寫「除酵節的第一天」也算是對的。

前面有提過逾越節是猶太人看為最重要的節期。不僅耶路撒冷廿五公里範圍內的所有男人都要參加,就連旅居外國的猶太僑民也會想盡辦法,找一個時間回耶路撒冷參加這個節日。平時的耶路撒冷,人口大約是在四至五萬,但每當逾越節來到,就會湧進十倍多的人口,達到四十至五十萬人之多。可以想像得到那種擁擠的程度,是到了肩擦肩、人擠人的狀況。要找個地方用餐,真的是不容易啊!這也是為甚麼耶穌基督的門徒來問他,要去哪裡準備逾越節晚餐的原因。

1315節是很有意思的一段經文,這段經文說耶穌基督派了兩個門徒去準備,並且告訴這兩個門徒,說進城去,就會發現有一個人的肩膀上帶著一個水罐。路加福音很清楚地說,這兩個人就是彼得和約翰(參考路加福音廿二:8)。猶太人幾乎不用罐子裝水,都是用皮囊裝水。因此,用水罐裝水,這必定是一種暗號,讓耶穌基督的門徒進去一眼就看得清楚。

耶穌基督告訴這兩個門徒,說這個人到哪裡,就跟著他到那裡,也跟那個人進入屋內的大房間。這樣,我們可以理解耶穌基督必定是與這個屋主事先有約定好,要借用他的地方。前面已經有說過逾越節耶路撒冷人潮擁擠,若是沒有事先約好,根本就借不到地方可用。就像在第十一章25節所記載的,耶穌基督派兩個門徒找小驢子進耶路撒冷城的經驗一樣,是事先已經有約定好。

正因為如此,第16節就說這兩個門徒進城去,遇到的情景完全跟耶穌基督所告訴他們的一樣。

 

第十七至廿一節:

17傍晚,耶穌和十二使徒來了。18他們坐下吃飯的時候,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當中,跟我一起吃飯的,有一個人要出賣我。」

19他們非常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不是我吧?」

20耶穌回答:「是你們十二人當中的一個;那跟我一起在盤子裡蘸餅吃的就是。21正如聖經所說,人子將要受害;可是那出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這個人沒有出生倒好!」

 

就像前面所說的,這段經文就是夾在中間的「餡」一樣,是在描述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一起用晚餐時,他特地提起有一個門徒要出賣他。一個表明生命連結的晚宴,卻出現有人要出賣生命,這是多麼強烈的對比啊!就好像在富麗堂皇的聖殿中,有祭司和商人勾結,進行欺騙的行為,使得用來敬拜上帝的殿宇,變成「賊窩」是一樣的不對稱,也像看起來葉子很茂盛的無花果樹,卻找不到任何一粒無花果一樣的諷刺。這就是馬可福音作者在編輯上的特殊手法。

注意這裡用「使徒」,不是用「門徒」,而且是馬太和路加這二本福音書也都是用「使徒」,可以理解這並不是原本耶穌基督時代所用的詞字,「使徒」這一詞是教會形成之後才用的名詞,而且特別是指跟隨耶穌基督的十二個門徒的專用語。換句話說,會用「使徒」來稱呼耶穌基督的門徒,是後來教會已經建立,且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之後,並不是耶穌基督的時代在用的。從這裡可看出,這十二個門徒已經在早期教會建立了權威。

因此,這裡雖然說「耶穌和十二個使徒」,其實,應該是包括有一群婦女在內,她們是跟隨耶穌基督和門徒,從加利利來到耶路撒冷。這群婦女是從加利利開始,就跟隨耶穌基督,服事他(參考路加福音八:2—3,馬可福音十五:40)。耶穌基督不可能讓這些婦女沒有地方用逾越節晚餐,或是讓她們單獨使用逾越節晚餐,他一定會請這些婦女跟他和門徒一起用這晚餐,何況逾越節晚餐規定是家裡所有的人都要參加,這也是為甚麼會說聚餐的地方是個大房間之因。也可以這麼說,門徒們準備逾越節要用的物品,很可能就是這些婦女準備晚餐的飯菜。

再者,第18節說他們「坐下來」吃飯。「坐下」一詞,原本希臘文是「斜躺」、「靠著」之意。這很有意思,跟我們從達文西這位偉大畫家所畫的最後晚餐圖是不完全一樣的姿態。有一種說法,認為他們會以「斜躺」的姿勢吃逾越節晚餐,是因為他們要紀念脫離埃及奴隸的生活,重新獲得自由。換句話說,斜躺著吃飯,這是一種享受,很休閒的樣式。原本最早他們要出埃及那天晚上,他們不是躺著,而是「要束緊腰帶,穿上鞋子,拿著杖」,且是要快快地吃(參考出埃及記十二:11),因為那是要逃跑,好快速離開埃及。現在不是要出埃及,而是要享受作為自由人的喜悅。因此,會用躺著慢慢吃,不是快快吃。

福音書的作者對這些用餐的程序並沒有興趣,而是將重點放在耶穌基督公開告訴大家,在門徒當中,有人要出賣他。要特別注意的是,耶穌基督在這裡是用很嚴肅的口語說這件事。他在這裡用了一中文沒有翻譯出來的「阿們」。這詞表示是用真實的心說話。他告訴門徒,說在一起吃飯的人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他。這句話很快讓我們想起詩篇第四十一篇9節,詩人這樣說:「甚至我最推心置腹的知己朋友,吃過我的飯的人,也用腳踢我。」任何人若遇到這樣的情景,一定會百感交集。

學生出賣老師,這並不是新鮮事,耶穌基督時代這樣,在19651970年發生在中國文化大革命時代,這種場景是一再出現。許多老師被學生批鬥,而被共產黨政府下放勞改,甚至後來就死在勞改營中。

難怪門徒們一聽耶穌基督這樣說,大家都嚇了一跳,紛紛地一個接一個問說:「不是我吧?」如果是門徒一接一的這樣表態,可想而知的是包括猶大在內。他似乎良心沒有發現的樣子,也跟著問耶穌基督說:「不是我吧?」若是我們,很可能就會大聲喊著說:「就是你!」當眾揭穿猶大的假面貌。但耶穌基督並沒有這樣做。

要注意的是這句「不是我吧?」原本的意思是「一定不會是我吧?」這種話有點奇怪,好像是在暗示有這種動機的人,不是只有猶大一個人而已。因此,當耶穌基督說「你們當中」時,已經在暗示他們當中有一個人的意念比較強。其實,耶穌基督會這樣說,也是在暗示猶大,要他最好打消這樣的念頭,要讓猶大知道,他很清楚大家內心所想的,也清楚知道猶大已經去跟祭司長談好,要將耶穌基督出賣(參考馬可福音十四:10—11)。

馬太福音在第廿六章1416節是這樣記載的:

 

「耶穌的十二使徒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他去見祭司長,說:『如果我把耶穌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甚麼?』他們拿三十塊銀幣給他。從那時候起,猶大找機會要出賣耶穌。」

 

只有馬太福音非常清楚,說祭司長給猶大三十塊銀幣,路加福音在第廿二章5節說:「他們很高興,又答應給他錢。」並沒有說明多少錢。馬可福音也是一樣,都只提到要給猶大錢,並沒有說要給猶大多少錢。

耶穌基督一定知道猶大已經去接洽猶太人領袖,並且拿了錢。但耶穌基督還是想辦法要阻止猶大繼續這種出賣的行為。因此,他雖在這裡直言有人要出賣他,卻沒有指名道姓,其實就是希望猶大會回心轉意。可是猶大依然沒有感覺到耶穌基督在對他呼喚。路加福音作者用這句話來行描述:「那時候,撒但進入加略人猶大的心。」(路加福音廿二:3)表示猶大已經得到了不該得的好處,心靈才會被撒但給包住。而當人的心被撒但包住的時候,就聽不下上帝的呼聲了。

當門徒都沒有人承認這件出賣老師的行為時,耶穌基督又進一步地指出,跟他一起用同一個盤子蘸餅吃的人就是出賣老師的人,這跟逾越節的晚餐有關係。原來逾越節晚餐中,有無酵餅,這種餅需要蘸著烤羊肉的油汁一起吃,這樣才有辦法嚥下餅,因為無酵餅很硬,蘸羊肉湯汁,就很好吞嚥。猶大很可能是和耶穌基督同桌,要不,就是距離不遠。無酵餅輪流擘來吃,蘸盤不會每個人一個,而是幾個人共用,是跟著無酵餅傳到每個人的手,這樣,等於掩飾了猶大的窘境。耶穌基督這樣說,其實是繼續告訴猶大,快點醒悟過來

想想看,猶大和耶穌基督用同一個蘸盤吃餅,耶穌基督用這種方式在提醒猶大,他出賣老師的行為已經被揭露了。而諷刺的是後來猶大卻是用吻來作記號,出賣耶穌基督。用同一個蘸盤和吻,都是在表明非常接近的關係,但卻是非常不相同的情境。

就在這時候,耶穌基督很清楚自己就要這樣被猶大出賣,因此,他再次提醒門徒,以前三次預言會受害的事,必定會發生。但出賣耶穌基督的人必須承擔這種行為所帶來的懲罰。

 

第廿二至廿六節:

22他們吃飯的時候,耶穌拿起餅,先獻上感謝的禱告,然後擘開餅,分給門徒,說:「你們吃;這是我的身體。」

23他又拿起杯,向上帝感謝後,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24耶穌說:「這是我的血,是印證上帝與人立約的血,為眾人流的。25我告訴你們,我絕不再喝這酒,直到在上帝的國度裡喝新酒的那一天。」

26他們唱了一首詩,就出來,到橄欖山去。

 

這段經文可以直接連結第16節,耶穌基督派彼得和約翰去準備逾越節晚餐之後,這裡說他們開始用逾越節晚餐。在正式的逾越節晚餐確實是很繁瑣的:

 

第一個動作是:主持者先帶大家獻上感恩的祈禱,然後喝第一杯葡萄汁(或酒)。

第二個動作是:眾人吃苦菜以紀念祖先曾在埃及過苦難的奴隸生活。

第三個動作是:大家吃無酵餅和烤羊肉。

第四個動作是:主持人要用苦菜蘸烤肉汁拿在手上獻上禱告後,先吃一口,然後家人一起吃。

第五個動作是:喝第二次葡萄汁,就在這時候,家裡的孩子要提問主持者:為甚麼要吃逾越節的晚餐?這時主持人就要講解出埃及的歷史故事。

第六個動作是:唱詩篇第一一三篇或第一一四篇。禱告。再次喝酒。

第七個動作是:主持人洗手,然後拿起兩個餅,擘開,禱告,接著大家用餅夾著苦菜蘸肉汁和烤肉一起吃。

第八個動作是:大家吃喜歡吃的食物,吃到飽。

第九個動作是:主持人吃最後一口烤羊肉。這時候,大家都不再吃了。此時,喝第三次葡萄汁。

第十個動作是:全家人一起唱詩篇第一一五篇至一一八篇的任何一首詩歌。然後再喝第四次葡萄汁。又繼續唱詩篇第一二○至一三七篇的詩歌中任何一首。

 

從上述晚餐的動作來看,第22節這裡說耶穌拿起餅獻上感謝,這已經是進行到第七個步驟了。

你們吃;這是我的身體。」路加福音在第廿二章19節記載說:「這是我的身體,是為你們捨的。你們這樣做來記念我。」我們目前聖餐所用的句子,就是採用路加福音的說法。當耶穌基督說「這是我的身體」,也是表明「這是我的生命」之意。很清楚地,此時的聖餐已經是跟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連結起來了。也可以這樣說,這樣的說法都是後來教會發展起來,把猶太人傳統的逾越節晚餐,變成後來教會發展迄今的聖餐,為的是要紀念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意義。就像以色列人民用逾越節晚餐來紀念上帝拯救他們祖先脫離埃及一樣。聖餐,是表明耶穌基督用他的生命來救贖所有信靠他的人。

23節說耶穌基督分過餅之後又拿起杯,向上帝感謝,這就是第九個動作。也就是大家在吃過了喜歡吃的食物,飽了之後,要結束時帶領門徒喝葡萄汁。

在這裡耶穌說:「這是我的血,是印證上帝與人立約的血,為眾人流的。」血,這是生命的記號,代表著生命(參考利未記十七:11)。耶穌基督在這裡特別強調這葡萄汁(或酒)象徵著他的血,等於是他的生命。他說這是用生命和上帝立約的記號。這一點對所有耶穌基督的信徒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認識。

再者,耶穌基督說他的血是「為眾人流的」這句話,是很值得大家深思的話。在表明上帝的救恩是要給所有的人,不是只有基督徒。我們不是要獨佔上帝的救恩,而是要分享上帝拯救的恩典。

整個逾越節晚餐結束之後,耶穌基督說了第25節這一句結尾的話。他說「絕不再喝這酒」,要一直等到在「上帝的國度裡喝新酒的那一天」。這句話已經很清楚在說明他的死和復活。耶穌基督的復活,就是一個嶄新的國度來臨。

可以這樣了解:早期的基督教會,已經不再談及有關誰害死耶穌基督這件事了。雖然對於猶大出賣耶穌基督的事依舊無法諒解,但對於是羅馬兵丁或是猶太宗教領袖害死耶穌基督,已經不再看為重要,而是將整個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看為重點。因此,聖餐就是導引到這個方向去認識其中的奧秘,認為領受聖餐,就是在領受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也就是與耶穌基督的生命相連結,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如果我們跟基督合而為一,經歷了他的死,我們同樣也要經歷他的復活。」(羅馬書六:5他又說:「如果我們跟基督同死,我們信,我們也要跟基督同活。」(羅馬書六:8聖餐,就是在表明與耶穌基督的生命完全結合在一起,是合而為一。因為耶穌基督說餅就是他的身體,血就是他代表著上帝與人立約的記號。而聖經告訴我們,與上帝立約,是立生命之約,也是永遠之約。

26節說他們唱了一首詩,前面已經敘述過,這是逾越節晚餐最後的結束部分,要全體參加的家人都唱詩篇一二○至一三七篇中的任何一篇之詩歌,這些都是感恩、讚美的詩歌。表示他們從心中感謝上帝拯救的恩典。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聖餐,是我們要表明自己的生命,藉著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與上帝緊密地連結在一起。

 

        當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擘開餅分給門徒時,他就說「這是我的身體」。身體,就是生命。因此,在耶穌基督的手上,逾越節晚餐已經脫離了原本傳統在紀念以色列民族走出埃及奴隸生活,而是用聖餐這個詞,來表明耶穌基督將他的生命活化了所有信靠他的人的生命。

        我們應該謹記一點:拯救的主權是在上帝。因此,與上帝連結,就是跟上帝拯救的恩典相連結。而耶穌基督所代表的,就是上帝的救恩,這點是沒有可懷疑的事。這樣說來,每個信耶穌基督的人,都應該有這樣的確信:我信耶穌基督,可以享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

        猶太人每當守逾越節晚餐時,都會遵守這樣的傳統,就是將之當作歷史教材,在逾越節晚餐中,必須安排一個年紀最小的孩子或是孫子,向主持的長輩詢問為甚麼要守逾越節晚餐?主持者要利用機會告訴所有的子孫,有關以色列人民的祖先當年如何在上帝帶領之下走出埃及的歷史經歷。不論這樣的故事每年講,聽過多少次,都會一再重複敘述,讓子孫們聽到可以熟背。他們用這種方式教導後代子孫,千萬不要忘記上帝的恩典。

        同樣的,我們今天在守聖餐,就是要一再重複敘述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意義,以及他從死裡復活所帶來的生命得救的恩典。我們要一次再一次的述說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也要一直不停地提起他復活的大事,就是要讓我們緊緊地記住:因為有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才有我們今天的基督教信仰,也才會有我們今天的基督教會。每次守聖餐,我們都會再一次說明這樣的內容:聖餐就是上帝拯救的恩典。也因為這樣,一定要珍惜參加聖餐的機會,並且要用感恩的心來領受。

 

二、聖餐,是在耶穌基督裡,我們得以和上帝立約的記號,而這記號是為眾人所準備的。因此,不是只為基督徒,而是為所有希望獲得救恩的人。

 

        當耶穌基督將葡萄汁(或酒)遞給門徒時,他說這杯代表著他的血,是立約的記號。這也是基督教信仰中非常重要的基礎,就是與上帝立約。

        我們知道整本聖經就是在談及約的事,這約是跟上帝之間的關係,透過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以及復活所建立起來的。因為這緣故,每當基督教說到約,就會說到揀選;說到揀選,就會說到上帝的救恩。約→揀選→救恩,這是連串在一起,不能分開的。這樣,身為基督徒就要特別珍惜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

        我一再說過,在基督教會裡,談到約,就是指生命之約,只要我們活著,和上帝所立的約就持續存在。因為與上帝立約,就是立永遠之約,這是沒有時間上的限制,也沒有地理上的區隔。不能說和上帝立約,在這裡有效,在哪邊就沒有功效。例如洗禮,就是在表明和上帝立約。因此,不能說在某個教會受洗比較好,也不能說哪位牧師施洗比較有效,沒有這回事。在長老教會非常清楚,洗禮只有一次。不論這洗禮是用浸禮的方式,或是滴水禮,都是一樣。強調一生只洗禮一次就夠了。因為真正使洗禮發生功效的,不是某個人或是團體、教會,而是上帝的靈。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

 

「你們要謙遜、溫柔、忍耐,以愛心互相寬容,以和平彼此聯繫,盡力保持聖靈所賜合一的心。惟有一個身體,惟有一位聖靈,正如上帝呼召你們來享有同一個盼望。惟有一位主,一個信仰,一個洗禮。惟有一位上帝,就是人類的父親;他在萬有之中,統御萬有,貫徹萬有。」(以弗所書四:2—6

 

        在這樣的認知下,我們不會說非得某種教會洗禮才有效。這也是我們在舉行洗禮時,特別詢問每個要受洗的人,是否有受過洗禮之因。因為我們不要重複施洗。我們也不會說非在某個教會的系統之下洗禮,才會承認。我們深信所有的受洗者,都是用發誓的態度在領受洗禮,只有這樣才是在和上帝立約,這也是為甚麼我們不隨便為人施洗之因。因為這是一種生命的誓約啊!

        再者,我們不要把耶穌基督的救恩據為己有,認為只有基督徒才可以擁有,這樣的信仰態度不正確。耶穌基督說他的血是為眾人流的,不是只為基督徒,而是為眾人。我們要感謝上帝,讓我們透過許多方式來認識祂在耶穌基督裡的救恩。因此,我們要做的事,就是將耶穌基督的救恩分享給所有我們可能遇到的人,而不是將耶穌基督的救恩給予專利化,獨佔這救恩,說非要自己的教會不可,或是非要怎樣的教會才可以。

 

三、當一個人能排除對錢財和權勢的誘惑時,就能抵擋出賣耶穌基督的誘惑。

 

        四本福音書都很清楚記載猶大出賣耶穌基督的事,而且前三本福音書都特別強調,說猶大出賣耶穌基督是跟猶太領袖們答應給他錢有關,尤其是馬太福音還清楚寫出所談的價碼是三十塊銀幣。約翰福音則說猶大對錢很敏感,有興趣,因為他是負責管理耶穌基督和門徒的錢。

        不論如何,福音書作者一再讓我們知道,耶穌基督用很多次的機會,一直在提醒猶大不要做這樣的事,希望他能趕緊回頭。可惜的是,猶大的心已經被撒但佔據了,他聽不下耶穌基督的苦勸。

        記得當耶穌基督和門徒在走向耶路撒冷的途中,跟隨在他身邊的兩個門徒雅各和約翰,對權位很在意。因此,向耶穌基督提出要求,希望耶穌基督取得榮耀的寶座後,讓他們兄弟一個坐在他右邊、另一個坐在他左邊。結果耶穌基督告誡他們不可以這樣想,而是要有當僕人服侍別人的心志。不但這樣,耶穌基督還特別提醒他們,他是來伺候人的,並且「為了救贖眾人而獻出自己的生命」。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件重要的事實:真正可以感化人心的,不是權柄,而是對人生命的愛,且是願意卑微下來奉獻自己的生命給別人的愛。

        人是非常軟弱的,對錢財會著迷,對權位會妄想。這也是為甚麼耶穌會告誡門徒不要學世上這些統治者,想要用權力支配人民、管轄人民,但是耶穌告訴要跟隨他的人不要這樣,而是「誰要作大人物,誰就得作你們的僕人」。

        來自瑞士的布素曼修女(Martin Ella Bussmann)在2010年元月17日去世。她一生都奉獻給台灣,時間長達四十七年。報紙用很大的篇幅介紹她。最近就有很多人在討論這些來自外國的宣教師,他們奉獻一生的生命在台灣,顯現出上帝對咱台灣特別的愛。因此,希望能為這些獻身在台灣的外籍宣教師建一座紀念館,將他們在台灣所做的一生事蹟流傳下來,好作為教育下一代子孫的教材。

        他們一生的事蹟會感動人,是因為他們的愛,而不是因為他們在這裡事業有多大,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地方。再者,他們的事蹟會感動人,是因為他們把自己放在最低層、偏遠的地方,去服侍那些經常被我們和我們社會所疏忽的對象,就像耶穌基督教導他的門徒所說的,成為別人的僕人。

        從耶穌基督的教導中,我們學習到一個重要的信息:甚麼時候,我們能排除錢財和社會地位的誘惑,在哪個時候,我們就越接近上帝的國。

                                              (講於20102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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