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講:被判死刑的耶穌

經文:馬可福音十五:16—32

 

        若是要認真來說,判決耶穌基督死刑的,並不是彼拉多,而是猶太人的「三和林」最高議會。馬太福音第廿七章3節就很清楚記載說,出賣耶穌基督的猶大,聽到耶穌基督被猶太人最高議會定為死罪(褻瀆上帝的神聖)之後,就很懊悔了。馬太福音作者在表示:不是彼拉多判耶穌基督有罪,而是猶太人最高議會。他們將耶穌基督送去給彼拉多,只不過是想藉著彼拉多的手,殺害耶穌基督罷了。馬太福音作者甚至說,出賣耶穌基督的猶大為此感到相當地難過,於是把從祭司長手上拿到的三十塊銀幣,又拿回去還給他們。當然這些最高議會代表是不會收的,因為他們已經達到了所要的目的了。

        在前一講有提過,這些猶太人領袖們為了要剷除耶穌基督,他們用政治性的理由,說耶穌基督從加利利開始,一路到耶路撒冷來,沿途都在煽動人民不要向凱撒繳稅(參考路加福音廿三:25),並且還自稱是猶太人的王。用這種理由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將耶穌基督害死才肯罷休。但他們沒有判處死刑的權柄,只好藉著彼拉多來判處耶穌基督的死刑,不但要讓他死刑,還要讓他確實是用政治性的理由來判決。這種十字架的死刑,在當時羅馬帝國只用在兩種人身上,一是叛亂犯;另一是危害社會治安非常嚴重的罪犯(暴徒)。在猶太人領袖心中想的,很清楚,就是後者。因為若是前者,就會成為猶太人的民族英雄。但他們怎麼也沒有想到,耶穌基督被釘死十字架之後,發展出更大的衝擊力,就是有一群耶穌基督的門徒和跟隨者,開始在聖靈感動之下,四處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這點反而大大震撼了猶太人領導當局,逼得他們必須用更多的方式,想盡辦法要阻止這項新情勢的發展。

        人往往會這樣想,只要把所不喜歡的對象殺死、害死、除掉,一切問題就都會解決、結束。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特別是在殘害他人的生命這件事上,並不會因為殺死了對方,就讓自己好辦事,或是心中的痛恨就不再出現。創世記有一則非常出名的故事,就是該隱殺死弟弟亞伯。他以為將弟弟亞伯殺害,並且將之埋葬了之後,就一切事情都解決了。其實沒有。就像創世記作者所說的,亞伯的血「從地下出聲」向上帝哭訴著(參考創世記四:10),上帝一定會為受冤屈者伸冤,而結果是該隱受到嚴重的懲罰,甚至他向上帝哭訴說:「我受不了這麼重的懲罰。」(創世記四:13)因為他感受到的是無法再跟上帝見面(參考創世記四:14),成為一個沒有平安的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認識。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十六至二十節:

16兵士把耶穌帶進總督府的院子裡,集合了全隊。17他們給耶穌穿上一件紫色的袍子,又用荊棘編了一頂冠冕,給他戴上,18然後向他致敬,說:「猶太人的王萬歲!」19他們又用藤條打他的頭,向他吐口水,跪下來拜他。20戲弄完了,他們剝下他紫色的袍子,再給他穿上自己的衣服,然後帶他出去釘十字架。

 

這是羅馬兵丁在戲弄耶穌基督的記事,但這並不是通例。因為嚴謹的羅馬兵丁是不會這樣子戲弄一個被判處死刑的犯人,因此,有些聖經學者認為這些駐紮在巴勒斯坦地區的羅馬軍隊,多數兵員是從其它統治區徵調來的,這樣,他們才不會跟自己的同胞聯合起來反抗羅馬政府。

再者,羅馬軍隊向來以殘酷手段對待敵對一方著稱,耶穌基督被判處釘十字架之刑,也正好表示他是一位叛亂犯,這種犯人在羅馬軍人的眼中,都是他們最不喜歡的對象。因為有人叛亂,就會導致他們必須去平亂,往往會在平亂中喪生。平亂的對象通常不是正規軍,若是因此而喪失生命,這會讓羅馬軍人很沒有面子。因此,也有一些聖經學者認為戲弄耶穌基督,正是羅馬兵丁抒解心中不快的另一種方式,他們會這樣做,一點也不稀奇。

不論是否常態,有關這段羞辱耶穌基督的記事,除了路加福音沒有記載外,馬可、馬太和約翰等這三本福音都有記載。路加福音第廿三章25節只用一句簡單的話,形容彼拉多在判決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之刑確定之後,就將耶穌基督「交給他們,任憑他們處置」。

17節記載說這些羅馬兵丁給耶穌基督穿上「一件紫色的袍子」,這句話有些奇怪。因為當時的紫色,可說是最高貴的布料,紫色袍子只有王公貴族才穿得起。這些羅馬兵丁怎麼可能拿這種袍子給耶穌基督穿上呢?他們要從哪裡拿到這種紫色袍子呢?不太可能。對照馬太福音第廿七章28節的記載,說他們是給耶穌基督「穿上一件深紅色的袍子」,這就比較有可能。因為當時的羅馬軍官,只要是「百夫長」階級的指揮官,就是穿這種深紅色的袍子。因此,在那些戲弄耶穌基督的羅馬兵丁當中,有帶領一百名兵丁的百夫長軍官,提供了他身上的紅色軍袍給兵士去戲弄、羞辱耶穌基督。

再來是用「荊棘編了一頂冠冕,給他戴上」,注意這裡所說的「荊棘」,這是一種有堅硬的刺的草藜,平時若是不小心,就會被割傷、刺痛。用這種草藜編織一頂冠冕戴在耶穌基督的頭上,就會流出血,會有很痛苦的表情出現。想想,若是一頂真的冠冕戴在任何一個人頭上,那個人就是被民眾擁護的國王,心中的喜悅自然會流露出來。但他們故意用這種有刺的荊棘編織冠冕戴在耶穌基督的頭上,就是故意要讓他顯露出痛苦、難過的表情,好滿足他們諷刺的心情。

馬太福音在第廿七章29節提供了另一個特別資料,說他們還拿了一支藤條當作權柄的手杖,放在耶穌基督的右手。換句話說,他們是將耶穌基督打扮得像一個國王,因為猶太人領袖控告耶穌基督的罪名是「他自稱是基督,是王」(參考路加福音廿三:2),而這也是彼拉多接到此案件之後,一再詢問耶穌基督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但耶穌基督只在開頭時回應彼拉多說:「這是你說的。」之後就都沒有再作答。

接著,這些羅馬兵丁就向耶穌基督致敬,而馬太福音第廿七章29節說這些士兵是跪在耶穌基督的面前,然後說:「猶太人的王萬歲!」這是一句非常諷刺的話啊!因為從上述這些經文的記載,一個猶太人的王,怎麼可能是戴著有刺的冠冕,且手上是握著藤條的杖?這種打扮是只有小孩子在玩耍、嬉戲才有,怎麼可能會在猶太人領袖控告耶穌基督的身上呢?這些羅馬兵丁主要用意,就是在羞辱,他們是要讓耶穌基督知道,若是想要當王,只能落魄到這種狼狽的地步而已。

接下來,這些士兵又拿起他們給耶穌基督放在右手的那支藤條,打著耶穌基督的頭,而這時候耶穌基督的頭已經載著有刺的冠冕,這一打更痛,因為會打到冠冕,使荊棘編織的冠冕之刺,刺得更深。我們可以想像得到當時耶穌基督臉上的表情一定更痛苦、難看。就在這時候,他們又向耶穌基督的臉吐口水。等這些羞辱動作都做完了,最後才將耶穌基督帶去釘十字架。

類似這種羞辱上帝僕人的事,可從先知以賽亞在描述上帝的僕人之遭遇時,寫出的詩歌看得到,他說:

 

「我任憑人鞭打我的背,

拔我的鬍鬚,

吐唾沫在我臉上;

我忍受人的侮辱。

但他們的侮辱不能傷害我,

因為至高的上主幫助我。

我勇敢地忍受一切,

知道我不至於蒙羞。」(以賽亞書五十:6—7

 

聖經很多地方都在描述上帝忠實的僕人,經常會受到不應該有的羞辱。先知耶利米就曾遇到當時「聖殿總監巴施戶耳祭司」對他「毆打」,又把他「囚禁在聖殿北面的便雅憫門」(參考耶利米書二十:2),只因為他警告南國猶大即將面臨滅亡的命運。他甚至被當時宮廷的大官員用繩子綁起來,將他墜入一口沒有水,但有淤泥的井中捱餓(參考耶利米書三十八:6)。

其實,我認為受到羞辱最大的,莫過於先知阿摩司;他因為奉上帝差遣到北國以色列首都伯特利去傳講信息。結果被伯特利祭司亞瑪謝這樣羞辱說:「先知啊,你已經講夠了。你還是回到猶大去說教,讓他們供養你吧!伯特利是宮廷聖殿,是國家禮拜的中心,不准你再在這裡說教。」(阿摩司書七:12—13)先知阿摩司聽了當然很生氣,就回答這位宮廷大祭司亞瑪謝說:

 

我不是你說的那一類先知,為了金錢而講道。我是個牧羊人,也是看管桑樹的農夫。但是,當我在牧羊的時候,上主親自呼召我,要我出來向以色列人傳上帝的話。」(阿摩司書七:14—15

 

看吧,一個先知,也是上帝忠實的僕人,竟然被宮廷的大祭司說成是為了金錢傳講信息,這樣的說詞,也是在侮辱上帝啊。

其實,今天有些教會的長執或是會友也有類似的心態,常常認為傳道者一個禮拜只講道一次,就要用那麼多的謝禮聘來牧會。甚至在私下講話時會說出這樣的話:「真好賺!」因此,這樣的教會當傳道者離開後,就不想要再聘請傳道者。他們寧願去找其他機構或是沒有在牧會的傳道者來講道,說這樣比較便宜。我必須很坦白說,若是教會長執有這樣的心態,該教會絕對不會興旺,只會日漸枯萎。因為這種長執心中已經有瞧不起傳道者的心,才會用這種語言在羞辱傳道者。我這樣說,並不是說所有傳道者都很好,我當然知道傳道者有敗類、懶惰者。但並不是都這樣。忠實的傳道者應該受到尊敬、疼惜,而不是用錢來衡量、看待。

 

第廿一至廿四節:

21在途中,他們遇見一個人,名叫西門,剛從鄉下進城,他們強迫他替耶穌背十字架(西門是古利奈人,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22他們把耶穌帶到一個地方,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岡」。23在那裡,他們拿沒藥調製的酒給耶穌喝,但是耶穌不喝。24於是他們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抽了籤,把他的衣服分了。

 

這是很重要的一段經文,作者讓我們看到替耶穌基督背十字架到各各他去,就是一位名叫西門的古利奈人。那時他從鄉下到耶路撒冷城去準備要參加隔天的逾越節活動,剛好遇上了這場執行十字架死刑的隊伍經過,卻意外地被羅馬兵丁硬是給拉來替耶穌基督扛十字架。

從馬太福音第五章41節耶穌基督說過這樣的話:「假如有人強迫你替他背行李走一里路,跟他走兩里吧!」這句話也說出了當時羅馬政府有這樣的規定,他們在統治區內的各地方,有權可以隨時強迫人民義務地為軍隊做運輸、補給的工作。耶穌基督勸勉當時的人,最好不要和羅馬軍隊對抗,以免造成生命的危險。現在古利奈的西門剛好從鄉下進城來。可以理解他不是為了要看熱鬧而進城,而是因為要參加在耶路撒冷的逾越節活動。時間是逾越節的前一天,住在耶路撒冷鄰近的民眾都會紛紛湧進城裡,古利奈的西門剛好走到這條從耶路撒冷要前往各各他去的道路,大概是看到許多群眾聚集在看熱鬧,他也擠上去看個究竟,沒想到就在這時候被羅馬兵丁隨手一拉來做這件替耶穌基督扛十字架的事。我想當時的他,心裡很可能一直在叫著「真倒楣」,也在恐懼會被人誤會他就是罪大惡極的囚犯。

依照當時羅馬政府的規定,十字架是受刑人要自己背負,這樣,當抵達行刑的場地時,受刑人也已經精疲力竭,就不會有更多的力量可以反抗了,執行起來容易許多。但可能耶穌基督已經因為被連夜審問沒有休息,又加上被羅馬兵丁鞭打過(參考約翰福音十九:1),此時已經無法負荷十字架的重量,走不動了。

古利奈的西門臨時被羅馬兵丁給拉出來替耶穌基督背十字架,這對他來說可說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因為萬一到了刑場各各他,羅馬兵丁疏忽了,不是他,卻硬要把他釘上去,那可就是天大冤枉。這也是梅爾吉伯遜(Mel Gibson)所導演的「基督受難記」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這片子中,在描述這幕鏡頭時,就可看到當古利奈的西門被強拉出來替耶穌基督背十字架時,他是使盡了吸奶的力量大聲呼喊著說:「不是我啊,不是我,不要把我給釘上去啊!」我想若是換成我們,大概也是一樣會感到相當恐懼。在那時,倘若古利奈的西門拒絕羅馬兵丁的強迫背這十字架,很可能會當場被殺死。但背了,若是羅馬兵丁沒有注意,很可能就是換成他被釘上十字架。不過,依照路加福音第廿三章26節的記載,古利奈的西門是背著十字架跟在耶穌基督的後面走,這樣,應該是不會有弄錯的問題出現。

要注意,也是非常重要的資料,就是馬可福音作者在這裡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資料,作者說這位古利奈的西門,「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這個資料幫助我們很大,因為在羅馬書第十六章13節,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這樣記載著:

 

請問候魯孚;他是主內一位傑出的工人;也問候他的母親——她一向待我像自己的兒子一樣。

 

這點確實是很珍貴的資料,古利奈的西門就是因為被羅馬兵丁強迫替耶穌基督背負十字架,結果反而因此認識耶穌基督,且他和他的妻兒後來都在早期教會的福音事工上,有很傑出的表現。使徒保羅說,西門的妻子待他就像在對待自己的兒子一樣,從這裡就可看出西門的妻子,是怎樣在支持使徒保羅的福音事工。這點也是當時羅馬兵丁,或是當時在場的猶太人領袖們,怎麼想也想不到的結果吧。

23節說「他們拿沒藥調製的酒」要給耶穌基督喝,但他拒絕了。馬太福音第廿七章3435節說,這種酒是參入了「苦膽」在酒的裡面,而且耶穌基督是有了一下,但不肯喝下去。聽說這種酒是一種有麻醉效果的飲料,有止痛的作用,這樣,在釘十字架的時候,比較不會那麼痛,也好執行。

24節讓我們看到行刑現場出現的現象,是這些羅馬兵丁竟然在十字架下分了耶穌基督的衣服。約翰福音在這件事上寫的很清楚,說:

 

「兵士把耶穌釘十字架後,拿他的外衣分為四份,每人一份。他們又拿他的內衣;這件內衣沒有縫線,是用整塊布織成的。所以,兵士彼此商量:『我們不要把它撕開,我們抽籤,看誰得著。』這正應驗了聖經上所說的:

他們分了我的外衣,

又為我的內衣抽籤。

兵士果然做了這樣的事。」(約翰福音十九:23—24

 

從約翰福音的資料就可以清楚看到,這些在十字架下的兵士分割了耶穌基督衣服,並且用抽籤分他的內衣。

 

第廿五至三十二節:

25早上九點鐘的時候,他們把耶穌釘十字架。26他的罪狀牌上寫著:「猶太人的王。」27同時他們又把兩個暴徒跟耶穌一起釘十字架,一個在他右邊,一個在他左邊。

29從那裡經過的人侮辱耶穌,搖著頭說:「哼,你這要拆毀聖殿、三天內把它重建起來的!30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救救自己吧!」

31祭司長和經學教師也同樣譏笑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卻不能救自己!32基督,以色列的王啊,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讓我們看看,我們就相信!」

跟耶穌同釘十字架的人也同樣辱罵他。

 

馬可福音說時間很清楚,是上午九點。不過在約翰福音第十九章14節則是說到「正午」的時候,審問才剛結束。若依照馬可福音的記載,從清晨六點移送耶穌基督給彼拉多審問,就算他隨即開庭審理,到九點就把耶穌基督釘在十字架上,這樣也不過是只有短短三個小時的時間,就已經判決確定把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也從這裡看到聖經時代,強勢統治者審理被統治者與生死有關的案件是多麼地潦草。

另外,也看到羅馬兵丁手上拿著一樣東西,就是寫著耶穌基督罪狀的牌子,這牌子會釘在十字架最上面。馬可福音作者在第26節說牌子上面寫著「猶太人的王」,對照一下約翰福音第十九章20節的記載,那塊罪狀牌上面是用希伯來文、希臘文、拉丁文等三種文字寫著「猶太人的王」這句話。當時猶太人的祭司長看見了,曾要求彼拉多修改為「這個人自稱為猶太人的王」,但並沒有得到彼拉多接受。其實,彼拉多是故意這樣寫沒錯,因為他用這種方式是在羞辱猶太人,要他們知道羅馬的一個地方官,就可以將猶太人的王給釘死在十字架上。

        27節說有「兩個暴徒」跟耶穌基督一起釘十字架。路加福音在這件事上提供了更詳盡的資料,該福音書記載在這兩個暴徒當中,有一個還在諷刺著耶穌基督,說:「你不是基督嗎?救救你自己,也救救我們吧!」(路加福音廿三:39)結果另一個暴徒聽到之後,隨即責備了他,並且承認自己受這種刑責是應該的。這點很重要,因為這表示他們兩人和民眾要求釋放巴拉巴的條件完全不一樣;前面有說過,巴拉巴很可能就是從事反叛羅馬政府統治運動者,他在民眾當中被視為是個民族英雄,而這兩個則是屬於為非作歹的暴徒,是對社會安寧有影響的犯人。但這個人不但承認自己所做的事,受此刑責是應該的,他更進一步說耶穌基督「並沒有做過一件壞事」(參考路加福音廿三:41),然後轉向耶穌基督,向他祈求說:「耶穌啊,你作王臨到的時候,求你記得我!」(路加福音廿三:42)這表示他很清楚耶穌基督到底是誰。

        當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時,大家繼續在羞辱他,包括了民眾,和陷害他的那些宗教領袖們。他們用諷刺的話,要耶穌基督再次行個神蹟讓他們看,他們就會相信他就是基督,是以色列的王。而他們要求的神蹟,就是「現在從十字架上下來」。其實,這樣的話語也是一種類似魔鬼在試探一樣。我們應該還記得當耶穌基督在曠野禁食四十天後,魔鬼來試探他,第一句話就是:「既然你是上帝的兒子,命令這些石頭變成麵包吧!」(馬太福音四:3)現在這些宗教領袖態度上就是如此,他們扮演著魔鬼在向耶穌基督誘惑著說:「你若真的是基督,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啊!」民眾也是這樣呼喊著。大家都要看耶穌基督再次顯個神蹟給他們看,但耶穌基督並沒有這樣隨著他們呼喊的聲音起舞。因為他很清楚知道上帝的旨意,因此,無論大家怎樣諷刺、譏笑他,他都沒有改變態度,他聽從上帝的旨意。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看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做福音事工難免有時候會讓我們覺得很不甘願,甚至心中有怨言,但上帝絕不會虧待真實為福音事工奉獻心力的人。

 

        十字架,這在羅馬帝國統治的時代,已經被醜化為無惡不作,且是社會敗類才會有的刑罰。因此,每當有人被判釘十字架之罪刑,就會有人爭先恐後地湧上街頭去,爭著要看受刑人,有的民眾還會用穢言責罵,也會有人拿髒物向罪犯丟擲。這種情形就像在中世紀時代,若有人因為在信仰上的觀點,和當時教會的看法不相同,導致被判處火燒死刑時一樣,會有許多民眾湧上街頭,要看那被判火刑的人,向他丟擲已經惡臭的雞蛋、牛糞等穢物,或用最骯髒的話罵他。甚至在烈火燒著受刑人身體,聽到他在痛苦中大聲吶喊的慘叫聲時,還會用惡劣的語言大聲詛咒他。現在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的情形就是這樣,圍觀的民眾在罵他、譏笑他,控告他。曾威脅過彼拉多,一定要將耶穌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之策略成功的宗教領袖們,現在還持續羞辱他,甚至連跟他一起同釘十字架的囚犯也在辱罵他,耶穌基督現在的情景簡直就是連這兩個暴徒也不如啊!因此,羅馬帝國的時代,大家都很害怕被釘十字架,想盡辦法要逃離這種酷刑。

        古利奈的西門,他是從鄉下來到耶路撒冷要參加逾越節活動,就在路邊與眾人一起觀看這場鞭打受刑人扛十字架的隊伍路過時,怎麼想也沒有想到會被羅馬兵丁臨時強迫他來替耶穌基督背十字架赴刑場,這絕對不會是他所願意的事,除了擔心自己會受到連累外,現場若是有他的親人看見而誤會,傳言下去那就更為難堪。他是被逼背起耶穌基督十字架的。

        但我們看到馬可福音作者告訴我們,十字架是上帝救贖恩典的特別記號,古利奈的西門雖然是被逼,不甘願地背負起來,上帝並沒有忘記他。透過這場意外的際遇,給他很特別的啟示,讓他看到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而改變了他往後生命的旅程,讓他和他的家人因此而認識了耶穌基督,這可說是極大的恩典啊!就像那位在場執行釘死耶穌基督十字架的羅馬軍官,看到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感動地見證說:「這個人真是上帝的兒子!」(馬可福音十五:39)古利奈的西門就是如此。這件原本看起來是意外且是很衰的遭遇,卻讓他和家人後來在早期教會中,成為見證福音的傑出人物,他的妻子在使徒保羅心目中,就像是母親一樣的親近。

        今天,我們在教會中成為一個共同信仰團契,因為這樣,必須選出長老、執事,和團契幹部。我也知道有不少兄姊很擔心被選上,因此,到處躲藏,甚至會員籍也盡可能不遷移到固定參加聚會的教會,以免被選上。有的人是被選上了,自認很倒楣。有的人沒有被選上,甚至會員籍沒有在他參與敬拜的教會,但卻被「迫」參與協助一些事工。有的人會抱怨說,沒參與沒有關係,沒想到越參與,發覺工作是越來越多,甚至多到自己也會覺得很煩,於是怨言開始一接一的出來。有的是一面做,一面「啐啐唸」個不停,也有的雖然出來做了,卻很不甘願等等,這些現象在現今的教會都有。但我只想告訴大家,教會的這些事工,除非是和福音事工沒有關係,否則只要是為了福音的需要,所有的這些怨言上帝都會接受。因為福音事工就是在為上帝救贖的工作而做,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這是和上帝同工(參考哥林多前書三:9),上帝一定會在生命冊上為我們所做的一切記上一筆。

 

二、若是為了完成上帝所付託的使命,就算在被羞辱的環境下,也不要妥協。

 

        我們看到從耶穌基督被判釘在十字架開始,一直到他被釘在十字架後,就一直不停地受盡所有的羞辱,這種羞辱是從猶太人最高議會在審問時,就有警衛用巴掌打他(參考約翰福音十八:22),接著是這群所謂最高議會議員的猶太人領袖們,接連地用拳頭出手打他,吐唾沫在他臉上,然後移送到總督府彼拉多的法庭,那些羅馬兵丁更是極盡一切所能地羞辱他、罵他,用藤條打他、吐唾沫在他臉上等等,接著是在各各他釘十字架的地方,民眾羞辱他、罵他、譏笑他,連跟他一起釘十字架的暴徒也是這樣,他可說是受盡一切的羞辱、折磨,所有的這些都只為了一件事:是為了我們的罪,他承擔了所有的過犯。

        就在這接連不斷的羞辱當中,為了要完成上帝所交代的使命,耶穌基督給我們留下一個很重要的榜樣,就是從不妥協。他將這些所有的一切都忍受了下來,他知道真正明白真相的,是上帝,上帝才是生命公正的審判者。

        就像馬可福音作者所說的,彼拉多很清楚這群猶太人領袖會將耶穌基督移送到他的法庭,是因為出於嫉妒,而不是因為有甚麼罪名。更恐怖的,是他們還用非常政治性的理由控告耶穌基督,說他從加利利沿途到耶路撒冷來,都是在煽動人民不要向羅馬皇帝繳稅,並且自命為猶太人的王。這是叛亂罪名,並不是他們在猶太人最高法庭中,宣佈他是褻瀆上帝的罪名。

        政治,是講究利益的,跟宗教信仰很不一樣;宗教信仰是講究心靈的更新,也是在講真誠的心回應上帝之愛。但政治是以利益作為基礎,只要是有利益的,就會爭取,甚至是不擇手段也要奪取得到,這點從這些猶太人領袖的身上看得一清二楚。他們就是看到耶穌基督的出現,對他們既得的利益是一大損失,也看到耶穌基督出來傳上帝國福音,讓他們過去所有的欺騙、詭詐、邪惡的行為幾乎都露了餡。因為這樣,他們決定要用不擇手段的方式,將耶穌基督殺害,不但這樣,他們為了要一勞永逸,藉著彼拉多的手,將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透過這種方式將耶穌基督徹底羞辱一番,好像這樣做,就可以永遠除去耶穌基督的影響力。

        但我們看到耶穌基督並沒有因此就有任何妥協、遷就。沒有!他知道只有上帝才是真正生命的審判者。他既不答辯這群一再設計想要殺害他的猶太人領袖的質問,也不回答羅馬總督彼拉多所提問的任何問題,雖然彼拉多一再地表示他有權可以釋放耶穌基督,但耶穌基督並沒有因此就他乞求,改變所堅持的一切。沒有!

        我們的世界是個充滿講究利益的環境,只要是有利可圖,欺騙的話就會連連不斷,殘害生命的事也會層出不窮。若是我們因為信耶穌基督而有所堅持、不妥協時,也會和耶穌基督所遭遇到這種無情的羞辱相同,被人抹黑、謾罵、羞辱。但我們不要妥協。因為我們不是在玩政治,我們是在表明對上帝的忠實,這點是我們在信仰上最可貴的地方,也是最珍貴的生命財產,我們一定要堅持。

                                              (講於20104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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