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講:信仰與生活(三)

經文:出埃及記廿四:1—18

在以色列人民和上帝所立的約中,我們看到最為重要且為一切約的基礎,是第二十章一至十七節所提到有關十誡之約。我說過這十誡的約基本上是只有一條,就是第一誡:「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以外,不可敬拜別的神明。」其他的誡命都是以這條誡命作為基礎發展出來。

從第廿一章起到廿三章十九節止,都是提到有關比較細則的社會生活之約。在這些社會生活的約中,我們會發現一個很重要的特色,就是非常重視人與人之間以及人與牲畜、奴隸之間的關係。而這也是以色列人民在信仰告白上的一個特色。它在說明一個重要信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不只是人與人的關係而已,而且是與生活的環境有密切的關係。所以必須提到有關牲畜—尤其是當時社會生產力最強的牛,以及宗教行為中最為重要的羊。

另一方面,雖然在當時奴隸地位很卑賤,但是在以色列人民看來,奴隸也有讓他們回想起當年在埃及當奴隸的歷史教材之重要性。因此,在這些法律細則中也提起以色列人民必須善待奴隸,以及如何對待家裡的僕人。換句話說,以色列民族在十誡的基礎上,他們要學習的功課,不只是對上帝的忠實而已,也要學習對上帝忠實、對人有仁慈,以及善待為人生產的牲畜,好使他們能夠確實地將上帝的話落實在每日生活裡。這也是第廿一至廿三章這些律例的特色之處。

再者,我們看到這些立約的情形有別於一般的立約。從第二十章開始,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與上帝之間的立約,並不是一種對等的方式,而是上帝頒佈誡命、律例,讓以色列人民遵行。一般來說,立約是雙方談好的條件下立約,但是在這裡卻是由上帝直接下達命令,由人民接受。在我們現在所讀的第廿四章一至二節說明了這種約乃是由上帝這一方宣告,另一方以色列人民接受。不是一種對等的方式,是上帝頒佈法律、誡命,人民接受。人與上帝之間沒有對等的位階,人乃是在上帝之下。

現在我們看第廿四章,是描述以色列人民如何回應上帝透過摩西所頒佈的這些誡命、律例。當摩西對他們說上帝所頒佈的這些誡命、律例時,他們都回答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三、七節)這句話也就成為他們對耶和華上帝的信仰告白,表明他們將會世世代代遵行上帝所頒佈的這些誡命、律例。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二節:上主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連同七十個以色列的領袖要上山到我這裡來;你們還在遠處時就要下拜。只有你一人可到我跟前,其餘的人不可靠近;人民都不可跟你上山。」

我們不太清楚這七十個長老是怎麼選出來的。我們知道摩西的岳父葉特羅曾去找摩西,建議他從人民中選出「能幹的人」協助處理以色列民眾的案件。但是葉特羅的建議是從每一千人、一百人、五十人、十人等依序選出來(出埃及記十八:24—25)。以他們當時人口一百萬人數計算的話,也不只是七十名長老而已,應該會更多。但是,我們在民數記第十一章看到這樣的資料,記載上主對摩西說:「你要召集七十個受人尊敬的長老,把他們帶到聖幕我面前來,站在你旁邊,我要下來,在那裡對你說話。我要把賜給你的靈分給他們,他們就能幫你分擔責任;你不必一個人挑這重擔。」(民數記十一:16—17)這七十位長老很可能就是族群中的領袖,如同族長一般,早在埃及的時候這些人就在人民中享有一定的地位(出埃及記三:16、18、十九:7)。

拿答和亞比戶是亞倫的兒子。他另外還有兩個兒子名叫「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出埃及記廿八:1)。在這裡讓我們知道亞倫和他的家人,以及七十位長老開始有了重要的角色。

「只有你(摩西)一人可到我跟前」,這句話表明摩西在以色列人民中已經成為有特別地位的一位領袖,跟一般的領袖不一樣,也跟其他的長老,或是族長不同。這句話也是在反應第十九章九節上帝對摩西所說,要使摩西在以色列中,人民都「相信」他。

第三至五節:摩西下山,向人民陳述上主一切的命令和規例。全體人民同聲回答:「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摩西把上主的命令一一寫下來。第二天一早,他在山腳築了一座祭壇,並豎立十二根石柱;每一石柱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族的一族。然後他差派一些年輕人向上主獻牲畜,作為燒化祭和平安祭。

摩西向人民陳述的「一切命令和規例」,應該是包括十誡到所有這些條例。不過第四節所說的「摩西把上主的命令一一寫下來」,應該是指著寫在羊皮上的約書,而不是寫在石版上的,因為石版上的是上帝親自用指頭寫的(出埃及記卅一:18)。

第三節是很重要的一節,因為這一節說到以色列民「同聲」回答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話,我們一定遵行。」這表示以色列人民不是因為上帝的命令,使他們毫無選擇的空間,而是他們心甘情願地接受上帝所頒佈的這些誡命律例。他們這樣回應,也表示完成了與上帝立約的必備手續。

第四至五節是表示以色列人民要履行與上帝立約的一種儀式,就像在創世記裡,他們所用的方式是築祭壇,表示一種崇拜的行為。雖然在這裡並沒有再說明這個祭壇如何建造,但是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廿四節有記載上帝交代造祭壇的目的,或許他們就根據這個目的造祭壇的吧。比較不一樣的地方是這裡提到用十二根豎立起來的柱子代表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族。這也是出埃及以後第一次提到「十二支族」,很可能這時候他們已經開始有了族群支派的分類了。因為自從雅各進入埃及後,他們在埃及四百三十年的時間,大部份時間都是生活在奴隸的環境中,使他們的族群支派很難發揮甚麼功用,因為他們是奴隸,隨時可以被賣掉,或是被拆散,族別的觀念對他們來說並不具有特別意義。但現在他們是自由的人,他們有自己的族群背景,有自己的族長歷史,和生活傳統,支派族群的觀念反而變得有意義。

第六至七節:摩西把牲畜的血一半盛在盆裡,另一半灑在祭壇上,然後向人民大聲宣讀約書裡所載上主的命令。人民都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命令,我們願意順從遵行。」

這種獻祭立約的儀式在舊約中我們時常看見。創世記第十五章十七節說到亞伯拉罕和上帝立約,立約的方式就是將牲畜分成兩半排列著,上帝用火爐和火炬在那兩行肉塊中間經過(創世記十五:9—18)。在這裡我們看到立約中有一個很重要的特色,就是血。它代表著生命,因此,與上帝立約,都含有生命的意義在裡面。換句話說,人若要與上帝立約,是立生命的約,不是一般生意上買賣的約,也不是生命以外的約,而是生命的約,且是永久的。

我們再次看到以色列民眾的回應,就是願意依照約的內容履行。我說過這種對約的回應是心甘情願的,不是勉強的,是自願的。

第八至十一節:於是摩西拿盆裡的血灑在人民身上,說:「這血是上主依照他的誡命跟你們立約的印記。」

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連同七十個以色列的領袖都上山;他們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在他腳下,彷佛有藍寶石的鋪道,像天空一樣的藍。上帝並沒有傷害這些以色列的領袖。他們瞻望上帝;他們一起吃,一起喝。

這裡比較清楚記載有關立約的形式。我們看到在人的身上灑血,這也是早期中東地方族群或派系結盟的一種方式,很可能是引用這種方式來表明人與上帝之間永不分開的一種態度。同時也象徵著是用生命立約的記號。

依照第一、二節的記載規定,這些領袖們只能在外圍的地方,並不能如同摩西一般的接近上帝。這或許就是後來耶路撒冷聖殿裡的「至聖所」,和祭司殿宇分別的濫觴吧。在「至聖所」只有輪值的大祭司才可以進入,其餘的大祭司都只能到達祭司殿宇的位置而已。

這裡說「看見了以色列的上帝」,並沒有描述上帝的模樣出來,這乃是「耶和華文獻」一貫的特色,就是用「擬人化」的筆法形容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很接近、親密。不過我們從第卅三章廿三節得知,人是無法看見上帝的面,只能看見上帝的「背」,因為誰看見了上帝的面,那人便不能存活(創世記卅二:30)。

我們不清楚為甚麼說是在上帝的腳下彷佛有藍寶石的鋪道?或許在當時藍寶石是一種被看成為極貴重的寶石吧。用這種語句在這裡形容清晰、浩瀚的景象,是要表明上帝的偉大有如浩瀚的藍色天空一般的廣闊。

第十二至十四節:上主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你在這裡的時候我要交給你兩塊石版,石版上面寫著我為教導我子民所寫的一切法律和誡命。」摩西和他的助手約書亞準備好了;摩西開始走上聖山。摩西對以色列的領袖說:「你們在營地等我們,直到我們回來。亞倫和戶珥跟你們在一起;凡有糾紛的事可以到他們跟前解決。」

依照了解,這兩塊石版是只有寫著十誡而已(參考出埃及記卅一:18,卅二:16,卅四:28)。這石版上面兩面都寫上了誡命,且石版是上帝親自做的(出埃及記卅二:15—16)。後來這兩塊石版被摩西因以色列人民敬拜金牛偶像大為生氣,憤而摔壞了(出埃及記卅二:19),然後又再重新寫過,但已經不是上帝親自寫,而是摩西聽上帝的指示所寫(出埃及記卅四:27)。

第十二節很重要,因為這一節告訴我們這些誡命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要「教導」以色列人民而準備的。誡命如果失去了教導的作用,那誡命就不會有存在的意義和必要。

只有摩西和約書亞上山,而留下亞倫和其他七十位以色列的領袖在山下等著。但是摩西又與約書亞分開,只有摩西往更高的山頂去。

第十五至十八節:摩西上了西奈山,有雲彩把山遮著。上主的榮耀降在山上。在以色列人民眼前,這榮耀的光輝彷彿一團烈火在山上焚燒著。雲彩遮蓋著山有六天之久,第七天上主從雲裡喊摩西。摩西上去,進到雲裡;他在那裡停留四十晝夜。

這裡很清楚說出摩西與約書亞是分開的;摩西被雲彩遮住,所以沒有人可以看出來。而上帝的榮耀如同「一團烈火」般,這些景象讓我們想起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上帝用雲柱和火柱保護著他們。上帝的出現彷佛有一團雲霧和火柱襯托著。

七天,這是以色列人民看為神聖的數字,與上帝的創造有密切的關係。現在用在這裡所要表達出來的意義是再清楚不過了,因為是上帝親自出現,所以數字本身也表達了神聖的記號。

四十天,這個四十數字也有特別的意義;它與摩西在「四十歲」的時候,開始關心在埃及作奴隸的以色列人,然後在逃亡去他岳父米甸的祭司葉特羅地方住了「四十年」,後來被上帝呼召去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以色列人民就這樣出埃及後在曠野漂流了「四十年」(使徒行傳七:30、36、42)。我們在新約馬太福音看到耶穌基督在曠野被魔鬼試探之前,有「四十天」的時間沒有吃飯(馬太福音四:2)。這些都與四十的數字有密切關係。所要代表的意義乃是一個完整、適當的意思。四十天,象徵著上帝看為適當的時間,它也許是確實的四十天,但也可能表示的是一段剛好、恰當的時間,上帝對摩西完成了誡命、律例的交代。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好的信息:

一、上帝所吩咐的話,我們願意順從遵行。

這是以色列民眾回答上帝透過摩西頒佈給他們誡命、律例時所說的話,也是他們真實的信仰告白。雖然他們後來又犯了毛病,造金去敬拜偶像,而惹起上帝極大的生氣。但我們應該有一個認知:遵行上帝的話,是我們生命獲得拯救的惟一途徑,是我們進入上帝國度裡惟一可尋的方向。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話:「不是每一個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進天國;只有實行我天父旨意的才能進去。」(馬太福音七:21)確實是這樣。如果我們沒有遵行上帝的話,卻期盼上帝的拯救,那是很矛盾又可悲的。以色列人民原先被帶出埃及,本是要進入上帝為他們安排的那流奶與流蜜的土地,但是,卻因為造金牛偶像敬拜,引起上帝的憤怒,使得年滿二十歲的人都無法進入那應許之地,多可惜啊!

如果我們也想進入上帝為我們所安排的那美麗的國度,我們就必須以真心、嚴謹的態度遵守上帝的話,否則我們將會如同那些已經出了埃及奴隸之地的以色列人民一般,到頭來只能遙望著應許之地嘆氣,且死在曠野。我們必須清楚一件事:要進入上帝的國是沒有捷徑,也沒有特權,更沒有人可以為我們背書、推薦。沒有。惟一有的方式,就是用順服的心遵行上帝在聖經裡的教訓。

這幾年來我一直在教導大家認真學習聖經上帝的話語,不是沒有原因,我發現越來越多的基督徒已經不知道聖經是甚麼東西,很少在看聖經,很少用心在學習聖經,如果是這樣,我們怎能知道上帝的旨意呢?我們怎能告白「上帝吩咐一切的命令,我們願意順從遵行」呢?很難喔!回到聖經裡來,我們才會知道上帝的話是甚麼,也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學習遵照去行。

二、上帝的誡命、律例,是要教導我們和我們子女用的,不是用來裝飾的。

當上帝命令摩西上山,說要頒給他兩塊寫著上帝的一切法律、誡命的石版時,上帝告訴摩西說,那些法律、誡命為的是要「教導」上帝的百姓用的。這也就是申命記的作者後來用很嚴肅警語寫出來的話說: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惟有他是上主。你們要全心、全情,和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今天我向你們頒佈的誡命,你們要放在心裡,殷勤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或外出,休息或工作,都要不斷地溫習這誡命。你們要把這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寫在家裡的門框和大門上。」(申命記六:4—9)

今天教會存在的另一個主要功能,就是要教導我們自己以及我們的子女緊緊記住上帝的話語,使我們的代代子孫能時刻記住上帝的誡命和教訓,遵行上帝的話去行。

我常常告訴要結婚的青年說,不要忘了上帝的話,上帝的話不是寫在中堂掛在牆壁上做裝飾看的,乃是要確實在平常生活中實行出來。如果沒有這樣的認知,寫得再好的字墨,也是枉然。將上帝的話確確實實地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是比甚麼都重要,而且還要用上帝的誡命、律例來教導我們的子女,這才是要緊也是我們大家要學習的課程。

最近我和幾個同工都有一個共同的感慨,我們發現近來的基督徒大專生信仰程度是只有主日學國小級學生的水準而已。原因是今天的基督徒大專生,他們只有在小學的時候去過教會參加主日學,國中後,就開始補習、再補習,很少去教會學習過信仰團契的生活。高中生時代更少,除非是上五專、或高職的同學才會因為升學課業的壓力小而到教會參加聚會活動。因此,對一般國、高中生而言,他們的信仰程度只停留在主日學國小級學生的程度而已,沒有進步。

結果,他們一上大學,對聖經的了解很少,跟其他非基督徒而曾上過國小組主日學的同學一樣,這是多麼值得我們重視的事啊!看,我們教給孩子許多現代知識,但卻很少教給孩子更多的聖經認知。我們關心孩子的學校課業,但我們幾乎很少在關心孩子的信仰,這樣下去我們要如何期待未來的教會?又要如何期盼我們往後的宣教事工發展?很難!恐怕到時我們的教會變成了另一個「民間社團」組織而已,只不過是掛了「基督教」的名稱罷了。

我們應該記住今天所讀的聖經。上帝頒佈誡命、律例給摩西,告訴摩西說這些誡命、律例是要教導以色列百姓用的。同樣的,今天有聖經這本上帝話語的書,是為了要教導我們自己和子孫用的。我們應該用更多的時間和精神來完成這件事,這才是回應上帝在我們身上以及我們的家庭拯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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