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卅九講:約瑟作弄哥哥(二)

    經文:創世記四十三:134
    在前一講我有說過,創世記從第四十二章開始到第四十六章,這五章是在記述有關約瑟跟他的兄弟、父親雅各會面認親的經過。我們在第四十二章裡,已經看到約瑟以前所做的夢,如今一一地實現。這樣我們在創世記中看到「夢」的幾個特點,就是有的「夢」是馬上會實現的,例如約瑟在監獄裡遇到的司酒長和膳務長之「夢」,說三天後會發生,果然三天後就如同所「夢」見的一般。

    也有的「夢」是指向未來的,例如約瑟早年「夢」見他的兄弟們和父親雅各都將向他朝拜,結果經過了廿七個年頭才實現。

    第四十三章和第四十四章都是用「耶和華文獻」的資料編撰而成的,這跟第四十一、四十二章的資料很不一樣;在第四十二章說到約瑟雖然經過了廿七年的歲月,他還認得他的哥哥們,可是他的哥哥已經完全不認識他了。當他的哥哥們向他買糧食回去迦南地時,約瑟故意叫他的部下將他哥哥們的錢包放在糧袋裡,但卻因此引起他們的緊張和不安。約瑟並且留下西緬一個人當作人質,為的是要他的哥哥們將另一位最小的弟弟,也是和約瑟同父母的便雅憫帶過來。

    但是這樣的做法看在雅各這位年老的父親眼裡,認為西緬已經是凶多吉少了,因為在他的經驗中約瑟就是因為被賣到埃及去,結果音信全無,一定是死了。

    因此,當長子呂便說要用自己的兩個孩子的生命作保證,一定會將便雅憫帶回來時,雅各無論如何是不允許。他對他的孩子不再有信心,他甚至感受到自己以前所作所為,如今成為自己的災殃(創世記四十二:36)。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二節:迦南地區的饑荒越來越嚴重。雅各一家人吃完了從埃及買回來的糧食;雅各對兒子們說:「你們再去買些糧食回來。」

    「饑荒越來越嚴重」,這裡沒有說與上次他們到埃及去買糧的日子是相差了多久的時間,不過這句話說出了約瑟當年為法老王解夢的內容一一實現了。嚴重的情形就像約瑟解釋給法老和眾官員們所知道的:「饑荒嚴重得使人再也記不起從前的豐年。」(創世記四十一:31)就在這種嚴重飢荒的情況下,雅各再次要求他的兒子們去埃及買糧。

    我們的問題是:他們從上次買糧回後,怎麼都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行動要救西緬出來呢?而這次要去埃及,也不是因為要去救西緬,乃是因為吃完了上次買回來的糧食。如果不是吃完了糧食,他們恐怕也就如此算了。這種態度是否在說明上次雅各在他們回來後所說的「約瑟完了!西緬也完了」的意思呢?也許就是這樣吧,因為在他們當時的看法裡,留在埃及做囚犯、奴隸,都是生命的終結。

    第三至十節:猶大對父親說:「那個人嚴厲地警告我們,除非我們帶小弟弟一起去,就不准再去見他。如果你肯讓小弟弟跟我們一道去,我們就去替你買糧食;因為那人說過,除非我們帶小弟弟一起去,就不准再去見他。」

    雅各說:「你們為甚麼這樣為難我呢?何必告訴那人你們還有一個弟弟呢?」
    他們回答:「那人不斷地查問我們和家裡的事:『你們的父親還健在嗎?還有其他的兄弟沒有?』我們不得不回答他的問題;我們怎麼知道他要我們帶小弟弟去呢?」

    猶大對父親說:「把孩子交給我,我們立刻出發,這樣我們一家老少就不至於餓死。我親自作保,願負全部責任。我若不把他平平安安地帶回來,交還給你,我願意終生擔受罪責。要不是耽延,我們已經來回兩次了。」

    這裡說是猶大向雅各表示要負責任,但是在前一章則說是呂便有這樣的態度(創世記四十二:37)。當然我們知道這是因為兩種不同的資料來源所造成的;不過我們也可以這樣瞭解:有可能呂便是提出了負責任的意思,但是就像我在前一講說過的,雅各對呂便不再信任了,因為他曾偷上父親雅各的床,與雅各的妾僻拉有染。也從這裡我們看到猶大逐漸在兄弟中嶄露頭角,他具有發言權,且可以決定事情的發展(參考創世記四十四章、四十六:28)。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他們之間的困難,乃是若要去救西緬回來,就必須帶便雅憫同去,而雅各卻是一再阻止這件事的進行。如今已經沒有任何選擇的可能性了,因為除了埃及以外,他們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地方可以買到糧食,使他們可免除飢餓致死的危機(八節)。

    第十節讓我們看到雅各其實已經阻止此事多次了,他一直不願讓便雅憫成為再次赴埃及買糧的條件。現在實在無法再拖延下去了,才要求孩子們再去買糧。但是雅各必須在「一家老少」餓死和便雅憫之間作一選擇。

    第十一至十五節:他們的父親說:「既然該這麼做,你們就帶些松脂、蜂蜜、香料、沒藥、榧子、杏仁等本地的特產當禮物送給首相。你們也要帶雙倍的錢去,因為你們該把上次在袋子裡發現的錢歸還;那可能是弄錯了的。你們把弟弟帶走,立刻去見那人。願全能的上帝使他憐恤你們,讓便雅憫和另一個兄弟回來。至於我,如果命該喪子就這樣吧!」

    於是,他們帶了禮物、雙倍的錢,和便雅憫出發往埃及去。他們到了埃及,去見約瑟。

    確實是形勢比人強,雅各也被逼得不得已,只好勉為其難的按照猶大提出的意見去埃及買糧,當然是必須帶便雅憫同行。我們也看到雅各確實是很富有的人,所準備要當禮物送給埃及首相的都是當時中東地區的高級名產。

    第十三節,作者有意說明雅各是個誠實、不貪的人,他還記得上次所發生錢袋的事件。

    第十四節說出年老的雅各跟年輕時代的雅各已經不一樣了;年輕時代的雅各是「爭」出名的,他不但跟人爭,也跟上帝爭。(參考創世記卅二:28)但是現在的雅各,只能順著情勢的改變,回到祈求上帝的帶領,甚至願意承受「喪子」的打擊。

    第十六至廿三節:約瑟看見便雅憫跟他們同來,就對管家說:「把這些人帶到我家裡;中午他們要跟我一起吃飯。你們宰一頭牲畜,準備筵席。」管家遵命把他們帶到約瑟的家裡。

    他們因為被領到約瑟的家裡,就都很害怕,心裡想:「一定是為了上次我們袋子裡發現的那些錢,我們才被帶到這裡來。他們也許會突然襲擊我們,搶走我們的驢,強迫我們作他的奴隸。」因此,他們一到門口,就對管家說:「請聽!上次為了買糧食,我們到這裡來過。我們回家,在路上過夜時,打開袋子,各人都發現自己的錢如數在袋子裡。現在我把這些錢帶回來,要歸還給你。我們另外帶錢來買糧;我們不曉得上次誰把錢放回我們袋子裡。」

    管家說:「不要焦急!不要害怕!一定是你們的上帝,你們父親的上帝把那些錢放回你們的袋子的;你們的錢我早已收下。」接著他把西緬帶出來交給他們。

    顯然地是上次的錢袋問題讓這群兄弟們心裡很不安,他們可能擔心被誤會是偷錢盜糧的人,這在當時可能都會導致他們喪命。因此,當他們被帶到同一個地方的時候,他們並不喜悅,相反地,他們是害怕,恐怕會遭到不測。

    第十八節這些兄弟們所掛慮的事,其實是多餘的,因為約瑟根本不用去「突然襲擊」他們,也不必搶他們的驢,因為是在埃及的土地上。再者他們是去買糧的,埃及兵士若是要殺他們,襲擊他們,大可光明正大的出手,且雅各的孩子們幾乎是毫無反擊能力。而設若埃及拒絕賣糧給他們,他們也很可能到最後必須以當奴隸來換取生存所需的糧食。

    這些兄弟也知道誠實表白整個事件的經過;而這位管家顯然是經過約瑟特別交代過的人,否則他不會如此清楚而作這樣的回答。我們從第廿三節「你們的上帝,你們父親的上帝」這樣的話可以了解,這位管家已經從約瑟那兒得到的交代。

    作者似乎認為西緬被釋放並沒有為他們兄弟帶來任何愉快的氣氛,作者不但沒有記下他們兄弟之間許久沒見面,如今再次見面時的寒暄景況,連那種珍惜西緬再次得到釋放的歡喜都省略了,理由可能是因為他們正在為著再次被邀請到首相的官邸作客心裡不安吧。

    第廿四至三十節:管家領他們到屋子裡,給他們水洗腳,有餵他們的驢。他們把禮物準備好,等中午約瑟回來的時候送給他;因為他們得到通知,他們要跟約瑟一起吃飯。約瑟回到家裡,他們就把禮物帶進去,呈獻給他,向他跪拜。約瑟問他們好,接著又問:「你們向我提起過你們年老的父親,他老人家可好?還健在嗎?」

    他們回答:「你的僕人我們的父親還健在。」於是又向他跪拜。

    約瑟看見自己的弟弟便雅憫,就說:「這就是你們告訴過我那最小的弟弟了!孩子啊!願上帝賜福給你。」約瑟一見到自己的弟弟,心裡非常激動,幾乎當眾哭了起來。於是他離開他們,避進自己的房間,哭了一陣。

    從第二十節可以看到上次他們也曾在約瑟的家裡做過客,只是聖經作者並沒有詳細寫出整個事件的過程而已。現在我們從這一段經文中,可以看出約瑟此次招待他們是比上次更親切了;我們看到管家拿水給他們洗腳,又餵他們的驢。這些舉動都在表明當時中東地區對外出來訪客人的尊敬和接待的誠意(參考創世記廿四:32)。

    要跟約瑟一起吃飯,這是多麼令他們不安的事啊!首相要跟外國的買客吃飯,除非這些買客是非常重要。而約瑟就是要表明出:他的兄弟們很重要,與一般人是不一樣的買客。

    第廿六節說這些兄弟向約瑟下跪,正好回應了早年約瑟「夢」境的實現(創世記卅七:710),而且這些兄弟是向他下拜好幾次(四十三:28,四十四:14)。

    如果比較第卅五章十八節就會發現:便雅憫的出生早在約瑟被賣到埃及當奴隸的以前。而約瑟被賣到埃及至少已經有廿七年了(創世記卅七:2,四十一:46、47、54),這樣說來,便雅憫至少已經是成人了,依照上述的聖經資料,至少也接近三十歲的年紀了。

    另一方面,可能是當年約瑟被賣的時候,便雅憫年紀尚小,現在已經長大,因此不太容易認得出來,不像約瑟其餘的兄長一樣,讓約瑟一眼就看出來。便雅憫是雅各家裡所有的孩子中,唯一跟約瑟是同父同母的親兄弟,也因此他的感受特別地深。一看到便雅憫,「心裡非常激動,幾乎當眾哭了起來。」

    第卅一至卅四節:他洗了臉再出來,抑制自己的感情,命令開飯。約瑟自己坐一席,他的兄弟們另坐一席。參加筵席的埃及人另有一席,因為埃及人認為跟希伯來人同桌吃飯是有失尊嚴的事。兄弟們面對著約瑟坐席,坐位都按照長幼次序安排。這樣的安排使他們覺得很奇怪,彼此對望。菜是從約瑟那一桌分給他們的;便雅憫分到的是別人的五倍。他們跟約瑟一起吃喝,非常快樂。

    雖然埃及人不跟希伯來人一起同桌吃飯是可以理解,那是因為在那時代埃及人的文化和科技文明,遠非尚在遊牧階段的雅各家族可以相比,埃及人是輕視他們(創世記卅九:6、四十六:34)。但是,若是連約瑟官拜首相的高位,尚且不能跟他們埃及人同桌吃飯,那簡直是有些過分吧?或許是因為有約瑟的兄弟在場,約瑟不願意讓埃及的官員看出他和這些來買糧的以色列人有甚麼特殊關係吧。但是,又為了方便照顧吃飯的事,約瑟乾脆就自己一桌地吃了起來。

    這樣倒是給他省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因為他貴為首相,要怎樣吃,就怎樣吃。他確實對便雅憫有特殊的感情,因此給便雅憫挾菜,是別人的五倍,這種方式是表示主人對客人的鍾愛(參考撒母耳記上九:23—24)。

    而在這之前,約瑟曾特別關心過便雅憫,還為了要見便雅憫扣下了西緬,迫使他的兄長們將便雅憫帶來,如今又如此對待便雅憫,對他的兄長們來說,只覺得不解,但不會奇怪約瑟給便雅憫那麼多菜。

    另外的看法,分桌吃飯是因為宗教上的理由,埃及人因為與希伯來人的宗教信仰不一樣,因此,不同桌吃飯,是怕彼此因為宗教信仰上的看法,糟蹋了食物。

    五倍,我曾說過在希伯來人的數字中,五、十,都是好的數字,也表示著圓滿的意思,因為是一隻手伸出來有五根指頭,或雙手伸出來有十隻指頭。亞伯拉罕在與天使討論所多瑪、蛾摩拉城的問題時,所提出的數字就是繞著五、十在轉(創世記第十八章)。

    約瑟在建議埃及法老王派有智慧的人管理埃及糧政時,曾提到過「徵收全國農產物的五分之一」(創世記四十一:34),後來約瑟送給便雅憫的是「五套衣服」(創世記四十五:22);當約瑟的家人都進入埃及後,他是帶五個兄弟去見法老王(創世記四十七:1)。

    「坐位都按照長幼次序安排」這句話,已經說明了約瑟對他們是非常清楚的。同時也說出這些兄弟仍舊對約瑟毫無了解,除了感到迷惑外,都無法明白真實的狀況。

    「非常快樂」,表示此次的筵席是在主客都盡歡的情形下完成。席中沒有尷尬的場面。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篇故事給我們帶來甚麼信息:

    一、報復只會加深仇恨,惟有赦免、接納才能化解歷史的冤仇。

    我們看到約瑟是個很聰明的人,他是一步一步地在觀察、了解他的兄長們是否像以前一樣,欺騙成性,或是繼續瞞騙著,因為他對祖家甚是了解,所以採用這種漸進的方式來觀察他的兄長。他並沒有用報復的手段來對待他的兄長,相反地,他是用善待、給予更多的恩惠對待他的兄長們;不但請他們吃飯,還特別帶他們如同上賓一般,拿水給他們洗腳,也餵他們的驢。

    約瑟這些舉動都在說明一件事:他對他的兄長出賣他到埃及,心中已經沒有仇恨。他所在做的,是在安排一件更重要的事:如何使他們能舉家搬遷到埃及來居住,好躲過全地大饑荒的時期。

    如果約瑟想要報仇,實在是輕而易舉不過了!因為他現在手上握有兵權,又有操控生存所必須的糧食供需大權,若是要報復,那實在是不用費任何吹毛之力。但是,約瑟沒有這樣做,他是以良善的方式,逐漸在提醒他的兄長們,讓他們一步步地看出,原來他就是他們所出賣到埃及做奴隸的弟弟。

    基督教的信仰就是這樣在教導我們:不用報仇。因為伸冤的權柄是在上帝。他必定會為受冤屈的人伸冤。耶穌基督是這樣教導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五:44)

    一個家庭之所以會發生不和諧,或是兄弟間有很大的糾紛,通常是跟報復的心理有密切的關係;一個社會之所以時常有械鬥,族群間有猜忌,也是與報復有密切的關係;但是,如果我們繼續用這樣的態度來與人生活,我們的家庭,我們的社會將會很難得到和諧、平安。我們要努力的是使報復的心從我們心中掃除,用赦免的態度來接納那曾經結冤於我們的人,這樣才能建立起良善的新關係,開啟和諧生活的新次序。家庭如此,社會如此,國家和國家的關係也是如此,種族之間也是這樣。

    二、不要有族群間的階級上下區分,要有同等級、同受尊重的態度看每一個族群。

    我們看到埃及人不與希伯來人同桌吃飯,因為在他們看來,希伯來人是低等的族類。希伯來人看其他種族的人,也是一樣,他們認為除了他們以外,其他的族類都是不潔的族群。這樣的觀念不只是在埃及人中,或在希伯來人中,也在其他族群中。我們看到有些歐美的宣教師就是持著這樣的態度在台灣,或是其他地區從事宣教工作,結果他們這樣的態度宣教,不但宣傳不出真的天國信息,相反地,卻帶給宣教地區的事工更多的批判和阻礙。這是多麼可惜啊。

    在基督教的信仰裡,我們應該有個重要的認識:人人在上帝的面前都是一樣的貴重,沒有種族的區別,也沒有高低的區分。基督徒最大的犯忌,就是把自己看得比其他非基督徒好、高尚、有生命…,這是很要不得的態度。

    真正的基督徒更應該了解到自己的卑賤,因為知道我們的生命乃是上帝透過耶穌基督的死挽回來的。

    在我們台灣社會也有族群的問題,我們不否認這牽涉到政治的因素。但是,我們更要注意的是:不要對與我們同住在一起的原住民有歧視的心態,不要有輕看他們的意念,他們也跟我們一樣,都是上帝所貴重的族類,他們和我們一樣,都是上帝所要揀選、拯救的對象。他們的文化、道德生活水平都不比我們差,惟一輸給我們的,乃是他們在經濟活動力上沒有像我們那樣有較廣闊的先天優越條件而已。如果放在上帝的天平上去秤,我甚至認為他們是會比我們重了許多。雖然今天我們不會說不與他們一起同桌吃飯,但是我相信在我們的心底仍舊對他們原住民有一種歧視的心在我們的意念裡,而這是我們應該要努力來排除掉的。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1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