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四講:最好的祭壇

經文:出埃及記廿七:1—21、三十:1—10

我們在前面一講提過有關以色列人民如何建造造聖幕的細節。作者在撰寫這些製造敬拜場所的規定時,是很有秩序地描述。他先從聖幕的最裡面開始,從至聖所裡的約櫃,到約櫃附近擺設的燈台、供桌,再來是聖幕的結構,然後就是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談到聖幕門口的祭壇,也是由最裡面往外面描述出來。

從他們這些精細的造會幕細節中我們發現,他們乃是用這種方式表達他們對上帝最忠實的愛。當然在其他的經典中,也看到後來的子孫並沒有像他們如此的細心思考這個問題:祖先為甚麼要這樣精細地製造聖幕和其他聖幕裡的備品?如果他們在這方面多用些心,或許他們信仰的態度會比較認真些也說不定。不過,就像我說過的,這些資料很可能是他們從被擄的巴比倫回國後才建立起來。原因是他們在奴隸之地—巴比倫—有過一番深切地反省,認為之所以會淪落到當異族的奴隸,乃是因為他們沒有依照當年摩西帶領他們與上帝在曠野的山上所立的約確實去遵行,才會淪落到如此悽慘的地步。所以他們現在要將這些資料好好地寫下來,供後代子孫永遠記得以最敬虔的方式敬拜上帝,才得使他們免於再次陷入亡國的地步。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是關於如何製造燒牲祭,以及燒香用的祭壇之規例。這是兩件不同的東西,卻是敬拜場所必有的設備。

讓我們來看看這兩段經文的內容:

第廿七章一至八節:「要用金合歡木造祭壇。壇是四方的,長兩公尺兩公寸,寬兩公尺兩公寸,高一公尺三公寸。要在壇的四角上做凸起的角,跟壇連成一整塊,並用銅包裹。要做收灰的盤子,又做鏟子、碗、肉叉、火鼎;這些器具都要用銅鑄造。要為祭壇造一個銅網,四角有四個扛抬用的銅環。要把網張在祭壇的腰圍下,向上伸到壇的腰部。要用金合歡木做祭壇的槓子,用銅包裹,扛抬時把槓穿進兩邊的環子。要用木板造祭壇;壇的中心是空的。你要按照我在山上指示的樣式做。」

如果我們比較一下第二十章廿四節,就會發現在這裡的第八節所說「壇的中心是空的」。這空的地方就是為了要填上土方,這樣祭壇就可以作為「獻牛羊,作為燒化祭和平安祭」之用。所以這個壇是個燒牲祭用的壇,也被稱為「銅壇」(出埃及記卅八:30),因為壇的外面全部都用銅包裹起來才不會損壞木頭。這個壇是要擺設在「聖幕門口」的地方(利未記四:7)。

第二節很值得注意,因為這一節說「要在壇的四角上做凸起的角」,這個「角」有很重要的功用,為的是讓任何抓住這個祭壇之角的人,可以免除死刑。列王記上第一章曾記載一個故事,大衛王有一個兒子名叫亞多尼雅,因為和所羅門爭取繼承王位失敗,怕所羅門殺他,於是跑到「安放約櫃的聖幕裡,抓住祭壇的角」,結果所羅門王賜他免死,讓他回家去(列王記上一:49—53)。

這或許成為後來基督教國家的一個傳統,逃犯若進入教會的的禮拜堂裡,警察不可以在禮拜堂裡面抓人,無論是誰,即使是現行犯也是一樣。

但是後來發現有些現行犯利用教會禮拜堂當作犯罪的擋箭牌,逃至教堂裡面的時候還夾持神職人員,或是把參加禮拜者作人質,結果造成更多的傷害。因此,越來越多的基督教會不再要求擁有這樣的特別赦免權。不過我們知道摩西的律法中並不是任何罪犯都可以免除死刑,出埃及記就有這樣的規定說:「如果有人蓄意謀殺,就必須處死;縱使他逃到我(指上帝)的祭壇前,也不能免。」(出埃及記廿一:14)

這個凸起的角是代表著贖罪、拯救的意思。詩篇的作者也用這「角」來代表著拯救的力量(參考和合本聖經和台語聖經譯文,詩篇十八:2,七十五:10)。

第九至十九節:「要用麻紗織成的帷幔為上主的聖幕造圍欄,做為院子。南邊的帷幔長四十四公尺,由二十根有座的銅柱支架著,柱子上的鉤子和桿是用銀造的。北邊的帷幔也是一樣,長四十四公尺,由二十根有座的銅柱支架,柱子的鉤子和桿是用銀造的。西邊的帷幔寬二十二公尺,有十根帶座的柱子。在東邊,院子的進口處,帷幔也是二十二公尺寬。進口的兩邊都要有六公尺六公寸寬的帷幔,由三根有座的柱子支架著。院子的門要有九公尺的門簾,用麻紗和藍色、紫色、深紅色的毛線織成,有刺繡,由四根有座的柱子支架著。院子四圍的柱子都要用銀桿連著,柱子上的鉤子要用銀造,柱座用銅造。院子要長四十四公尺,寬二十二公尺,高兩公尺兩公寸。帷幔要用麻紗做,柱座要用銅造。聖幕裡各樣的器具,聖幕和圍院子所用的栓都要用銅鑄造。」

這段經文是描述聖幕外院設置的規例。南北各四十四公尺長,東西各有二十二公尺寬,高有兩公尺,這個高度剛好可以擋住圍牆外的視線。換句話說,在院內敬拜不會因外面的舉動受到影響。院子範圍看起來也是蠻大的,因為這是用麻紗織成的帷幔做的,在視覺上會覺得很寬大。當然這跟耶穌基督的時代,羅馬政府為猶太人所建造的聖殿來比,規模就差了很多。至少在耶穌基督時代的聖殿尚且還有外邦人院,可供給那些做生意的人用,以及非猶太人聚會。在這裡可就沒有這樣的空間。我們也從第十六節看到連進口地方的門簾都要用很高貴的毛線織成,可以想像得出以色列人民在構思的敬拜場所是多麼地壯觀、高貴。

第二十至廿一節:「要吩咐以色列人民把最好的橄欖油拿來給你,作點燈之用,好使燈經常亮著。亞倫和他的子孫要在聖幕內、約櫃前的帳幔外點上燈。這燈要在我面前從晚上到早晨都亮著。以色列人民和他們的子孫必須永遠謹守這命令。」

我們在第廿五章卅一至四十節有談過關於設置燈台的事。現在看到的是關於燃燈的規定。其中有兩項是非常重要的,其一:必須要使燈從晚上到早晨都亮著,不可以熄滅。其二:點燈的油必須是最好的橄欖油。這兩點規定必須嚴格謹守。這清楚說明以色列人民在敬拜的事務上原本就是很認真、嚴謹。跟他們後來背棄上帝去敬拜其他偶像神明的行為,真是不可同日而語。

在巴勒斯坦,橄欖樹是當地的特有標誌,因此榨橄欖油也是當地很重要且興盛的行業。不過這裡要注意的乃是和合本聖經有將橄欖油的品質說明出來,現代中文譯本卻沒有。在和合本的聖經說燈台所要用的橄欖油是「搗成的清橄欖油」,這種油跟一般將大批橄欖一起榨出來的油不同。大批榨壓的橄欖油一定會有雜質,有時也會有混濁的現象。但是在這裡規定「搗成的清橄欖油」,乃是必須用手工榨的,而且必須慢慢地榨壓,然後還要過濾,使之沒有雜質,看起來很清澈,也不可以有混濁的顏色出現,這樣才可以拿來在聖幕裡使用。所謂的「清」,其意就是指乾淨、潔淨、純潔的意思。

第三十章一至十節:「你要用金合歡木造一座燒香的壇。壇是四方形的,長四十五公分,寬四十五公分,高九十公分。壇那四個凸起的角要跟壇連接成一整塊。要用純金包裹壇的頂端、四邊,和四角,周圍鑲上金邊。要為壇造兩個扛抬用的金環,接在壇兩側的金邊下,好讓扛抬香壇的槓穿過。要用金合歡木做槓子,用金子包裹。香壇要放在懸掛在約櫃前的帳幔外。那是我要跟你們相會的地方。每天早晨,亞倫來整理燈盞時,要在壇上燒芬芳的香。傍晚點燈時也必須燒香。世世代代要繼續這樣獻香,不可間斷。不可在這壇上燒違禁的香,或獻燒化祭或素祭,也不可在上面獻奠祭。每年一次,亞倫要行潔淨的禮儀,用贖罪祭牲的血灑在壇的四個凸起的角上。世世代代要奉行這禮儀。這壇要完全聖化,奉獻給我—上主。」

這段經文是說到有關香壇的建造規定。這個香壇有時也會被稱做「金壇」(列王記上七:48),可能是因為它都用黃金包裝起來的緣故吧。這座香壇是放在約櫃前帳幔外的中間,右邊有供桌,左邊有燈台。這香壇的香,必須和燈台的燈火相配合,就是在黃昏時開始點燈到天亮,燈火不可以熄滅。直到早上,亞倫進入會幕裡的時候,熄了燈火時,要點上香。不過這裡有一點和點燈不太一樣的,乃是燈是由晚上點到早上,但香壇的香則是必須永遠燃燒著,不可以有間斷,因為它在代表著上帝降臨同在的意思。亞倫是每天進入聖幕滅熄燈火時,同時添上香料,使香壇上的香可以繼續燃燒下去。

「香」,這是以色列人民用來表示「真實之心的禱告在上帝面前」的記號,使人有一種感覺:我內心的祈禱正如這「香」一般的美好,是真實的,奉獻在上帝面前。詩篇的詩人這樣說:

「願我的禱告如燒香的煙上升到你面前;願我高舉的雙手成為晚祭。」(詩篇一四一:2)

這樣我們可以清楚燒香的用意就是跟祈禱的敬虔態度有關。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說到要建造一個專屬於燒香用的壇,這個壇只能燒上帝所指定的混合香料香。在第三十章卅四至卅八節有這樣記載:

「要拿下列各樣芬芳的香料:蘇合香、香螺、白松香,和純乳香,分量相等,用調製香水的方法配置。再加上鹽,使它純潔聖化。要拿一部份搗成粉末,帶到我的帳幕,撒在約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的地方。這香是至聖之物。不可用同一處方為自己配置同樣的香;它是獻給我的聖物。若有人配置這種香,自己享用,他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除名。」

這樣我們看到製造這種香是很特別的,因為這種香只在敬拜用,不能私用。他們用這種香表示上帝與人的親近關係。從這裡也可看出以色列人民很清楚一件重要的信仰準則:獻給上帝的東西和自己要用的東西必須分開清楚。這豈不也是耶穌基督所說的:「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馬可福音十二:17)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信仰的省思:

一、學習把我們生命中最好的獻給上帝,並且分別為聖。

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在燈台油料使用上的要求是:用最好的橄欖油。而在香壇上的香,必須是和一般生活用的香分開來,不可將私用的香用在神聖祭壇上。這些都在表示一點:對上帝的奉獻是最好的,不是隨便的。奉獻給上帝是分別為聖的,是相當有準備,不是隨意。不管這樣做或要求是否太過做作,也許有人會說這是很虛偽的行為,但基本上他們這種信仰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借鏡。

今天的基督徒必須好好來反省這樣的信仰態度:我們是否有像聖經所說的用這種最好的信仰態度敬拜上帝?

我曾說過很多次,有不少相當優秀的青年決定要獻身當傳道者的時候,父母總是覺得很傷心失望,認為那是很「愚蠢」的想法,然後舉了許多的例子試圖遊說孩子放棄獻身傳道的念頭。我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八日嘉西週報「牧師專欄」裡曾寫了一篇「別以為只有中台禪寺才會有」的文章,裡面就提到我在台北一所大學團契的聚會中遇到很實在的經驗:一位即將大學部畢業且已經考上研究所的女學生,她告訴她的父母說想要投考神學院,父母極力反對,給她許多的理由,就是不准她獻身傳道,這女孩子的父親尚且是一間教會的長老。這位學生問我該怎麼辦?說真的,我實在也不知道該要怎麼辦。

一九八○年四月,我在瑞士北部訪問的時候,有一個晚上我被帶去參加一間天主教會的特別聚會。帶我去參加那次聚會的神父告訴我說,那晚的聚會是特別為幾位青年舉行的,因為他們已經決定將來要獻身成為傳道者,大家為了要祝福他們而舉行那晚的聚會。我問那位神父說:「他們的父母對孩子們獻身傳道的事情反應如何?」神父說:「很高興啊,這是很件榮譽的事情,因為是要奉獻孩子給上帝。」我很受感動。那晚確實也令我感動,因為許多父母、親友都去參加了,臉上都露出滿足的表情,而且還帶禮物送他們的孩子。那晚,孩子都有相當的準備,包括他們的心願,心路歷程和信仰告白,充分顯示出他們是相當有準備要走獻身這條道路。

二、繁瑣的裝飾和禮儀,並不表示上帝一定與我們同在,因為這些都是屬於一種外在的記號和象徵,除非我們確確實實地將我們的生命分別為聖出來。

我們看到聖幕內的各種佈置都很細膩,這些都表示出一個重要的信息:敬虔的心意。從建造聖幕到現在我們所讀的聖幕內各種裝飾,都有代表的象徵意義。不只是這些而已,連禮拜的儀式也是一樣。以色列人民最大的特色就是很用各種方式表達他們對上帝的愛。這些原本是可以幫助人進入敬虔的狀態,也可以幫助人透過外在的裝飾、禮儀來學習以敬虔的內心面對上帝,這應該都是很好的。但是,我們別忘了,並不是有了這些就可以真的使人的內心遵行上帝的話實行。人還是很軟弱,常會在不知不覺中變成虛情假意。先知以賽亞就曾真對他那時代的以色列人民說出這樣的話:

「你們敬拜我的時候,誰叫你們帶這些牲畜來呢?誰叫你們拉牠們來糟蹋我的聖殿呢?我不要你們那些毫無意義的祭禮;我不要再聞你們所燒的香;我受不了你們月初的祭禮、安息日,和你們的宗教聚會;那些禮拜都因你們的罪而失掉了意義。我實在討厭你們月初的祭禮和各種宗教節期;它們成了我的重擔,我不願再背負了。

你們舉手禱告,我不聽;不管你們有多少禱告,我都不聽;因為你們雙手沾滿了血債。你們要把自己洗乾淨,不要讓我再看見你們犯罪,要立刻停止一切罪行!你們要學習公道,伸張正義,幫助受壓迫的,保障孤兒,為寡婦辯護。」(以賽亞書一:12—17)

看吧,我們真正要學習的乃是從信仰生活中確實實行上帝的教訓,比實行許多繁文縟節的禮儀,以及花費許多精神、時間執行那些禮儀更重要。要達成這樣的信仰生活,最重要的就是從我們的生活中分別為聖出來。使我們的生活真的讓人感受有上帝的同在。使我們的工作讓人體會到在我們的心中有上帝。這才是比那些用象徵記號表示上帝同在的意義還要大。因為「象徵」的記號,通常久了就容易走樣,變成樣品,或是成就感官上的滿足,但並不實在。而基督教信仰是要求落實在每天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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