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拯救的上帝

經文:何西阿書十三:1—16

歷史是一面鏡子,對過去走過的錯誤有反省作用,在美好腳跡上可以留下很好的見證,也可以導正下一代的跟隨者。無論是錯誤或是美好的事,過去的歷史總是提供了許多借鏡,可提供給這一代的人參考。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們在讀聖經時,會讀到聖經作者一再提起幾件重要的歷史事件,尤其是出埃及運動的事件,對以色列民族來說,即使距離現今已經有長達四千年以上的時間,他們還是無法疏忽、忘記,在今天的以色列國,所有新兵入伍訓練最重要的功課,就是帶他們去走一趟祖先出埃及走過的路徑,強化了所有年輕人對整個民族的歷史使命感。從他們幼兒時代八歲年紀就必須背誦出埃及記,以及十歲以前會默寫出埃及記,到長大入伍當兵親自走一趟祖先出埃及走過的道路,這對每一個入伍的新兵來說,已經不是祖先出埃及,而是他們「親自出埃及」。這趟出埃及走下來,就成為他們這一代對於建國、護國使命責無旁貸的態度,這也就是為甚麼在今天的以色列國,找不到逃兵的原因。因為在那樣的環境、歷史使命感之下,逃兵就等於是在羞辱了自己生命的尊嚴,也等於是背叛民族生存一樣,即使不被逮捕入獄,自己也會羞辱到死。

另一方面,我們看到聖經作者一再提起歷史事件,是用來譴責作者時代的同胞,控訴他們忘記了上帝在他們歷史中給予各樣的恩典。聖經作者共有的一個觀點是:忘記上帝的恩典之結果,只會帶來靈性與社會生活敗壞,對整個民族前途的生存相當堪慮。因此,提起歷史事件,主要是在勸告當代的人民,必須注意帶領祖先出埃及的上帝,祂也會用懲罰埃及的方式,來嚴懲故意藐視、疏忽的以色列人民。聖經的作者一再要表明的一點是:上帝不僅是過去的上帝,也是今天的上帝,是未來的上帝。祂是歷史的主宰,也是人類歷史的中心。這一點也是整本聖經信息的中心之一,也是我們在讀先知文獻時必須要注意的重點。

我們現在所讀的第十三章可說是從第二至十二章的一個總結,因此,在寫作上很自然地就會看到許多重複的詞句。例如第二節的「親嘴」,可比較第四章十四節的「跟神廟娼妓行淫」;第十三章六節的「你們竟然把我忘記了」,可比較第二章十三節「把我忘掉」。這一章我們再次看到作者提起歷史事件,這必定有很特別的意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三節:從前,以法蓮支族一說話,其他支族都害怕;他們敬重以法蓮。可是以法蓮拜巴力,犯了罪,一定要滅亡。2他們繼續犯罪,憑自己的想像和技巧,用銀子鑄成偶像,然後說:「向它們獻祭吧!」他們居然跟牛像親嘴!3所以,這些人都要像晨霧朝露,太陽一出來就消失。他們要像禾場上的麥楷,像煙囪冒出來的煙,風一吹就消散。

這裡提到「以法蓮」,這是北國以色列最重要的支族,最有影響力,可能與北國以色列當初建國時就是在以法蓮所屬的「示劍」宣示對抗南部猶大有關(參考列王紀上十二:25)。先知何西阿這本經書中,我們一再讀到作者就是用「以法蓮」來代表著北國以色列。另一個可能性就是和雅各年老時的祝福(參考創世記四十八:19,士師記八:1—3),以及約書亞出自以法蓮支族(參考民數記十三:16)有關。

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用比較廣義的認識來瞭解這裡所說的「以法蓮」之意,指的乃是北國以色列最顛峰的時代,它的影響力足夠震撼所有以色列民族。例如:在主前第八○二至七八六年時代的北國以色列王約華施以及約華施的兒子耶羅波安二世的時代,也就是主前七八六至七四六年期間,可說是北國以色列顛峰的時代(參考列王紀下十四:11—14、25),南國猶大只能聽從北國以色列指揮。如果是這樣,則在這裡所指的「以法蓮」有可能就是指整體以色列民族而言。若此,則在這本經書中所提到的「猶大」,其意義就更明顯,表示先知何西阿的時代,正逢北國以色列耶羅波安二世時代顛峰時期,雖然他提到北國以色列之時,也同時說到南國猶大,其實,他在講的就是整體以色列人民說的。這就像今天在台灣時常有人說「咱中國人」,因為今天的政治局勢確實是「中國」比台灣強了很多,很多人在言論之間就開口閉口說「咱中國人」,這是意識上已經將台灣納入在中國之內了。

第一節也提到以色列人民所犯的罪就是拜巴力。先知看問題,都是從信仰的角度,認為信仰才是生命的根基,如果信仰出問題,其它一切相關於生存的要件,包括經濟、政治、社會的,都會牽扯在內。請注意先知這樣的觀點是從「約」這個角度切入看的。「約」,是指以色列人民和上帝立有「生命之約」,這約也是「永遠之約」(參考民數記十八:19,撒母耳記下廿三:5,歷代志上十六:17)。因此,如果破壞了與上帝之間的「生命之約」等於是毀滅生命一樣。
第二節我們看到先知何西阿特有的觀點,就是以色列人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是「夫妻」,這種「夫妻」表達親密的方式是「接吻」。先知何西阿說以色列人民不但獻祭,且是向巴力金牛偶像「親嘴」。換句話說,以色列人民已經是與巴力金牛像有了「親密」關係,就如同一個妻子背叛丈夫,去與別的男人有親密關係一樣。迦南人拜巴力的禮儀之一,為了表示對巴力神明的尊崇,除了跳獻祭舞之外,也會去吻金牛神像。

第三節,這一節論說的是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的懲罰,是要讓他們如同「晨霧朝露」,這是指整個國家將很快就會滅亡,民族將會被外國人俘虜他去,如同糠秕一樣,風一吹就消散。意思是沒有穩定的力量,是空的,會隨風漂流四散。這就是先知文獻的特色,他們所看的,不是這些虛有的外表,而是看人生命內在的世界—信仰。使人生命產生力量的,就是信仰;使人生命能夠永遠存續下去的,也是信仰。

第四至八節:4上主說:「我是上主,是帶你們出埃及的上帝。除了我,你們沒有上帝;惟有我是你們的救主。5在乾旱的曠野,我親自看顧你們;6可是你們一進入這肥沃的土地,就因豐衣足食而自滿自傲。你們竟然把我忘記了。7所以,我要像獅子攻擊你們,像豹子埋伏路旁。8我要像失去幼子的母熊攻擊你們,撕裂你們。我要像凶猛的獅子當場吞滅你們,像野獸撕碎你們。

這段一開始就提到出埃及的事件,這就是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先知喜歡述說歷史事件作為提醒他那時代的人民,千萬不要忘記上帝拯救的恩典。

第四節特別提到耶和華上帝就是拯救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上帝,這正好在說明:如果沒有耶和華上帝的拯救,就沒有現在以色列人民。因此,忘記耶和華上帝,乃是最可怕的罪。

再者第四節的下半句「除了我,你們沒有上帝;惟有我是你們的救主」,這句話可比較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二至六節所提到的「上帝十誡」。在上帝頒佈十誡給摩西轉給以色列人民時,一開始就提到十條誡命的基礎乃是:「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曾經領你從被奴役之地埃及出來。」(出埃及記二十:2,申命記五:6)必須先讓以色列人民認識清楚上帝與他們之間的關係,是使以色列人民從死亡的邊緣拯救出來的上帝,如此才能進一步提到誡命的內容。如果這項關係沒有弄清楚,而要說誡命,那並沒有甚麼特別的意義,也不會有立約的基礎可言。出埃及運動說出一個最基本的內涵:除了耶和華上帝,沒有任何其它神明有這樣的能力可幫助以色列人民,帶領他們出那奴役他們的國度。由於埃及人就是個多神崇拜的民族,連法老王都是眾多神明中的一位,如果不是耶和華上帝,有哪個神明有能力拯救以色列人民脫離埃及法老王的手?不可能!因為埃及是當時世界最強悍的國家,不但武力強,經濟能力也是。

再者,第四節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句子—除了我,你們沒有上帝。在和合本的譯文是:「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台語版本譯文:「我以外,你母通『認識』別個上帝。」請注意,這裡所用的「認識」一詞,是相當重要的關鍵用詞,意思是指「夫妻」的親密關係,是指「同房」(參考創世記四:1)之意。也就是除了耶和華上帝,不可以和其它的神明有親密關係。也就是不可以敬拜別的神明。

第五節說到出埃及之後,進入曠野的生命經驗。一提到曠野,除了表示上帝與以色列人民有過最「親密」的關係外(參考二:14、十二:9),也同時在說明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確實是照顧到無微不至的程度。在那沒有食物、飲水可用的曠野,上帝特別用他們的「祖先都沒有吃過」的嗎哪給他們吃(參考申命記八:3),也因此,以色列人民稱這種嗎哪乃是「天上的糧食」(參考約翰福音六:31)。在曠野沒有水的地方,上帝從磐石出泉水使他們免於渴死(參考出埃及記十七:1—7,民數記二十:2—13)。上帝照顧以色列人民,就如同父母在照顧自己的兒女一樣,祂使以色列人民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期間,不但吃、喝不匱乏,還讓以色列人民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走腫」(申命記八:4)。詩篇第一○三篇這樣說:「父親怎樣疼愛自己的兒女,\上主也怎樣愛惜敬畏他的人。\他知道我們的形體;\他也記得我們不過是塵土。」
第六節說到以色列人民真正的問題所在—忘記上帝的恩典。忘記的具體態度乃是驕傲。為甚麼以色列人民會驕傲?原因不外是現在他們富有了。申命記的作者曾經很慎重地警告以色列人民,在進入迦南地以後,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有得吃、住、富有,就以為是自己的能力賺取得到的,而是必須謙卑認知,記住「那是上主—你們的上帝賜給你們力量,使你們致富的」(申命記八:18)。這也是我一再提醒大家的:若上帝將所賞賜給我們的才能收回,我們就甚麼都沒有。
人最大的問題就是忘了上帝的恩典,以為所有的成就都是自己的才能,以為擁有財富就是擁有一切。但別忘了,若不是上帝的憐憫,人所擁有的一切都將成空。

第七至八節,這兩節可說是何西阿書中描述上帝最憤怒的懲罰情形。在第七節說「像獅子攻擊」,先知的文獻中一再以「獅子」代表著外來的強敵(參考以賽亞書五:29,耶利米書二:15、四:7、五:6)。更恐怖的是這些凶猛的獅子,吞吃的情形根本就不需要拖回洞穴或居住的地方,而是「當場吞滅」(第八節),毫不留情。豹,這也是森林中凶猛的野獸之一,先知耶利米用牠來形容巴比倫的凶悍且手段殘酷(參考耶利米書五:6)。另外一種凶猛的野獸是熊,這裡形容牠「像失去幼子的母熊」,是非常憤怒的樣子。聖經中用「熊」來比喻的例子不少,例如撒母耳記第十七章八節,箴言第十七章十二節、第廿八章十五節,阿摩司書第五章十九節等。先知何西阿用這些最凶猛的野獸來形容上帝對以色列人民背叛的情景,已經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了,決定採取嚴厲的審判,審判的情形就像這些凶猛的野獸遇見獵物一樣,不會有任何一絲一毫的憐憫。

第九至十一節:9「以色列人哪,我要毀滅你們!有誰能救你們呢?10你們曾向我要君王和領袖,可是他們救過你們嗎?11我在忿怒中給了你們君王,也要在烈怒下廢掉他們。

這段經文的背景與撒母耳記上第八章有密切關係;在該章經文可看到以色列人民向先知撒母耳要求立一位君王統治他們,雖然撒母耳將上帝不同意的旨意告訴他們,可是他們並不聽從撒母耳的勸告,堅持要立一位君王。即使撒母耳後來警告他們,必須為立了君王而付出更大的稅賦時,他們還是聽不下這樣的勸告。最後掃羅被立為第一任的以色列國王。

如果我們回到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的歷史去看,就會發現以色列人民會要求先知撒母耳為他們膏立君王,也是有當時的社會背景;原因是當時的迦南地在君王制度上已經相當發達,而以色列人民卻還停留在「士師」統治的階段。「士師」的由來並不是出自一個健全的制度,而是來自臨時受命出來領導以色列人民對抗外敵,這些臨時受命者,並不是依照制度將統治權繼續下傳,因此,臨時出來帶領者有之,傳承給自己的孩子有之,卻無法使以色列人民有足夠的安全感。後來他們發現迦南人有很好的君王制度,有一套完整的組織,於是要求年老的撒母耳能夠比照設立。在以色列人民的看法中,他們時常受到外敵的侵犯、干擾,就是因為沒有好的君王領導他們。因此,他們以為若是有好的君王就可以使他們免於被外敵侵犯的威脅。但這種觀念基本上是沒有感受到上帝在帶領他們。雖然時常有外敵侵犯,出來帶領他們的士師雖是臨時出陣,但並沒有使他們受到甚麼大災禍,因為有上帝的幫助和看顧。因此,先知撒母耳的反應就很不以為然,認為他們之所有要求設立,乃是因為想要離棄上帝。先知撒母耳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評論,也是以出埃及的經驗來說的,因為從出埃及到進入應許之地迦南,以色列人民都是倚靠上帝的帶領,即使是有相當歷史、完整君王制度的埃及帝國也認輸。只要有上帝帶領、扶持,上帝就是最好的制度、君王。現在以色列人民是有了君王和制度,但並沒有讓他們免於滅亡的威脅,反而是因為有了君王帶頭背叛上帝,陷整個民族離棄上帝的教訓,帶來上帝更大的憤怒。這就是先知何西阿在第十一節所說的,上帝可以為他們設立君王,同樣也可以「在烈怒下廢掉他們」。意思是指他們將失去國家,再也沒有自己的君王出現。

第十二至十六節:12「以色列人的罪惡過犯都有紀錄,並且收藏起來。13以色列人還有一線生機,可是他們無知,竟不把握這機會。他們像到了產期的胎兒,留戀母腹,不願出來。14我不要從陰間把以色列人救出來;我不要從死亡的權勢下把他們釋放出來。死亡啊,散播你的災害吧!陰間哪,施展你的毀滅吧!我再也不憐惜這人民。15雖然以色列像野草一樣繁盛,我要叫炎熱的東風從曠野颳來,把水源和井水吹乾;我要奪走他們一切的財寶。16撒馬利亞要因背叛我受懲罰。那裡的人要因戰禍死亡;嬰兒要被摔在地上;孕婦也要被剖腹。」

這段經文明顯地說出上帝最後的審判,且審判的結果是相當殘酷的。

第十二節雖然沒有記明以色列人民犯的過錯是甚麼,但卻說他們犯罪的實況都在上帝的紀錄中。我們從第一章開始讀到這章,已經述說過許多有關以色列人民犯罪的行徑,有些記錄在同一時代的先知阿摩司、彌迦的文獻中可以清楚看得到。

為甚麼先知何西阿會說「以色列人的罪惡過犯都有記錄」?聖經給我們一個清楚認識:每一個人的身上都有一本所謂的「生命冊」(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二:32—33,詩篇六十九:28,但以理書七:10、十二:1,瑪拉基書三:16),每一個人出生時,就有一位專門在記錄這個人一生所有舉止言行的天使。天使會將人的一生記錄在生命冊上,然後交給上帝去審判(參考希伯來書四:13)。

再者,這一節的下半句說以色列人民所犯的這些罪惡被「收藏起來」,這句話有兩種意思;一是繼續上述所說的,上帝將他們所犯一切的罪惡都記錄下來,容不了他們狡辯。在以色列人民的觀念中,審判時就像法庭一樣,可以辯論。這也是先知何西阿經常引用的隱喻(參考二:「哀求」、四:1、十二:2「指控」)。另一個意思是指以色列人民將他們所做犯罪的事包藏起來,如同收藏珍貴的寶物一樣。他們這樣做,有兩種心態:其一是沾沾自喜所做罪惡的事,經常欣賞著自己犯罪的記錄,其二是以為隱藏著,上帝就不會知道。但不論他們怎麼隱藏,都顯示了他們心中已經沒有上帝,以為「上帝死了」的人才會有這種隱藏的想法。這也說明了他們到伯特利、吉甲、基列等聖所去敬拜上帝,表面上好像是在敬拜上帝,其實內心是沒有上帝,就是心態本身就是虛偽的行為。

第十三節是先知用比喻的方式來述說以色列人民真正的問題,就是戀棧犯罪的行為,還不知道要趕緊把握機會悔改。有如一個胎兒已經足月,應該要臨盆出母親肚腹,卻還躲在母胎裡不願意出來。這樣的胎兒到最後不但自己死去,也會拖連母親跟著死去。再者,先知何西阿也指出這胎兒原本是可以順利出生的,卻因為母親「無知」,不知道該怎樣將孩子生出來,任孩子躲在母胎裡,結果就是胎死腹中,連母親也死去。

先知何西阿這項隱喻,主要在說明北國以色列自從獨立以來,就沒有好好認識上帝,還以過去以色列尚未分裂之前所羅門王犯罪的行為方式,繼續在北國犯同樣的罪—背棄上帝的旨意。這情形可從開國君王耶羅波安一世鑄造金牛供以色列人民祭拜就可看出他們這種無知且嚴重的錯誤(參考列王紀上十二:26—31)。

第十四節a在翻譯上有很大的差別:

現代中文:「我不要從陰間把以色列人救出來;我不要從死亡的權勢下把他們釋放出來。」

和合本:「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救贖他們脫離死亡。」

台語版:「我欲贖回因脫離陰府的權,我欲拯救因脫離死無。」

呂振中教授譯本:「我必贖救他們脫離陰間的權勢;我必贖回他們脫離死亡。」

天主教思高版:「我要解救他們脫離死亡嗎?」

如果從第十三節的「以色列人還有一線生機,可是他們無知」持續讀下來,則第十四節的上半句應該是用疑問句型態來表達:

「我要救贖他們脫離陰間嗎?救贖他們脫離死亡嗎?」

這樣對照下來,我們會看到天主教思高版本的翻譯上是比較接近這種看法。這樣也比較能清楚上帝的痛苦心境。一個背棄丈夫的妻子在外面浪蕩,快要被人蹂躪致死的程度時,當丈夫的要去解救這個妻子嗎?當以色列人民背棄上帝,去擁抱巴力神明,而現在巴力神明並不能拯救他們脫離災難,因為巴力神明是虛假的偶像神明,並不能救人,就像泥菩薩自身難保一樣。這個時候,上帝要出手拯救以色列人民嗎?要將他們從陰間裡救出來嗎?如果要,上帝的心痛必定達到最高點。這也就是我在第十一講說過的,這樣的「愛」是非常「疼」的愛,是「愛」到生命極致之「疼」!這就像第十三節所提到的,一個已經足月該臨盆出生的胎兒,卻躲在母腹裡不出來。這時候的母親一定非常痛,絞痛到快要死去一樣的痛苦。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的愛就是這樣的愛,愛到非常地痛苦,卻又不能不愛,因為他們是上帝親自揀選出來的百姓。

第十五至十六節這兩節都提到上帝確實要用嚴厲的方式來懲罰背叛的以色列人民,上帝所用的方式之一:是奪走他們所擁有的一切,二是死亡殘酷地來到他們民族當中,包括嬰兒都不能倖免。
第十五節提到北國以色列看起來好像很興旺的樣子,但實際上這樣的興旺景象並不會持續太久,因為上帝要將這些繁榮的景象收回,而且收回速度之快,是他們無法想像或預防得到的。原因是「東風」來臨。如果我們將這樣的景象移到約拿書第四章五至八節,就會清楚看到先知約拿原本正在享受一棵可以遮蔭的蓖麻樹,感覺涼爽舒服時,卻突然有了蟲和東風吹來,使這棵蓖麻樹很快就枯萎了。這使先知約拿感受到生命的痛苦,因為無法預防,也沒有時間調適、準備。他沒有想到那棵長得很茂盛的蓖麻樹只是臨時的、短暫的而已。

以色列人民目前的狀況就是這樣,從外觀看來是很茂盛、興旺,其實是虛有的假象,因為主宰者上帝要將這些茂盛的景象收回去,則他們所有的一切都將失去。先知何西阿說上帝要叫東風吹乾水源和井裡所有的水。想想看,如果沒有水喝,生命將會是怎樣?用錢財去買嗎?如果沒有水喝,累積起來的財富有甚麼用?人能夠製造水嗎?誰有這樣的能力?沒有!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有這樣的能力!

第十六節相當清楚地指出:背叛上帝的結果,就是死亡。所謂背叛,指的就是離棄上帝旨意。也就是聖經所說的罪。這一節也說明了北國以色列必將滅亡的訊息,因為這裡清楚地指出「撒馬利亞」,這是北國的首都,建造於主前八八六至八七五年之間,由暗利王所建造(參考列王紀上十六:24)。主前七二一年被亞述帝國所毀滅,也結束了北國以色列的歷史。

這一節也提到殘酷的畫面,就是在戰爭的時候,不僅是戰士死於沙場而已,人民也會被殺死、俘虜,有時是連嬰兒也不得倖免,最慘不忍睹的是孕婦被剖腹死亡。我們可以說遭遇這樣的慘況,也是一種報復,因為北國以色列的王米拿現(主前七四六至七三七年)也曾以這樣的方式對待提斐薩城的居民(參考列王紀下十五:16)。任何時代都一樣,人類在戰爭時是談不上所謂「人道」這個議題,不用說也可明白,古代更是缺乏「人道」這樣的觀念,動不動就是將敵對的城市人民進行大屠殺,消滅對方的族群,甚至是所謂的「滅種」行動都會做出來。近代我們所熟悉的第二次世界大戰發生在戰區的地方,這樣的事件並不是新鮮,不但是德國的希特勒對待猶太人如此,日本在中國戰區所發生的事件也相同。美國在一九六○年代投入越南戰爭也沒有比較溫和,一樣採用生化武器、大屠殺的殘酷手段都使用過。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章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趁著還有機會,趕緊回到上帝的面前,我們才有得救的機會,因為上帝是拯救的上帝。

當先知何西阿一再提醒以色列人民要記住祖先們出埃及的歷史經歷時,他有一個很重要的用意:希望他的同胞以色列人民會記住,耶和華上帝才是生命的主,只有在祂的裡面,人才會看到生命的拯救和盼望。他一再呼籲以色列人民,不要把會變化的物質物品,看成是生命的倚靠,因為出埃及入曠野的經驗,使他們得到最寶貴的生命經驗,就是腳沒有腫,衣服沒有破,且是在曠野之地,有水可喝、有嗎哪可吃,這樣的時間長達四十年之久(申命記八:3—4)。

另一方面,先知何西阿也在提醒以色列人民知道:背棄上帝,等於自尋死路。因為棄絕上帝,等於是否定了上帝的拯救和恩典,這就等於是侮辱祂一樣的嚴重。可惜的是先知的話總是沒有人喜歡聽從,大家都是喜歡聽那些虛假的話語,真實的話常會被當作瘋人瘋語一般。先知何西阿雖然用「夫妻」的關係來形容上帝和以色列人民之間那種不可分割的愛,憐惜的愛,希望用這種比喻的方式,能幫助以色列人民醒悟知道:上帝一直在等待他們回心轉意,歸向祂。但以色列人民並不領情,拒絕聽從,結果是在主前七二一年,整個國家被亞述帝國所消滅,人民被俘虜販賣到各國去當奴隸。導致後來波斯帝國興起而在主前五三八年取代巴比倫帝國統治巴勒斯坦地區,允許以色列人民返鄉重建家園時,北國以色列人民原本擁有的十支派強勢,反而變成了弱勢族群被南國的猶大支族所取代。

一個國家、民族的存亡,並不在於擁有繁榮的經濟,也不在於擁有強大的軍事武力,這是我們從先知何西阿書中一再感受到的信息。真正使一個國家、民族免於滅亡危機的,就是回到上帝的拯救裡,因為上帝才是我們生命的主宰,這一點也是我們所有的基督徒在每個時代都要堅持的基本信仰理念。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慈悲的上帝,只要我們願意回心轉意歸向祂,祂的手永遠是伸出來在等待著要扶持、牽引著我們走正路。

一間教會也是這樣,也許你會覺得奇怪,教會當然是以上帝為救主啊,其實,如果細心來看,就會發現今天有許多教會是越來離上帝的旨意和教訓越遠,我們只要從幾個現象就可看出今天教會的危機:

(一) 用心在推動讀聖經的教會越來越少。如果沒有讀聖經,我們要怎樣才能明白上帝的話,遵行祂的旨意去行呢?單單靠禮拜天聽傳道者講道就可以明白聖經嗎?這不但沒有幫助,反而容易使信徒變成「道理精」,而不是實踐聖經教訓的信徒。想想看,今天有多少教會是用心在推動讀聖經的工作?我一再強調一點:會認真讀聖經的教會,不會有紛爭。只有在失去上帝的話的教會,才會紛爭不停。同樣的,一個社會若是缺少上帝的話,必定會紛亂,動盪不安。這也是今天台灣社會最大的寫照。但我們必須明白一件事:我們的社會缺少上帝的話,是因為教會本身沒有好好地研讀聖經上帝的話,如果我們沒有研讀聖經上帝的話,又要怎樣將聖經上帝的話傳達、推廣出去呢?不可能的事。

(二) 認真推動福音撒種工作的教會越來越少。這也是我來咱台北牧會後感觸甚深的地方。看到許多教會暑假這樣好的機會連兒童營會都不辦,平時就更困難了。我不知道教會不舉辦兒童營會的理由是甚麼,但我知道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平時這些小孩要叫他們來,比甚麼都困難,但漫長暑假,對許多家長來說,他們會情願地將孩子送到教會來,這就是我們播撒福音的機會,也是教會責無旁貸的使命。如果連撒種都懶得做,而要期待有果實可收,那是很困難的。「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句話大家都相當耳熟,但願意付出心血在福音撒種事工的卻甚少。主要原因就是我們並沒有真正遵行上帝的話語。這才是今天教會存在的危機。

當我們的社會逐漸失落上帝的「形像」(愛)時,我們就應該清楚我們要承擔很大的責任。我們必須要反省:對今天社會的紛亂不安,我們的教會是否有成為社會的穩定力量?是否有讓今天的社會看到我們是一群有上帝同在的信仰團契?

如果你問我:今天台灣社會最需要怎樣的信息?教會的使命是甚麼?我會這樣說:告訴我們的同胞,我們的上帝是慈悲的上帝,也是憐憫的上帝,只要大家歸向祂,祂一定會賜給我們力量,祂是我們生命的倚靠。但要這樣宣告之前,我們必須先自己有這樣的信仰告白,而不是自己不信,卻又想傳遞這樣的信息,這是不可能的。

二、別讓經濟繁榮的景象迷惑了我們的心,使我們的心驕傲起來,讓我們回到心靈的領域來看生命的問題,這才會使我們有謙卑的心靈回到上帝面前。

先知何西阿明白地指出以色列人民真正的問題,乃是在於他們「因豐衣足食而自滿自傲」,把上帝給忘記了。他們忘記上帝最典型的方式,就是去拜迦南人認為可以使他們「更」豐衣足食的巴力神明。他們甚至說所以會豐衣足食,乃是巴力神明賞賜給他們的(參考二:4—8),否定了上帝給他們所有的恩惠。也因為這樣,先知何西阿一再地重述上帝揀選他們先祖雅各和帶領他們祖先出埃及的歷史作為佐證,主要目的就是要告訴他的同胞以色列人民,不要忘記上帝的恩典,如果沒有上帝的祝福,所擁有的一切都將再次失去。

整本聖經讓我們看到一個相當重要的信息:上帝與金錢之間必須非常清楚區隔出來。不要讓金錢來混淆或取代上帝,這是非常危險的事。耶穌基督就曾這樣警告跟隨他的門徒,必須在上帝和金錢之間作個明確的選擇,因為這是無法兩樣兼得的生命抉擇(參考馬太福音六:24)。

人最大的弱點就是如同台灣俗語所說的:「有錢駛鬼會推磨。」誰有能力勝過「鬼」?除了上帝,誰有這樣的能耐?沒有!但台灣俗語怎麼會說是「有錢」呢?這就是巧妙的地方。當人發現錢的功用時,往往將錢當作上帝看待,以為有了錢,有甚麼不能做得出來的事?於是,我們看到台灣社會在一九五○至六○年代之間,因為貧困而顯得謙卑,人和人之間和氣,左鄰右舍會彼此相互幫助。但在七○年代以後,台灣因為經濟發展快速,特別是在八○年代經濟突飛猛進的時候,台灣人開始顯得驕傲起來,特別是在九○年代更是這樣。每件事都用錢來衡量,連人的生命也以錢的多寡作基準看待。真是可悲啊。我在一九九六年於嘉義西門教會牧養的時候,曾試著帶領該教會在興嘉重劃區開拓新教教會。我們看到一塊土地,希望能購買來建造禮拜堂。我們跟地主談價錢,地主是一位所謂的「田僑仔」。他住在一棟相當豪華的別墅,開價很高。我們當然會出價低些,結果這位有錢的「田僑仔」竟然回了一句話說:「我並不缺錢,只想賣一塊地來『塞牙縫』罷了!」我們聽了真是感觸萬千,甚麼時候,這些靠土地重劃進入都會區的農民也會講這樣驕傲的話來?豈不是因為土地漲價的緣故。

這情形連教會也無法倖免。在甚麼地方我們看出教會也將福音給予「錢」化了呢?就是在推動事工的時候,會以「一分錢、一分貨」的觀念出發,真是踐踏了福音的恩典!想想看,如果真的是福音,怎麼會是「一分錢、一分貨」呢?福音是商品嗎?絕對不是!福音乃是與人的生命息息相關的信息,要考量的,不是錢,而是所要傳遞的內容是甚麼。使徒保羅曾對他那時代的哥林多教會有過嚴厲的譴責,原因是當時在哥林多教會內部,有人將福音當作「商品叫賣」。他說:

「我們不像許許多多的人,把上帝的信息當商品叫賣;因為上帝指派我們,讓我們在他面前以基督奴僕的身份誠誠懇懇地宣揚信息。」(哥林多後書二:17)

真正的福音,不是用「一分錢、一分貨」思考,而是要「分享」,且是「白白地」分享,這樣才對。每次看到有些教會,舉辦暑假兒童營會活動而收錢,我就很難過。我問過幾間舉辦兒童營會有收費的教會,問他們為甚麼要收錢?有的傳道者竟然回答說:「沒有收錢,人家會說這樣的營會品質不好、低,可隨便,愛參加,就參加。缺席也沒有關係。但如果錢收多了,人家就會以為很好、貴重,就會認真參加。」我聽了後,更是難過。因為這就是道道地地將福音「商品化」了,這已經不是福音,而是商品。不論內容是甚麼,我都認為這樣的傳道者和教會已不是在傳福音,而是在賣商品,這是在踐踏上帝的恩典啊!

我們應該有這樣的看法:上帝愛我,我甘願將這份愛,毫無代價的分享給你。即使你拒絕,我還是要盡力讓你知道上帝的愛。這份愛,不是用任何代價可以換算的,因為上帝的愛是無價之寶。因此,只有分享,才能看到、經歷得到上帝的愛的可貴。這才是福音,才是教會應該堅持的理念。

不要讓錢財使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受到混淆,也不要因為錢財使我們的心驕傲,要因為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恩典,使我們更知道珍惜生命的可貴,以及分享的重要。

(講於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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