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變了種的葡萄樹

經文:耶利米書二:1—37

在前面一講我已經說過,耶利米書第一章可以說是在簡介先知耶利米的背景,以及他受呼召出來當先知的主要使命和目的。從第二章開始,就是先知耶利米開始他傳達上帝的話語的記錄,以及他在工作過程中的心路歷程。我們知道整本耶利米書並不是依照年代的順序編寫出來的,乃是先知耶利米的一種心思筆錄。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這本書卷是先知耶利米想到的時候就記錄下來,他沒有考慮所謂年代的背景的問題。因為他並不是為了要記錄歷史,而是要記錄上帝所要他傳達的話語。

第二章開始到第六章,是先知耶利米在猶大王約西亞時代(主前六三九至六○八年)所傳講的話(耶利米書三:6)。是在約西亞發現摩西律法的約書之前所講的,也就是在他進行宗教改革以前,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所傳講的話語。我們從經文中就可以看出當時以色列人民在信仰上還很崇拜巴力神明。

第二章可以分成幾個段落來看:

一是第一節至三節,以及十四至十九節。這段是在回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的生活中,他們如何在回應上帝對他們拯救的愛。

二是第四至十三節,這段經文很清楚地說出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的控訴,因為他們忘了上帝的恩惠。先知耶利米要以色列人民回想過去的日子,上帝是怎樣帶領他們的。
三是二十至廿五節,這是用變種的葡萄樹來形容以色列人民已經跟原來上帝揀選他們時有了很大的差異,他們和上帝之間關係的破裂。

四是第廿六至三十七節,指出以色列人民的錯誤,乃是在信仰上如同淫蕩的少女到處與男人親熱,他們到處擁抱別的神明,更嚴重的乃是還不承認自己有這樣的錯誤。

從以上的這些情況來看,我們就可以嗅出一股很濃厚的味道,就是先知耶利米所指陳的當時以色列人民之弊病,是很嚴重的,並且不是只指出某些人,乃是整個民族、社會的問題。因此,我們讀耶利米書時,可以同時反省我們今天的台灣社會、教會生活景況,應該有很值得我們省思的地方。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一章經文:

第一至三節:
1上主吩咐我2向耶路撒冷的居民這樣說:我記得,你年輕時對我多麼情深!
蜜月期間,你多麼愛我!
你和我走過荒野,
經過沒有耕種的地方。
3以色列啊,你是我神聖的子民,
是專屬於我,是初熟的果子。
誰傷害你,我就降災禍給誰。
我—上主這樣宣佈了。

「上主吩咐我」,這是先知文學最為典型的句型,這也是在表示先知的話不是來自自己,乃是來自上帝本身,先知只不過是上帝的代言者而已。

另外也是在先知文學裡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先知時常會提及以色列民族的歷史史蹟,為的是要讓他們知道上帝是怎樣美好地對待他們。我們也可以從這裡看到一個民族的興衰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緊緊記住歷史的教訓,一個會忘掉歷史教訓的民族,是很危險的。我們也常聽人家說:歷史就是一面鏡子。原因應該就是這樣吧。

這裡我們也看到先知耶利米是以「夫妻」的關係來形容上帝和以色列民族之間關係的密切;上帝如同丈夫,以色列人民就像是妻子一樣。他們之間關係的密切是無法分開的;他們彼此愛情之深,就像在度蜜月中的新郎和新娘一樣。這種描述也出現在先知何西阿的作品中,他們都將上帝跟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用夫妻來表達,並且強調這種關係是無法用其他方式,或是有任何對象可以取代的。

我們要注意在第二節的「我記得」這句子,這乃是說明了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立約,是永遠的約,是不能改變、忘記的生命之約。上帝永遠記得祂跟祂的子民所立的生命之約。這種約的特色用「初熟的果子」來表達,因為「初熟」是指著頭胎的男孩、牲畜,這也是他們當年出埃及之時,一個發生在全埃及地很重要的事件,後來他們一出埃及馬上就訂出條例,要以色列人民將所有頭胎生的,包括孩子、牲畜、土產等都獻給耶和華上帝(出埃及記十三:1—2、11—16,廿三:19,申命記廿六:1—10)。

第四至八節:
4雅各的後代,以色列的各支族啊,你們要聽上主的話!5上主這樣說:
究竟你們的祖先發現我有甚麼不對,
他們竟離棄了我,
去跟從虛無的偶像,
使自己成為虛無。
6雖然我救他們脫離埃及,
領他們經過荒野:
崎嶇不平的沙漠,
乾旱驚險的曠野,
沒有人煙足跡,
他們仍然不理我。
7我把他們帶到肥沃的土地去,
讓他們享受土產和美物。
但他們糟蹋了我的土地,
污染了我賜給他們的地方。
8祭司從來不問:上主在哪裏?
我的祭司不認識我。
統治者背叛我;
先知奉巴力的名說預言,
拜毫無用處的偶像。

這裡非常重要的地方是說到以色列人民「離棄」了上帝,不是上帝離棄了人,乃是人離棄了上帝,使上帝甚為傷心。而且這種離棄並不是因為上帝有甚麼錯,錯的乃是人喜歡「虛無」的偶像。偶像乃是人造的神像,來自人的手所造的神像並不能使人得到力量,但是人卻去敬拜它,對這種不能幫助人的偶像敬拜,就是敬拜「虛無」一樣,所得的結果仍舊是「虛無」。

第六節說到上帝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且經過曠野荒涼的地方。第七節則說到上帝帶他們進入那肥沃、物產豐富的土地去。但是問題卻是以色列人民並不會珍惜這樣的土地,反而將這塊土地給予污染了!這種污染是指以色列人民去敬拜「巴力」神明,就是在第八節所說到的連先知也奉「巴力」的名說預言。巴力,這是迦南地的人所敬奉的神明,是個主管土地生產的神(如同台灣人所認為的土地公─福德神明)。在第三章一、九節,以及第十六章十八節都說出這種在信仰上的移情別戀就是跟玷污土地一樣,因為他們敬拜的時候,也下跪、也有男女雜交的行徑發生。

第八節是很嚴重的一段控訴;這裡提到先知、祭司,以及統治者等都離棄了上帝。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的指控中以這點最為嚴重。看,這是多麼嚴重的事啊,因為連上帝的代言人先知,那些帶領人民敬拜上帝的祭司,跟那些受命為統治者的人,都會離棄上帝,那人民怎麼不會離棄上帝呢?就是因為這些領導者帶頭做壞,人民才會變成背叛上帝的人民。

這裡說「祭司從來不問:『上主在哪裡?』我的祭司不認識我。」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因為真正的祭司是在幫助人透過上帝教誨的法律、旨意,以及敬拜、獻祭、禮儀等來認識上帝的(申命記三十三:10),如今卻發生連祭司都不認識上帝!換句話說,這些祭司已經不是屬於耶和華上帝的祭司,是屬於偶像神明的祭司,是當時風行的巴力神明的祭司。這樣的祭司或先知,在先知耶利米的口中就是所謂的「假」先知、祭司。這種人依照申命記的規定是要處死刑的(申命記十八:20)。

第九至十三節:
9所以,我—上主要再控告自己的子民;
我要指控他們的後代。
10你們往西到基提島看一看!
你們派人往東到基達查一查!
你們就知道,天下從沒有發生這種事:
11雖然偶像不是真神,
沒有任何國家更換過自己的神明;
但我的子民竟把賜榮耀給他們的上帝
跟毫無用處的偶像調換。
12我要使諸天戰慄恐懼,
驚惶失措。
13因為我的子民犯了雙重的罪:
他們離棄我—活水的泉源;
他們挖掘不能蓄水的水池。

第十節的「基提島」,在舊約部份通常是指「居比路島」,也就是今天我們所熟悉的「賽普魯斯」。在但以理書第十一章三十節它卻是代表著羅馬。「基達」是屬於阿拉伯的一部份。將「基提島」和「基達」兩個詞合起來用,就是指著西方和東方的世界而言。也就是指著全世界的意思。

第十三節和合本說「兩種」,但現代中文譯本用「雙重」,有加強了嚴重性的用意。這一節跟第一章十六節:「我要懲罰我子民所犯的一切罪惡;他們離棄了我,獻祭給別的神明,拜自己的手所造的偶像。」是同樣的意思。人離開上帝,就如同離開生命的泉源一般,將會進入死亡。因此,「雙重」的用法比「兩種」的說法更正確,因為其實只有一種,那就是背棄上帝去敬拜別的神明。「雙重」在表達的意思就是重複地犯同樣的罪過。

再者,這裡所用的就是對比的方式來描述;上帝是人生命的活泉,而偶像神明則如破裂的水袋,對人的生命需要無濟於事。

上帝就是人生命的泉源。這種語法也在耶穌基督與撒馬利亞的婦人對話中說出;耶穌基督說:「誰喝了我所給的水,誰就永遠不再渴。我給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不斷地湧出活水,使他得到永恆的生命。」(約翰福音四:14)

第十四至十九節:
14以色列是奴隸嗎?是生而為奴的嗎?
為甚麼敵人要追捕他呢?
15敵人像獅子向他張牙咆哮;
敵人使他的良田變成荒野,
使他的城邑成為廢墟,無人居住。
16挪弗人和答比匿人
敲破了他的頭顱。
17以色列啊,你自己招來這災禍!
當我一路帶領你的時候,
你離棄了我—上主、你的上帝。
18現在你到埃及去有甚麼益處?
想喝尼羅河的水嗎?
你到亞述去有甚麼好處?
想喝幼發拉底河的水嗎?
19你自己的罪惡要懲罰你;
你的叛逆要控告你。
你將體會並明白:
離棄了我—上主、你的上帝,
不敬畏我,是多麼嚴重的罪!
我—至高的上主、萬軍的統帥這樣宣佈了。

第十七節是在回答第十四至十五節所提出的問題;以色列人民之所以會成為奴隸,原因就是離棄了一路帶領他們的上主─耶和華上帝。這一節所說的「敵人像獅子向他張牙咆哮」;獅子,是指亞述帝國,它在主前七二一年吞滅了北國以色列(耶利米書五十:17,後來這獅子也用來比喻巴比倫)。

從第十四節至十七節所要表達的就是:離棄耶和華上帝,是使以色列人民淪為亞述帝國的奴隸,雖然想倚靠埃及來救援卻得不到好處,而他們原本是因信靠耶和華上帝而是個獨立、自主的民族啊。

先知耶利米很清楚指出:看,埃及不能給以色列人民得到甚麼好處,因為埃及本身也自身難保,而亞述帝國已經在逐漸衰微中。他提醒以色列人民要知道無論甚麼時候,想用投靠外族人的懷抱來解救民族、國家的免於滅亡,而將上帝擺一邊的信仰態度是嚴重錯誤的,只有回到上帝的懷抱裡來才能拯救人民、民族、國家的生命免於死亡。

第二十至廿五節:
20至高的上主說:
以色列啊,你早就拒絕了我的權威;
你不服從我,不敬拜我。
你在每一座山頭上,每一棵綠樹下,
留下了跪拜繁殖神明的痕跡。
21我栽種你,像栽種特選的果樹,
用的是最好的葡萄種;
但你竟變了種!
你成為劣等、毫無價值的野葡萄樹。
22縱使你用鹼、用肥皂洗滌,
我仍然看得出你罪惡的污漬。
23你怎能說沒有玷污自己,
從未拜過巴力呢?
看看你留在山谷間的腳印,
回想你做了些甚麼。
你簡直像到處狂奔的野駱駝,
24像性慾衝動的野驢,
發情的時候無法控制。
公驢追牠毫無困難;
交尾期間隨時可找到牠。
25以色列啊,不要追尋別的神明,
不要追到腳破,追到喉嚨乾渴。
但是你說:不,我不能回頭;
我愛上了異國神明;我要追隨到底!

先知耶利米書的特色就是用淫婦來表示信仰背離上帝者;以色列人民就是先知耶利米用淫婦這個字眼所指責的對象。這裡先知耶利米是用一種不受約束的動物—野驢,來表達以色列人民的浪蕩行徑作比喻,表明以色列民敬拜偶像神明的熱心,簡直到了無法可抑制的狀態。由於在迦南地敬拜的巴力神明是一位繁殖的神,因此,迦南人在祭典的時候,也常用神妓在祭典中舞出淫蕩的舞姿,用來激起參與祭典的人產生淫念,人民就常常在那時候進行男女雜交的行為。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後,有不少人因為受到誘惑開始接觸到這樣的信仰,而且擴大了這種信仰的傳播。甚至在亞哈王的時候,還為巴力建立神廟,並供養巴力的祭司(列王紀上第十八章)

第廿一節的:「我栽種你,像栽種特選的果樹,用的是最好的葡萄種。」這樣類似的葡萄樹比喻,時常被用來比喻以色列人民,而以色列人民也常以自己是最好的葡萄種樹來誇耀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耶穌基督曾用葡萄樹和葡萄園來作比喻教導當時的人,一定要結好的果子來(馬太福音七:15—20)。
先知耶利米用「變了種」的詞句來形容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的行徑。因為人一旦背叛了上帝,其結果一定跟原來被揀選時的樣式不同,至少上帝不會再認識他們了。

第廿六至廿七節:
26上主說:「以色列人哪,你們會像小偷被抓到一樣狼狽;你們跟你們的君王、官長、祭司、先知都要狼狽不堪。27你們這些認木頭作爸爸,叫石頭作媽媽的,都要受羞辱;因為你們背離了我,不願意回到我這裏來。但是你們遭殃的時候,就要呼求我來拯救。

這裡說到「木頭」與「石頭」,所指的就是以色列人民已經跟迦南人一樣,敬拜人手中所雕刻的偶像,包括用木頭和石頭所雕刻出來的。這些都是不會說話的人造偶像啊。但是以色列人民卻說它們是「爸爸」和「媽媽」,這只會為他們帶來「狼狽」之態,因為那些用木頭雕刻的偶像,是一根木椿,是象徵著男性的生殖器(這在今天的日本也有這種崇拜),因此才叫木頭為「爸爸」;用石頭雕刻的偶像則是象徵女性的生殖器官,所以叫石頭為「媽媽」。他們以為拜這樣的對象為神,可以使土地豐收呢,其實這是很狼狽的行徑啊。「狼狽」在希伯來文可以說是「可恥」的意思,是羞恥的事情。人用手所雕刻出來的偶像不會救人,等到人遭遇到危險的時候,才又想到那位全能、創造的神—耶和華上帝的拯救,這是很羞恥、也是很狼狽的。

第廿八至三十四節:
28「你們為自己造的神明在哪裏呢?如果它們能搭救,你們遇難的時候,就讓它們來救你們吧!猶大人哪,你們的神明像你們的城市一樣多。29你們都是叛徒!為甚麼還跟我爭辯呢?30我懲罰你們都沒有效果,因為你們不肯受教。像發狂的獅子一樣,你們殺害了自己的先知。31以色列人哪,留心聽我的話!我像荒涼的曠野或幽暗的地方嗎?為甚麼你們竟說要隨從自己的意思,不回我這裏來呢?32少女會忘記自己的珠寶嗎?新娘會忘記她的禮服嗎?但是我的子民長久忘記我。33你們倒曉得追求情郎,連最淫蕩的女子都學你們。34你們的衣服沾滿了窮人和無辜者的血,可是他們並沒有侵犯你的家呀。

第廿八節說到以色列人民的異教神明之多,是跟他們的街道一樣,幾乎就是每個街道都有偶像神明。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出版的聖經在這裡的翻譯如下:「因為猶大!你神祇的數目竟等於你城邑的數目,巴耳(巴力)的香壇與耶路撒冷的街道一般多。」這就可以看出當時異教神明崇拜的興盛之狀,跟台灣處處都有家庭神壇一樣,只要有人居住的社區就有,多的連政府要估計都會有困難。

我們要注意第三十節所說的,他們「殺害了自己的先知」,這種將上帝的僕人殺害的情形也曾被耶穌基督用來譴責當時的宗教領袖(馬太福音廿三:29—34),因為他們也是這樣對待他們那時代的上帝僕人。在列王紀下第廿一章十六節有這樣的話說:「瑪拿西也殺了許多無辜的人民,使耶路撒冷的街道流滿了血;他又領猶大人民拜偶像,使他們做上主看為邪惡的事。」瑪拿西是在主前六八七年至六四二年,總共統治四十五年的時間。在他統治的時代,甚至連聖殿裡都成為敬拜巴力、拜亞舍拉女神的場所(列王紀下廿三:4—6)。就是在他手中,使得迦南地區的異教神明偶像的崇拜大行其道,以人為祭品的野蠻行為也出現了,這種獻人為祭的方式是將孩子殺死獻在祭壇上(以賽亞書五十七:5)。列王紀的作者用這樣的話來形容上帝對瑪拿西王的憤怒:「瑪拿西王所犯的一切罪,他又在耶路撒冷流了許多無辜者的血,上主不肯赦免瑪拿西。」(列王紀下廿四:3—4)

第三十五至三十七節:
「雖然這樣,35你們卻說:『我是無辜的;上主對我的忿怒已經消失了。』但是,我—上主要懲罰你們,因為你們不承認自己的罪。36你們貶低自己,轉向異國的神明。埃及一定會使你們失望,像亞述曾經使你們失望一樣。37你們將要低頭羞慚地離開埃及。因為我—上主棄絕了你們所依靠的偶像;你們不能從它們得到甚麼好處。」

真正的問題就在這裡,那就是人已經明顯犯錯了,卻還在否認自己的行為,還說自己是「無辜的」。上帝對這種人是最難容忍的,因此祂必定要嚴厲懲罰這樣的背叛者。以色列人民在宗教信仰上他們去敬拜異教神明,在政治上他們相信亞述跟埃及,但是這些都無法幫助他們,只會使他們更加狼狽不堪而已,而上帝的懲罰卻還要加添在他們身上。

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重要的信息:

一、上帝絕對無法容忍我們心中有敬拜其他神明存在的念頭。

我在講出埃及記的時候就已經說過,十誡其實只有一誡而已,那就是第一誡:「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以外,你不可敬拜別的神明。」在整本聖經裡我們看到的就是聖經作者一再告訴我們,要對上帝有絕對的信心,不要有心存二念的態度。申命記的作者告訴「你們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和力量愛上主—你們的上帝。」(申命記六:5)這一點是絕對不能改變的。

現在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傳出上帝憤怒的話語中,其中最讓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生氣的乃是他們竟然忘記了曾帶領他們出埃及奴隸之地的耶和華上帝,去敬拜那些他們用手所雕刻的神明,以為那些神明可以救他們脫離敵人的侵犯,或是可以祝福他們得到生產五穀食糧的力量,其實他們都忘了,真正可以幫助他們脫離敵人的,可以使他們五穀豐收的,乃是耶和華上帝—這位上帝是創造的上帝,也是曾帶領他們出埃及,走過曠野,並且將迦南土地作為他們居住地方的上帝。如今他們離棄上帝乃是證明他們已經忘了曾經與上帝立過的約,表示他們不願再繼續遵守上帝的約。這是多麼可惜啊!難怪上帝會很生氣,說要嚴厲地懲罰他們。

今天,我們在讀先知耶利米的書信,對我們來說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我們今天在台灣的基督徒也有這樣嚴重的問題,常常忘記了我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以及要遵守的誡命。更嚴重的是在我們心中也在敬奉著其他的神明,這是很危險的,我們的上帝絕對不會允許這種事情存在的;看吧,我們有多少教會是表面上看來是尊上帝為大,其實,有的教會就是以人為大。有的教會表面上看來是在敬拜上帝,其實不是,是在敬拜金錢。我就發現有不少教會存放很多錢在銀行,不肯拿出來做宣教事工,也不肯拿出來幫助那些需要的弱小教會、或是事工的推行。為甚麼?因為他們的心中對錢有信心,但對上帝卻沒有!這樣的教會是在害怕有哪一天,錢用完了,教會就完了!看,這是多麼糊塗的信仰啊!這樣的教會有一天發生了問題,導致分裂時,一點都不足為奇,因為他們的心中不是以上帝為最大,他們所信靠的不是創造的、拯救的上帝。

別忘了,除了耶和華上帝以外,我們心中不能存有其他的上帝,因為這是我們的信仰告白。

二、唯有悔改認罪,才能得到上帝的憐憫和赦免。

我們看到上帝最為生氣的事,乃是以色列人民背棄了上帝,卻又說他們是無辜的,這是上帝最無法忍受的地方。

整本聖經只有一個重點,就是上帝希望人能悔改、認罪回到祂的面前和懷抱裡來。也因此,祂才會差遣許多僕人在每個時代傳出上帝呼叫人悔改的話語,可惜的是這些上帝僕人卻一再地遭到人們的唾棄,拒絕,甚至是殺害了!這種情形一直到今天的世代仍然在發生,我相信這種事件也會繼續發生下去,除非人真的有悔改的心。

耶穌基督就說過一句很有意思的話:「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悔改。」(路加福音五:31—32)這也是今天基督教會存在的使命。

如果有人問我們今天的教會最大使命是甚麼?我想我們可以很清楚地說:傳悔改的信息。希望大家悔改認罪,回到上帝的懷抱來。我們最大的罪就是背棄上帝的救恩,背棄上帝的愛,背棄與上帝所立的約。如果說我們活著的時候還可以做甚麼事?我想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及早反悔認罪。不要以為我們有很多時間,還年輕、力壯,存這種觀念最危險。因為生命活著的時間不在我們手中控制著,是在上帝的手中,這一點我們應該會了解。因此,趁著我們還可以表白我們的信仰的時候,不要忘了,及早悔改回到上帝的憐憫來吧。

(一九九七年元月十二日講於嘉義西門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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