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講:怎能把聖殿變賊窩

經文:耶利米書七:1—八:3

從第七章開始至十章,是耶利米談論聖殿的信息的記錄;這段記錄跟前面幾章所說的、所用的文辭很不一樣,因為前面幾章都是用詩歌的方式在表達,現在這段經文則是用散文的方式寫出來。這一章跟第廿六章所記載的內容很相近,但是這一章比較偏重在先知耶利米的演講詞,而第廿六章則注重在他講完所帶來的影響。在第廿六章的開始我們會看到「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開始作王統治猶大國的時候」這樣的句子,很快就可以知道這章的背景與第七、八兩章的背景一樣,都是在約雅敬作猶大王的時代先知耶利米所說的話。這就與前面第二至六章是在「約西亞作猶大王的時候」(三:6)的時代背景很不一樣;約西亞是位很不錯的國王,先知耶利米有這樣的評語說:

「他始終秉公行義;
他所做的一切都亨通。
他為窮苦無助的人伸冤;
他一切都很順利。
這是表示他認識上主。」(耶利米書廿二:15b—16)

但是對約雅敬,先知耶利米卻是這樣說的:

「慘啦,這個人有禍了!
他用不義手段建造自己的宮殿,
用不公正的方法擴建王宮。
他強迫人民白白工作,
不付工資。
慘啦,這個人有禍了!
他說:我要建宏偉的宮殿,
要造寬敞的樓房。
他裝上窗戶,
用香柏木做鑲板,
漆上鮮紅的顏色。」(耶利米書廿二:13—14)

又說:

「你只貪圖自己的利益;
你流了無辜者的血,
以暴力壓制人民。」(耶利米書廿二:17)

我們可以從上述的評語中看出猶大王約西亞和約雅敬這兩位父子,實在是很不一樣;前者是一位很愛人民,聽上帝的話語行事。他最受先知們好評的乃是:他對宗教信仰的改革,剷除異教神明崇拜。他可以說是進行宗教改革很認真的一位國王。而後者則是很嚴苛地對待人民,不聽從上帝的話語,更糟糕的就是帶領人民反其父之道去敬拜偶像神明,這一點是先知最難以接受的。

我們現在所讀的第七章,直到第二十章,都是屬於猶大王約雅敬的時代。我們在了解了上述的情況後,就不難知道先知耶利米為甚麼會用那麼嚴苛的話語,譴責當時的社會和這位主政者了。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內容:

第一至七節:
1-3上主差我到聖殿門口,要我站在那裏向猶大人宣佈他自己的話。於是我到聖殿門口,向進入聖殿敬拜上主的人傳達上主—萬軍的統帥、以色列上帝的信息:「你們要棄邪歸正!我就讓你們在這地方居住。4不要再相信那些騙人的話,說:『我們很安全,這是上主的聖殿;這是上主的聖殿;這是上主的聖殿!』

5「你們要棄邪歸正,以公平相待。6不要再佔外僑和孤兒寡婦的便宜。停止在這塊地上殺害無辜。不要再拜別的神明,自取滅亡。7如果你們改過,我就讓你們繼續居留在這裏,就是從前我賜給你們祖先作永久產業的土地。

第一節已經很清楚地說明先知耶利米說這話的地點,乃是在耶路撒冷聖殿的門口說的。比較第廿六章二節說是在「聖殿的院子裡」,其實是一樣的,這是屬於所謂的「猶太人院」的地方。因為耶路撒冷聖殿是面向東方,所以朝聖者或是敬拜者都是從東門進入。耶穌基督的時代,在這裡設有門檻寫著:「外邦人越過此門檻者,一律處死刑。」經過東門就馬上會抵達另一內院,這是屬於祭司專用的庭院,再進入就屬於所謂的至聖所了。這樣,我們可以了解先知耶利米是在東門口的地方,對那些抵達猶太人院的自己同胞說話的。

再者,第二節這裡說到先知耶利米是對那些到聖殿去要敬拜的人說話,可以了解這很可能是一個重要的節期,人潮很多的時刻。

第三節的「棄邪歸正」,這可以說是整本聖經最重要的信息;在舊約如此,在新約亦然。而先知運動的文獻中,我們所看到的信息也是以教導人要「棄邪歸正」為主軸。

第四節所暴露出來的是先知耶利米時代最為嚴重的事件—假先知囂張的行徑。他們傳出錯誤的話語,讓人們以為在耶路撒冷城因為有聖殿的關係,所以上帝會為了自己的體面、尊嚴而保護耶路撒冷城不至於被敵人所滅。但是先知耶利米則傳出上帝的話語說,這種說法其實是完全錯誤的,就像先知以賽亞所說的:「天是我的寶座,地是我的腳凳,你能為我造哪種殿宇,給我甚麼安息的住所呢?」(以賽亞書六十六:1)其實上帝根本不需要我們人給祂甚麼面子,或是為祂造怎樣的建築物。會有這樣念頭的人,想法、心思都是對聖經了解上的錯誤。

第五至七節讓我們看到一個重要的教訓:人如果沒有遵行上帝的教訓,即使是有再好的禮拜場所,也不能得到上帝的賜福。換句話說:人是不能用外表美麗的建築、裝飾來掩蓋內心的污穢行徑。要得到上帝的拯救、保護,唯一的途徑就是悔改、認罪的心歸向上帝,這才是重要的。第七節說到「從前我賜給你們祖先作永久產業的土地」,這句話可以參考申命記第廿八章,有很清楚地記載上帝當時是如何地透過摩西對以色列人民的祖先,說出遵行上帝的教訓與否的差異是甚麼。

再者,我們也在這裡看到先知耶利米所提出的警語中,都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並不是生活和信仰相分開的;看,「公平相待」、「不佔外僑和孤兒寡婦的便宜」」、「停止殺害無辜」、「不拜別的神明」等這些都是信仰與生活的結合體。也就是說:生活中必須用信仰作底,把信仰在生活中運用出來。

第八至十五節:
8「看吧,你們倚靠那騙人的話是徒然的!9你們偷竊,殺人,姦淫,作偽證,向巴力獻祭,拜你們不認識的神明。10你們做我恨惡的事,然後跑到我的聖殿裏,站在我面前,說:『我們很安全!』11你們以為我的聖殿是賊窩嗎?我清清楚楚地看見你們的一舉一動。12你們到示羅去,看我選定的第一個居所,就知道我因我子民以色列的罪怎樣對付那地方。13你們犯了這許多罪過;我一再勸導你們,你們總是不聽;我呼叫你們,你們總是不應答。14因此,我從前怎樣待示羅,也要怎樣待你們所信賴那屬於我的聖殿,以及我賜給你們和你們祖先的地方,像我從前對付示羅一樣。15我要從我眼前把你們趕走,像我從前驅逐你們的親族以色列人一樣。我—上主這樣宣佈了。」

先知耶利米實在不愧是一位忠實的先知;我們看到他傳出這樣有力的信息,即使是在今天,這樣的信息還是管用,而且也非常實在!

第九節說出以色列人民很嚴重的罪過,包括偷竊(第八誡)、殺人(第六誡)、姦淫(第七誡)、作偽證(第九誡)、向巴力獻祭(第二誡)、拜他們不認識的神明(第一誡)等,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幾乎犯盡了十誡中大部份的誡命。在這種情況下,人怎能還可以跑到聖殿去站在上帝的面前說「我們很安全」呢?這種行徑簡直就是把上帝當愚呆的神、不存在的神一樣啊!

第十一節「以為我的聖殿是賊窩」這句話,可以參考馬可福音第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這段關於耶穌基督潔淨聖殿的故事,就可以發現一個重要的事實:人若不能在生活上遵照上帝的旨意來行,則再好的宗教祭典禮儀,也只不過是一種掩飾罪惡的行為而已,不但不能彰顯宗教信仰的情操,相反地是對上帝的一種褻瀆。這裡所說的「賊窩」,其意就是指著欺騙、不誠實的行為者所聚集的地方。聖殿原本是人在敬拜上帝的場所,現在變成「賊窩」,這怎能說得過去呢?人能用甚麼方式隱藏自己的罪惡呢?看,上帝這樣說:「我清清楚楚地看見你們的一舉一動。」(十一節)確實是這樣。只有愚蠢的人才會以為上帝看不到人所作的惡,因為這種人心中一直有一個念頭,就像詩人所說的:「狂傲人自言自語:沒有上帝。他們都腐敗,做了可厭惡的事;連一個行善的人也沒有。」(詩篇十四:1、五十三:1)

第十二節的「示羅」,這是以色列人民在約書亞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後,第一次設立會幕的地方(約書亞記十八:1)。直到士師的時代,會幕還存在著(撒母耳記上一:3),並且直到撒母耳的時代,一直是以色列人民的宗教中心,而在士師的時代則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聖地,在這裡有會幕、約櫃,和大祭司。但是我們知道後來以色列人民與非利士人戰爭時,雖然約櫃是在以色列人民中,但卻沒有保證上帝是與以色列人民同在,結果是約櫃被非利士人所擄,「有三萬以色列軍人被殺。」示羅遭到滅亡的慘劇(撒母耳記上四:1—11)。詩篇的詩人也這樣說:「他(指上帝)拋棄了在示羅的帳棚,就是他跟我們在一起時的居所。」(詩篇七十八:)上帝用示羅來比喻耶路撒冷城命運,我們在這本耶利米書中第五十二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耶路撒冷城最後被巴比倫攻進去了,且聖殿也被毀滅了,城和聖殿幾乎成為廢墟,這是發生在主前五八六年的事。

第十六至二十節:
16上主說:「耶利米呀,不要替這些人禱告,也不要為他們哀求。你不要向我祈求,因為我不聽。17難道你沒有看見他們在猶大各城鎮,在耶路撒冷的大街小巷做些甚麼嗎?18他們的兒女收集木柴,父親點火,母親揉麵團做供餅,獻給他們的女神天后。他們也向別的神明奠酒,故意激怒我。19其實,他們不是傷害我,而是傷害自己,自取其辱。20所以,我—至高的上主要把忿怒傾瀉在這座聖殿,也要傾瀉在人、動物、樹木,和五榖上面。我的忿怒像烈火燃燒,沒有人能撲滅。

因為是徹底地失望,所以上帝才會有這樣的意見出來—不要替這些人禱告。上帝是個慈悲、憐憫,滿滿有恩典的上帝,如果先知耶利米再次為以色列人民祈求,上帝也是會聽,就像亞伯拉罕、摩西在為他們的人民祈求一樣。先知耶利米也是一個很愛自己同胞的先知,雖然上帝要他說不要再為以色列人民禱告,他還是繼續祈求上帝的憐憫和赦免降臨在他的同胞中。

第十七至二十節說出上帝之所以會這樣生氣的原因,乃是以色列人民犯罪幾乎就是男女老幼全家一起同行可惡的事;其中最為嚴重的事乃是敬拜別的神明。我們可以發現一件重要的事實:任何罪過都可以赦免,唯獨背棄上帝的事會惹起上帝的極大忿怒。就像耶穌基督對當時的宗教領袖所說的:「人所犯一切的罪和所說一切褻瀆的話都可以得到赦免;但是褻瀆聖靈的人永遠得不到赦免,因為他所犯的是永遠的罪。」(馬可福音三:28—29)

第十七節的「女神天后」,這是迦南人的神明,他們叫她「亞斯他錄」(Ashtoreth),巴比倫人叫她作「伊施他爾」(Ishtar),是一位愛情、繁殖的女神。從第四十四章可以看出以色列人民並沒有因為亡國的慘痛經驗而反省要離棄這種敬拜別的神明的行為,反而是更加厲害,敬拜得更認真。

第廿一至廿八節:
21「我的子民哪,你們認為有些牲祭要燒光,有些牲祭可以吃。但是我—上主、萬軍的統帥、以色列的上帝這樣說:你們不如把所有的祭肉通通吃掉。22我領你們的祖先出埃及的時候,我並沒有命令他們獻燒化祭或其他祭物。23我只命令他們聽從我;這樣,我就作他們的上帝,他們作我的子民。我要他們遵行我的道路;這樣,他們就會萬事順利。24可是,他們不聽從,也不理會,反而受自己那頑固邪惡的心所支配,越變越壞。25從你們祖先離開埃及那一天,我一再地差派我的僕人—先知們向你們傳話,26但是沒有人理會,沒有人聽話。你們比你們祖先更頑劣,更悖逆。

27「因此,耶利米呀,你要向我子民傳達這些話,但是他們不聽;你要呼召他們,但是他們不應答,28你要指責他們:他們的國家不接受懲戒,不聽從我—上主、他們的上帝。忠信喪盡,他們連提都不提了!」

第廿二節是很麻煩的經文,因為這一節說上帝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的時候,並沒有訂下說要他們獻祭的法律條文。可是我們從出埃及記,以及申命記等經卷都可以看到許多相關獻祭的條文。或許我們可以這樣說,先知耶利米真正的意思乃是說:上帝並不喜歡人用隆重的獻祭禮儀來表明他們對上帝的敬拜,而是要確實去遵行上帝的教訓遠比獻祭更重要。先知以賽亞傳出上帝的話這樣說:

「難道你們以為我喜歡你們所獻的許多祭品嗎?我不希罕你們獻燒化祭的羊和肥畜的脂肪;我討厭你們獻的牛,羊,和山羊的血。你們敬拜我的時候,誰叫你們帶這些牲畜來呢?誰叫你們拉牠們來糟蹋我的聖殿呢?我不要你們那些毫無意義的祭禮;我不要再聞你們所燒的香;我受不了你們月初的祭禮、你們的安息日,和你們的宗教聚會;那些禮拜都因你們的罪而失掉了意義。我實在討厭你們月初的祭禮和各種宗教節期;它們成了我的重擔,我不願再背負了。

「你們舉手禱告,我不聽;不管你們有多少禱告,我都不聽;因為你們雙手沾滿了血漬。」(以賽亞書一:11—15)

先知阿摩司的話也很值得我們借鏡,他說:

上主這樣說:「我討厭你們的節期,受不了你們的盛會!我不接受你們的燒化祭和素祭,也不希罕你們獻上肥牲畜作平安祭。我不喜歡你們那鬧哄哄的歌聲,也不愛聽你們彈奏的樂曲。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五:21—24)

這些都很清楚地說出獻祭其實不是上帝所重視的,上帝所重視的乃是真實的心,回應上帝揀選的愛。先知彌迦也提出相同的教訓,他強調上帝所喜愛的就是祂的子民會真正地將正義實踐出來,並且懷有真實的愛,以謙卑的態度和祂同行(彌迦書六:6—8)。我們可以從這裡很清楚地發現先知文獻中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把生活與對上帝的信仰緊緊地結合在一起,也只有這樣才會是上帝所喜悅的行為。如果信仰與生活脫節,那樣的信仰並不會有意義。甚至更嚴重地會損害到信仰的本質—忠實於上帝。以色列人民的問題就是在這裡;雖然他們仍然按照節期的規定到聖殿獻上祭物,且是獻上最好的牲祭,他們以為這樣就可以「打發」上帝,但是,他們錯了,因為上帝根本連瞧都不瞧一眼他們所獻上的禮物啊。上帝所喜歡的就是人會真的依照祂的話去行,上帝的話就是愛,是對人類的苦難有愛,對軟弱的人會伸出援手。但是以色列人民卻是背道去行,這樣即使他們獻上再多的禮物在祭壇上,也是枉然。

第廿九節至八章三節:
29「耶路撒冷人哪,哀悼吧!
剃光頭髮,把它扔掉!
到山頭上唱輓歌吧!
因為我—上主拋棄了激怒我的子民。
30「猶大人做了一件可惡的事。他們把我憎恨的偶像放在敬拜我的聖殿裏,污辱了我的居所。31他們在欣嫩子谷造了陀斐特祭壇,把自己的兒女焚燒獻在上面。我並沒有要求他們獻這種祭,連想也沒有想過。32所以,有一天,那地方不再叫陀斐特或欣嫩子谷,而要叫『屠殺谷』。因為墳地不夠,人要在陀斐特埋葬屍體。33飛鳥和走獸要來吃屍體,沒有人可趕走牠們。34我要使整塊土地死氣沉沉。猶大各城鎮和耶路撒冷的大街小巷不再有歡笑,也不再有婚宴喜慶的聲音。這塊土地要荒廢。」

第八章一至三節:
1「到那一天,敵人要把猶大諸王、官長、祭司、先知,和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從墳裏挖出來,2暴露在太陽、月亮,和星星底下。這些天體正是他們生前所愛慕、服事、占卜、崇拜的。這些骸骨不再被收殮埋葬,要變成地面上的肥料。3這邪惡國家的殘存之民要在我流放他們去的地方求死而不求生。我—上主、萬軍的統帥這樣宣佈了。」

這實在是一段讀起來就令人感到寒心的話;因為在這段話中已經很清楚地說到以色列人民最嚴重的行為,乃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之祭壇上把偶像擺了上去!換句話說,他們表面上看來是在獻祭,其實並不是獻給耶和華上帝的,而是獻給那些偶像神明的。看,第三十一節提到他們竟然會用人作祭物獻給偶像神明,因為上帝從不要求以色列人民用人的生命作獻祭的供品。我們從創世記第廿二章有關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就知道,自從那次以後,就不再有所謂的獻長子給上帝的事件發生。
第廿九節的「剃光頭」,這是當時的人表示傷心、哀悼的一種方式(耶利米書十六:6)。人要因為被上帝拋棄來感到哀傷、痛心。

第三十一節的「陀斐特或欣嫩子谷」,這原本是以色列人民在獻祭的場所,但是現在卻要因為敵人的來臨,變成一個執行大屠殺的地方,因此會被改名叫「屠殺谷」,是因為被殺死的人太多,以至於墳地都塞滿了屍體,導致許多屍體根本無法埋葬,而暴露在外被鳥兒、野獸啄食。這是多麼悲慘的事啊!這景象就如同先知以西結時代所描述的,他看見「山谷堆滿了極其枯乾的骸骨」(以西結書三十七:2)一樣。

早期的戰爭常有的現象,就是戰勝國常會去尋找戰敗國的王親貴族們的墳墓,找著了之後,就將之挖掘出來,因為在裡面會發現有陪葬的珍貴寶物。就像直到今天人們仍然喜歡談及的埃及金字塔的寶藏一樣。其實,在近代的中國歷史上於一九四○至五○年代國民黨與共產黨鬥爭時期,就曾發生過有國民黨的軍閥人員挖了滿清皇帝乾隆、慈禧太后等人的墳墓,為的就是盜寶。現在先知耶利米說以色列人民將會遇到這樣的際遇。

第八章三節讓我們看到最悲慘的結果乃是:人求死比求生還好,因為活著乃是生命的痛苦。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帶來的信息:

一、上帝非常清楚知道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個時候的一舉一動。

先知耶利米對以色列人民所說的話是很值得我們深思的;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以為上帝不知道他們在做甚麼,以為他們可以用很多隱藏的方式來欺騙上帝,其實他們這種想法錯了,因為上帝「清清楚楚地看見」他們的一舉一動,他們欺騙、詭詐的行為完全暴露在上帝的眼前。也因此,上帝非常生氣,要很嚴厲地來懲罰以色列人民。

我們要從先知耶利米對以色列人民所說的上帝話語來警醒:上帝深深知道我們每一個人的所行所為,任何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上帝都會很清楚。耶穌基督就說過這樣的話:「任何隱藏的事總會被張揚出來;任何掩蓋的事也會被揭露出來。」(馬可福音四:22)確實是這樣。別以為上帝不知道,其實祂非常清楚我們在做甚麼,在審判的日子,上帝一定會依照我們所做的一切事來訂我們應該受的果子。即使是像馬太福音第廿五章所說的那樣微不足道的小小善事,也會被紀念。同樣的,就算是很小的罪過也逃不過上帝的眼睛。希伯來書的作者這樣說:

「上帝的話活潑有效。比雙刃的劍還要鋒利,連靈和魂,關節和骨髓,都能刺透。它能判斷人心中的慾望和意念。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希伯來書四:12—13)

二、唯有真實的心遵行上帝的教訓,才是上帝所喜悅的信仰行為。

如果我們要說以色列人民最大的錯誤在哪裡?我想我們可以很清楚地這樣說:他們背棄上帝,卻還用虛偽的敬拜儀式企圖討上帝的喜歡!我們看到他們都已經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敬拜偶像神明了,卻還在繼續唱讚美耶和華的詩歌,這豈不是很矛盾嗎?他們還以為有聖殿在,所以耶路撒冷可以得到上帝的保護,不會被敵人所侵入,真奇怪啊!他們應該尋求的是他們所敬拜的偶像神明才對啊!其實,他們很清楚知道他們在拜的乃是他們的手所雕刻的偶像,是不會彈動的假神。

另一方面,我們看到他們並沒有在生活上確實去遵行上帝給他們的法律誡命;我們看到先知耶利米指責他們的,包括:「佔外僑和孤兒寡婦的便宜」、「殺害無辜」、「偷竊、殺人、姦淫、作偽證」,以及做一切耶和華上帝所恨惡的事。這樣的行徑很清楚的就是背棄上帝的旨意,必然不會得到上帝的息怒。

作為一個基督徒必須好好來反省這樣的事。我們要反省看看:每一天的生活中,我們有哪些事情是違背聖經的教訓的?我們在工作的職場中,是否真的有遵照上帝在聖經裡的教訓?我相信我們人是很軟弱的,常常會做錯事。但是,我們必須要小心,我們是否故意去做上帝所恨惡的事?如果我們有這樣的行為,就應該要認真的悔改,以求上帝的憐憫和赦免。而最為重要的,乃是我們必須非常小心,不要用虛偽的心來敬拜上帝,因為這是上帝所最討厭的事。至少我們用真實悔改、認罪的態度來敬拜上帝,還可以得到上帝的接納。

基督教給我們一個很重要的信息:把信仰與生活結合在一起,不是分開。把信仰與我們的工作結連在一起,不要有二分法的觀念。如此,才會使我們的生活見證出信仰的內涵來。

(一九九七年二月廿二日講於嘉義西門基督長老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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