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講:約瑟作弄哥哥(三)

    經文:創世記四十四:134
    在前面我已經有講過,從第四十二章開始是談及有關約瑟的兄弟到埃及去買糧食的事件;他們去埃及買糧食,剛好在驗證早年約瑟的「夢」的實現他的兄弟向他跪拜。四十二章到四十四章這三章剛好說了三次去買糧食的事,而在這三次買糧食中,都有約瑟自己在主動參與買賣糧食的事務,包括他安排如何將他兄弟的錢歸還,以及要求他的兄弟們將最小的弟弟便雅憫帶來與他會面。

    現在這一章是提及這些兄弟們帶來便雅憫之後,他又如何對待他的兄弟們。

    我說過,約瑟是一個很聰明的人,他是一步步地在安排他的兄弟們逐漸跟他相識,因為他們已經分別超過廿七年的時間,他的兄弟們早已不認得他了,而當他們發現約瑟對他們兄弟之間的長幼順序瞭若指掌時,他們兄弟的反應是「覺得很奇怪」(創世記四十三:33)。

    再者,在這三章中我們也看到作者一再強調約瑟的兄弟每次看到他,就是趕快向他跪拜(創世記四十二:6,四十三:26,四十四:14)。同時,每一次的見面,約瑟都是親自決定有關買糧食的事務,並且親自接待他們。這些都在說明他並沒有要報復的意思,而是要試著讓他的兄弟們了解他和他們之間的關係;而他也希望藉著這樣的接觸來了解他已失去聯絡甚久的父親和弟弟便雅憫的情況。

    第四十四章跟第四十三章都是屬於「耶和華文獻」的資料。我在前面導言的地方已經有說過,這種資料在描述有關人的方面,是認為人是受造物中最有智慧的。作者對人性的弱點有很明顯的刻畫,讓我們讀起來好像看到我們自己就是故事裡的人物造型,就像我們在看約瑟和他的兄弟之間的來往一般,看到約瑟的聰明才智,也看到他的作弄兄弟的技巧手法,看到他的兄弟們真情流露,也看到他兄弟們頑劣的性格。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五節:約瑟命令管家說:「你要按照他們所能負載的,把糧食裝滿各人的袋子,並且把各人的錢放回袋子裡。至於那個最年輕的,你要把我的銀酒杯和他買糧的錢都放在他的袋子裡。」管家就遵命做了。第二天一早,這些兄弟和他們的驢都被打發走了。他們離城還不遠,約瑟就對管家說:「你趕快去追趕那些人,追上的時候,要問他們:『你們為甚麼以惡報善呢?為甚麼偷走我主人的銀酒杯呢?那酒杯是他喝酒用的,也是占卜用的;你們犯嚴重的罪了!』」

    我們不太清楚約瑟為甚麼要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他的兄弟,就像我前面所說過的,可能他認為這樣的方式可以幫助他了解兄弟們是否還跟以前那樣頑劣的態度?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就是要戲弄一下,好讓他們知道以惡對待別人,自己也會受到心靈的譴責(參考創世記四十三:2122),這種譴責將會潛伏在人內心的深處,隨時會對人內心吶喊。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早期埃及人有用酒杯作為占卜的器具,其方式是將水先倒入杯中,然後放進一小塊金子或銀子,或是寶石,有時也用一點油放在杯裡的水中,再看丟進去時杯中的水所產生漣漪水紋之型態,來了解未來可能發生的景況。這種占卜的行為不只流行在古埃及,也流行在古巴比倫、波斯等國。

    我們不知道約瑟是否也用他的銀酒杯在作占卜,但是後來以色列人入迦南地後,可能有人跟隨迦南人學習占卜的行為,因此申命記裡明文規定「不可占卜,觀兆,行法術」(申命記十八:11)。

    其實,當埃及法老王因為作夢無法從埃及王國裡最優秀的巫師、占星家們得到解答,而從約瑟得到答案時,就已經在說明一件重要的事:想透過占卜來了解人的生命,和所遭遇的事件,是不可能的。就像約瑟早年對那位司酒長和膳務長,以及埃及法老王所說的,是上帝所賜給人的智慧,才使人能明白生命的際遇(參考創世記四十:8,四十一:16)。或許我們可以這樣了解:約瑟要管家用這種方式來凸顯出那支酒杯的重要和貴重性。

    看,約瑟出這一招實在是有夠狠,因為雅各的家族是去向埃及買糧食的,若買不到糧食可能都會餓死(創世記四十三:8)。

    再者,我在前面一講已經說過,那時候的埃及是個國勢甚強的國家,相對的,這些希伯來人尚且還是個逐草而居的遊牧民族,怎能跟埃及玩這種偷竊的遊戲?因此,用偷竊的罪嫌來辦一個人,就足夠可以使這個罪犯生命不保,就像當年雅各對追趕他的拉班所說的:「你在誰身上搜出神像,誰就該死。」(創世記卅一:32)偷竊本身就是一種很難在當時社會取得諒解的惡毒行為。

    第一次他們去買糧食回去時,發現錢袋在糧包裡,就感到非常不安了(創世記四十二:35),因為很怕會被誤會是他們偷竊回去的;

    而當他們第二次再去買糧時,一看見管家,就趕緊解釋發現錢包的事(創世記四十三:21—22)。

    現在約瑟再次用這種方式來對待他的兄弟,想來必定會為他們帶來嚴重的不安,這也是他要管家對這些兄弟所說的話:「你們犯嚴重的罪了!」其因在此。

    第六至九節:管家追上他們的時候,就對他們說這些話。他們回答:「先生,你這話到底指甚麼呢?我們發誓,我們沒有做這種事。你知道,我們上次在袋子裡發現的那些錢,也從迦南帶來奉還。我們怎麼會偷走你主人家裡的金銀呢?先生,你若在任何僕人的袋子裡找到酒杯,那人就該死;其餘的也願意作你的奴隸。」

    他們為了表明清白,沒有偷竊的行為,願意用集體連帶作保的方式來回答這位管家。從這裡也可看出當時的人對偷竊行為的態度是很嚴格在禁止。

    從第八和第九節的經文比較看出,他們仍然以首相約瑟的酒杯看為最嚴重,因此,願意用「死」來為偷竊那支酒杯負責,甚至其餘的人也願意連帶作奴隸的處分。這可能因為該酒杯是與宗教行為中的占卜有關吧。

    第十至十七節:管家說:「我同意你們這話。但是我只要那偷走酒杯的人留下作我的奴隸,其餘的可以自由回去。」於是大家很快地把袋子卸在地上,各人打開自己的袋子。管家仔細搜查,先從老大的袋子開始,查到最小的。結果,酒杯在便雅憫的袋子裡找到了。兄弟們都悲傷地撕裂衣服,把行李再馱在驢背上,回城裡去了。

    猶大和其餘的兄弟到約瑟家時,約瑟還在那裡;他們就向他跪拜。約瑟說:「你們幹的是甚麼呢?你們不曉得我這種地位的人能占卜出你們的行動嗎?」

    猶大回答:「我主啊,我們還有甚麼話可說的呢?還能叫冤枉或辯屈嗎?上帝已經揭開我們的罪!現在,不只是那個被找到有酒杯的,連我們也都得作你的奴隸!」

    約瑟說:「不!我絕不作這樣的事。只有那個拿走酒杯的該作我的奴隸;其餘的人可以平平安安回你們父親那裡去。」

    就像早年雅各的妻子蕾潔偷竊她父親拉班的神像一樣,雅各並不知道(創世記第卅一章);現在是約瑟用「偷塞」的方式,將東西偷偷地放在便雅憫的袋子裡,包括便雅憫在內,他們沒有一個人知道此事,因此,當他們說要所有的兄弟都要為他們當中的任何一個人負連帶責任時,他們一定沒有人會想像得到,竟然有「偷竊」的事是發生在他們當中,而且主角竟然是他們好不容易才遊說成功帶來作買糧食要件的便雅憫。

    第十二節說出約瑟的管家顯然對金銀、錢袋沒有興趣,他重要的工作是要找出約瑟的酒杯。因為錢袋的事他很清楚,要用錢袋的方式羅織他們入陷阱顯然比較困難,是因為猶大他們兄弟已經將上次的錢袋又送回,並且管家也知道此事(參考創世記四十三:23)。現在唯一新鮮的事兒是約瑟的酒杯被發現在便雅憫之袋子裡。

    第十三節的「撕裂衣服」,在這裡是表示悲傷的意思。跟馬太福音第廿六章六十五節大祭司撕裂衣服是表明非常生氣,並不一樣:在馬太福音所記載大祭司撕裂衣服,是帶憤怒的意思。而這裡的悲傷是痛心的意思,他們痛心、哀傷,是不了解為甚麼便雅憫要作這種羞辱家門的事,而且連累了所有的兄長們都必須留下來作奴隸。

    第十四節再次看到他們向約瑟跪拜。這又一次應驗了約瑟早年所做的夢。我們也從這裡和第十六節看到猶大代表的所有的兄弟在發言,換句話說,猶大已經取代了呂便的地位了,這也是「耶和華文獻」的觀點。

    比較特別的地方是第十六節,從這一節可清楚地看出他們承認是有人偷竊首相酒杯的事了。他們並且是按照前面所說的,願意為了這樣的事留下來作奴隸。

    他們好像不在乎留下雅各在家鄉等待他們,而且他們不是只有一個便雅憫或是再多出一個猶大留下來,而是全體留下來要陪便雅憫,顯示出兄弟情的連結緊密。但是有趣的是在這裡猶大並沒有像他們原先對管家所說的:「無論在誰的袋子裡找到酒杯,誰就該死。」他不再提起便雅憫是該死的話,並且也沒有出現埋怨便雅憫的言詞。「上帝已經揭開我們的罪」這句話,並不是指他們從前出賣約瑟的事,而是針對這種將酒杯暗藏在糧袋的行為。

    第十七節可看出約瑟仍是惦念的父親雅各,雖然這些兄長們是願意留下來當奴隸,但是約瑟想到的是父親雅各尚在迦南地獨自一人。因為所有的兄弟現在都被扣留在約瑟的手中。

    第十八至廿九節:猶大走上前,對約瑟說:「我主啊,懇求你准我直率地向你陳情。你跟王同等,求你別對你僕人發怒。我主啊,你問過我們:『你們有父親或其他兄弟沒有?』我們回答:『我們有一位年老的父親,還有一個小弟弟,是父親年老的時候生的。這弟弟的親哥哥死了;他是他們生母留下來惟一的孩子,所以父親很疼愛他。』我主啊,你吩咐我們帶他來,讓你親眼看看,但是我們說過,這孩子不可離開他父親;要是離開,他父親一定會死。可是我主說:『除非你們把小弟弟一起帶來,不准你們再來見我。』

    「我們回到父親那裡,把我主的話告訴他。後來,他要我們再來買糧。我們對他說:『我們不能去,除非最小的弟弟跟我們同行,我們不能再見那人;除非我們的小弟弟跟我們一道去,我們是不能去的。』父親對我們說:『你們知道,我的妻子蕾潔只給我生了兩個兒子,其中的一個已經離開我去了。自從他離開以後,我沒有再見過他;他一定被野獸撕碎了。現在你們要帶這最小的離開我。要是他在路上遇到意外,你們就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進墳墓了!』」

    這段話可以說是猶大為便雅憫的陳情文,非常令人感動;他在述說事件的經過中,充分說明了父親和這小弟弟之間的關係,也因為這段述說,使得後來約瑟再也忍受不了,顯露了親情(創世記四十五:13)。在這段陳情言詞裡,他還特地提起上次去買糧食時,約瑟對他們的要求,就是一定要帶最小的弟弟便雅憫來給他看。但是,誰也想不到這樣經過波折才帶得出來的小弟弟竟然會惹上這樣的事件,這豈不是使得原本的好意反而變成了禍源?我們看到猶大在說詞中特別強調說:「這孩子不可離開他父親,要是離開他父親一定會死。」(廿二節)在這段說詞中,我們看到猶大一再提起他們兄弟與父親之間的對話,這是一種表明他們和父親之間緊密的關係,當然這也使得約瑟聽起來可以了解他的父親家裡狀況。

    第三十至卅四節:猶大繼續說:「因此,我主啊,我父親的命跟這孩子的命相連。要是我們不帶這孩子回去,他見不到這孩子,一定沒命;我們豈不使他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進了墳墓?不但這樣,我親自向父親擔保,告訴他,要是我不把孩子帶回給他,我願意終生擔受罪責。因此,我主啊,我願意留在這裡,替這孩子作你的奴隸。請讓他跟他哥哥們回去。要是這孩子不跟我回去,我怎能回去見我父親呢?我不忍心看見父親遭遇這樣的災難。」

    這一段是繼續前段猶大的陳情詞。前段是在述說他們兄弟跟父親雅各之間為了帶便雅憫來埃及買糧時給約瑟看,這一段是強調猶大對此次行動的責任。他沒有隱瞞地告訴約瑟說,他是以自己的終生擔保便雅憫的安全回去。這一點聽在約瑟耳中必定有很不一樣的感覺;因為當年他是在這些兄長們的策畫下被偷偷地賣了,那時就是沒有任何一個哥哥為他擔保安全回到父親的家。如今,他的親弟弟便雅憫已經有了這樣的擔保,可以發現這些兄弟之間的關係,以及跟父親雅各之間的關係有了不一樣的景況。

    再者,猶大再次地強調便雅憫跟雅各之間的關係,是:「父親的命跟這孩子的命相連。要是我們不帶這孩子回去,他見不到這孩子,一定沒命。」這段話已經夠清楚說明二者之間不可分的關係了。如果我們回過去看當年約瑟被賣後,雅各以為他已經被野獸撕裂了時,表現出來的哀傷是:雖然有「兒女們都來安慰他,可是他不肯受安慰」。他說:「我就是下陰間,仍要為我兒悲傷。」(創世記卅七:35)可以看出雅各確實對蕾潔所生的這兩個孩子約瑟和便雅憫有特別的感情,這種感情不是麗亞的孩子所能取代的。

    猶大沒有逃避責任,他清楚的表白原本就是要以自己承擔一切罪責以換取弟弟便雅憫的安全,因此他願意為便雅憫的事件留下來作奴隸。聖經的作者在這裡更顯明出猶大在雅各家族中的地位已經超過了呂便。

    這篇故事給我們帶來好的信息:

    一、真情是感動人的主要力量,也是使生命充滿希望的原因。

    在整個第三次買糧事件中,雖然有約瑟用巧計來作弄他的兄弟們,使他們害怕的不得了。但是,更重要的是在這件事上,我們看到猶大所表現出來的,就是一種生命的真實感情。他沒有隱瞞任何家中私情,他一五一十地將他們跟父親雅各之間的關係說出來,也清楚表明了他為這位弟弟便雅憫的安危所要付出的代價。這種真情才是感動約瑟決定現出真實身分給他們兄弟認識的主要因素。

    人,最寶貴的地方,就是真實的感情。這可以說是上帝創造人時的形象。只有真實的人才會將這種上帝的形象在生命裡表現出來。因為真實的感情會帶動人的生命力,使人的生命活潑有力,使人的生命充滿希望。

    相反地,只有虛偽的人是一再努力地要將上帝賜給人的真情給予塗抹掉,因為這樣的人無法面對真情的流露,越有真情的地方,虛偽的人越會感到羞愧。

    今天台灣社會最缺乏的就是真情,也因為這樣,我們的社會充滿了虛偽,充滿生命的挫折感,常常使人感到無力,乏味。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不是要遮蓋上帝賜給我們的真實感情,而是要將上帝所賜給我們的真情灌注在這個很虛偽的社會裡,讓這個台灣社會因為我們真情的流露,成為一股新的生命力,充滿新的希望。這種真情的流露應該是由無私的態度來開始建立。

    二、兄弟間的同甘共苦,才是整個家庭維繫的主軸。

    我們讀創世記,開始提及兄弟間的故事是從第四章起,直到約瑟被賣止,都是談到有關兄弟間的恩恩怨怨,不和,紛爭。如今這一章我們看到的是兄弟間共同連結擔保弟弟生命的安全。我們看到便雅憫的哥哥們對那位管家所說的話:「如果你在僕人當中,無論在誰的袋子裡找到酒杯,誰就該死;其餘的也願意作你的奴隸。」這句話已經充分表明出他們整體是結合的,而不是分散。當他們發現便雅憫出事時,他們不是一味地指責便雅憫,而是大家撕裂衣服,然後「把行李再馱在驢背上,回城裡去了。」他們回去向約瑟求情。

    這種兄弟同心情的態度在今天的台灣社會是越來越稀薄了。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裡說過這樣的話:

    「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哥林多前書十二:26)

    今天的教會應該由這個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我們所有的教會是否有建立一個共同體的觀念?我們所有的教會如果要見證我們都是屬於基督的肢體,我們要怎樣才能表明出來?當雅各的孩子們在向約瑟求情體諒他們的時候,他們所表現出來就是一個整體,他們是為便雅憫的安危共同在約瑟面前作保,因為他們都是雅各的孩子,不再有前妻、後母之分。

    想想看我們今天的教會要用甚麼方式來表達?如果看我們今天的教會那樣嚴重貧富不均的現象,就很難見證我們都是同在基督裡的肢體。因為各自教會都是只顧自己的事,很少去想到困難且是同屬基督教會的肢體。

    要感謝上帝的是讓我們教會時常會思考這個問題;在這次我們嘉西教會紀念設教五十週年慶典,願意將所有的奉獻轉給比我們更需要支持、關心的殘障事工中心。雖然所有的奉獻不是很多,但是已經有廿五萬元了。另一方面,長執會也決定為茶山教會和過路教會擔負這兩間教會傳教師共同基金。

    這些都只是在表示我們教會願意學習成為真正屬於基督的肢體,有份於共同肢體的需要。

    願上帝賜福我們教會所做的努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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