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講:邪惡終必滅亡

經文:啟示錄十七:1—18

啟示錄從第十四章開始談到審判的事,接著第十五章就聽到天上有歌頌讚美上帝的聲音,因為上帝已經開始進行祂嚴厲的審判。因此,第十六章到第十八章這三章經文都是談到有關上帝嚴厲懲罰的結果。比較特別的地方,是在第十七至十八章中,作者特別指明這種懲罰是針對大巴比倫而來的。但就像在前面已經提過的,作者的時代無法寫明對象就是羅馬帝國,因此,改用巴比倫來代替,這也是一種避免災難臨身的寫作方式。
在前一講,我們談過關於那七位天使手上的七個碗,裏面都裝滿了上帝相當忿怒的懲罰,倒在那些欺壓上帝子民的邪惡者身上,這些邪惡者指的就是那些掌握著世上權柄的人,以及包括那些助紂為虐者。而且我們從懲罰所帶來的災難來看,就會發現這些懲罰並不是輕省,而是相當嚴重。作者一再提醒大家,必須在苦難的日子當中更加謹慎,因為沒有人會知道這樣的懲罰甚麼時候會來臨。就像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都是在聲色淫亂中突然間整座城都為之毀滅,也像挪亞方舟一樣,大水突然來臨,沒有知道那時刻到底甚麼時候會發生。
如果稍微注意一下,發生在去年(二○○四年)十二月廿六日的南亞海嘯大災難(Tsunami),情景其實是相當類似的,因為就在大家都不在意的時候,地震引發而來的大海嘯,奪走了整個村落、城市,死傷數十萬計,而其中又以外國的遊客甚多。如果將南亞大海嘯的災難迴轉到聖經寫作的時代,當代的人一定會說那是上帝的懲罰,上帝會用海嘯來懲罰人類犯罪的行為。這樣說,並不是說南亞大海嘯是上帝的懲罰,而是說災難的來臨,沒有人會預測得出來,也沒有人會明白上帝會用甚麼方式。聖經作者時代,他們所遇見過的就是以地震、戰爭、飢荒、疾病等這四種在他們生命經驗最為艱困的際遇來形容,因此,在提出上帝懲罰叛逆的人們時,就用這些當代人認為最恐怖也是最難防的災難來形容上帝的忿怒。
從開始讀啟示錄到現在,我們都會讀到上帝的警告,也讀過這些欺壓上帝子民的邪惡力量之囂張樣式,以及在上帝拯救後獲得冠冕者,在天上歌頌讚美上帝公義審判的情景。從這裏我們也可以看到,啟示錄有一個很重要的主題,就是上帝的審判。而且很特別的地方,就是每當這些欺壓者在迫害上帝子民之後,上帝的審判很快就會出現。啟示錄作者要讓我們知道,上帝並不是不知道祂的子民所受的苦難,上帝並不是沒有聽到祂的子民在苦難中發出的聲音。上帝不但看得很清楚,也聽得很詳細。祂有自己的時間和審判的計畫,這一點正好是啟示錄作者想要告訴當時正在受難中的基督徒認識的信息,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也是有很大的警醒作用。
有時候,我們會想災難必定是一些生命的死亡或是痛苦等,這種人類最不喜歡遇到的事。其實,如果我們認真地環視我們生活的四周,就會看到災難並不一定僅是我們在想類似國家、民族之間的戰爭、飢荒、疾病痛苦等這些景象,將之縮小來看,像是家庭失和導致的分離,其實就跟戰爭相似;身體疾病找不出原因的痛苦,特別是心裏、鬱卒的苦悶,在今天的時代這樣的病例更多。我相信大家不會疏忽傳染病對人生命帶來的恐懼感,在兩年前我們經驗過的「SARS」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而愛滋病到目前依舊是全世界努力要防治注目的焦點,它雖然不像流行性感冒或是「SARS」這樣,突然間一接觸就發生,卻在不知不覺之中侵入到人的身上,這種侵入到目前為止也只能說是輸血感染、不正當的性行為等。即使是這樣,病例卻是越來越多,特別是越來越多年輕的一代,吸毒的案例更是嚴重,該怎麼辦?這些都在說明一點:不要以為上帝的懲罰會是一個大整體性的,也可能從我們不注意的當中,就發生在我們生活的周遭,是我們連想無法料想得到的。這一點也是我們讀啟示錄時應該要住意思考的事。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八節:
那七個拿七個碗的天使當中,有一個上前對我說:「你來,我要讓你看那大淫婦所要受的懲罰;她就是那建造在河流邊的大城。2地上諸王都跟那大淫婦行過淫;世上的人也喝醉了她淫亂的酒。」
3我受聖靈的支配;天使把我帶到荒野。我看見一個女人騎著一隻朱紅色的獸;那獸遍體寫滿了褻瀆的名號,長著七個頭和十個角。4那女人穿著朱紅和紫色的衣服,戴滿了金飾、寶石,和珍珠。她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她淫亂可憎的穢物。5她額上寫著一個隱密的名號:「大巴比倫——世上淫婦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6我又看見那女人喝醉了上帝子民的血,和那些為耶穌作證而殉道的人的血。
我看到她的時候,大大驚奇。7天使問我:「你為甚麼驚奇?我要把那女人和她所騎的那隻長著七頭十角的獸的隱秘告訴你。8你看見的那獸曾經活過、現在不再活著,不久要從無底深淵上來,走向滅亡。地上的人,凡是名字在創世以來沒有被登記在生命冊上的,一看見那曾經活過、現在不再活著、將來又要出現的獸,都會大感驚奇。

第一節一開始就用「大淫婦」來比喻犯罪的行為,聖經作者很喜歡用這樣的形容詞來描述一個犯罪深重的城市、國家。例如先知以賽亞用「妓女」來形容泰爾城(參考以賽亞書廿三:15b—16),而先知那鴻描述尼尼微城就像是一個「妓女」(參考那鴻書三:4)。用「妓女」而不用「淫婦」之因,乃是因為泰爾和尼尼微等城都不是上帝選民的城市,所以用「妓女」,表示這些不是上帝選民的人,他們敬拜很多不同的神明,就像一個妓女經常有許多不同的男人一樣。
但對以色列人就用「淫婦」來形容,特別是在說明以色列人就像一個「不貞節」的女人一樣,對「丈夫」不忠實之意。因為以色列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就如同妻子和丈夫這種夫妻關係一樣。妻子對丈夫不忠實,就像淫婦一樣,到處找男人。這種表達的方式,指的是以色列人並不忠實於上帝,他們也四處去拜別的神明,先知何西阿的文獻中說出以色列人在這方面的放蕩行為非常清楚。而這一點也是上帝所不能接受和允許的罪行。
再者,如果說這個「大淫婦」指的是一個城市,且又是像這一節所說的是「建造在河流邊的大城」,這就是巴比倫帝國,沒錯。因為巴比倫城就是建造在幼發拉底河邊,而且因為該河有很多分支流向城內的各處,可供作灌溉田渠的系統,因此,又有一種描述說,巴比倫城就是建造在「河流的上面」。在風調雨順的季節裏,河水可以成為灌溉的良渠。相反的,在風雨不順的季節中,這些溝渠可能就成為氾濫的兇手。同樣的,在有規律的生活下,人民就像這些溝渠一樣,社會會安定且顯出秩序來。相反的,失序的人民將會像暴民一般如洪水猛獸(參考以賽亞書八:7—8,耶利米書四十七:1—2),這點也正好是啟示錄作者所引用的方式(參考本章第15節)。
七位天使中的一位告訴作者約翰,說上帝要懲罰這位「大淫婦」,也就是要懲罰這個罪惡甚重的城市——巴比倫,意思就是要懲罰羅馬帝國。不過,真正的懲罰要在第十八章才出現。
第二節,作者說出真正的問題並不只是這「大淫婦」而已,而是跟她有過關係的人。因為單獨一個獨裁者要怎樣大亂並不一定可行,而是往往在其背後或是身邊有一大群擁護者,大家共同參與淫亂的事。這種共同犯罪的行為,用現代語言來說,就是所謂「共犯結構」。一個國家也是這樣,它要怎樣放肆亂紀並不一定會如願,總是有其它鄰近或是同盟的國家在支撐才會促成它囂張的態度,巴比倫帝國的問題如此,羅馬帝國更是如此。所謂「淫亂的酒」,意思是指羅馬帝國帶領附庸國家來以它為中心,將它看成是「神明」在敬拜,這樣的國家都將連帶受到懲罰,而這些國家的人民也跟著統治者的號令起舞。
作者約翰在第三節這裏說他「受聖靈支配」,將他帶到荒野,這是指他現在是魂出身外,而不是他的身體走到荒野之處。聖經告訴我們「荒野」是人和上帝最親近的地方(參考何西阿書二:14),就像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期間,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最為密切。
這裏說看見一個女人騎著一隻「朱紅色的獸」,這個獸和第十一章三節所描述的紅色大戾龍的長相相同,都是「七個頭和十個角」。且很特別的地方是這隻獸身上「寫滿了褻瀆的名號」,表示這些名號都是在對上帝極盡侮辱的能事。這樣的語句也同時是表示著羅馬帝國時代,崇拜偶像神明的風氣相當興盛。
緊接著作者描述這騎怪獸的女人身上穿著的衣服,就像一個富有的女人身上打扮得很妖豔之態,這同時是表示她透過淫亂色情帶來的財富甚多。這個隱喻正好說明了羅馬帝國富裕景況下的社會,也同時是一個社會生活相當淫亂的寫照。雖然它累積了許多財富,但這些財富並不是潔淨的,而是骯髒、污穢之財。
這個女人穿著「紫色的衣服」。紫色,在聖經時代是非常貴重的布料顏色,因為紫色染料必須在地中海深處的貝螺身上才能取得,因此,若不是家裏有蓄奴甚多的貴族,或是很有財富的人,一般人根本無法取得紫色染料,也買不起這種布匹。不但如此,這女人手中還拿著金杯,可是這樣昂貴的杯子中卻是盛滿著「淫亂可憎的穢物」。所謂「穢物」,意思是指當人用了之後,會失去理智、潔淨的心靈之意。在這裏指的是:當人喝了這樣的酒之後,就會忘了與上帝之間有神聖潔淨的關係。另一方面,作者說這個女人手中拿著的是很耀眼之金杯,可是裏面裝的卻是骯髒不潔淨的東西,這些東西都是會使人離棄上帝教訓的「穢物」。
第五節,在這段經文中再次提到巴比倫。啟示錄中共有七次提到有關巴比倫帝國的事:像第十四章八節、第十六章十十九節、第十七章五節、第十八章二節、十節、廿一節、廿四節等。有些學者認為巴比倫帝國就是指羅馬帝國之意。但是巴比倫也有另一個意義,就是撒但、淫亂的記號。就像前面已經提起過的,因為作者時代不能直接說到羅馬帝國的問題,否則就會有更大的災難出現,因此才會用這種隱喻的方式來表達。
這一節更清楚地說出「大淫婦」就是指巴比倫帝國說的,而我們知道巴比倫帝國就是隱喻著羅馬帝國。這樣,我們就可以清楚知道這節說出了羅馬帝國在崇拜偶像神明上非常嚴重,再加上因為經濟富裕所帶來的結果,是人民生活顯出淫亂、荒誕的行為甚多,尤其以羅馬軍隊在這方面更為嚴重,羅馬皇帝經常用性的派對方式來慰勞軍隊。
「可憎之物的母」,這句話表示這種淫亂的行為不但會影響到更多人,而且還會持續流傳到下一代。另外,這裏也提到在這個女人的額上有寫著一個隱秘的名號,因為在古代羅馬帝國的妓女,為了要使人好辨識,主人會在妓女的額上做個記號,通常這記號也是形容這個妓女的名字,例如刻有一朵花等之類的。
第六節,這節更清楚地說明羅馬帝國對迫害基督徒採取的手段有多麼嚴厲,因為基督徒被殺之多,多到他們所流的血幾乎可以當作「酒」來喝到「醉」,這表示因迫害而遭遇到殺死的數量多到不可數。羅馬史學家「塔西圖斯」(Tacitus)說:「有許多基督徒不但慘遭殺害,且是被凌遲致死。他們有的人被披上羊、鹿或牛等動物的皮,然後被丟棄在競技場上給凶猛的野獸攻擊致死,有的則是身上被淋上油,然後掛吊在十字架上用火活活燒死。甚至用這種方式來點亮夜間的羅馬道路。」這就是「塔西圖斯」在其所寫的「羅馬編年史」一書中,所描述的尼祿皇帝火燒羅馬城嫁禍時,曾下令將所抓到的基督徒「處以最殘酷的極刑」,其所用殘酷手段迫害基督徒的情景。其實希伯來書作者在第十一章三十五節b句到三十八節中有這樣的記載說:

「另有些人拒絕被釋放,寧願死在酷刑下,為要得到更美好的新生命。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也有人被捆綁,被囚禁。還有人被石頭擊斃,被鋸子鋸斷,被刀劍殺死。再有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到處奔跑,忍受窮困,迫害,和虐待。這世界不值得他們居留!他們像難民一樣在荒野和山嶺間流浪,在山洞和地穴裏棲身。」

希伯來書作者寫這本書的時間和啟示錄相差不遠。他所描述基督徒受難的景況如同塔西圖斯所描繪的相同。啟示錄作者約翰用「大大驚奇」來描述他在異象中看到那種悽慘的景象。也因為這樣,我們就更容易了解為甚麼希伯來書的作者會說當時很多基督徒為了要保命,寧願放棄信仰改拜羅馬皇帝為神(參考希伯來書六:4—6)。
第七至八節,作者在這兩節經文中說明了這隻怪獸的特徵,就是牠自己修復傷痕的能力。在這裏則表示這隻獸並沒有因為「死亡」就消失,雖然是會從「無底深淵」出來,但還是會滅亡。這樣的描述也說明了基督教會發展的歷史現象,就是一再受到迫害,卻是在受到迫害的景況中成長,雖然基督徒所遇到的迫害連連,都並沒有因此使基督教會停止發展,而是越受到迫害越發展,迫害就接續不斷。
第七節,天使要掀開這「大淫婦」女人和她所騎的這隻怪獸的秘密。這裏說這個女人是騎在怪獸上面。其實,那怪獸所表達的意義一直很清楚,就是指著羅馬帝國說的。因此,說到女人騎在怪獸身上時,也就是在表明這女人其實就是跟怪獸一樣,都是與羅馬帝國有關。
第八節,可參考第十三章三節的解釋文。這隻怪獸自己有修復傷痕的能力,表示這隻怪獸的能力很強,也因為有這種奇特的能力,就自以為是神,不但顯現出很驕傲的心,更讓大家看了都驚奇地以牠為神而崇拜之。如果這隻獸代表著羅馬皇帝,則當時在羅馬民間有個傳說,認為多米田皇帝乃是尼祿皇帝的「化身」,因為他們兩人都是以極其殘忍的手段迫害基督徒。尼祿皇帝是在主後第五十四至六十八年期間掌權,而多米田則是在主後八十一年到九十六年期間。前後相差約有三十年時間。很多基督徒都認為在多米田的身上看到尼祿的身影。但作者約翰很清楚地告訴當時的基督徒,不用害怕,天使已經傳出這重要的信息,就是過去的尼祿皇帝早已經死去,不會再復活起來。他早已經被上帝關進了「無底深淵」中,現在從「無底深淵」中出來的乃是另一隻怪獸,但這隻怪獸也一樣,不久就會走入永遠滅亡之路。
這裏所謂的「曾經活過、現在不再活著」,這句話是說早已經消失、滅亡了。和第一章四節、八節、第四章八節、第十一章十七節等所描述的「昔在、今在、將來永在」的上帝成強烈的對比。
為甚麼只有名字沒有登記在生命冊上的人,才會驚奇這隻怪獸的再次出現?原因是在生命冊上有名字的人,都清楚知道為福音受苦難乃是「正常」的事,不足驚奇。而沒有登記在生命冊的人,因為警醒的心不夠,以為不會有甚麼迫害臨身,其實這是他們在信仰上並沒有認真的緣故。

第九至十四節:
9「這裏需要有聰明智慧。七個頭是指那女人所坐的七座山,也是指七個王。10其中五個已經倒了,一個還在;另一個還沒有來,來的時候只能停留一會兒。11那曾經活過、現在不再活著的獸,就是第八個王;他也是七王中的一個,正在走向滅亡。
12「你看見的那十個角是指十個還沒有開始統治的王;但是他們要承受王權,跟那獸一同統治一個鐘頭。13這十個王有相同的目標:他們要把自己的能力權柄交給那獸。14他們要跟羊羔作戰;但是羊羔要擊敗他們,因為他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他所選召、忠心隨從他的人也要得勝。」

啟示文學最典型的寫作方式,就是用「隱喻」的筆法來描述作者時代的社會現象,或是想要傳遞的信息,因此,需要有「智慧」的人才能明白這些數字所代表的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就像在第十三章十八節所提到的「六百六十六」這個數字一樣,都說需要有智慧的人才能明白。
這裏再次用「七」的數字來表示。「七個頭」,指的是這女人所坐的「七座山」。這是指羅馬城說的,因為該城是建造在連結台伯河左岸的七座小山丘上的城市。不過也有另一個意思,「七座山」也是代表著七個皇帝。
在「七」個當中有「五個已經倒了」,這是指羅馬帝國皇帝已經去世的五位。通常指的五個皇帝,就是(1)奧古斯都、(2)提庇留、(3)加里古拉、(4)革老丟、(5)尼祿等五位,而那位尚且還在的很可能就是指在尼祿之後,將混亂的局勢穩定下來的(6)威斯巴先(Vespasian,—)。而緊接著威斯巴先之後來的,乃是(7)提多(Titus,—),他在位期間很短,只有兩年多而已。而第(8)個就是指多米田皇帝,因此,第十一節說他多米田皇帝「正在走向滅亡」。這一點才是作者約翰所要強調的,他要讓受苦中的基督徒得到安慰,知道所有的苦難都將在很短的時間內過去,只要忍耐到底,必定獲得拯救和天上的冠冕,這才是作者真正希望傳遞的信息。因為「七」這個數字,一直是作者所喜歡引用的數字,他用這數字來表示「時候到了」、「時機已經滿了」、「受苦的時間已經完成」,這就像先知以賽亞對受難的以色列人所傳遞的信息相同(參考以賽亞書四十:1—2)。
就像前面已經提過的,這句「那曾經活過、現在不再活著」這句話,表明的就是與「昔在、今在、將來永在」相對照;上帝是永遠存在的,但這些世上強勢的君王無論他們多麼強盛,都無法跟永恆的上帝相比,更無法取代上帝。因為人是有限的,不能永遠存在著。
第十二至十四節,「十個角是指十個還沒有開始統治的王」這句話可參考但以理書第七章廿四節。這「十個角」到底是指誰說的?並不清楚。不過可以了解的是,聖經作者也常用「角」表示權力、權柄之意。作者約翰說這「十個角」所象徵的統治權並不會很久,只有短短的「一個鐘頭」。作者要表明一點:只要是敵對基督者(參考第十四節),都將很快會滅亡,他們生存的時間都很短促。
第十三節要對照第十七節一起看;這一節說出這「十個角」並不是很有權力,而是小角色而已。因此,他們必須將自己的權柄交出來給那大怪獸。表示它們只能聽從大怪獸的指揮。
第十四節,「羔羊」代表著耶穌基督,因此,真正的問題在這裏出現了,這些擁有世上權力的人,都想要與耶穌基督敵對。這些人並沒有因為擁有世上的權柄而滿足,而是希望能取代耶穌基督在人們心中的地位,將他們看成是救主一樣看待。但羔羊(指耶穌基督)和所有跟隨的人,不會接受這樣的君王,雖然會因此而受到迫害,但都將勝過這些擁有世上權柄卻想敵對耶穌基督的統治者。
「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可參考在第一章五節所說的:耶穌基督就是「作地上諸王統治者」。在舊約聖經這句「萬主之主,萬王之王」是用來形容創造宇宙萬物的主上帝(參考申命記十:17,詩篇一三六:2—3,但以理書二:47)。在新約則是指上帝的獨生子耶穌,他就是基督。

第十五至十八節:
15天使又對我說:「你看見那淫婦坐著的水流就是指各民族、各種族、各國家,和說各種語言的人。16你所看見的十個角和那獸都要憎恨那淫婦,要奪走她所有的一切,使她赤身露體;牠們要吃她的肉,用火焚燒她。17因為上帝把執行他旨意的意念放在那十個王心裏,使他們有相同的目標,把統治權交給那獸,直到上帝的話實現。
18「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統治地上諸王的那個大城。」

這段經文在描述最後懲罰帶來的結果,讓大淫婦喪失所擁有的一切,不僅受到羞辱,也為自己帶來慘痛的後果。
第十五節,這裏的各民族、各種族、各國家和各種語言,都是在這位大淫婦的統治之下,順服著她。表示她的勢力很強大,統治的範圍幾乎就是「萬國萬民」這樣多,也因為這樣,這帝國才會把自己當作是神明一樣,並且逼使眾人都要敬拜她。
第十六節說出上帝懲罰的結果,就是使這些原本都是順服大淫婦統治的,要變成背叛她的人。而這種背叛的方式,不是聯合起來對抗大淫婦,而是自相殘殺。這節也可參考以西結書第廿三章廿八至三十節。
這節描述這位大淫婦所付出的代價是:
一是她被奪走所擁有的一切;這原本是大淫婦認為最能象徵著力量的東西,包括財富、勢力範圍等。但這些都將因為附庸國家的背叛而使這些原本所擁有的,都在突然之間消失了。
二是使她赤身露體;表示強暴她、羞辱她之意。
三是吃她的肉;這可說是最殘暴的一種動作,也是表達最痛恨的一種方式(參考彌迦書三:2—3)。
四是用火焚燒;這是古代最嚴厲的酷刑之一(參考利未記二十:14、廿一:9),也是尼祿皇帝當時迫害基督徒最常使用的一種,用火將基督徒活活燒死。現在變成羅馬統治者要受到同樣的懲罰,表示迫害人的,也將會有「報應」臨到己身。
整節經文表達一個意思:上帝將用嚴厲的手段懲罰羅馬帝國,而且要使它完全滅亡。
第十七節,在第十三節已提過這「十個王」要「把自己的能力權柄交給那獸」。而在這節則說出了全能的上帝有奇妙作為,祂會用奇妙的方法來處理這隻怪獸。就像這裏所提到的,將統治權交給大淫婦,這就是因為上帝的奇妙旨意,讓這些小角色的王會知道聯合起來,有「相同的目標」交出統治權。但這樣的動作,也是為後來聯合起來抵抗大淫婦作準備的,好使上帝的旨意實現。因此,我們可以從這裏看到聖經的作者就是要表明一點:不論這些暴君多麼偉大,上帝只要伸出手,就可以讓他們的「偉大」,變成灰燼。
再者,這裏的「上帝的話」之這個「話」字,是用複數名詞,表示上帝的方法有很多種。表面上看起來這些小國的國王聯合起來好像都是歸順了羅馬帝國,其實,那正是上帝使用的方法,要免除羅馬帝國的戒心,然後接著就是用這些小國去分裂它,甚至瓜分了帝國的資源,使帝國可使用的一切都被吞滅殆盡。
第十八節可說是在指羅馬城說的。如果以今天來看,也可指因權力大而驕傲,並且敵對上帝救恩的國家,或是團體、個人等。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章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上帝的旨意高深莫測,我們一定要對上帝有信心。

啟示錄作者在這章的最後一段告訴我們,這些原先都順服那十個獸的小國,後來在上帝旨意的引導下,成為瓦解羅馬帝國的主要力量。
整本聖經其實就是在告訴我們一件事:上帝奇妙旨意遠超乎我們的智慧所能想像得到的範圍。先知以賽亞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說:

「上主說:我的意念不是你們的意念;
我的道路不是你們的道路。
正如天高過地,
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
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五十五:8—9)

確實是這樣,當我們看為偉大壯觀時,在上帝眼中很可能甚麼都不是;而當我們自覺很渺小不足道之時,卻得到上帝的喜歡。真正的問題是我們喜歡上帝聽我們的意思,而不是讓我們自己謙卑下來聽上帝的旨意。
我就讀過一則很有意思的故事,是說有一次天使向上帝報告說,有一位信徒都不去禮拜,都利用禮拜日去賺錢。天使建議上帝好好懲罰這個信徒。
上帝聽了天使的報告後,就說好,要懲罰這個信徒。
過了一段時間,天使又去查巡這個信徒,看到之後嚇了一跳,原來這個信徒並沒有因他向上帝報告之後而事業衰退,反而越來越興盛,賺錢更多,也越來越志滿意得,很驕傲。於是天使趕緊回天上向上帝報告他所看到的景象,並且詢問上帝說:「上帝啊,我不是向?報告過了嗎?這個人都不參加禮拜,而是利用禮拜日去賺錢,我曾建議好好懲罰他。也說好,但我看到的卻不是這樣,他不但事業沒有衰退,且是越來越興旺,也因此他就更加驕傲起來。喔,上帝是不可以這樣的,?一定要懲罰他啊!」
上帝聽了天使這樣的報告和疑惑之後,告訴天使說:「有啊,我有懲罰他啊,我就是聽了你的報告之後,就開始懲罰他了。我的懲罰就是要讓他開始越賺越多錢,然後越來越驕傲,因為我已經不在他身上,他就開始更驕傲起來。這就是我的懲罰啊!」
讀完這則故事之後,我隨即想到以賽亞書第十四章十二至十五節在形容巴比倫帝國毀滅的記事,很相像。當帝國越來越興旺的時候,就開始驕傲起來,且想要跟上帝比高低,結果上帝一懲罰,就使整個帝國都毀滅了。我想到這個大事業家也會是這樣,有一天會在一夕之間就全部都毀滅了。
上帝懲罰一個人,並不一定是讓這個人隨即衰微,有時隨即的衰微反而是一種警告,會讓謙卑隨時保持警醒的人知道趕緊悔改。但對驕傲的人,以及忘記恩典的人來說,上帝的懲罰往往是讓這樣的人越來越富有、有力,然後就像先知以賽亞說的,「一跤跌進陰間,掉入深淵」,那就永遠沒有回復的機會和空間了。

二、堂皇美麗的外表,常常會隱藏著許多污穢在裏面。不要從外表的亮麗來看,這些不會是永遠生命的內容。

啟示錄作者用不少篇幅在介紹這個象徵著羅馬帝國的怪獸,不論是騎在上面的「淫婦」,或是怪獸本身,都有很耀眼的裝飾在外貌上,使人看了都會敬畏且心生恐懼。啟示錄作者用這樣的話在形容羅馬帝國令人看了就會受到迷惑的外表:「那女人穿著朱紅和紫色的衣服,戴滿了金飾、寶石,和珍珠。他手拿金杯,杯中盛滿了她淫亂可憎的穢物。」看,這些都是當時頂級且貴重之物,即使到今天也是這樣,都是人人欣羨的珍貴物品。可是,不要忘記啟示錄作者特別強調那些金杯、盤中所盛的,卻都是淫亂所得到「可憎的穢物」。
我記得在上個月國民黨主席連戰夫婦率團去中國訪問,媒體記者一直在介紹連戰太太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頂級的名牌,連他們一家人所攜帶的三十多件行李箱也是名牌。透過媒體記者的渲染,這些頂級名牌衣服和行李就成咱們台灣社會茶餘飯後的話題。
如果稍微注意一下最近發生的事件,有一個名叫蘇永安的女人,在賣「能量水」。說喝那樣的水可以使人產生特殊的體能,說那些水都加上了特別的能量,甚至誇張到連癌症都可以消除。那些能量水還分很多種內容,有治病的,也有養顏、美麗的,一瓶小小的,就要售價到兩千塊錢。很多人去買,大家都希望自己長得美麗好看。結果最近有很多人出來指證說那些水和一般的水沒有甚麼差別,連衛生單位檢驗的結果也是這樣。現在販賣這種能量水的公司突然關閉沒有營業,負責人有可能又會偷跑到外國去躲起來。
就在去年年底的時候,也有一家名叫「香華天」公司出產的化妝品在各大百貨公司販售,單單去年週年慶,就成為全國銷售記錄第一名。可是才高興不多久,就遭衛生局開罰並要求下架的「香華天」,因涉及利用宗教信仰及命理的行銷手法,引起大眾關注。「香華天」化妝品將菩薩展示在百貨公司櫥窗中,宣稱膜拜者可換取青春與美麗。這實在是很諷刺的一件事,怎麼救苦救難的菩薩會變身為化妝品代言人呢?說甚麼這種產品都是來自「宇宙……某處」,具有特殊「神效」;最令業界瞠目結舌的是,它「不問膚質,只問生辰八字」的銷售手法:推出紫微斗數算命,再據算命結果搭配合適產品。結果是業績好的不得了。
為甚麼有那麼多人想要買這樣貴的化妝品?說穿了就是內心很空虛。越空虛的人就會越講究外表的美。一個真正有內涵的人不會在意他的外表是否美麗、耀眼,或是吸引人。因為真正能使人安心,活得很愉快有力的,是真實的生命力。而這種生命力不是來自吃的、喝的,更不是來自化妝品塗抹起來的外表而能使內心滿足的,而是有真實信仰的底子在支撐著生命的每個腳步。我們可以用最簡單的一句話來了解:要進天國並不是靠美麗的皮膚和好看的臉,這不是進入天國的條件。記住這點就不會被這種假冒的化妝品給騙了。
我們現在查經班正在查考出埃及記,我一再告訴來參加的兄姊說,出埃及之後就是進入曠野。在曠野中,化妝品是用不著的,甚至是連一點點用處都沒有,而有得吃、喝,就要感謝上帝。真正支撐以色列人走過曠野四十年的路徑,並不是吃喝,而是上帝的話(參考申命記八:3)。
啟示錄作者說,那些看起來很有力量的統治者,很令人感到榮耀的權柄都只有短短的一個小時罷了。人世間的這些很快都會過去啊!
約翰福音作者告訴我們耶穌基督說過的一句話:「我就是生命的食糧;到我這裏來的,永遠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六:35)這才是真的,因為生命的滿足與否,和有沒有化妝並沒有關係。上帝的國度裏,並不需要化妝的,也不需要擔心被騙。因為在耶穌基督裏,我們會有滿足的心靈勝過這些外表會變質的物品。
(講於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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