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作忠實的僕人

第四講:作忠實的僕人  經文:彼得前書二:11—25

早期教會有一個特色,就是大家都有個共識,世界末日即將來到,耶穌基督將隨即再臨到世上。因此,盼望耶穌基督再臨的心充滿著信徒的心靈,並且透過這樣的期盼,同時呼籲所有的信徒必須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嚴守紀律,作個可受公評的對象,用這種方式見證福音,同時讓眾人知道耶穌基督的信徒,就是個分別為聖的人。
一談到嚴守生活和工作紀律,很快就會想到「禁慾」這方面的問題,其實,這種問題並不是只在早期教會發生,早在耶穌基督降生之前,在猶太人社會中就已經出現「禁慾主義」,施洗約翰可說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他就是屬於猶太人嚴守「禁慾主義」的修道團體愛色尼派者。馬可福音第一章六節這樣描述他說:「約翰穿著駱駝毛的衣服,腰間繫著皮帶;吃的是蝗蟲和野蜜。」從施洗約翰所居住的地方,可以看出那是位於猶大和死海之間的曠野地帶,也是屬於酷熱的沙漠地區,在這種地方,不僅食物稀少,連水都很缺乏。
以色列民族有個觀念,沙漠,是人和上帝最親密的地方(參考何西阿書二:14),因為在這種地方,人唯一的倚靠就是上帝,不是身外的財物和權勢。也是在這種地方,人才會發現自己的有限和軟弱,因此知道親近上帝才是生命之道。也是在曠野這種沙漠地帶,最好的食物,就是昆蟲之類的東西。沒有甚麼山珍海味,唯有的、也是最美味的就是野地裏的昆蟲類而已。蝗蟲,這也是摩西法律中認可的食物(參考利未記十一:22)。
一個修道團體會將自己設置在這個地方,採取的態度不言可喻,就是要與世隔絕出來,把自己浸溶在與上帝最接近的狀態,為的是要免除世俗物質生活的誘惑,免得使人產生不當的念頭。
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一個社會,若是生活有日漸物慾化的傾向時,必定會產生另一個極端型態生活方式的行為出現。從施洗約翰的生活形態來看,當代社會必定有很浪費的情景,就像我們今天的社會一樣,因為有越來越奢華的現象,因此也會產生像區紀復先生這種生活樣式出來,離開原本相當高薪水的工作,他跑到花蓮 鹽寮海邊那兒,極力推動過簡單純樸的物質生活,也確實影響了許多人跟隨著他的腳步去實踐過簡樸的生活。
早期教會的信徒因為深信耶穌基督即將來臨,世界末日也將隨之來到,因此,過簡單但純潔的生活,才是保有潔淨心靈的方式,也只有這樣,才能使自己在末日來臨時,可以安然地面對上帝的審判。我們從使徒的書信中經常看到作者提出這樣的呼籲,彼得前書作者給我們的教訓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十一至十二節:
11親愛的朋友們,你們在世上是寄居的,是旅客。我勸你們,不要放縱肉體的情慾;這種情慾老在跟靈魂爭戰。12在外邦人當中,你們應該有端正的品行,使那些說你們壞話、指責你們做壞事的人,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就在主再來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

從第二章十一節開始,直到第三章十二節這段經文,都是在說明有關基督徒應該有的生活態度,以及身為基督徒應盡的義務。
第十一至十二節可說是這段經文的引言。一開始作者就再次提到要把人生活在這世界上,看成就像是一個「過客」、「寄居」者一樣。這樣的觀念從一開始作者在他寫這本書信就已經顯露出來了。在第一章一節他就是這樣說的:「我寫信給上帝所選召的子民:那些因避難散居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亞細亞、庇推尼各地的信徒們。」這句話已經說明了當時有許多信徒為了要逃避信仰的迫害而分散在世界各地。當一個人為了某種因素而避難到外國去居住時,通常都有個觀念,就是暫且避一下,等時機比較穩定或是好轉之後才再回來。也因為這樣,作者確定寫信的對象之後,就要提醒這些散居在各地的讀者,要記得保有移居外國之前原有的信仰,並且要注意即使移居外國,也要保有良好的信仰生活之行為,讓人因此看到基督徒雖然暫時移居外國之地,也會知道透過生活見證信仰,因為一個基督徒最重要的,就是時刻知道為福音作見證,「不管時機理想不理想」,都要為了見證而活出基督徒的樣式(參考提摩太後書四:2)。
另一方面,就像使徒保羅所強調的,基督徒乃是「天上的公民」(參考腓立比書三:20),作為一個「天上的公民」很自然的,所想的,就是屬於天上的事。因為屬於天上的,才是長久、永遠的;相對的,屬於地上的,乃是短暫、有限的。
「不要放縱肉體的情慾」,這句話很快就會讓人聯想到與「性」有關的方面。其實,聖經的作者並不是指這麼狹隘的範圍,而是很寬闊的,指的內容幾乎就是涵蓋了廣闊的道德、倫理方面等都包含在內了。例如使徒保羅提到有關情慾方面的問題時,就清楚包括了:「淫亂、穢行、邪蕩、偶像崇拜、巫術、仇恨、爭鬥、忌恨、惱怒、好爭、分派、結黨、嫉妒、酗酒、狂歡宴樂,和其他類似的事。」(加拉太書五:19—21)這可幫助我們看到一個更寬闊的範圍,作者認為這些都不是上帝所喜悅的行為。就像約翰一書第二章十六節所說的:「一切屬世的事物,好比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人的一切虛榮,都不是從天父來的,而是從世界來的。」
在彼得前書的作者看來,一個人若是在肉體上放縱,那等於是在污染靈魂一樣。這裏的「靈魂」,也可以作「心」解釋。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肉體和心靈是相連接的,不是分開的,也不能是分開的。耶穌基督認為一個人心裏所想的,會透過人的外在行為表現出來。換句話說,一個人是因為內心已經敗壞了,很自然地會從他的外在行為表現出他內心的意念(參考馬可福音七:20—23)。因此,當看到一個人在放縱肉體的慾望時,就像是看到這個人心思意念正是想著那些事一樣。這說明了人的肉體與靈魂是分不開的,一個人不能說自己的靈魂很乾淨,肉體影響不到靈魂的範圍。這種說詞是騙人的,不實在的。
使徒保羅就曾譴責他那時代的信徒,濫用在耶穌基督裏的自由,認為因為在耶穌基督裏有自由了,所以愛怎樣,就怎樣,不會影響到自己的心靈,使徒保羅斥責說這樣的話、心存這種觀念的人,乃是假借耶穌基督之名,行墮落行為之實。因此,他就說了這樣的話:「也許有人要說:『甚麼事我都可以做。』不錯,但不是每件事都對你有益處。」(哥林多前書六:12)他希望大家建立一個基本的觀念:我們的身體就是基督的肢體(參考哥林多前書六:15)。他甚至強調我們的身體就是敬拜上帝的殿,上帝的靈就住在人的裏面,也因為這樣,上帝絕對不會允許人破壞祂神聖的殿(哥林多前書三:16—17)。
第十二節讓我們看到早期教會是存在很困難的環境中,因為被統治者認為是不合法的宗教信仰,因此,迫害的事件此起彼落,這也是前面說過,信徒為此逃到外國去避開迫害的苦難。但我們知道這樣並不表示就不會有問題發生,因為在迫害的環境之下,一般人眼中的基督徒就像是個邪靈怪物一樣,人們會用許多不實的傳聞來污衊基督徒和他們的信仰行為。
在近代史上,一個沒有真正民主自由的社會,統治者會禁止宗教信仰越過了它掌控的範圍,若是讓執政者感受到威脅時,它就會想盡辦法要破壞這宗教團體,讓信徒受到社會奇異的眼光對待。台灣這樣的例子相當多,像一九六○年代的「一貫道」,以及一九七○年代的「統一教」,都被指控是男女「雜居」的宗教聚會。而咱長老教會則被認為是和中國共產黨的「同路人」一樣。如果在四、五十年前在咱台灣會發生這樣的宗教事件,那就更不用說在兩千年前耶穌基督之後不久的早期教會,類似這種污衊基督徒信仰的事,必定更為嚴重。
但怎樣克服這種來自惡意迫害的困境呢?作者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更好、更實在、更聖潔的生活方式來回應。作者在這裏用「看見」這詞,是指用一段長時間作觀察的結果,而不是看一下就算。也就是說,基督徒應該不怕被檢驗,且是經得起考驗。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說過這樣的話:

「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馬太福音五:16)

沒錯,基督徒不是隱世離群索居的,基督徒是居住在群體當中的,為的就是要見證福音。因此,讓人看見基督徒的好榜樣,就等於是在傳福音一樣。
另一方面,彼得前書作者這樣強調也有另一個意思,就是要基督徒不要記恨,而是要用愛勝過惡。這樣的觀念除了耶穌基督教導要「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外(參考馬太福音五:44),也在使徒保羅的教訓中提到(參考羅馬書十二:21)。這也就是為甚麼在基督教信仰的教導中有個很好的傳統,就是要信徒用實際的行為來見證福音,而不用辯論來說明信仰的意義。
請注意,這一節再次提到「主再來的日子」這句話。前面有提過,早期教會共同的信仰內容之一,就是深信主耶穌馬上會再臨,他再臨的時刻一到,也就是世界末日的來臨,那時刻也就是審判的時候。因此,把伸冤的事交給上帝,這就是最好的一種回應迫害的方式。也因為這樣,期盼「主再臨的日子」,也等於是在期盼上帝的伸冤來臨一樣。

第十三至十七節:
13為了主的緣故,你們要順從人間的掌權者:就是在上的君王14和他所委派執行獎善罰惡的長官。15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你們以好行為來堵住那班糊塗人的無知之口。16你們是自由人,但不要用自由來掩蓋任何邪惡;要作上帝的奴僕。17你們要尊重每一個人;要愛信主的弟兄姊妹;要敬畏上帝;要尊敬君王。

看這段經文之時,我們可以先看一下羅馬書第十三章一至二節是這樣寫的:

「人人都應該服從國家的權力機構,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所以,抗拒當政者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這樣的人難免受審判。」

過去很長的時間,許多極權統治者都會引用這兩段經文來強力要求基督徒要絕對順服,甚至有些基督教會的領導者也順應統治者的說詞,並引用聖經這兩處經文來下達命令,要求所有的傳道者和信徒順服統治者。
我就遇到這樣的經驗,那就是在一九八○年九月,我從英國回到台東 關山牧會時,也回到出國前服務的武陵外役監獄,當時的典獄長就是用羅馬書這兩節經文問我怎樣的看法。我那時候就知道他已經受到壓力,可能無法接受長老教會的傳道者繼續在監獄當教誨師的工作。於是我跟典獄長說,經文最好繼續看下去,不是只有看到第二節,而應該注意第三節所說的:「統治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人懼怕。」我說我並沒有作惡,況且監獄還曾呈報到當時的司法行政部(今天的法務部),褒揚我是「優秀教誨師」,並且還出了一份公文給咱長老教會總會,請總會嘉獎我。後來總會就是用該份公文跟當時的國民黨中央黨部社工組聯繫,強力要求他們與當時的警備總部洽商,讓我出國去進修。
我那時還私底下對監獄教化科的同事說,要引用羅馬書和彼得前書的這些話,就必須相當小心,因為中國共產黨政府也同樣用這些經文,因此,國民黨政府一再說要推翻中國共產黨的時候,那要怎麼解釋?當國民黨政府口口聲聲說孫逸仙是中華民國的國父時,顯然的,他們都沒有遵照這兩段經文的教訓。當中國共產黨統治了整個中國大陸之後,國民黨為甚麼不順從呢?若是國民黨不能順從這樣的事實,就很難要求台灣人順從它在台灣的統治。當然,你可以理解當我這樣說時,他們都要我想在心裏就好,不要說出來。因為他們也知道政治人物只會利用聖經,並不會真心聽從聖經的教導。因為聖經給我們的就是對人的生命有愛,對所居住的土地要有情。如果沒有這樣的態度,那就很難見證上帝在耶穌基督裏的愛和救恩。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再比較一下另一處經文,就是使徒行傳第四章十八至二十節,當彼得和約翰被猶太人最高議會抓去關,並在審問他們兩人時,對他們兩人下命令不得「再藉耶穌的名發表言論或教導人」,可是,彼得和約翰回答他們說出這樣的話:

「在上帝面前,聽從你們對,或是聽從上帝對呢?你們自己判斷吧!我們所看見所聽到的,不能不說出來。」

將這樣的話引進來現在所讀的彼得前書這段經文,我們就會更加清楚應該用怎樣的態度看使徒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所提起的,以及彼得書信所要表達的意義。
基本上,我們可以看到彼得書信的作者一再強調身為基督徒,就是要有好的行為,因為這是為了福音作見證。因此,在作者的觀念中,「順從」(參考二:13、18、三:1、5、五:5),以及「行善」、「好行為」(二:15、20、三:6、17、四:19),都是身為基督徒應該有的行為準則。
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到不論是使徒保羅,或是彼得前書的作者都採一樣的看法:基督徒對一個國家的制度要採取尊重的態度,因此,要服從的是制度。而在這制度之下,必須有人去執行。因此,執行者要把制度確實執行出來。就像咱長老教會設置有牧師、長老,這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因此,我們要尊重牧師、長老這個職分,因為牧師和長老就是在執行這職分的人。但若是牧師、長老沒有好好地尊重他們的職分,就不會受到尊敬。同樣的,當國家的領導者(執政者)若是沒有確實遵行這個制度的規矩,甚至濫用他的權勢時,人民的好行為就等於是在羞辱這些領導者一樣。就如同信徒若是比牧師還認真在追求信仰的事,也比牧師對傳福音的事還要熱情時,那也是等於給傳道者很大的譴責一樣,讓他知道有虧欠職責。就像在第十四節作者所提到的,這些制度之下的掌權者,主要是為了「執行獎善罰惡」的工作。
第十五節很重要,因為這一節讓我們看到不論是彼得前書或是使徒保羅的時代,背景都是在羅馬帝國統治之下,在那強權統治之下的環境中,若要當面與之衝突,必定損傷更慘重,且不會勝過那種邪惡的勢力。因此,包括耶穌基督的教訓中都有這樣的看法:用愛勝過惡。
耶穌基督在山上寶訓中就曾提起被強迫走一里路,乾脆陪著走兩里;有人打右臉,連左臉也給他打;若是有人要搶拿內衣,連外衣也給他(參考馬太福音五:38—42),他甚至教導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參考馬太福音五:44)。
使徒保羅就這樣說:「聖經又說:『如果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你這樣做會使他羞慚交加。』所以,不要被惡所勝,要以善勝惡。」(羅馬書十二:20—21)。
以上經文都可幫助我們了解在那樣環境之下,基督徒應該有足夠的智慧知道,最好對付「那班糊塗無知的人」的方法,並不是用強悍的態度,也不是用足以傷害人命的武器,更不是正面衝突的舉動,而是用「好行為」來使這些一再想要壓迫基督徒的人,就算要找碴都會覺得手軟。
第十六節才是作者所要強調的,他說「不要用自由來掩蓋任何邪惡,要作上帝的奴僕」,這是非常重要的信仰認知。有人將這句話當作基督徒受洗時必須宣告的一句話,因為真正信耶穌基督的人,乃是自由的人,是生命不受罪束縛的人。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弟兄姊妹們,上帝選召你們,要你們成為自由人。只是不可用這自由作放縱情慾的藉口,卻要以愛心互相服事。」(加拉太書五:13)這就更清楚一件事:真正的自由,就是愛。因為有愛,生命才有自由可言。而愛,不是滿足私慾,而是在於犧牲、奉獻,為的就是要讓生命更加圓滿、潔淨。因此,若是把邪惡隱瞞起來,這樣不是愛,而是錯誤且濫用上帝的愛。這樣的舉止只會帶來更多的傷害,甚至成為邪惡的罪的奴僕而已。
這一節提到基督徒「要作上帝的僕人」,這句話可比較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六章廿四節的教訓中所提到的,要在錢財與上帝之間作個明確的選擇,他勸勉所有跟隨他的人都「要作上帝的僕人」。換句話說,基督徒除了上帝以外,不把任何外物或是對象看成是生命的主宰,因為我們清楚生命來自上帝的賞賜,也只有上帝才是我們生命的主。
第十七節,這節可說是作者想為信徒過聖潔生活作一個簡單的結語,這句結語就是愛所有的人。
要注意的地方是,作者說要用「敬重」對待每一個人和君王,這裏所用的「敬重」,是指誠實的態度。換句話說,一個基督徒,若是讓非信徒覺得不夠誠實,就不能見證信仰。因為基督教信仰就是從誠實作基礎開始的。
然後作者說要用「愛」對待每個信徒。這裏所用的「愛」就是大家所熟悉的「agape」這個字,這種「愛」就不是計較、懷疑、保留、有條件等的愛,而是完全、無私、犧牲、奉獻的愛。
接著他說要「敬畏上帝」,請注意這裏所說的「敬畏」,意思就是不要隨便,要像腳踩在薄薄冰層上面一樣的心情,稍微不小心就會陷下去那樣的恐懼、擔憂。為甚麼要這樣?因為信仰是與生命的生死相關的,若是太隨便,很容易使人疏忽了上帝的存在,更嚴重的,就是把自己當作上帝一樣。這一點恐怕也是今天許多基督徒最常疏忽的地方,常會以為上帝無限仁慈,結果是自己越來越隨便起來,這是需要謹慎的地方。

第十八至廿五節:
18作奴僕的,你們要恭敬服從主人,不但對良善溫和的主人這樣,對嚴酷的主人也要這樣。19如果你們因領會這是上帝的旨意,願意忍受不當受的痛苦,上帝就會賜福給你們。20如果你們是因犯過錯而忍受責打,那有甚麼光榮呢?只有因行善而忍受苦難的人才能蒙上帝賜福。21上帝呼召你們的目的就在這裏;因為基督為你們受苦,給你們留下榜樣,為要使你們能夠跟隨他的腳步走。22他沒有犯過罪;沒有人能聽見過他撒謊。23他受辱罵不還口,受虐待也不說恐嚇的話,只仰望公義的審判者。24基督親身把我們的罪帶到十字架上,使我們不再生活在罪中,只為公義而活。由於他所受的創傷,你們得到了醫治。25從前你們都像迷失的羊,現在已經歸回,跟隨著你們靈魂的牧人和監護者了。

第十八至二十節都是談及有關奴僕與主人之間的關係。我們可以這樣了解,早期教會多數信徒都是奴僕,這也是為甚麼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也一再提起有關奴僕與主人之間的關係(參考以弗所書六:5—9,歌羅西書三:22—四:1,提摩太前書六:1—2,提多書二:9—10,腓利門書8—20節)。這些書信都讓讀者有個認識:作者並沒有反對奴隸制度的存在。因此,才會要求當奴僕的人要將自己的工作做得非常好,以取得主人的信任和欣賞。
為甚麼會這樣?很簡單,早期羅馬帝國因為戰爭擄獲上千萬人回國當奴隸,最高峰的時期奴隸就多達六千萬人之多,這些奴隸所做的工作包括音樂、舞蹈、教師、僕役,甚至有些醫師也是奴隸的身份。但多數還是在勞役的工作。羅馬人可說很少在工作,幾乎每個家庭都會有奴隸,市場上就有販賣奴隸的地方,沒有人會認為那是錯的、不人道的,沒有。且在那時代,奴隸就是主人的「財產」,即使有的主人對待奴隸就如同自己家人一般的善待他們,但這並不表示奴隸就是自由的,而是隨時會隨著主人的境遇而改變,例如主人若是欠債被催討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販賣家裏的奴隸償還債務。簡單的說,在羅馬的法律下,奴隸並不是屬於「人」的階級,而是跟「貨物」一樣。
將這樣的了解來看這三節經文時,就會明白為甚麼作者會寫出這種奴隸必須以絕對順服的態度回應主人的觀點。在作者的看法裏,遇到那些不講理,且態度惡劣的主人,也要忍受,因為上帝才是真正生命的主人。這樣的看法與耶穌基督的教訓很相似,耶穌基督就說過,要我們不要擔心會傷害人肉體的,倒要注意可以將人生命投入陰間的上帝(路加福音十二:4—5)。
再者,早期教會因為耶穌基督扮演著「受難的僕人」的角色,也有一種強烈的看法,認為基督徒應該是學習耶穌基督的精神,會忍受一切的苦難,因為相信在苦難中,上帝進行祂奇妙的拯救工作。特別面對那強勢有力的壓迫者時,要把生命的希望寄託在上帝,而不期望人的改變,因為那是很困難的。只有上帝進行審判、改造時,才有可能挽回人心墮落的趨勢。
第廿一至廿五節,這五節經文就是在解釋前面第十八至二十節所提到的,為甚麼當奴隸面對著嚴酷的主人時,還要持續忍受被冤屈、責罰的苦難?作者強調這是因為耶穌基督已經留下來一個重要的榜樣,就是如同使徒保羅所說的:「基督是無罪的,可是為了我們,上帝讓他擔負了我們的罪,使我們藉著他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哥林多後書五:21)。早期教會信徒就有這樣的信仰觀念,認為每一件事都有上帝的旨意在裏面,即使在最無理的際遇中,也會有上帝美妙的旨意在其中。因為這樣,基督徒若是因為是個盡責任的奴僕,卻也一樣遭受到主人嚴酷的對待,就將之看成是為了上帝的緣故受苦難一樣,這樣反而會得到上帝的祝福,就如同耶穌基督雖然沒有罪,卻因為要完成上帝的旨意,使人和上帝之間重建合宜的關係,他為此死在十字架上。
第廿三節提到「仰望公義的審判」,這也是基督教信仰一個很重要的告白,相信上帝就是公義的上帝,祂一定會為受到冤屈者伸冤。如果人間沒有公理存在,上帝必定會伸張公義,審判那些不疼惜上帝子民的統治者。使徒保羅就這樣說:

「朋友們,不可為自己復仇,寧可讓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因為聖經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19)

其實,聖經一直提供一個觀念:如果讓人自己來報仇、伸冤,會有兩個情形:一是造成另一種冤屈,因為對事情的認識不夠清楚,很容易有根據個人私利進行報復的行為。二是會因為人情上的關係,表面上看起來是在伸冤,事實上則是「搓湯圓」的方式,讓弱勢者被逼到不得不接受。這種情形經常發生在極權統治的社會中,特別是從那些被壓迫者的身上最容易看得出來。因此,寧可讓上帝替我們伸冤,不但不會再次發生冤屈,而且上帝也不會被「搓湯圓」,而使受冤屈者再次受到傷害。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作為一個基督徒,就要有忠實的心,不論在甚麼工作領域,或是任何生活環境,都應該是讓人覺得可靠、可信任的人。

「基督徒即使當個奴隸,也要成為很有見證的信徒」,這句話聽起來好像很荒謬,但這卻是聖經給我們教訓。為甚麼?因為聖經要我們用實際的行為來讓那些為非作歹的人感到羞愧,而不是要我們與那些握有強權權力和武器的人面對面抗爭,這只會帶來更多尖銳的對立,以及生命的傷害之外,且是更容易造成長久的仇恨而已。聖經要教導我們的,就是用更多的愛,讓那些欺壓人的人感到羞愧與不安,也讓我們學習認識,只有愛才能消弭人和人之間的仇恨。這也是為甚麼新約聖經時代,包括耶穌基督在內,都沒有教導我們用武力或是強悍的手段,去對抗那些統治者之因。
這樣並不是說要當個「乖乖的順民」,不是這樣,而是要用更有力量的「武力」──愛──來讓對方打從心底改變,這樣才會是長久的。
「愛」,這個字說起來很簡單,大家都會說,且是不論甚麼年齡、性別、種族都會說,但要真心實意做起來可就不是那麼容易了,特別是當耶穌基督在說要「愛你們的仇敵」這句話時,想想看,要怎麼愛下去?可能嗎?說的比較容易啊!不要說要愛仇敵,就算要真心去愛一個我們所陌生的人,恐怕都會讓我們頭痛、很難伸出手。彰化基督教醫院在一九二八年六月,發生了一則時至今日還讓人津津樂道的愛的故事,就是老蘭醫生夫人連瑪玉女士,用她身上的皮來補在一個當年只有年紀十二歲的小孩周金耀身上。想想看,一個英國人,且是醫院院長夫人,願意將自己的皮補在一個台灣孩童潰爛的腳上,這又有誰做得到?難啊難!坦白說,這也是我們感到生命有力量的地方,因為有真實的愛在我們當中發生。而另一方面也是讓我們這一代的人感到羞愧的地方,因為蘭醫生是外國宣教師,不是我們台灣人,但他們帶給我們的是耶穌基督犧牲的愛,這種愛,才是聖經在說的愛。
在工作職場上也是這樣,彼得前書的作者要我們用「敬畏上帝」的心,扮演好我們每個人在職場上的角色。不論這種角色是甚麼,也都是要這樣,要將「敬畏上帝」這種信仰認識帶入我們的工作領域中,讓我們心中隨時隨地都有一個認識:上帝就在身邊看著我們在做甚麼。這樣人家就會從我們敬業的工作態度上,看到我們確實是個可靠、又忠實的人,也才會將更多的責任交代我們,那時候,我們才有改變不良工作規則的機會,也才會讓與我們一起工作的人看到信仰的意義。
沒有一個懶惰的人,可以用許多話或意見,讓人折服來信耶穌基督的福音,也沒有一個投機取巧的人,能夠傳出上帝拯救的信息,更沒有一個會欺騙的人,能夠將基督教福音的信息透過工作傳遞出來。這也就是為甚麼咱長老教會創會者約翰‧加爾文會強調說:「每個基督徒在自己工作的地方,都是在扮演祭司的角色,這樣就是在傳福音。」
我深信當牧師的我,如果懶惰、不認真,我即使禮拜天在這裏講更多美麗、動聽的故事,你們也只會笑笑而已,不會當真。我相信當我認真地當個盡責的傳道者時,你們會信任我,並且願意接受我所傳遞的信息。
今天在台灣基督徒很少,最近的調查報告指出,基督徒人數也不過是佔人口比例的百分之五點二五而已,可說是很少。很多人一再抱怨基督徒的人數沒有增加,於是開很多會在檢討,或是討論怎樣邀請國際出名的佈道者來開特會、佈道會等,其實,我都不認為這是最好的方法。我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我們這些少數的基督徒應該扮演好一個重要形像:在我們生活與工作的每個角落,都成為台灣社會最可靠、可信任、可委身的對象。若是達到這樣的目標,基督徒就會成為台灣社會一股最穩定的力量,是最有影響力的族群,也是最有信仰的見證者,這樣,我們不用舉辦甚麼佈道會,我們已經是在佈道、是在傳福音了。

二、我們都是暫時寄居在這世上的旅客,不需要為了那些帶不走的東西多費心,而是要多用心在準備,怎樣使我們坦然無懼地面對上帝的審判之事上。

為甚麼基督徒在這世界上只不過是個「寄居」的旅客?雖然這是與聖經時代的作者因為猶太人被擄到外國當奴隸之背景有關,包括彼得前書的作者,以及希伯來書的作者都有這樣的觀念(參考希伯來書十一:13),但更重要的一個觀念,就是使徒保羅提供給我們認識的,他說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天上的公民」(參考腓立比書三:20)。我們既然是「天上的公民」,想的自然就是天上的事,目標就是要放在天上。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把生命最終目標放在天上的獎賞,他說這獎賞就是「屬天的新生命」(參考腓立比書三:14)。
這樣說,並不是要我們生活在世上的日子隨便就好,不是這樣,反而是要我們更認真地珍惜每一天的日子,因為每天的生活和工作,就是在為我們奔向天上目標打基礎。如果一個人沒有好好生活在世上的時刻,就無法領受天上的獎賞,否則上帝不需要創造我們來管理這個世界(參考創世記一:28),祂創造了我們,就是要我們好好地管理這個世界。一個人若是沒有好好生活在這世界上,就是沒有盡到管理的責任。但要注意一點:上帝要我們管理,並不是要我們「佔有」、「擁有」,而是讓我們「享有」祂創造這世界的美,然後會「分享」祂創造的愛給那些因為環境貧困而無法「享有」的人。
我們是世上的客旅,若在信仰上認清了這一點,我們就會明白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東西很美好,但卻不是要我們用太多的時間、精神去擁有它,反而是用欣賞和分享的眼光去享受它,對生命就是一種美,也是一種減輕負擔的方式。
有過在世界各地旅行的人都會有一個經驗,就是行李越輕,走起來越輕快,也可以走得更遠。行李過重的人,負擔越大,走的範圍就越小,這樣的人心境也會狹隘。台灣開放觀光之後,很多人跑到日本去,就是買一大堆東西,結果真正需要觀光、遊賞的地方都沒有去,卻是用許多時間在找買東西的地方。這樣的人其實比較像採購團,而不是旅行團。但有趣的是這些急著採購回來的東西,經過沒多久時間都已經不再新鮮,因為台灣到處都有。
如果我們有正確信仰的生命觀,就會明白真正可以帶到上帝那裏去的東西只有一項,那就是我們給予別人多少的愛,分享多少上帝賜給我們的恩典給別人,其它一概都帶不去。這一點也是約伯記的作者所說的:「我空手出生,也要空手回去。」(約伯記一:21a)使徒保羅也這樣告訴我們:

「是的,一個人若知足,宗教的確可以使他富有。我們到這世界,沒有帶來甚麼;我們又能從這世界帶走甚麼呢?如果有得吃,有得穿,就該知足。」(提摩太前書六:6—8)

然後他又告訴提摩太要這樣勸勉那些有錢的信徒說:

「對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你要警戒他們不可驕傲。不要把希望寄託在不可靠的財物上,而要倚靠那把萬物豐豐富富地賜給我們享受的上帝。要吩咐他們行善,多做好事,慷慨施捨,隨時濟助。這樣,他們就是在為自己積存財寶,為將來建立堅固的根基,好把握生命,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六:17—19)

我相信使徒保羅這些話,應該可以幫助我們好好用來省思彼得前書作者這種「寄居」世界上的意義。
(講於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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