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創造的上帝(二)

經文:創世記二:4b—25

在第一講我有談到有關創世記的一些簡單資料背景,特別是我說過第一章與第二章是兩個不同的創造資料來源;第一章是較近代的資料,約出品在主前五百年左右的創造故事。第二章則是較早出品的,大約是在主前約第十世紀的九五○年所羅門王時代的作品,我們稱之為「耶和華文獻」,因為作者用「耶和華」這個名稱來稱呼上帝的名(現代中文譯本用「主上帝」)。二者之間相差約有四百年之久的時間。我也提起過,較晚期的作品是由「祭司」寫成的,也就是所謂的「祭司文獻」,因此,作品中有一個特色,就是對「約」的重視非常強烈,作者不僅在作品中以「有晚上、有白天」這樣的句子來表明創造的秩序,也用這種方式來說明「約」的意義。尤其是作者用「這是第.天」這樣的句子來表明創造本身就是一種含有重要的「約」和「秩序」的樣式。

現在我們所讀的第二章所寫的創造故事就很不一樣;在這裡作者所要表達的有的地方則是跟第一章所記載的秩序相反;這個比較古老的創造故事是以人作為創造的開始來描述上帝對整個宇宙萬物的創造。這樣我們可以看出第一章和第二章在描述上帝的創造上有很大的差別;在第一章說創造的一切萬物都是為了人,因此,在萬物都創造儕備了之後才造人。

在第二章則是說:上帝先造人,然後用人來管理萬物,使萬物因為人的參與管理而成為有秩序的存在。第二章另外有一個很大的特色,除了女人是用人的肋骨做材料外,包括人在內,一切受造物都是由土開始造出來的。

但是在第一章,上帝是以祂的話來造萬物。在上帝的創造中,祂的話就是一種創造的力量,這一個觀念充滿在聖經的每個地方,成為整本聖經的主要思想中心。

我們要注意的乃是在第二章至四章,這三章的資料都是來自古老的作品,也就是所謂所羅門時代,主前約九五○年代的作品,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耶和華文獻」的資料。在這位作者所提供的這三章資料中,有幾個重點是很值得我們注意的:

一、人的黃金時代是在伊甸園裡。且在樂園裡,人的生命是幸福的,沒有欠缺的,也不需要勞碌。

二、罪,不是來自人本身,而是外在加入的力量干擾所造成的結果,但人卻因為這樣而受苦。

三、人因為罪的緣故受懲罰,其苦難卻是永遠的。

但是這些看法應該有調整和反省的地方:

一、所謂的伊甸園是在描述一種「無痛苦的境界」。我們知道在所羅門時代,是個經濟很富裕的社會,國勢極強,但是人卻有「痛苦」的感受,為甚麼?列王記上第十一章三節說:所羅門王「娶了七百個公主,此外有三百個妃嬪;他們使所羅門離棄了上帝。」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話。人就是因為離棄了上帝才會有痛苦。

二、人必須有工作,且是每天應該有工作,因為工作就是在回答上帝創造的愛。因此,人必須「耕種、看守園子」(創世記二:15)。

三、人犯罪後的態度就是推卸責任。因此,悔改的意義就是從人的內心開始,不再是推卸責任。而認為是外力的加入才使人犯罪的,這樣的人就是把責任推到別人的身上去。

四、人的軟弱正好表明人無法依據自己的能力解決罪所帶來的痛苦。聖經的作者就是要告訴我們,拯救乃是在上帝的憐憫裡才能看得到。

有了上述幾點了解後,再來看這三章的經文時,就會比較容易清楚作者所要告訴我們的信息是甚麼。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第二個創造故事經文內容:

第四b至六節:主上帝創造天地的時候,地上沒有草木,沒有蔬菜,因為他還沒降雨,也沒有人耕種;但是有水從地下湧出來,潤澤大地。

我們看到作者開始在描述創造之初的背景;他告訴我們:一切都還沒有開始的時候,也就是甚麼都沒有。但是有二樣東西是原本已經存在的:地和地底下的水。換句話說,作者是以地,和地底下的水做一切萬物的開始來描述創造。這種基本觀念與作者時代那種「離開土地就無法想像有生命存在的現象」有密切的關係。

但是我們要注意在第六節,這裡說「有水從地下湧出來」,這句話正好為第五節做了一個很好的註腳。

第七節:後來,主上帝用地上的的塵土造人,把生命的氣吹進他的鼻孔,他就成為有生命的人。

先注意一下,這個地上的土是「含有水分」的土,上帝是用這樣的土質作材料的。一般塵土沒有水分根本就不能黏在一起。這種觀念跟當時甚為流行的陶藝工作有密切關係。

另外,這一節有一個重要的地方,也就是它在解釋為甚麼要用埋葬的方式處理人死後的問題,這也是在說明人死後乃是回到上帝創造人的本質位置去。這也就是創世記第三章十九節所說的:「因為你(人)是用塵土造的,你要還原歸土。」

第七節也是創造故事中最重要的一節;這一節說是因為上帝把生命之氣吹進了人的鼻孔,才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換句話說:生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靈、氣),若沒有上帝,生命就像一堆塵土一樣。這也是作者用這句話在闡釋人之所以成為人一個最重要的地方。與第一章的上帝以他的形象來造人有互相輝映的妙處。

我們要特別注意的,乃是第七節這裡說上帝把「生命的氣」吹進人的鼻孔,「使人成為有生命的人」,這並不表示人就成為靈魂不朽的人。因為原本希伯來人並沒有這種靈魂的觀念。聖經作者的觀念中,泥土造的身體和上帝吹進人身體內的氣,二者結合在一起才是生命存在的實質,二者是分不開的,也不能分開。後來會有靈魂和身體分開的思想,乃是受到希臘思想影響的結果。我們常在詩篇中看到有這樣的句子說:「我的靈啊」(詩篇一○三:1、一○四:1),它原本在表達的意思乃是:「我的生命啊」。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作者是用上帝將氣吹入人的身上,來說明「生命是來自上帝,失去上帝就是失去生命」這個主題。

第八至十四節:主上帝在東方開闢伊甸園,把他造的人安置在裡面。他使土地生長各種美麗的樹木,出產好吃的果子。在那園子中間有一棵賜生命的樹,也有一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

有一條河從伊甸流出,灌溉園子。它流到伊甸外面,分成四條支流。第一條叫比遜河,環繞著哈腓拉。(那地方出產純金、稀罕的香料,和寶石。)第二條叫基訓河,環繞著古實。第三條叫底格里斯河,穿過亞述東部。第四條叫幼發拉底河。

這第八、九兩節可以說是整個創造故事的精華,使我們長久以來對伊甸園的存在一直有一個盼望。「伊甸」,這個字眼意思是歡喜、快樂、美麗。有可能是來自巴比倫人所謂的「平原」、「草原」這個字的意思。如果是這樣,將「平原」或是「草原」,和以色列人民長久以來一直在過著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來說,尋求豐沛水源和滿片的草原的期盼和憧憬,正如伊甸園中所描述出來的,在那裡面有「生長各種美麗的樹木,出產好吃的果子」一樣。伊甸園就是帶給人生命的活力,而乾旱的沙漠地帶則帶給人生命的危害,生存的枯竭、無望、苦難。在沙漠中造出伊甸園(綠洲),看!上帝的創造就是那樣偉大,這樣地傑出,讓沒有希望變成有了希望。

這段經文就是在描述在那種沙漠地帶中,上帝使綠洲出生,這些綠洲的出生都是因為這四條河流的緣故,它們貫穿了整個伊甸園。因此,這個伊甸園充滿了生命的力量。

我們注意第九節;這一節也將整個創造的故事帶入一個新的境界,如果我們說第一章是以「晚間過去,清晨來臨」來描述創造之間的秩序,則第二章就是用「分別善惡的樹」作為秩序的記號。作者也用這一節為創世記第三的故事作一個伏筆,因為人的犯罪與這棵分別善惡的果樹有關係。

第十五至十七節:主上帝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叫他耕種,看守園子。他命令那人:「園子裡任何果樹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那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所結的果子你絕對不可吃;你吃了,當天一定死亡。」

如果有人問我們基督教信仰是建立在甚麼內容裡?我們可以用一句很簡單的話來說明,那就是建立在與上帝之間契約的關係上。創造的開始,上帝就已經與人之間立有了契約的關係了,分辨善惡的果樹就是契約的記號。

第十五節說到人受造,並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可以不用付出代價,或是不用做任何工作,不,不是這樣。人受造和受安置在伊甸園裡,就是要耕種,耕種本身就是工作,人要工作這就是上帝創造的主旨。工作本身就是在回應上帝創造萬物的延續。換句話說,人在工作,也就是參與了上帝的創造。

第十六、十七兩節說到上帝禁止人吃那棵辨別善惡樹上的果實。我們注意一下,將這句「辨別善惡」比較一下第三章廿二節,意思乃是指有了這種辨別善惡的「知識」。作者很可能是在描述一個他看到的現況,就是人的知識增加,對上帝的話語是越不喜歡,或是越懷疑。就像出名的小說「浮士德」這本說在描繪的一般,人把靈魂出賣給魔鬼,為的是要換取知識和權力一樣,結果人不但喪失了生命中寶貴的靈魂,而且反而便成為魔鬼的奴隸。作者在這裡就是要告訴我們:人如果想違反上帝的禁令,結果是帶來死亡而已。

第十八至二十節:後來,主上帝說:「人單獨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於是主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了各種動物和飛鳥,把牠們帶到那人面前讓他命名;他就給所有的動物取名。他給牲畜、飛鳥,和野獸取了名;但是牠們當中沒有一個適合作他的伴侶,好幫助他。

第十九節再次讓我們看到作者在強調的,上帝乃是用塵土創造地上各類動物、空中的飛鳥。作者並沒有說用塵土造各種植物,而是用塵土造人和各種動物,以及各類飛鳥。在作者的看法裡,原本在伊甸園裡只有人存在而已。
「單獨生活不好」這句話有幾種意思:

1.工作量太大,因而需要再造一個幫助人的。因此結伴是為了相互幫助,從這裡看出團契、家庭、社會形成的主因。

2.延續生命的主要方式,就是兩個不同個體的相結合。因此,作者用「獨居」這個字眼來表示延續生命的力量,就是從結合開始,不是從「獨居」來的。

3.這個「獨居不好」的句子,似乎也在暗示上帝最早創造時,並非馬上完美,也就是說在創造時,並非一次完成,而是繼續不斷地在創造。或是說在造人時,是經過觀察、配對、改善過後才完成「看為是好的」階段。

另外一點,各種動物都是由人來命名的。這一點正好在表明人在創造的工作上也是參與者。上帝造萬物,人參與命名的工作。在希伯來人的看法裡,管理者、統治者,或是掌權者對被管理、被統治者有命名的力量,或是權柄(參考創世記卅二:28,列王記下廿四:17,約翰福音十:3)。命名本身就是在建立一種秩序。

第廿一至廿五節:於是,主上帝使那人沉睡。他睡著的時候,主上帝拿下他的一根肋骨,然後再把肉合起來。主上帝用那根肋骨造了一個女人,把她帶到那人面前。

那人說:
這終於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
我要叫她做「女人」,因為她從男人出來。
因此,男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跟他的妻子結合,兩個人成為一體。
那人跟他的妻子都光著身體,然而他們並不害羞。

這一段一直受到現代人的注意,特別是現代女性主義意識的提高,對詮釋這段經文有很大的不同;有些女性主義者就這樣說:看,上帝造人時,所用的材料有男、女之別;女性的質料比較高貴,因為上帝是用骨頭造女人,男人和所有的動物一樣,都是只要隨手一撿,拿一把塵土就可以造出來。或許吧?

「上帝使那人沉睡」,這句話說明了上帝在行奇妙的神蹟時,人總是無法看得見,也無法了解,有時更是無法體驗出來,因為人好像在睡覺中,且是在「沉睡」的狀態。等到人醒過來,經驗到時,時空已經有了變化。

第廿三節是男人對女人的讚美和驚嘆。究竟這是來自不同的材質—骨頭—所造出來的。

第廿四至廿五節可以清楚看到,作者要試著解釋為甚麼有男女的婚姻關係、有家庭的存在,作者所要說明的就是這種夫妻、家庭的形成,乃是上帝的創造。

而男女結合而成的關係,遠比與父母的關係還要緊密。「離開父母」,這句話剛好和「與妻子結合」相對應。作者認為是「男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不是女人,因為女人乃是倚附在男人的身上的。這種看法當然與作者時代的社會背景有密切關係。

想想看這章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想用人的知識來違抗上帝,只是會為人帶來生命的死亡而已。

我們看到創世記的作者用這樣巧妙的方式在告訴我們說:吃了那棵能分辨善惡的果樹上之果實,會使人死亡。這並不是說上帝不喜歡我們會分辨善惡,乃是在提醒我們別以為自己可以成為審判者,自己想當審判者,就會使自己在無形中成為取代上帝的位置,這是很危險的事,因為這樣做很容易使我們違抗了上帝的旨意,結果是帶來生命生存的威脅。

人類的知識越來越多,對環境事物的認識也越來越豐富,科技越來越發達,但是人也越來越驕傲,不會謙卑。戰爭的發生就是個好例子,因為人不喜歡謙卑自己,卻喜歡用所認識的科技知識來取代上帝的角色,結果往往造成更多生命的傷亡。

聖經的作者用「分辨善惡的果樹」來作為人和上帝之間的差別,為的就是讓我們知道,我們乃是受造的人,是個實實在在的人,我們不是神,這一個認識是非常重要的。作為一個受造的人,第一個要件就是知道自己的有限,自己的軟弱,這樣我們才不會忘了自己的責任和角色。

二、上帝創造我們人類成為有尊嚴的人—靈氣,是人,不是工具,是有管理能力的人。

聖經的作者給我們一個很好的信息,就是上帝創造我們人,不是要我們人成為奴隸,也不是用我們人來做為工具,祂造我們人類,將祂的靈氣吹進我們的生命裡,這樣我們人類不僅已經有了祂的形像(創世記一:27),而且還有祂的靈在我們的生命裡,這是人之所以成為人最可貴的地方。我們人類就是因為具有上帝的形像,再加上具有上帝吹入在我們生命裡的靈氣,使我們人的生命顯現出上帝創造時的尊貴。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們在基督教的信仰裡很反對將人判處死刑的原因,因為生命是那樣的可貴,那樣的具有上帝的形像和靈氣。我當然知道在許多恐怖的戰爭中,常常都是因為基督教國家發起的,甚至有的戰爭還是和因為信耶穌基督與否有密切關係,這些都是對基督教信仰一個極大的損傷,也因為這樣,我們必須要好好懺悔,因為我們雖然信了耶穌基督,也確實讀了聖經,但是我們並沒有好好地從聖經中來反省和學習。

當我們在強調生命的可貴和尊嚴時,我們就必須好好地看待生命的生存權,認知每一個人的生命,無論他所表現出來的是如何貧賤、富貴,都具有上帝的形像在裡面,都具有上帝的靈氣在那人的身上。我們不能把貧窮人當成奴隸,或是將自己變成工作的工具在使用,也不能隨便污衊一個人的生命尊嚴,這也就是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五章廿二節所說的,不可以罵兄弟「廢物」,或是「蠢東西」,因為這等於是侮辱了上帝造人的形象和靈氣。

三、夫妻之間乃是相互幫助關係,不是從屬的關係。

雖然聖經的作者說女人乃是從男人的身上取肋骨造出來的,但是這並不表示女人就是男人的附屬品,或是男人的財產。過去很長的時間裡,男人總是將女人看成是自己的財產的一部份,隨時可以丟棄,或是給予很卑賤的地位。如今我們知道這樣的態度和看法不對。因為聖經的作者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是為了要幫助,上帝那樣費心才造出女人來。我們看到上帝曾將所有的動物都帶到人的面前讓人去選擇,都沒有找到合適的時,才想到要從人的身上取肋骨來造另一個人,使這個人(女人)可以永遠與早先造出來的人(男人)相互幫助,相互結合在一起。

我覺得很可惜的乃是今天的青年很少從這個角度在思考婚姻的問題,仍然有許多男人把他的妻子看成是自己的財產一般,甚至有人並不把婚姻的結合看成是一種生命的結合體,而是看成兩個分立的存在,這樣造成離婚率高並不奇怪。當聖經的作者說女人是我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時,已經清楚地在表明夫妻這樣的關係是無法分開的,一分開就是一種極大的痛苦,甚至會造成生命的損傷。因為分開這樣的關係,等於是破壞了上帝的創造一樣,是很危險的事。也唯有緊緊地結合在一起,才能使新生命出生,也才能使夫妻的生命得到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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