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不是我,是蛇

經文:創世記三:1—24

每次讀這章經文的故事,我就想起一則很有趣的主日學學生的故事;有一天我們的主日學上這一章的故事—伊甸園,老師講完故事後問學生說:「有哪一個同學知道,為甚麼上帝說吃了那棵分別善惡的樹的果子後,人就會死去?」
有一位主日學學生很快的舉起手說:「老師,我知道,因為那棵分別善惡的樹的果子有農藥。」

這雖然是很有趣的事,但也卻很快地反映類社會很實在的問題,樹上的果子因為我們知識的開發,空氣不再是清新、甜美,而是污濁、不潔淨,導致許多果樹、蔬菜都需要用很多的農藥才能防止蟲害的侵犯。

如果說讀創世記這本經典,最為引人入勝的故事之一,恐怕就是我們現在所讀的創世記第三章中這個描述人類在蛇的引誘下,吃了那棵分別善惡的果樹上的果子,引起上帝生氣的故事。

在我推動讀聖經寫作業的問題裡,我曾問過這樣的問題:
「創世記裡,你最喜愛哪一位人物?為甚麼?」

其中有的會友寫「夏娃」,理由是:「夏娃身上一定散發著某種令人無法抗拒的迷人特質,否則亞當怎會甘冒上帝的命令,只因為夏娃她『給我果子,我就吃了』?」

我也問過另一個題目說:

「創世記裡,你最喜愛的哪一個故事?為甚麼?」

有的人這樣回答:「亞當、夏娃的故事;可以警戒我們不可受外界誘惑,和憑著自己的意念行事,那將會使我們失去福份。」

另外也有人這樣回答說:「亞當和夏娃的故事;他們墮落、犯罪的故事可以作為警惕的教材,從這裡也可幫助我們看出人性的軟弱。」

我覺得上述這些回答都很有意思。

創世記第三章也是被許多文學作品採用做資料最多的一章,甚至有的文章或書名,也會用「都是夏娃惹的禍」這樣的書名,來描述男女之間的互動關係。我想我們在讀創世記第三章時,必須非常小心地注意一件事情,那就是聖經的作者或是編者,他們在編寫此章時的主要目的,是企圖要找出人間各種罪惡、痛苦、災難的原因。這一個認識是非常重要的。人就是因為遇到一個極大的痛苦,特別是死亡這種事,為了解釋死亡,和為了免除飢餓的痛苦而忙碌,用這個故事來作為解釋的一個主要因素。

另一方面,我們也知道聖經作者在編輯這本經典時,有一個很重要的信仰基礎:「約」。這種「約」是長久以來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牢固不可破的基本觀念,他們認為「約」是維繫他們民族生存的唯一途徑,任何人違反了「約」,或是忘記了「約」,都將會使他們以色列民族無法生存在這個世上。因此,他們認為從祖先亞伯拉罕開始,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就是用「約」彼此互動著。

在上述這兩種基礎上,創世記第三章的故事成為編輯過程中不可避免的主題架構。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節:蛇是主上帝所創造的動物當中最狡猾的。蛇問那女人:「上帝真的禁止你們吃園子裡任何果樹的果子嗎?」

為甚麼作者會在這裡一開頭就說「蛇是主上帝所創造的動物當中最狡猾的」動物?我們可以將這一節與第十三節的「蛇誘騙我,所以我吃了」這句話對照來看,就可以清楚知道狡猾的另一個意思就是誘騙。蛇,它會被看成是「最狡猾」的動物,很可能是與古老的希伯來人在遊牧生活中的經驗有密切關係;我們知道早期希伯來人是遊牧民族,他們在逐草而居的生活中,經常經驗到蛇的出沒,也是最難以防範的一種動物,人總是在發現它時,已經被它攻擊斃命了。他們常經驗最沉眠時,蛇靜俏俏地來跟人睡在一起,因為以色列人民遊牧的居所是用帳幕編制的,無論如何的打紮都會有空隙出來;有時他們在放牧牛、羊於草場時,不注意中就會受到蛇的攻擊。睡眠中被蛇攻擊,這是他們在生命中最特殊的經驗,因為睡眠乃是人最需要休息的時段,也是最難預防的時刻,更是最為爽快、安適的時候,這個時候也是最容易受到敵人侵犯、攻擊的機會。這也就是他們認為蛇狡猾的原因和背景。

再者,我們要注意狡猾這個字和第二章廿五節的「光著身體」這個字在希伯來文是同一個字根(aram)。這樣我們可以想像得到,蛇的身體是光溜溜的,行走時彎彎曲曲的,從這裡來想像最會迷人眼目的,恐怕也就是當人光著身體的時候吧。特別是當蛇用這句「上帝真的禁止你們吃園子裡任何果樹的果子嗎?」對女人說的時候,這是一句很重要的誘惑話語;我們再次回去看第二章十六、十七節上帝對人所說的話是這樣的:

上帝命令那人:「園子裡任何果樹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那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所結的果子你絕對不可吃;你吃了,當天一定死亡。」

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原本上帝並不是像蛇所說的「禁止你們吃園子裡任何果樹的果子」,顯然地,蛇已經將原有上帝的話給予擴大了範圍,且故意說出聽起來「好像是」的句型,這就是作者要說明狡猾的特徵。這就好比一個債主,他怕欠債的人賴帳,因此故意對欠債的人說:「你欠我1000元,甚麼時候要還啊?」欠債的人一聽,會很快地回說:「誰說我欠你1000元?只欠你100元而已。」這樣對方已經承認是欠了錢,賴不掉了。我們也可以這樣翻譯這句蛇對女人所說的話:「不錯,上帝曾吩咐你們不可吃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

第二至三節:那女人回答:「園子裡任何樹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只有園子中間那棵樹的果子不可吃。上帝禁止我們吃那棵樹的果子,甚至禁止我們摸它;如果不聽從,我們一定會死亡。」

看來蛇的話還沒講完,女人就已經迫不及待地搶著要回答了;蛇的成功,就是讓女人回答它的話,只要女人願意跟它對話,它就贏了第一回合了。雖然女人努力要澄清蛇所提出的問題並不很正確,但是與誘惑者對話是很容易落入對方的陷阱中,這也就是作者要告訴我們的主題:對付狡猾的誘惑者,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給予機會,因為我們不知道對方心中真正的用意。

我們看到女人不但回答,而且是加上了「甚至禁止我們摸它」這句話。看,誘惑者—蛇,它擴大了上帝禁令範圍,女人就跟著也誇大了禁令的內容;當蛇說「任何果樹的果子」時,女人則是用「甚至禁止我們摸它」來回應,這樣蛇已經達到了它的目的了。我們不清楚女人這句話是否在表示她的不滿,至少女人已經跟蛇一樣,沒有確實認識上帝的話,或是故意曲解上帝的話。

第四至五節:蛇回答:「不見得吧!你們不會死。上帝這樣說,因為他知道你們一吃了那果子,眼就開了;你們會像上帝一樣能夠辨別善惡。」

整個故事的重點就是在這兩節經文;
我們注意到這句「不見得吧,你們不會死」,這是一句公然對上帝的話提出反抗、質疑的話;對上帝的話故意不信任,是故意在懷疑上帝的話的真實性。

第五節很清楚地說出蛇的真正用意就是讓人離開上帝,它就是告訴人:不必相信上帝的話,因為上帝怕人,所以才會有這樣的禁令。

聖經作者就是用這種方式在告訴我們,人之所以會有痛苦,乃是因為人不再聽上帝的話。痛苦的來源就是人不再聽上帝的話,喜歡聽引誘者的話。而蛇引誘人成功的地方,就是使人脫離了自身的位份,讓人幻想到可以達到「會像上帝一樣」的境界。這就是人由被造的存在,變成造物者的角色,讓人感受到上帝乃是忌妒者,不是真正的造物者!創世記第十一章巴別塔的故事也是用這種方式在表示的。

第六至七節:那女人看見那棵樹的果子好看好吃,又能得智慧,就很羨慕。她摘下果子,自己吃了,又給她丈夫吃;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一吃那果子,眼就開了,發現自己赤身露體;因此,他們編了無花果樹的葉子來遮蓋身體。

看吧,人一想到要跟上帝一樣時,人就開始有了反應,而這種反應是積極的;我們看看這一連串的反應:人看那果樹上的果子是好看、好吃、又能得智慧,就很羨慕。這些辭句都在表明人內心的一種連續反應,是積極想取得的態度。也就是人開始有了積極態度要反抗上帝的命令。

我們要注意第六節,在這裡說女人除了自己吃以外,她「又給她丈夫吃;她丈夫也吃了」。這句話一直是受到很大的爭議;如果說女人是屬於男人,怎會在這裡變成女人是男人的主導者呢?而且連對女人所作的事—違抗上帝禁令的事都沒有表示意見,或是加以阻止?當蛇在引誘女人時,男人到哪裡去了?全然不知嗎?那棵分別善惡的樹的果子一定很特別,不然,怎麼去分辨出哪一棵就是該樹?若是特別,則男人拿到那棵樹的果子時,怎會都沒有特別的反應?連串的問題一直在許多讀者的心中。我們也許可以這樣了解:作者是在表達一個信息,就是真正影響男人的,就是女人!雖然男人一直在掌控著世界,但是真正在背後影響男人的,乃是女人。我們知道猶太人的家庭教育就是以女人為主要教師。我們也可以從這裡看出,作者在一個以男人為文化主流的社會和環境中,他用這種方式在傳達另一種不一樣的看法—女人才是真正的有影響力的人。

另一方面,這種方式也在說明男人的筆下,似乎有在為男人犯罪的事脫罪之嫌,可是我們知道這樣的做法並沒有多大的意義,因為上帝的懲罰並沒有使男人減輕痛苦,或刑責。在上帝看來,沒有阻止,或是拒絕犯罪的發生,同樣是犯罪,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共犯結構」。

第七節值得我們注意;我們看到人在吃了那棵果樹的果子之後,第一個得到的結果就是並沒有如同原先所認知的會死,這正好印證了蛇對人所說的「你們不會死」,而且還證實了蛇所說的「眼就開了」。但是真正的問題乃是在人的眼是開了,可是所看到的乃是人和蛇一樣,都是光溜溜的身體,也就是「赤身露體」,亦即狡猾之意。也就是說原來人也跟蛇一樣,是那樣醜陋的狡猾者啊!

第八至十三節:那天黃昏,他們聽見主上帝在園子裡走,就跑到樹林中躲起來。但是主上帝呼喚那人:「你在哪裡?」

他回答:「我聽見你在園子裡走,就很害怕,躲了起來;因為我赤身露體。」

上帝問:「誰告訴你是光著身體的呢?你吃了我禁止你吃的果子嗎?」

那人回答:「你給我作伴侶的那女人給我果子,我就吃了。」

主上帝問那女人:「你為甚麼這樣做呢?」

她回答:「那蛇誘騙我,所以我吃了。

非常有趣的是犯罪從女人開始,然後男人;但是上帝在審問時,是從男人開始,然後才是女人。我們也發現上帝在審問時,只問男人與女人,並沒有問蛇。而蛇卻是誘惑人去犯罪的主要首謀者。

「黃昏」,這是以色列人數算時間的開始,也是一天時間的起頭,也是前一天時間的結束。我們看到人在這個時候不再是高興,反而是害怕而躲藏起來,這正好說出人在犯罪前後的不同反應。

「你在哪裡」,這句話是非常典型的一句上帝呼喚人的句子,是呼喚誤入歧途的人的聲音。而犯罪的人聽到這種聲音,不是高興,是害怕,是恐懼,是不安,這些都說出了人與上帝之間已經有了很大的距離感,這就是作者所說的生命之「死」的意義。使徒保羅就是這樣在詮釋耶穌基督復活的意義;他說人和上帝之間因為罪的緣故有了鴻溝,因此,上帝的愛就是使人因著耶穌基督與祂建立「合宜的關係」(羅馬書三:24)。

我們在第十一節看到上帝是連續地在發問男人,且所問的內容都是與男人所看到的自己有密切關係。上帝的這些連續發問提醒了一個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並非上帝不知道,而是對所發生的問題一清二楚。當上帝提出問題的時候,也同時在期盼男人會清楚自己所作的是甚麼事,祂希望人會承認自己所犯的錯誤。

但是,我們看到的卻是人一再迴避上帝的問題,更嚴重的則是推卸責任給別人。看,男人是這樣回答上帝的:「你給我作伴侶的那女人給我果子,我就吃了。」這句話很清楚地表明男人並沒有承認自己所作的是違背上帝的命令的事,而是把整個事件的責任轉移到女人的身上,且提醒上帝說那女人乃是上帝給他作伴的。他在告訴上帝,這是因為上帝造出來的女人給他帶來災害,因此他說是「上帝給我作伴侶的那女人給我果子」。

但是,我們也看到上帝並不會因為人在推卸責任,就停止了祂的審問,祂繼續審問的工作;祂轉向女人,直接就問女人「為甚麼」要做這件事。女人的回答跟男人一樣,就是將責任又轉向了蛇。她控訴說是蛇誘騙了她。

作者用這些對話在描述幾個景況;

一、人在推卸責任,不願意承認自己所應該承擔的責任。

二、人不但推卸責任,人也在指控上帝的創造有錯誤;男人說那是因為上帝造了女,他才會出狀況;女人則是說因為蛇的狡猾才使得她受到誘騙。不論是男人或是女人,都沒有人願意說自己就是違背上帝之「約」的人。

三、男人與女人都沒有懺悔,懇求上帝赦免之意,這才是真正問題的所在。

第十四至廿一節::於是,主上帝對那蛇說:「你要為這件事受懲罰。在所有動物中,只有你受這咒詛:從現在起,你要用肚子爬行,終生吃塵土。我要使你跟那女人彼此仇視,她的後代跟你的後代互相敵對。他要打碎你的頭;你要咬傷他的腳跟。」

主上帝對那女人說:「我要大大增加你懷孕的痛苦,生產的陣痛。雖然這樣,你對丈夫仍然有慾望,而他要管轄你。」

主上帝對那男人說:「你既然聽從你妻子的話,吃了我禁止你吃的果子,土地要因你違背命令而受詛咒。你要終生辛勞才能生產足夠的糧食。土地要長出荊棘雜草,而你要吃田間的野菜。你要汗流滿面才吃得飽。你要工作,直到你死,歸於塵土;因為你是用塵土造的,你要還原歸土。」

亞當給他妻子取名夏娃,因為她是人類的母親。主上帝用獸皮做衣服給亞當和他的妻子穿。

這段經文記載上帝對人犯罪的審判;我們看到審判是由蛇開始,然後是女人,最後是男人。這審判是依犯罪的先後次序而來。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上帝並非一看到人違背禁令,馬上就生氣地審判,祂給予人有機會為自己所作的事作答辯,然後上帝才做宣判。

蛇,它所受到的審判是嚴重的;在當時的人看來,任何動物都可以有腳走路,唯獨蛇是用肚子在行走,這是當時的人認為最痛苦的事。換句話說,這是當時的人對蛇的了解就是這個樣子。人無法想像沒有腳走路會是如何,可以想像得到就是一定犯了非常嚴重的罪孽,才會得到如此痛苦的懲罰。

但是,不論如何,這段經文提供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認知:人犯罪,其所延伸出來的災禍,不只是在人自己身上而已,且是延伸到與人所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周遭人物,例如下一代,而且也影響到生活的環境,例如土地。

第十五節說到女人跟蛇之間的敵對關係;這一節其實就是在說明猶太文化中對蛇的註解,認為蛇乃是魔鬼、撒但、罪的代表記號。因此發展出一個觀點,如果要數算一個人是否屬於猶太人,是依照母系的血統來決定。女人象徵著與罪鬥爭,與撒但相敵對。她必須教導子孫對抗魔鬼、撒但。這也就是為甚麼猶太人的女人是家庭教育的主導者之因,為的就是要教導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先確定認識誘惑者—魔鬼、撒但、罪的力量何在,以免再次重犯。

第十六節說到上帝對女人的懲罰是增加其懷孕的痛苦;在作者原先的看法裡,懷孕乃是一件非常高興的事,是一種生命榮耀的記號。但是,因為女人不注意,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原有的快樂、榮耀,將不會再次出現,取代的乃是痛苦,不但懷孕臨盆痛苦,就是在養育、成長的過程中也是痛苦(參考詩篇九十:10)。

在第十七節中對男人的懲罰有特別說明原因--「聽從妻子的話」、「違背命令」。上帝原先給人居住在伊甸園裡,是一種快樂的地方,如今原本也是提供食物的土地將因為人的罪受到連累,而人從原本快樂的生活開始變成一種生命的重擔—痛苦。這裡特別提醒我們,死,就是因為這樣發生的。換句話說,上帝創造人之初,並沒有使人有死的設計,現在開始有了死。罪的結果就是死。

使徒保羅說過這樣的話:「死亡的毒刺是從罪來的,而罪的權勢是從法律來的。」(羅馬書十五:56)

第十九節可以比較第二章十五節;後者說到原本人在伊甸園裡時,耕種是快樂生活的一部份,但現在卻因為犯罪受到懲罰,耕種變成一種痛苦,是生命的負擔。且是要終生痛苦地工作,直到死亡為止。

第廿二至廿四節:後來,主上帝說:「那人已經跟我們一樣,有了辨別善惡的知識;他不可又吃生命的果子而永遠活下去。」於是主上帝把他趕出伊甸園,讓他去耕種土地—他原是用土造的。主上帝趕走那人以後,在伊甸園東邊安排基路伯,又安置了發出火焰、四面轉動的劍,為要防止人接近那棵生命樹。

如果說對人犯罪最大的懲罰是甚麼?我們可以這樣說,就是死亡。上帝的懲罰是嚴厲的,這乃是作者所要表達的一個信息。上帝對人不聽從祂的話感到憤怒,因此將人從原本有永恆生命的創造中取消了。取代的乃是短暫的、痛苦的生命存在。

第廿三節讓我們看到人原先在伊甸園裡的生活是快樂的,工作也是快樂的。但是現在卻是痛苦的,因為被逐出那快樂的伊甸園了。作者所要表示的是:在伊甸園裡有生命樹,它是生命存在的保障,現在沒有生命樹,生命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威脅。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章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魔鬼的誘惑總是會在我們最不注意的時候出現,我們必須時刻加以防範;而防範最好的方法就是謹守上帝的話語。

我們看到蛇對女人所說的話,其中有一點非常誘惑人心的,乃是告訴人吃了那棵分別善惡的果子,將會使人「像上帝一樣」,這實在是一句很動人心的話語啊!

「像上帝一樣」所要表示的乃是權力、地位、榮耀,更嚴重的乃是使人成為審判者。我們要注意的是在這裡作者用的「辨別善惡的知識」(廿二節),其意思乃是指著人具有了一切的知識。這就牽涉到人是用所有的一切知識,把人自己定位像上帝一樣時,這樣人就會遠離了上帝的話,表現出來的就是不知道謙卑,是驕傲,人不會再承認人的軟弱,不認為人是受造之物,而是創造者本身。換句話說,誘惑人最大的力量就是使人離棄上帝,且讓人想取代上帝,否定了創造的上帝。這是多麼危險啊!

在我們生活的世界裡,這樣的景況時常出現;我們會看到許多時候出現這樣的字眼—人定勝天。其實,人甚麼都不是,看,人多軟弱啊!稍微來一個大地震,人所有努力出來的建設都可能成為廢墟;來個大水災,可能將人多年的血汗付諸水流;一次傳染病就可能使人累積起來的財產、生命都喪失了。而類似這樣的「會像上帝一樣」的話在我們不注意之時就會出現,我們必須時刻注意警醒。最好的方式就是時常用謙卑的心來研讀聖經上帝的話語,因為魔鬼、撒但、罪所要做的事,就是把人拖離開上帝,不聽上帝的話,或是忘了上帝的話語。因此,抵擋這樣的誘惑力,最好的方式就是時刻研讀聖經上帝的話語,謹守上帝的話語,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在這混亂的世代中,不會把自己神化了而不知。

二、推卸責任並不會減少我們的罪責,只會加深上帝的生氣而已。

我們讀這章經文,很清楚地看到包括男人、女人都一樣,當上帝在審問他們的時候,他們都不想承認自己所作的事,他們都把責任推給了別人,結果引起上帝更大的憤怒。如果我們相信上帝是個愛的上帝,我們就應該知道上帝的愛的特質,就是喜歡人悔改、認錯,而不是要人用各種辦法來為自己推卸責任,因為這種推卸責任的態度是上帝所不喜歡的。

在我們生活的社會裡,我們感到最大的痛苦,就是很少人願意承認所作的錯誤;從政府高級官員開始,到地方上小學的教師,或是家庭的父母,這種「錯誤都是別人做的」態度時常出現在我們的眼前,結果我們的社會變成一個不負責任的社會,就是因為這樣,我們大家的社會責任感減低了,撒謊變成我們文化中的一部份,結果我們付出的是更大的代價—彼此不能信任。如果我們要問說:上帝對我們推卸責任的態度有甚麼懲罰,我要這樣說,就是讓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安全感的社會中,因為大家彼此不能信任,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的軟弱或過錯,大家彼此說謊!這樣的社會是不會有安寧的日子可過的。

作為一個基督徒最重要的生活態度,就是知道自己所作的錯事,知道承認,也願意接受因為錯誤所帶來的懲罰。我們相信唯有這樣的態度,才能取得上帝的憐憫。讓我們用這樣的態度來生活在今天的台灣社會裡,讓與我們一起生活的每一個人,都因為我們這樣的態度,感受到我們的信仰可貴—是個負責任的人,可信託的人,可交代職責的人。
評論: 0 | 引用: 0 | 閱讀: 34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