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偉大的祭司耶穌(一)

經文:希伯來書七:15—28

希伯來書的作者從第四章十四節開始就一直在介紹耶穌基督的一個特殊角色—偉大的祭司。作者從猶太人甚為熟悉的麥基洗德開始談起,然後比較舊約聖經中幾位相當受到猶太人尊敬的祭司,包括亞倫和他的後裔利未族人在內,作者一直在努力一件事:要讓猶太人基督徒明白,耶穌基督才是真正的大祭司,就像這位身份相當神秘的麥基洗德一樣,不但是沒有死,而且還是永遠活著的祭司,連以色列民族的祖先亞伯拉罕也一樣要向他獻上十分之一的貢品。另外,在前一講,我們談過有關麥基洗德與利未人之間的差別,包括有:一是麥基洗德並沒有一般人的家世背景,他既沒有父親、母親,也沒有身世族譜,也沒有生死的記錄,這些句子都在暗示著麥基洗德乃是直接來自上帝。二是麥基洗德有崇高的地位可以為亞伯拉罕祝福,但利未人則是亞伯拉罕甚遠的後裔,二者之間簡直無法以同等地位相比。三是利未人是會死的,但麥基洗德並沒有死。他是永遠的祭司,這表示他是在永恆的生命領域裡擔任著這份工作。這樣,我們可看出作者引用麥基洗德的例子,主要目的就是要讓猶太人基督徒明白:耶穌基督就像所有以色列人民所尊敬的大祭司麥基洗德一樣,他替所有的人獻己身為祭。因此,從第七章十五節開始,一直到第十章止,作者進一步介紹耶穌基督之所以是最偉大的祭司之因,希望透過這樣的介紹,能幫助猶太人基督徒更明白他們所信的耶穌基督是正確的,是上帝特地差遣到世界上來為眾人贖罪的「羔羊」。

現在讓我們來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七章十五至十九節:
15現在事情更加明顯了,因為另一個像麥基洗德的祭司已經出現。16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由於世系承襲下來的條例,而是由於那無窮生命的大能。17因為聖經見證說:「你要依照麥基洗德一系永遠作祭司。」18這樣,舊的條例被廢棄;因為它軟弱無能,沒有用處。19摩西的法律不能夠使任何事達到完全。現在我們有了更好的盼望,藉著它,我們可以接近上帝。

在第七章三節作者曾說過麥基洗德乃是:「沒有父親,沒有母親,沒有身世族譜,也沒有生死的記錄,他跟上帝的兒子相似,永遠作祭司。」這就清楚地說明麥基洗德並不是根據利未人承襲祭司條例來的。因此,在第七章六節曾提到「麥基洗德不屬於利未的世系」。現在作者說「另一個像麥基洗德的祭司已經出現」,這句話是用來形容耶穌基督的身份。既然麥基洗德不屬於祭司,耶穌基督當然也就不屬於利未族的後裔,因此,在第十六節作者就說耶穌基督「並不是由於世系承襲下來的條例」。
請注意這裡提到的「世系承襲條例」,意思是指利未人要成為祭司,有一定的程序要辦理,相關的法律條文在利未記第八章詳細記載利未人成為祭司應該有的各項準備。包括第一,必須先沐浴潔身。第二,穿上全套的祭司禮服。包括從頭上的帽子到身上的長袍。第三,由大祭司用油膏在利未人的頭上,表明設立為祭司。而這些油也要塗抹在祭壇上。第四,宰殺羔羊,並將羔羊的血塗抹在祭司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右腳大拇指,然後再將剩下的血潑灑在祭壇的四周。第五,這些禮儀完成之後,這些被膏立的祭司必須留在聖殿中七天之久,都不准離開。七天之後才算全部完成。這就是希伯來書作者在這裡所說的「世系承襲條例」。
我們也從上述這些承襲條例看到一個重點,就是相當重視外表的禮儀。這些在人看來是相當重要,但卻無法突破一點:人內心的意念。禮儀的整個過程都是人可以用眼睛看得見,但人內心的意念則是無法用人的眼睛看得出來。因此,必定會有許多屬於人軟弱的部份。這一點就是作者在第十八節所說的:「舊的條例被廢棄;因為它軟弱無能,沒有用處。」為甚麼會是這樣?禮儀不重要嗎?不是,這不是作者想要說的意思。他並不否認這些成為祭司所必須具備的整個過程,而是指出即使有這樣繁文縟節的膏立祭司制度,還是有它不完全的地方,因此,才需要有一個更完全的來補足這樣的缺失。而這個補足的方式,就是來自上帝親自差遣來到世上的上帝之子耶穌基督。因為單靠外表的禮儀過程如果可以完美人的生命問題,今天的世界就靠著這些禮儀早已經美化了,可惜的是:無論禮儀的過程是多麼的慎重、感人,還是會有人心墮落的一面。禮儀會感動人一時,卻無法使人的一生都持有相同的感動。這就像有些信徒接受洗禮的時候,感動到掉下眼淚,並且發誓永遠要走天國之路。可是,過不久,這樣的熱情感動就會消失。如同有些人在參加某些特別聚會後,受到相當的感動,然後就說要獻身傳道,結果一進去神學院就馬上後悔了,甚至後來乾脆離開傳道的職場做起生意來。這些都說出了人性上的軟弱。

第二十至廿二節:
20此外,還有上帝的誓言,別的祭司被封立的時候並沒有這種誓言。21但是耶穌是藉著誓言成為祭司的;上帝曾對他說:
主曾經發誓,絕不改變心意:
你要永遠作祭司。
22這樣的差別使耶穌成為那更美好的約的保證。

第二十節提到祭司被封立時並沒有誓言,這是因為祭司的職責來自摩西法律的規定,而且規定的很明顯:只有利未人才可以成為祭司,任何其他人侵犯這件事,都會被處死(參考民數記三:10)。因此,只要是利未人,一出生就是祭司的身份,除非身體有殘缺者才可以免除這項規定(參考利未記廿一:16—23)。這樣,利未人成為祭司只要經過特定的禮儀,就像利未記第八章規定的禮儀舉行後,就可以隨即擔任祭司的工作。
第廿一節特別提醒讀者知道耶穌基督並不是這樣子,而是以誓約的方式成為祭司的。作者在這裡引用了詩篇第一一○篇四節的經文,如果我們看該篇詩歌,就會發現那是由上帝親自發誓,表明要立自己的僕人成為永遠的祭司,就像祂立了麥基洗德一樣。這使我們看到希伯來書的作者很用心地要將耶穌基督的身份與麥基洗德的角色結連在一起。
為甚麼是上帝親自發誓?在舊約中,我們經常看到上帝也是對以色列親自發誓,說要成為以色列人民的上帝,以色列人民要成為祂的子民(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一:33)。祂甚至會指著自己的名發誓(創世記廿二:16,以賽亞書四十五:23、六十二:,耶利米書廿二:5、四十四:26、四十九:13、五十一:14,阿摩司書六:8)。這些都在表明一件基本的認識:上帝所發的誓是絕對會實現的,因為那是與祂的神聖有關。神聖的上帝絕對不會用發誓來開玩笑。祂發誓,祂一定按照所發的誓去實現。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上帝發誓要讓耶穌基督成為永遠的祭司,這件事就必定照這樣完成。
請注意第廿二節「更美的約」這個詞;這個詞也可說是希伯來書最重要的詞句,在第八至十章,作者用三章的篇幅都是在介紹這裡所提出來的這個「更美的約」之意。作者主要在說明舊的約,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是刻在人的表面上的,也如同先知耶利米所說的,那是表面的約,並沒有灌注在人的心版上。相對的這個「更美的約」乃是新的生命之約,是刻在人的心版上(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一:31—34)。使徒保羅則是將這樣的觀念引進來重新說明,人在耶穌基督裡的生命富有特別的意義,他說:「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五:17)使徒保羅以耶穌基督和門徒們共守的最後晚餐所喝的杯來說明在耶穌基督裡的關係,他說當晚耶穌基督拿起杯之後,就這樣說:「這杯是上帝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的時候,應該這樣做,來記念我。」(哥林多前書十一:25)看,耶穌基督是用他的生命與所有信靠他的人立「新的約」。而這約乃是贖去人的罪的約,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說這樣的約乃是最美好的約。我們可以清楚知道所謂「更美的約」,意思就是比以前所有的約都要美好。
這一節另外一個詞也是很重要,就是「保證」。在和合本用「中保」,台語聖經用「保認」,天主教思高聖經版本用「擔保人」。這個詞在希臘文是「egguos」,通常用在三個方面,一是訂立於婚約中,為了要表示婚姻已經確定,雙方有所謂「信物」為證,這種「信物」就是一種「egguos」的意思。二是買賣雙方為了要表示交易確定,必須有的「契約」,這種「契約」可以提供雙方在交易上不至於有意外發生,像今天就是到法院去公證。三是犯罪的人刑罰到一個時段之後,可以假釋出獄。但需要「保證人」出面擔保這個犯人,如果法院認為必要的話,可以隨傳隨到。這樣,是以天主教思高聖經的翻譯較為接近原本的意思,是含有保證人的承諾,一定會依照雙方所簽定的契約去履行。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耶穌基督就是這個「更美的約」的保證人,他代表著所有信靠他的人,和上帝簽訂了這個「更美的約」,上帝願意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寬恕、赦免、憐憫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而耶穌基督則是向上帝保證所有信靠他的人,都會真心悔改、認罪,回到祂的面前。

第廿三至廿五節:
23另外有一個差別,從前被立為祭司的很多;因為他們死了,不能夠繼續工作。24但是,耶穌永遠活著;他的祭司工作不由別人繼承。25所以,他始終能夠拯救那些藉著他親近上帝的人;因為他永遠活著,替他們求告上帝。

這段經文作者再次說明耶穌基督是為祭司,與一般利未人成為祭司最大的差異點,就是利未人成為祭司,是有限的,也是短暫的,因為他們都會死去,且有很多人都已經死去。可是耶穌基督並不會死,而他的祭司工作並不需要由別人來取代。第廿三節說「從前被立為祭司的很多」,這句話說明了利未人全部都是依照摩西法律被設立為祭司角色的背景。只要是利未人,一出生就是準備將來長大後成為祭司的人。這樣的數目當然很多,更不用擔心某位祭司去世,或是因生重病而不能執行祭司的工作,原因是人數太多,任何時候都可以遞補所空出來的職位。例如在耶穌基督的時代,大祭司是由羅馬政府任命的,因為祭司人選太多,因此,羅馬政府可以任命聽從它指揮的大祭司。而亞那因為與羅馬政府交惡,結果被羅馬政府所廢,另外設立他的女婿該亞法繼任亞那大祭司的職位(參考約翰福音十八:13)。我們可以看出像猶太人這種位高權重的大祭司也會受到羅馬政府的干涉,就表示這樣的祭司是相當受限的。
但耶穌基督並不是這樣,他永遠是大祭司,且沒有人可以取代他,主要原因是他不是由別人任命,也不是傳承自利未家族的系統,他是來自上帝親自的差遣。沒有人可以取代耶穌基督的位置,這一點也是希伯來書作者所要強調的信念。也從這裡我們看到早期教會經常會出現「假基督」之名的人,就像耶穌基督在教訓中提起的,末日來臨的時候,往往會有人說:「瞧,基督在這裡!瞧,基督在那裡!」他提醒我們說「不要相信」這樣的話(參考馬太福音廿四:23)。耶穌基督說會有這種情況發生的原因,乃是:「因為假基督和假先知將出現,他們要行大的神蹟奇事來迷惑人;可能的話,甚至迷惑上帝所揀選的子民。」(馬太福音廿四:24)從這句耶穌基督預言的話,我們看到希伯來書作者的時代已經出現這樣的實況了。
第廿五節是非常重要的一節經文,這一節提到耶穌基督將為那些倚靠他的人,向上帝求告。如果我們將這一節經文比較約翰福音第三章十六節,會更發現希伯來書的作者和約翰福音的作者在信仰觀念有很相似的地方;約翰福音也是寫於大約在主後一百年左右的作品,和希伯來書的寫作年代相當接近。我們可以看出在第一世紀末期的年代,也是羅馬政府逼迫基督徒最嚴厲的時代,在那樣苦難連連而來的環境下,許多原本信耶穌基督的人開始懷疑到底倚靠耶穌基督是否正確?為甚麼耶穌基督會死在十字架上?若是他真的復活了,為甚麼在這樣迫害的環境下,復活的耶穌基督還不趕緊來救救在苦難中的信徒?於是有許多人選擇了放棄信靠耶穌基督以保全自己的性命。希伯來書則是再一次提醒當時的基督徒,不要忘記耶穌基督成為祭司,是一位永遠活著的祭司,並且他一直在上帝面前為那些信靠他的人代求。因為耶穌基督就像我們「生命之錨,又安全又可靠,通過了天上聖殿的幔子,直到裡面的聖所」(參考希伯來書六:19)一樣,帶領我們到上帝的面前。

第廿六至廿八節:
26這樣,耶穌正是我們所需要的大祭司。他是聖潔、沒有過錯、沒有罪;他從罪人當中被分別出來,提升到諸天之上。27他跟其他的大祭司不同,不需要每天先為自己的罪獻祭,然後再為人民的罪獻祭。他只獻過一次祭;他把自己獻上,一舉而竟全功。28摩西的法律封立不完全的人為大祭司;但是,上帝在有了法律後發誓應許,立了他那永遠完全的兒子。

在這段經文中,作者再次將耶穌基督祭司的身份和出自利未家族後裔的祭司做了個明確的比較;作者說耶穌基督是「聖潔、沒有過錯、沒有罪」,這樣的描述是非常清楚地說明耶穌基督乃是與上帝同質、同體的,這也是尼西亞信經中非常重要的一段信仰告白:

「我們信獨一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他在一切的世代以前從天父而生,從上帝出的上帝,從光出的光,從真神出的真神,是生的,不是受造的,與父同質同體。」

我們看使徒保羅也這樣見證說:

「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原有上帝的本質,卻沒有濫用跟上帝同等的特權。」(腓立比書二:5—6)

我們注意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說的「他原有上帝的本質」這句話,已經在說明耶穌基督乃是來自上帝自己,是為了要拯救人,親自降生到世界上來,以人的形體出現在人類世界中。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人因為他的存在,而看到上帝的慈愛,認識上帝的救恩。
再者,第廿六節的下半句說到「他從罪人當中被分別出來」,這句話在和合本譯成「遠離罪人」,台語聖經也是相同的譯法。現代中文譯本是比較接近原來希臘文的意思,是指「隔絕」、「分離」的意思。意思是耶穌基督和一般人是不同的;他雖然是生活在我們的世界裡,這是一個犯罪的環境,也是充滿著罪惡的世界,但是耶穌基督卻能在種種試探中保有純潔的心靈。在馬太福音第四章與路加福音第四章所記載耶穌基督受魔鬼試探中,我們看到他對罪惡的誘惑是多麼地強烈又明顯的排斥和拒絕。
最後一項說耶穌基督作為大祭司是被「提升到諸天之上」。所謂「提升到諸天之上」,意思就是「高過諸天」(參考和合本的譯詞)。猶太人對「天」一直有的觀念是:「天」乃是有層級之分的。因此,在他們提到「天」的時候,往往會用這樣的詞句:「天和諸天」,或是「天和至高的天」(參考申命記十:14,詩篇十九:、三十三:、一四八:4)。我們從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也看到這種「諸天」的觀念。例如他說耶穌基督是「上升到『諸天之上』的那一位」(以弗所書四:10)。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也提到有一位基督徒在「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哥林多後書十二:2)。現在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耶穌基督是被「提升到諸天之上」,這樣的表達方式都在說明耶穌基督乃是所有大祭司中擁有最高層級身份,沒有任何大祭司能夠和他相比。
這樣,我們看到作者描述作為大祭司的耶穌基督,有五種與利未人成為大祭司不同的地方,包括1聖潔的,2沒有過錯,3沒有犯罪,4從罪人中被分別出來,5高過諸天等五項。
第廿七節,作者引用利未記第九章七節所記載的獻祭條例,指出利未人的大祭司雖然已經貴為大祭司的地位了,但每當他們要到祭壇上去舉行獻祭禮儀之前,就必須先為自己和人民行「贖罪」的禮儀,而在這禮儀中最主要的就是為所犯的罪祈求上帝的赦免,然後才能舉行獻祭禮儀,用這種方式表示他已經潔淨(另外參考利未記十六:6、16),這樣他所獻上的祭品才能算是潔淨的。作者用這種比較的方式來強化說明第廿六節提到的耶穌基督是「沒有罪」的。因為耶穌基督沒有罪,所以不需要每天為了贖罪而獻祭。更重要的一點是:耶穌基督只獻祭一次,那次就是十字架上的獻祭,就完成了他到世界上來的主要使命。
第廿八節提到的也是用對比方式說明摩西法律所設立的大祭司,雖然擁有尊貴的地位,但還是一樣是屬於人的領域,會有人的過錯、罪惡、不潔淨,這些都是屬於人共有的「不完全」記號。但耶穌基督就是不一樣;他是完全的,因為上帝是完全的;他是聖潔的,因為上帝是聖潔的;他是永遠的,因為上帝是永恆的。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耶穌基督是一位完全且是聖潔的大祭司,他為了我們的罪獻上了生命。

我們可以這樣說:整本新約聖經都是在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就是最偉大、也是惟一可以為我們贖罪的大祭司,因為他是上帝親自差遣到世上來的救主。
這樣說並不表示上帝沒有用其它的方式來拯救人類與世界,而是說我們目前所知道的是聖經所見證給我們認識的救主,就是耶穌。聖經沒有給我們任何其它的途徑,這一點是我們必須清楚的。但我們相信上帝必定有祂許多奇妙的方式拯救人和祂所創造的整個宇宙萬物,只是在聖經中我們明確看到的生命亮光就是耶穌基督。這也是希伯來書的作者一再努力要告訴我們的信息;他不但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就是最偉大的祭司,而且他讓我們知道耶穌基督乃是一位完全、而且是聖潔的大祭司,他為了我們的罪獻上了生命。希伯來書的作者特別強調耶穌基督是「聖潔、沒有過錯、沒有罪」,這點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知道當上帝揀選以色列人民的時候,曾透過摩西告訴以色列人民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上主、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利未記十九:2)所謂「聖潔」,意思是沒有邪惡的念頭。
人最大的軟弱,就是時常有邪惡的念頭在心靈的深處起伏著,這些邪惡的念頭一直在找機會要誘惑人離棄上帝的教訓,這種情形特別是在獻身為傳道者身上更容易出現。我們看到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到利未記第九章和第十六章所記載的規定,大祭司要獻祭之前,必須先為自己獻上贖罪的禮儀,原因是要他們先潔淨自己,才能代替別人進行潔淨的禮儀。這點對今天的傳道者來說是很重要的一件功課—先反省自己是否存著敬虔的心,才能帶領信徒過敬虔的信仰生活。
今年年頭一開始,對美國天主教會來說是非常惡劣的兆頭,原因是有人控告在波士頓大主教教區有一位名叫「吉歐根」的神父,因為被控告連續性侵害多達八十六個信徒,其中有不少是兒童。單單和解賠償金就高達好幾億美元。因為律師團要求的賠償費用是每名受害者求償一千五百萬美金。而類似這種事件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以前也發生過很多起這樣的事件,最嚴重的是幾年前在紐約還發生過一位母親帶著她已經長大、年滿二十歲的兒子去紐約找當主教的父親。根據今年三月十九日中國時報的報導,今年到現在也不過才過三個月,美國天主教會已經有多達八十四名神職人員遭到司法單位起訴,且有二十一名已經被教廷勒令停職、退休。過去二十年來,美國天主教會因為類似這種性侵害的案件,已經賠償高達六億到十三億美元以上的費用。這樣的報導說明一件事:即使是受過相當嚴謹訓練的天主教會神職人員,還是會發生這種不堪耳聞的事件,也說明了當祭司人員的軟弱。當我們看到利未記規定大祭司一定要率先替自己獻上贖罪之時,就可以明白只要是人,就有這方面的軟弱、有限、有罪。因此,聖經也從這裡給我們一個重要的認識:只要是人,就無法成為我們生命的救贖者。
但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耶穌基督乃是無罪的大祭司,他也是聖潔的大祭司,因為他是上帝的兒子,是從上帝那兒親自差遣來的救贖者,為了我們的罪,他親自獻上了生命在十字架的祭壇上,為的就是要使我們成為聖潔、無罪的人,回到上帝的面前,與上帝和好。

二、有了耶穌基督,我們的生命將因此更加豐富,且得以使我們的生命更有力量承擔遇到的苦難。

希伯來書的作者一直努力在介紹耶穌基督給當時的猶太人基督徒認識,希望他們不要在苦難中離棄這份信仰,主要原因就是在告訴所有的讀者:耶穌基督是豐富我們生命的主要泉源,更重要的乃是因著耶穌基督,我們才能與上帝有和好的機會,因為這是上帝所賞賜給我們最美好的恩典。
豐富的生命,這是大家都希望得到的。約翰福音的作者告訴我們耶穌基督來到世界上,就是要讓我們得到更豐富的生命(參考約翰福音十:10)。有些人以為只要勤讀天下名書就會豐富生命,有的人甚至以為擁有更多的錢財就會使生命更甜蜜,另外也有人以為擁有權勢,則想要有甚麼,就會有甚麼。但我們知道這樣子想法的人經常都會失敗,這種例子多得不需要我再多舉例來說明。我僅借用賴永祥長老所寫的「教會史話」第二輯裡所介紹的一位「自澎湖來的讀書人」—林兼金的故事來說明甚麼是豐富的生命。

林兼金,是澎湖南寮的人;他出身自讀書人的家庭,自小就學習中國經典,覺得有一套倫理的純理論。但他想要行善,卻總覺得窒礙難行。這點很像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描述說的:「我有行善的意願,卻沒有行善的能力。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羅馬書七:18—19)
有一天,他聽到有一新的宗教傳入台灣,就專程去找那些聽到過這種宗教信息的人,詢問到底這種宗教在講些甚麼。非常有意思的是:這個被問的人本身對基督教信仰的要義懂得並不多,只知道傳道者給他一份「十誡」的單張,就將這份「十誡」的單張給林兼金。他就一條一條地認真讀,他的感受是這些誡命都很好,問題是怎樣才可以實踐?他看到在十誡旁邊有加註著約翰福音第三章十六節:「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要使所有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因為這句話使他覺得有必要認識更多這位上帝的獨子到底是誰。
於是在一八七○年他就找到從澎湖搭船到高雄的旗后,然後找到當時在鳳山傳道的英國宣教師李庥牧師。結果聽了李庥牧師講解聖經和介紹耶穌基督後,他決定要受洗信耶穌基督。
他的父親聽到這消息後很生氣,就問他為甚麼要放棄古代聖賢教訓而加入「番仔教」?古聖賢書豈不就是「修身齊家治國」之道嗎?他父親非常氣憤林兼金將這樣美好的聖賢之道給放棄了。但林兼金是這樣回答他父親的。他說:「讀書的目的是追求知識,若是『番仔教』的書有論及真理和得福氣之道,也是可以讀的書。我以前信從孔子之道,但得到基督福音之後,覺得孔子之道不能給我內心平安,因為孔子並沒有指出如何才能得到平安,也沒有指出怎樣才能真正的實踐誡命。」
林兼金信主後,隨即成為李庥牧師的助手,擔任傳道者訓練班的教師工作,也幫助宣教師學習台語。

我們從林兼金的故事中看到一個飽讀古典詩書的讀書人,也會覺得生命空虛,但卻因為認識耶穌基督而感受到生命的豐富。
我們可以理解在苦難環境中的人,往往會四處去尋找得到從苦難中解脫的機會或力量。許多初代的基督徒都是因為家中發生了極大的苦難而尋找耶穌基督的信息,結果改變了他們的生命,因為他們在認識了耶穌基督之後,使他們發現生命是尊貴的,尤其是他們發現信耶穌基督之後,竟然可以忍受一切的痛苦,勝過苦難的生活環境,也是因為這樣,才有今天基督教會在台灣生根成長的基礎。
希伯來書的作者寫此書信給當時的猶太人基督徒,告訴他們耶穌基督就是最偉大的祭司,主要也是在勸勉他們不要因為逼害來臨就萎縮了信仰,要想到耶穌基督的救恩,他為我們獻上了最好的生命之祭在十字架上,是為了要使我們更有力量承受所遇到的生命苦難。
(講於二○○二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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