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講:偉大的祭司耶穌(三)

經文:希伯來書九:23—十:18

將天上與地上作一個對比,這是希伯來書作者在這書信中比較特別的地方;在作者的觀念中,天上比地上大,也比地上一切的事物都要好得多。如果在地上有聖殿作為禮拜的場所,那在天上的聖殿必定更是宏偉堂皇;如果在地上有「約」的存在,那麼在天上的「約」就是更完美;如果在地上有大祭司,那大祭司是會死、過去的,但在天上的大祭司則是永遠的,不會死的。
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告訴他們要有作為「天上國民」的認知(腓立比書三:20),他告訴他們:「我向著目標直奔,為要得到獎賞;這獎賞就是屬天的新生命,是上帝藉著基督耶穌呼召我去領受的。」(腓立比書三:14)沒錯,屬「天上的國民」應該將目標放在天上,如果一個自命是「天上國民」的人,卻只在意地上的獎賞,這是非常矛盾的事。基督教信仰最大的特質就是將生命的終極目標放在天上,因為天上才是永遠的。這也是耶穌基督傳福音最重要的內容—上帝國,上帝就是我們生命的主人,是我們追求永恆生命的指標。而永恆的生命並不在這世上,是在天上的主那兒。
但我們要怎樣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怎樣才能體會永恆生命的力量?這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大家用心思考的事,因為這是信仰的事,信仰是與生命有關係的大事。我在前一講就曾說過,在基督教的信仰裡,第一件要學習認知的事,乃是與上帝立約。與上帝立約,就必須用生命立約,不能隨便,因為上帝與人立的是永恆的約。這也是摩西在勸勉以色列人民必須永遠記得的一件最重要之大事,要以色列人民用「全心、全情、全力」愛上帝(申命記六:5)。既然是與上帝立約,就必須確確實實地遵行所立的約,而遵行所立的約最基本的態度就是知道敬拜上帝,因為會敬拜上帝的人,至少是在表示他是心中有上帝。再者,會敬拜上帝的人,也是在表明他需要上帝的救恩。
我還記得在一九九三年九月我在奧地利維也納的台灣人教會協助牧養工作,有一個禮拜天要舉行聖餐禮拜,在這之前,該教會的幹部告訴我,說每次若要舉行聖餐禮拜,參加的人數就大量減少,因為大部分的人兄姊都尚未受洗,他們不敢來參加聖餐的聚會。於是我和幾位幹部討論後,就告訴大家說:「如果你認為你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這聖餐就是為你準備的,你可以來參加。但如果你認為並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那你就不用來沒有關係。」結果那次聖餐禮拜出席的人數,是該教會有史以來人數最多的一次,快要六十名參加。
想想看,有哪一個人不需要上帝的救恩?有誰能說他可以救自己的生命免於滅亡?沒有這樣的人,除非這個人不認識上帝,或是心中沒有上帝的狂傲者(參考詩篇十四:1)。申命記的作者告訴我們,能使人的生命活下去的,就是因為上帝的話,並不是單靠食物可以辦得到(參考申命記八:3),而先知阿摩司也提出相同的看法(參考阿摩司書八:11—12)。而敬拜上帝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聽聖經上帝的話,這也是我在台南神學院和新竹聖經學院教書的時候告訴學生的,講道必須依據聖經來講,這才是在講道,否則就是在講人生哲理。
一個會敬拜上帝的人,會在他的生活和工作中表現出「分享」的信仰告白,他知道自己所擁有的恩典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並不是自己有甚麼特殊才能,這也是我一直在告訴咱大家的:最偉大的神蹟就是分享,上帝將祂最寶貴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分享給我們,為的就是要我們學習分享的道理。要表明我們的教會有上帝的話語,也願意遵行上帝的話語,我們就必須努力去實踐聖經上帝話語的教訓,這樣,我們的敬拜才會有意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九章廿三至廿八節:
23這些仿照天上的樣式所造的器皿,必須用這方法潔淨。但是,天上的器皿必須用更好的祭物去潔淨。24基督並沒有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那不過是真的聖所的副本。他進到天上,替我們站在上帝面前。25猶太人的大祭司每年帶著牲畜的血進到至聖所。但是,基督無須多次獻上自己,26否則,從創世以來,他就得多次忍受苦難了。基督一次獻上而竟全功,在這末世,把自己當作祭物獻上,來潔淨罪。27到了時候,人人必有一死,死後有上帝的審判。28同樣,基督也一次獻上,除掉了許多人的罪。他要再一次顯現,不是來對付罪,而是來拯救迫切等候他的人。

我在前面已經一再提過,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當時最流行的希臘思想觀念,認為地上的一切乃是天上的「影像」、「副本」,所以地上所有的都是「虛幻」的,天上的才是真實。因此,作者在這段經文中再次表明這樣的觀念,提到天上的比地上的更美好,既然地上的聖殿(或是會幕)需要用潔淨禮來表明它的聖潔,同樣的,天上的聖殿就更需要用「更好的祭物去潔淨」。希伯來書作者這種說法很清楚地引用了舊約祭祀禮儀的規定,因為利未記從第十一章開始直到第十五章止,都是記載有關各項潔淨的禮儀規律,包括怎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潔淨的,要怎樣的方式才能表示潔淨。例如:一個患了痲瘋病的人,他如果被診斷已經康復潔淨了,就必須依照規定「帶兩隻禮儀上定為潔淨的鳥、一塊香柏木、一條朱紅線,和一根牛膝草的嫩枝」到祭司的地方去辦理相關的祭祀禮儀(參考利未記第十四章),祭司就會依照規定為他辦理解除不潔淨的禮儀,這樣之後,這位原本被驅離到營外去居住的人,才能再次回到社區裡居住,過共同的社區生活。
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並不是這樣的祭司,他並不是來自利未家族的後裔,依照人的族譜來看,他是屬於猶大系統的後裔,因此,他從來不曾在耶路撒冷聖殿中為任何人舉行過類似這種祭祀禮儀,這就是作者在第七章廿四節所說的,耶穌基督當祭司並不是「由別人繼承」而來,他是上帝的兒子,直接來自上帝的。因此,他是直接就進入上帝在天上的居所,帶著所有倚靠他的人到上帝面前。為甚麼希伯來書的作者會這樣說?這是因為猶太人的大祭司要進入會幕的「至聖所」時,他必須在衣服上配戴「兩條肩帶,縫在兩邊」,在這兩條肩帶上要繡著兩塊紅瑪瑙的寶石,上面「精巧地刻上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表示「代表著以色列的十二支族」,另外要在胸前用「金線」和「毛線」刺繡成十二塊胸牌,每塊胸牌都寫上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族(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九:4—14),然後才能進入會幕中的「至聖所」。換句話說,大祭司並不是代表個人進入「至聖所」與上帝講話,而是代表著全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人民進去「至聖所」面對上帝,這是從古代的大祭司一直保有的傳統禮儀。可是耶穌基督並不需要這樣,因為他來自天上,他只獻祭一次就完成了這項繁複的祭祀禮儀,原因只有一點:他是用自己的生命作為獻祭的物品,替代所有倚靠他的人贖罪。
請注意第廿七節所說的「人人必有一死,死後有上帝的審判」這句話,這句話對當時充斥著希臘思想的大眾來說是很難接受和理解的,因為在希臘思想中認為:人只要一死,一切都結束了。台語也有這樣的話說:「死,就煞(soah)了。」好像在告訴我們一旦人死了,所有的紛爭都止息了一樣。但事實並不是這樣,有的事是雖當事人死了,問題卻繼續燃燒著,且是越燒越烈。舉例來說:有人為了愛情不能如意就去自殺,以為這樣就一死百了。可是另一方卻是痛苦萬分,並沒有因為對方死了,就把事情忘得一乾二淨。許多國家或民族之間的紛爭也是一樣,並沒有因為對方人民死了很多,就結束敵對的狀態,相反的,是彼此仇視得更厲害,阿拉伯民族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仇恨已經千餘年,問題並沒有解決。
因此,當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出「人人必有一死」這句話時,大家都明白這是千古不變的事實,沒有人能逃得過的真理。但接下來的這句「死後有上帝的審判」這句話就讓當代的人感到納悶,人都死了,上帝要怎樣審判呢?基本上我們可以這樣了解:基督教信仰讓我們認識到生命是永恆的,沒有死亡。因此,怎樣讓這永恆的生命有個善惡的區別,就是從審判的立場來看。上帝不可能讓作惡的人也可以恆久享受著祂的慈愛,更不可能讓那些遵行祂旨意的人一直受到輕視。上帝必定會將遵行祂的旨意者和違背祂教訓者區分出來,使這二者在永恆的境界裡分開就必須進行審判的工作。聖經裡給我們許多這樣的例子,像馬太福音第廿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在審判的日子裡,將好與壞的如同區分綿羊與山羊一般,明顯區隔出來。又如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四十七至四十八節,用漁網撈起海裡的東西,把魚兒分開,撿好的收進來,壞的丟棄。類似這樣的例子甚多,都是在說明審判的意義。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第五章廿七至廿八節這樣說:

「他又把執行審判的權柄賜給兒子,因為他是人子。你們不要為這事驚訝;因為時刻將到,所有在墳墓裡的人都要聽見他的聲音,而且要從墳墓裡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命;作惡的,復活被定罪。」

我們可以這樣說:死後有審判,這是基督教信仰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整本聖經都一再提起上帝一定會審判,因此,在我們的言行舉止中必須都思考到這個問題。
第廿八節可說是希伯來書作者一再努力要告訴當時的讀者—猶太人基督徒。他想要告訴他們的就是耶穌基督並不是來審判的,他乃是來拯救那些倚靠他、相信他的恩典的人。約翰福音的作者也提出相同的看法,他說:「上帝差遣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藉著他來拯救世人。」(約翰福音三:17)
雖然第廿七節提到上帝會審判,但也同時強調耶穌基督已經替所有人類的罪獻上了應該承受的審判,因此,耶穌基督的死,等於是為人類的罪承擔了應受的懲罰。

第十章一至七節:
法律並不是真事物的完整和確實的模型,只是將來美好事物的影子。同樣的祭物年年不停地獻上,法律又怎能藉著這些祭物使來到上帝面前的人達到完全呢?2如果敬拜上帝的人的罪真的都得到潔淨,他們就不會再有罪的意識,一切獻祭的事也就可以停止。3其實,年年獻祭只是使人記起自己的罪,4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都無法除掉人的罪。
5因此,基督要到世上來的時候,向上帝說:
你不要牲祭和供物;
你已經為我預備了身體。
6你不喜歡祭壇上的燒化祭,
也不喜歡贖罪祭。
7於是我說:
上帝啊,我來了,
為要遵行你的旨意,
正如法律書上所載,有關於我的事。

有人認為希伯來書很可能就是使徒保羅所寫的另一本書信,並不是沒有原因,因為有許多觀念或是論調實在很像使徒保羅的說詞。例如第十章就是一個例子,作者談到有關法律和救恩的問題。對猶太人來說,摩西法律是不用置疑的帶有相當的權威。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要讓當時的猶太人知道,即使是摩西法律有絕對的權威,卻不是帶領人回到上帝面前的途徑,真正能幫助人回到上帝面前的,不是法律中所規定的那些繁文縟節的敬拜、獻祭禮儀,真正使人能夠回到上帝面前的,乃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拯救的愛,而這點正好是使徒保羅整個思想的中心(參考羅馬書四:21—28),難怪有人會說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是使徒保羅。
作者用希臘思想的論點,說這世界乃是個虛幻的存在,用這樣的觀點要表明一個基本的信念:如果是一個虛幻的世界,則任何透過法律所行出來的祭典禮儀都無法使人的獻祭物到達上帝的面前,更不用說要透過這種方式使人的罪得到赦免而潔淨,不可能的事。
我們在前面已經多次提過,猶太人的大祭司必須在每年「贖罪日」進入聖殿的「至聖所」去為全國人民獻祭贖罪,且在他要獻上贖罪祭之前,必須先替自己獻上潔淨禮儀所規定的贖罪祭,然後才能為全國人民獻祭,這也是第三節所說的「年年獻祭只是使人記起自己的罪」,其因在此。因為一到獻贖罪祭時,第一個要辦的手續就是大祭司要先為自己獻祭,且這是每年都必須這樣做,不能有例外。現在希伯來書的作者用這點來反問一點:如果真的獻祭能使人的罪得潔淨,那麼為甚麼需要年年獻祭呢?既然需要年年進行相同的祭典禮儀,這就表示著那樣的獻祭並沒有真的除去人的罪,也就是大祭司所獻的祭並不是完全的,因為所獻的祭是用牛和羊的血,但耶穌基督卻是用自己的血,而血是代表著生命。雖然利未記第十七章十一節說:「血就是生命,能夠贖罪。」但真正能贖人的罪的,並不是牛、羊的血,而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出來的生命之血。
第五至七節是引用詩篇第四十篇六至九節的詩歌,在這首詩歌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第七節所提到的,遵行上帝的旨意遠比獻祭還要重要。因為上帝並不喜歡人所獻的牲祭、供物,也不會喜歡燒化祭。其實,這不是只有詩人才有這樣的觀點,先知中也不乏這樣的思想。我們看先知撒母耳對掃羅所說的話:

「上主喜歡甚麼呢?順從他呢?
還是向他獻燒化祭和祭物呢?
順從比祭物更好;
聽命勝過獻上最好的羊。」(撒母耳記上十五:22)

先知撒母耳這段話是因為掃羅並沒有遵照上帝所指示的,以打仗後必須做的處理方式對待敵方,掃羅自己決定要怎麼做,引起先知撒母耳相當的不滿,並且說掃羅就是因為這樣,上帝決定要另外揀選他人來取代他的位置。先知以賽亞也很清楚地指出,上帝不喜歡人用獻祭來表示對上帝的敬拜,祂要的是人停止一切犯罪行為,並且「要學習公道,伸張正義,幫助受壓迫的,保障孤兒,為寡婦辯護」(參考以賽亞書一:11—17)。
我們也可以再從先知彌迦傳出來的信息來認識遵行上帝的旨意的重要性,他說:

「我該帶甚麼禮物來見上主呢?我該怎樣來敬拜天上的上帝呢?我帶最好的小牛作燒化祭獻給他嗎?上主會喜歡我獻上成千隻的公牛,或上萬道河流的橄欖油嗎?他會喜歡我獻上長子來替我贖罪嗎?不!上主已經指示我們甚麼是善。他要求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彌迦書六:6—8)

這是彌迦書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說出一個基本的認識:用獻祭不能取悅上帝,甚至獻祭有時只會滿足人心裡的慾望,並不是真的以敬虔和悔改的心進行獻祭的禮儀。先知何西阿也是這樣的看法,他傳出上帝的信息說:「我要求的是堅定的愛,不是牲祭;我要我的子民認識我,不要燒化祭。」(何西阿書六:6)堅定不變的愛是上帝對人類最大的恩典,而這愛就是表現在耶穌基督身上。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但是上帝對我們顯示了無比的愛: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羅馬書五:8)
請注意先知彌迦的話提到「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以及先知何西阿所提到的「我要我的子民認識我」,這都與希伯來書作者在第七節這裡引用的詩歌所說的「為要遵行你的旨意」之意相同。為甚麼要強調遵行上帝的旨意?這麼重要嗎?當然!如果不是以上帝的旨意為中心,我們就很容易以人的標準來看生命的問題。沒有以上帝為中心,有權勢的人更容易將自己當作是上帝一樣,扮演起上帝的角色。古往今來的許多極權統治者都有這樣的毛病,特別是在那些實施鐵腕統治的國家,其領導人不是被神話化,就是統治者將自己給神化了。只有會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才會知道人的有限、軟弱、無能。

第八至十節:
8首先他說:「你不要,也不喜歡牲祭和供物,或祭壇上燒化祭和贖罪祭。」雖然這些祭物是按照法律獻上的,他還是這樣說。9他接著說:「上帝啊,我來了,為要遵行你的旨意。」因此,上帝取消了一切先前的獻祭,為要以基督的犧牲替代。10耶穌基督遵行了上帝的旨意,獻上自己的身體,一舉而竟全功,使我們聖化歸主。

這段經文再次將前面第五至七節的經文重述一遍,主要目的就在說明無論是怎樣的獻祭,都無法使人的罪因此得到潔淨,這也是大衛王最深刻的感受,他是個國王,且是個非常有智慧有能力的國王,在他的權柄之下,要獻上甚麼祭物並不是問題,但他深深地體會到即使用最好的牲品獻祭,也不能消除因他犯罪所帶來上帝的忿怒,因為他深深地知道這些獻祭都只是表面的禮儀,真正人內心的懺悔並不需要這些牲祭物品,而是一顆真實懺悔的心,也只有這樣的心思意念才能取得上帝的寬恕、憐憫(參考詩篇五十一:16—17)。
希伯來書作者在這段經文中強調耶穌基督以自己的生命作為祭品獻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為我們贖罪,並且因此使我們分別為聖。所謂「分別為聖」,意思就是要我們從犯罪的領域中出來,成為特別的選民,是不一樣的子民,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是在我們身上蓋上了耶穌基督的「印記」(參考哥林多後書一:22)。

第十一至十七節:
11猶太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多次獻上同樣的祭物;可是這些祭物永遠不能替人除罪。12但是,基督獻上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然後坐在上帝的右邊,13在那裡等著上帝使他的敵人屈服在他腳下。14他一次的犧牲,使那些聖化歸主的人永遠成為完全。
15聖靈也曾經對我們作證。首先他說:
16主這樣說:在往後的日子,
我要與他們立這樣的約:
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坎上,
寫在他們的頭腦裡。
17他接著說:「我不再記住他們的罪惡和過犯。」18所以,既然這些罪得到寬赦,再也不需要贖罪的祭物了。

對猶太人基督徒來說,讀希伯來書是很容易進入狀況的,因為作者提出了許多猶太教祭典禮儀的傳統知識,這幾乎都是猶太人相當耳熟的規矩,就像第十一節所提到的「多次獻上同樣的祭物」,這「同樣的祭物」是因為摩西的法律有明文規定獻祭方式,和所要獻祭的物品內容。如果我們看民數記第廿八章三至八節就很清楚記載這樣的規矩:

「以下是必須獻給上主的火祭:每天的燒化祭要獻兩隻一歲大、沒有殘缺的小公羊,早上獻上一隻,傍晚獻一隻,每隻跟一公斤細麵粉調和著一公升純橄欖油的素祭一起獻上。這每天例常的燒化祭第一次是在西奈山獻的。所獻上的是上主喜悅的馨香火祭。至於跟第一隻羊一起獻的奠祭,你要把一公升酒灑在祭壇上。傍晚時獻第二隻羊,也跟早上獻的方法一樣,要跟奠祭一起獻上,作馨香的火祭,使上主喜悅。」

這就是他們每天要做的例行獻祭公事,每天所獻的都是同樣的祭品,想想看,人的軟弱到最後會怎樣?就是偷懶,要不然就是漫不經心地照規定去做,但卻沒有真實的心。不要說每天,我們現在每個禮拜日來參加禮拜,有時也會覺得很「累」,不是嗎?我身為一個傳道者也會像這些大祭司一樣偷懶,要不是講道已經改成一卷卷、一章章地講,若不是每三個月就排定一次,很可能講道的時候就會偷懶,隨便找段經文就開講。這就是人的軟弱,也是人的罪性典型之處。這也是希伯來書作者所說的,就算摩西法律是這樣嚴格規定每天都要進行這些獻祭禮儀,但「這些祭物永遠不能替人除罪」,理由也是在這裡,因為沒有真實的心所獻的祭,等於沒有獻祭一樣,甚至更嚴重的是因為偷懶導致態度隨便,很可能使得獻祭變成「褻瀆」的行為出來。撒母耳記上第二章就記載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就是因為隨便導致污穢了祭壇的聖潔,引起上帝極大的忿怒而遭受詛咒。如果是這樣的,他們所獻的祭可以除去人的罪嗎?很難!
第十二至十四節很清楚地說出基督教信仰一個重要的內容:耶穌基督是無罪的。因此,他的獻身為祭是聖潔的,所以他的獻祭一次就完成了贖罪的功勞,使所有倚靠他救恩的人,也因此而分別為聖出來,這就是基督教信仰很重要的基本要義之一。相對的,從這裡我們看到另一個重要的認識:人是有罪的,因此,有罪的人,就無法替別人贖罪。
第十五至十七節,作者原本在第八章八至十二節就已經引用過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的經文,現在又再次引用,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強化說明「新的約」的重要性。作者一直期盼猶太人基督徒能夠明白:耶穌基督就是「新的約」,不要放棄這個大好機會,因為這「新的約」將為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帶來新的生命,上帝已經因著耶穌基督的贖罪,寬恕了人類的罪惡和過犯。
第十八節可說是從第七章十五節以來,直到第十章十七節的一個結論。作者希望讀者不要被許多繁複、外表好看的祭典禮儀所迷惑,這些只能使人的眼目滿足,但並不能解除人的罪,因為真正能使人的罪得到赦免的,乃是上帝的恩典,且這恩典是來自上帝本身,並不倚靠人的祭典禮儀,這也就是使徒保羅所強調的,沒有人能透過行為獲得上帝的赦免,而祭典禮儀也是屬於其中之一。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真實敬虔、謙卑的心使我們更接近上帝。

希伯來書的作者一再引用舊約祭典禮儀的問題來討論信仰的基本要義,他強調真正的敬拜,並不是在於那些繁複的禮儀,因為每年「贖罪日」的例行祭祀,並沒有使人的罪擔因此減輕,每天的燒化祭並沒有使人的心潔淨,相反的,卻因為太形式化,導致隨便、甚至輕藐的態度隱藏在人心底深處,這樣的祭祀禮儀不但沒有使人的心得到淨化的功能,反而無形中污穢了上帝的神聖,這一點是希伯來書作者一再提起的問題。作者要告訴當時猶太人基督徒,讓他們知道耶穌基督用生命所做的獻祭才是真實的,因為那是用生命獻祭在十字架上,一次就夠了。只要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就能因著耶穌基督十字架救贖的愛而得到潔淨,並且因此使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得到和好的恩典。
隨便、輕侮的敬拜態度是宗教信仰上最大的犯忌,我相信無論是甚麼宗教信仰都會認同這個看法。
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最近經常看到這樣的情景,就是禮拜的時候,手機的聲音響起來,有的人是因為忘記關機,這樣的人自己會覺得很不好意思,但最差勁的竟然是拿經文:希伯來書九:1—22

在前一講我有提過從第七章十五節開始,直到第十章止,都是在說明耶穌基督就是最偉大的祭司,他為人類的罪獻自己為祭在十字架上。且在前一講,我們也談到作者用先知耶利米的話來說明:耶穌基督就是上帝與祂的子民立「新的約」的記號。這「新的約」是用生命寫出來的,不是如舊約時代是寫在石版上,或是刻畫在肉體上的割禮,而是寫在每一個人的生命中,因為這「新的約」是用耶穌基督的生命寫出來的。
現在我們讀第九章,作者引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後,進入曠野時建造的聖幕來說明耶穌基督作為一位大祭司,其所扮演的角色是甚麼。希伯來書是寫給猶太人基督徒看的,因此,一談及聖幕,大家一點兒也不陌生,因為那是以色列人民祖先代代都會提起的事,特別是在逾越節晚餐的時候,就會再次提起出埃及入曠野,上帝怎樣在以色列人民中施行特別的神蹟,保護他們、照顧他們,使他們雖然在曠野漂流長達四十年的時間,不但沒有餓死,也沒有渴死,且沒有被敵人打垮四散他去。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在曠野中建造了敬拜上帝的中心—聖幕。在聖幕中,以約櫃作為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主要的約的記號。因為有聖幕,就有負責管理和帶領人民到聖幕敬拜上帝的祭司。再從聖幕演變到後來進入迦南應允之地後的聖殿,祭司都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我們看撒母耳記上第十三章,就會讀到以色列第一位國王掃羅,有一次在吉甲等候先知撒母耳等了一段時間後,以為撒母耳不會來,就自己當起祭司帶領人民獻祭給上帝,這件事引起先知撒母耳極大的不滿,而說出這樣一段譴責的話給掃羅說:

「你做了糊塗事了!你沒有遵守上主—你的上帝給你的命令。如果你遵守了,他會使你和你的後代永遠統治以色列。可是現在,你的王朝不會長久,因為你不聽從他。上主要找合他心意的人,使他作他子民的統治者。」(撒母耳記上十三:13—14)

從這段話我們可以了解到:祭司,並不是隨便任何人想當就可以擔當的,而是需要有準備、敬虔和謙卑的態度才可以。因為他的角色就是帶領人民以祭祀禮儀敬拜上帝、學習認識上帝的愛,而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馬虎不得的事。現在我們讀希伯來書作者提到的祭司工作,就是以舊約時代聖幕的背景所說的規定,這對猶太人來說一點也不陌生,也因為這樣,作者將舊約的歷史背景引進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很容易幫助猶太人基督徒更加了解所要傳遞的信息:耶穌基督就是偉大的祭司;他帶領我們進到上帝的面前,直接領受上帝所賜永恆的生命。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五節:
頭一個約有禮拜的規例和人造的禮拜場所。2那個造成了的聖幕,外部叫做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供餅。3第二層幔子後面的聖幕叫做至聖所,4裡面有燒香用的金香壇和整個用金包裹著的約櫃,櫃裡放著盛嗎哪的金罐,又有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和兩塊寫著十誡的石版。5約櫃上面有基路伯,象徵著上帝的臨在;基路伯的翅膀覆蓋著赦罪座。關於這些事現在不能一一說明。

在前一講我有說過在希臘思想的影響下,新約聖經時代的人普遍都有一個觀念,以為地上的一切就是天上的「影像」版或是「副本」,地上並不是真實的世界,有如今天電腦世界所流行的一個名詞—「虛擬世界」一樣。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這樣的觀念在說明:耶穌基督乃是一個真實的大祭司,他所獻祭的就是真實的生命。
現在作者進一步說明在舊約時代有兩項最重要的事,其一就是禮拜的規例,另一項是禮拜的地點。
禮拜的規例,非常清楚的都記載在摩西的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祭司應該怎樣進行獻祭的禮儀,特別是在利未記第一章至第七章很清楚地記載各種不同祭祀方式和內容。
有關「人造的禮拜場所」,這是指出埃及記第廿五與廿六章以後所記載關於建造聖幕的事。這聖幕是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進入曠野的時代所建造的,主要目的是作為敬拜上帝之用。
敬拜上帝,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如果忘記敬拜上帝,出埃及入曠野之後的以色列人民,一定無法如願以償地進入迦南地,因為在曠野中就會被居住在曠野的原住民把他們給驅散,甚至會把他們整個民族消滅掉,這種觀點絕對不是危言聳聽。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從主前五八六年以色列民族全都被巴比倫統治之後,直到主後一九四八年重新復國、建國之後,經過這兩千多年,以色列民族沒有被消滅,且還能維繫著整個民族的命脈、信仰,就是與他們沒有忘記敬拜上帝有密切的關係。敬拜上帝,這是使人發現自己是一個「人」的存在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途徑。當一個人發現自己是「人」的時候,就會明白作為一個「人」確實是很軟弱、有限的。「人」若知道自己軟弱、有限,就不會囂張到要把自己當作神。因此,當他們出埃及進入曠野四處漂流時,經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摩西就開始建造聖幕帶領以色列人民敬拜上帝,用信仰的力量克服在曠野中所遇到的一切問題,也用信仰的力量時刻提醒以色列人民知道:有上帝在保護著他們,與他們同在,會帶領他們進入所應允之地。因此,在他們有生之年,絕對要敬拜上帝。不僅是摩西這樣,連約書亞也是這樣,在他們臨終去世之前的遺囑中,都表示用生命的力量敬拜上帝,遵守上帝的誡命,才能保守以色列民族持續到永遠(參考申命記三十:19—20,約書亞記廿四:14—15)
這就讓我們知道一件非常重要的認識:敬拜上帝,就是讓我們知道學習謙卑,知道我們不是神、而是軟弱和有限的人,也透過敬拜上帝,增添我們對生命的珍惜,因為有上帝與我們同在。
從第二至五節這段經文都是記載有關聖幕裡面的設施;在第二至三節提到聖幕裡有兩個部份,就是裡、外兩個部份;前一個部份就是所謂的「外部」,也就是祭司進入的地方。然後是裡面的部份,這裡就是只有大祭司才可以進入的所謂「至聖所」。我們看到在聖幕裡有燈臺、桌子、供餅等物品。如果我們看出埃及記第廿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九節,就會發現記載得非常清楚,就是燈臺是用三十五公斤純金鑄造的,有七盞燈。而在第廿七章二十節則記載點燈的油必須是用最好的橄欖油,點燈的時間是從晚上到天亮都要一直亮著,不可以停。
然後我們看到第三節記載有關「至聖所」裡的設施包括有燒香用的金香壇、約櫃等東西。燒香用的壇之所以被稱之為「金香壇」,是因為這個壇原本是用合歡木製造的,但外面要用純黃金包裹起來,這樣才可以在上面點香。依照出埃及記第三十四至三十八節的記載,這些香的調配方式和一般家庭在使用的絕對不同;「至聖所」所用的香是用最好的香料調配起來的,原因是這種香要獻在「至聖所」的,意思是獻給上帝的,當然要用最好的。因此,嚴格規定說:「若有人配置這種香,自己享用,他必須從我的子民中除名。」
讀到這裡就會有人問說:為甚麼以色列人民可以用「香」來敬拜上帝,台灣的基督徒為甚麼不能拿香?也有人會問說:為甚麼台灣的天主教會可以允許信徒拿香祭拜他們的祖先,我們的基督教會就禁止?其實這和傳道的歷史有密切關係。就是當外國宣教師來到台灣,看到台灣人民用香在敬拜一般神明時,為了要區隔基督徒的敬拜方式,且也是為了要表明這種用來拜一般神明的香,是「不配」用來敬拜神聖的上帝,才會禁止信徒用香敬拜上帝之用。這也就是為甚麼我們如果看到有人拿香,就很容易清楚拿香的人不會是信耶穌基督的信徒之因。
第四節的有關約櫃裡放著盛著嗎哪的金罐子,背景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十六章三十三至三十四節。有人會問罐子裡現在還有嗎哪嗎?我們可以很清楚是沒有,因為嗎哪是隔天就自己會消失,更不可能經過了好幾百年或是幾千年還可保存著,更何況現在約櫃也已經遺失不知下落,也沒有人知道到底約櫃裡面的這些物品是否還在。將嗎哪存放在罐子裡,只是象徵著當年有過吃嗎哪過曠野四十年的生活經驗,而放進約櫃中,也在表明吃嗎哪,是與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有生命不可分離的關係。而亞倫那根發過芽的杖則是記載在民數記第十七章。約櫃裡面放著兩塊刻寫著十誡的石版,這是在表明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立有永遠的生命之約,世世代代都不會改變。不過,我們知道這兩塊石版並不是原來上帝所親自準備好,且親自寫好的十誡的那兩塊,原因是那塊最原始的石版已經因為以色列人民在摩西上山去領取上帝十誡時,鑄造金牛、拜金牛,結果摩西大為生氣,突然將那兩塊石版給摔碎於地上(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二:15—19)。後來上帝又吩咐摩西另外準備兩塊石版,並且要摩西自己寫上十誡(參考出埃及記三十四:27—28),於是這兩塊石版就安放在約櫃裡面。以色列人民遵照摩西的吩咐,他們將約櫃放在「至聖所」,主要也在說明上帝會蒞臨在以色列人民當中,在「至聖所」裡與大祭司會面,然後將上帝的話傳給以色列人民(參考路加福音一:8—17)。

第六至十節:
6這些物件是這樣安排的。祭司們每天到聖幕的外層舉行禮拜儀式;7只有大祭司進到聖幕的內層,但每年也只有一次,每次都得帶著血進去,為自己和人民因無知而犯的罪獻給上帝。8聖靈藉著這些安排來指明,只要外層的聖幕還在的時候,那通往至聖所的路就不開放。9外層的聖幕象徵現今的時代。這就是說獻給上帝的禮物和祭品都不能使敬拜的人內心完全。10這些只牽涉到飲食和不同的潔淨儀式罷了,是屬於外表的規例;它們的功效只到上帝改革一切的時候為止。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祭司進入聖殿,以及大祭司進入「至聖所」是怎麼一回事。
我們知道要進入「至聖所」的人是有嚴格規定的,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隨便進入,因為「至聖所」是上帝與以色列人民見面和說話的地方,因此,規定是只有輪值且抽中了籤的大祭司才可以進入「至聖所」裡面,進入的時間是每年的「贖罪日」(猶太曆七月十日,參考利未記廿三:26)那天才可進去。可能是因為過去有大祭司太隨便的緣故或是甚麼其它原因,曾造成輪值進入「至聖所」的大祭司突然猝死在裡面的結果,因此,後來凡是進入「至聖所」裡的大祭司,都必須在腳裸的地方綁一條細繩子,繩子上要繫著鈴子,外面有祭司隨時在等候要拉那條繩子,如果發現進入「至聖所」的大祭司進去太久都沒有動靜時,就要拉拉看裡面的大祭司是否還有「反應」,若有,表示大祭司還活著;反之,則是已經死去了,就要趕緊拉出來,以免「至聖所」遭到污穢不潔淨。
由於是在「贖罪日」由大祭司代表著全體以色列人民進入「至聖所」獻祭,且「贖罪日」是要禁食、不可工作,這項規定還包括所有居住在他們當中的所有外國人在內。如果發現有人吃東西、做工作,都要被驅逐出去,從這裡我們可以了解到這是非常重要的節日(參考利未記十六:29—34)。「贖罪日」那天是要透過獻祭敬拜上帝,所要獻上的祭品都是經過精選細挑過的,民數記第廿九章十一節說這些獻祭是為了要替以色列人民行「潔淨禮」用的。為甚麼要這樣?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立有永遠的生命之約,這種約是神聖的,因為上帝是神聖的,因此,以色列人民也必須是聖潔的(參考利未記十九:1—2)。可是,以色列人民經常犯罪,時常違背上帝的旨意,因此,就必須用每年一天舉行「贖罪」的禮儀,表明懺悔之意(參考利未記十六:33)。
要特別注意的是在第八節這裡所說的「聖靈藉著這些安排來指明」這句話,作者用這句話涵蓋往後到第十節所說的,所有這些繁瑣的祭祀禮儀都是「外表的規例」,並不能使人的內心完全,這一點可以從他們每年都必須舉行「贖罪」的禮儀看出來。這也就是大衛王在犯罪後,於懺悔中所寫的詩歌中所說的:

「你不喜歡牲祭,不然我就供獻;
你也不要燒化祭。
上帝啊,我獻上的祭是憂傷的靈;
憂傷痛悔的心,你不拒絕。」(詩篇五十一:16—17)

為甚麼大衛王會這樣說?很簡單,他深深知道上帝並不是真的喜歡人用這些繁文縟節的禮儀來敬拜祂,祂喜愛的是真實的內心回到祂面前。這也是耶穌基督與那位撒馬利亞婦女談話中所提及的,要用敬虔的心靈敬拜上帝,才是上帝所看重的(約翰福音四:23—24)。我們可以理解遵守節日的禮儀久了之後,如果沒有經常反省,特別是從內心中回來省思這些節期的意義,經過一段時間之後,這些原本很有意思的節期就可能成為一種應付的場面而已。這就好像今天的基督教會在舉行聖誕節慶祝活動時一樣,如果只知道吃吃喝喝,表演節目歡樂,然後穿著聖誕老公公的衣服到各地去報佳音,聖誕節不會讓參與活動的人感受到耶穌基督降生的意義是甚麼,也不會感動這些看到活動的人。這就是希伯來書作者所要強調的:真正通往上帝面前的,並不是倚靠這些外表呈現出來的祭祀禮儀,而是人內心的完全純潔。誠如耶穌基督所說的:「心地純潔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要看見上帝!」(馬太福音五:8)而內心的純潔是需要上帝的靈做工才有辦法得到。

第十一至十四節:
11但是基督已經來了;他作大祭司,實現了那些美事。他的聖幕更大更完全,不是人手所造的;就是說,不是這被造的世界的一部份。12當基督通過了聖幕,一舉而竟全功地進到至聖所的時候,他並沒有用山羊和小牛的血作祭物,卻用他自己的血為我們取得了永恆的救贖。13如果把山羊和公牛的血,和焚燒了的母牛的灰,灑在那些在禮儀上不潔淨的人身上,能夠清除他們的污穢,使他們淨化,14那麼,基督的血所能成就的豈不是更多嗎?藉著那永恆的靈,他把自己當作完整的祭物獻給上帝。他的血要淨化我們的良心,除掉我們的腐敗行為,使我們得以事奉永活的上帝。

在前面已經提到以色列人民通過祭祀禮儀表明他們是有罪的人,希望用獻祭的方式承認他們的罪,藉著獻祭尋求上帝的赦罪,使他們也成為「聖潔」的人。依照民數記第廿九章七至十一節的描述,他們在獻祭時必須是:「一頭小公牛,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大的小公羊,都是沒有殘缺的。也要獻細麵粉調和著橄欖油的素祭:每頭公牛要配合三公斤細麵粉;每隻公綿羊配合兩公斤細麵粉;每隻小公羊配合一公斤細麵粉。」我們看到這些所謂的小公牛、公綿羊主要的目的就是取牠們血潑灑在祭壇上,以表示代替人的罪在祭壇上將之燒化掉。但宗教形式是一種外在的行為,如果因為缺乏反省,久而久之即使是非常重要的宗教禮儀,雖然表面上是持續下去,但卻流於形式,不但對人心沒有甚麼幫助,甚至有時反而會成為墮落的一種記號。這就像在台灣經常看到有些民間宗教在舉行廟會時發生械鬥的例子一樣。
希伯來書的作者將流行於當時社會的普遍觀念—這個世界乃是天上的「影像」、「副本」,引用到宗教禮儀的層面來解釋。作者提出兩個重要的觀點:
一、是天上的必定比地上的還要大,因為天是蓋過地的。這樣的觀念主要在說明耶穌基督比任何一位摩西時代,以及後來根據祭司條例延續下來的大祭司都要大,他才是真正的大祭司,因為耶穌基督是從天上來的。
二、是無論人用甚麼樣式的禮儀都無法表明完全,基本原因是人有罪,既然有罪,就無法使自己完全無瑕疵,使人成為聖潔。因此,才需要耶穌基督用他的血來潔淨人。
請注意第十四節說到耶穌基督的血「淨化我們的良心」這句話,這一句也可以說是耶穌基督在傳福音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務,要改變人的心,使人回心轉意歸向上帝。在舊約時代所提供的獻祭禮儀,都是屬於外表的,無法使人的心轉向上帝。我們可以從先知以賽亞的話中看到以色列人民就是用外表的行為在回應上帝的愛和呼召。他傳出上帝的說:

主說:「這人民認為他們在敬拜我呢!他們用唇舌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的宗教僅是人間的一些規條傳統,熟讀背誦而已。」(以賽亞書廿九:13)

先知耶利米則是指責以色列人民「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耶利米書九:26)。看吧,以色列人民並不是真的用心在敬拜上帝,且即使是外表的割禮,他們也沒有完全遵守這割禮所表示的與上帝立約的意義。這也就是耶穌基督來到世上非常重要的意義,表明的就是要讓大家重新建立「新的約」,這「新的約」乃是從內心的改造開始。使徒保羅說得好:「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羅馬書十二:2)他告訴以弗所教會的信徒說:「你們的心思意念要更新。」(以弗所書四:23)我們可以這樣了解:人有純潔的心,才會認識上帝。而耶穌基督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讓我們的心淨化下來,好使我們回到上帝的面前,重新與上帝和好。

第十五節:
15因此,基督成為這新約的中間人,為要使上帝所呼召的人能夠領受他所應許永恆的福澤。這事的成就是藉著死;這死釋放了他們在頭一個約下所犯的罪過。

這一節可說是希伯來書作者最想要表白的中心思想—耶穌基督就是這「新的約」的「成立者」、「促成者」,甚至是「中間人」,也就是保證人。他在第八章六節已經說過一次,現在再說一次,都是要說明耶穌基督是這個「新的約」的基礎,如果沒有他,這個「新的約」是不能存在的。更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強調耶穌基督的這個「新的約」是用死來建造起來的。這就是基督教信仰最精華的地方,當人將死當作生命中最可怕的敵人時,耶穌基督卻是以死來重建上帝和人之間的和好關係。而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最偉大的神蹟,就是使他從死裡復活起來,勝過了死亡的關隘。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最大的特質之處,使人不再懼怕死亡,而是勝過死亡,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勝過了死亡,信靠他的人,都將會與耶穌基督一同死亡,也同時會跟他同復活(參考羅馬書六:5、8)。

第十六至廿二節:
16凡遺囑必須證明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了;17因為立遺囑的人還活著,遺囑就沒有功效,只有在他死後,遺囑才能生效。18所以,連頭一個約也是用血訂立才生效的。19當初,摩西按照法律先把所有的誡命傳給人民,然後拿小牛和山羊的血,摻著水,用深紅色的絨和牛膝草蘸上,灑在法律書上和所有的人民身上。20他說:「這血印證了上帝命令你們遵守的約。」21同樣,摩西也把血灑在聖幕和禮拜及禮儀上所用的各樣器皿上面。22按照法律,幾乎各樣器皿都是用血潔淨的;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

在希伯來書作者的思想中,「約」是生命的基礎,也就是聖經中所一再提到的「生命之約」,也就是「永遠的約」。因為上帝是永遠的,因此,與上帝立約,就要有這樣的觀念—約是永遠的。從這裡我們看到希伯來書作者一個中心思想:宗教信仰乃是使人與上帝緊密結連在一起的要素;這個要素就是「約」,而這「約」是用生命連結起來的。這也是我一再告訴過大家的,我們受洗歸於基督耶穌的名,這種受洗之「約」是一輩子的事,從來沒有人可以說他要接受洗禮三年、五年或是十年,沒有;也不會有一位牧師替信徒施洗時會接受這樣的看法。
現在希伯來書的作者再次提到上帝透過耶穌基督與人立約的特質—生命之約。
第十六至十七節「遺囑」這個詞在希臘文的另一個意思就是「約」。我們都知道「遺囑」是為了死而準備的。而要使「遺囑」發生效力,第一個要件就是立「遺囑」者死了,這時效力才會發生。這是從古迄今都相同的,否則就不會稱之為「遺囑」。
第十八至廿一節提到舊約時代以色列人民與上帝所立的約,雖然已經過去了,但那「約」還是一樣有生命的基礎。作者引用出埃及記第廿四章記載:上帝命令摩西帶領亞倫、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和以色列民族全體代表到西奈山上領受誡命。當摩西從山上下來後,將上帝「一切的命令和規例」陳述給全體以色列人民聽,然後他就在山下築了一座祭壇,並差派一些年輕人向上主獻牲畜,作為燒化祭與平安祭,他再將這些牲畜的血灑向祭壇,以色列人民回應說:「上主所吩咐一切的命令,我們願意順從遵行。」接著,摩西將這血又灑在以色列人民的身上說:「這血是上主依照他的誡命和你們立約的印記。」(參考出埃及記廿四:1—8)上述這段記錄是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之後,很正式地與上帝立約的一個記錄。希伯來書引用這段歷史資料,並且說這是舊約的開始,這「約」也是用血立起來的。血,代表著生命(參考創世記九:4)。摩西的法律中就明文規定說:「動物的生命在於血,因此上主命令要把所有的血倒在祭壇上,為人民贖罪。血就是生命,能夠贖罪。」(利未記十七:11)
希伯來書作者用猶太人相當熟悉的血與生命之間的關係來表明一件最重要的事:舊約時代是用動物的血來贖罪,但新約時代耶穌基督是用自己的血來替所有的人贖罪。這樣的生命遠比用動物的血贖罪更貴重。
第廿二節的「幾乎各樣器皿都是用血潔淨的」這句話所說的「各項器皿」,是指在聖幕中裡擺設的各項敬拜用的器皿,包括了燈臺、桌子、祭壇等等這些與敬拜有關的物品。這也是猶太人長久以來的傳統,每年「贖罪日」的敬拜中,大祭司就必須將所有聖殿內的物品全部都用牲祭的血灑過,以象徵這些器皿都已經是潔淨的了。
「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這節回應了第十五節所說的,耶穌基督就是以自己的血來贖所有的人的罪,他取代了舊約用牲畜的血,他流自己生命的血作為與上帝立約的記號。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用全部生命的力量維持我們與上帝所立的生命之約。

我們看到聖經一再告訴我們,上帝與以色列人民所立的約乃是生命之約,是永遠的約。希伯來書的作者一再提醒我們,這個約必須是牢記在生命中,而不是單靠外在的禮儀來維持。如果沒有用生命的力量來維持,所有因禮儀方式所立的約都會很快成為「舊約」,失去了這約原有的功效和意義。這也是申命記的作者記載摩西傳出上帝要他轉告給以色列人民知道的一段非常重要的話:

「以色列人哪,你們要留心聽!上主是我們的上帝;惟有他是上主。你們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今天我向你們頒佈的誡命,你們要放在心裡,殷勤教導你們的兒女。無論在家或外出,休息或工作,都要不斷地溫習這誡命。你們要把這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寫在家裡的門框和大門上。」(申命記六:4—9)

沒錯,上帝的誡命是要放在心裡,而且必須是用「全心、全情、全力」來表明我們與上帝之間永不分離的關係。這裡所說的「全心、全情、全力」指的就是全部生命的力量之意。如果不是用這種方式來表明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則要維繫「約」的關係是很困難的。我們從列王紀的作者就看到有許多國王,甚至連甚麼時候是逾越節都疏忽了(參考列王紀下廿三:21—23)。想想看,如果連紀念上帝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節日—逾越節—都會忘記、不再遵守,那其它的節日就更不用說了。我們知道逾越節是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前最後的晚餐,也是宰殺羔羊,然後將羔羊的血塗抹在門框上作記號,那門框上有血的記號就成為保全以色列人民生命的「約」定,是生命保全的「約」的記號,使他們在那大災難來到時,得免於難。但是我們卻看到經過了一段年日後,以色列人民竟然將這個重要的逾越節給忘記了,他們雖然用快樂的方式慶祝逾越節所附加帶來的「新年」喜樂,卻忘記了逾越節所表明要與上帝永不分離的關係:上帝是他們的主,他們是上帝的子民。這就是為甚麼希伯來書作者會再次引用先知耶利米的話來提醒他那時代的猶太人基督徒,說上帝要與所有以色列人民立「新的約」之因,因為過去「舊的約」並沒有好好地牢記在他們的心中,放在他們的頭腦裡。
要牢牢地記在頭腦裡,就必須用生命的態度來努力,這絕對不是用嘴講講就算的。這也就是我經常在說的:信仰是生命的大事,如果沒有用生命的態度看信仰,我們會很容易將信仰當作是一種「社交」活動一樣。這也是今天台灣的基督教會最大危機之一,因為有越來越多的現象顯示出,許多教會將一般社團的理念引進了教會裡面。如果教會和一般社團沒有區別,這樣的教會就不再是屬於基督的教會,因為基督的教會是用生命建造起來的,是帶有生命的約的信仰團契,是用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留下來的生命之血作基礎的共同體。
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基本認識:用生命的力量維護信仰的完整。完整的信仰就是維繫與上帝之間和好的關係,如果沒有這樣的用心、努力,我們即使擁有全世界(更何況我們不可能擁有全世界),生命也將是枉然。因為上帝不會再是我們生命的主。

二、真實敬虔的心敬拜上帝,是實踐所立之約的第一步。

從亞伯拉罕被揀選開始,他被上帝呼召離開哈蘭來到示劍、摩利的聖樹附近,上帝向他顯像,並應允要賞賜給他土地與後代,而這兩項都是當時他身上所缺乏的也是他迫切需要擁有的。那時他正在哈蘭父親的家,且他雖然年紀已經七十五歲、妻子莎拉也已經六十五歲了,可是他們並沒有任何一個兒子,因此,當上帝說要賞賜給他土地和兒子時,他的第一個反應是感謝,而感謝的方式就是建造「祭壇」,然後每次遷移到另一個地方,他就建造祭壇「敬拜上帝」(參考創世記十二:1—9)。我們從創世記看到雅各的故事中也是這樣,他經常建造「祭壇」紀念上帝,也用「祭壇」表明他和上帝之間永不分開的關係(參考創世記廿八:18、三十五:9—15)。在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過約旦河後,隨即就建造一座祭壇感謝上帝(參考約書亞記四:1—7),為的就是要感謝上帝帶領他們平安地渡過約旦河。然後我們看到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約書亞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以巴路山為上帝建造一座祭壇,並且在祭壇之處再一次地表明全體以色列人民都將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參考約書亞記八:30—35)。
類似這樣的例子在聖經中很多,都讓我們看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信息:敬拜上帝,乃是維繫與上帝之間美好關係的方式。我不敢說除了敬拜上帝之外,沒有其它的方式可尋,但我知道敬拜上帝至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信仰態度,至少敬拜上帝有幾個功能:
一、是敬拜上帝在表明我們需要上帝的話語。這也是為甚麼咱長老教會的創會者約翰‧加爾文在為教會下定義時說的:「教會是建造在聖經上帝的話語之基礎上。」他不但定義教會是這樣,且要求所有他的學生必須在講道中認真傳講聖經的信息。他同時以身作則,將聖經新舊約六十六卷,一卷卷、一章章地講。他非常清楚地告訴學生:「沒有上帝的話語的教會是死的。」看,一個真實的基督徒,很清楚知道自己需要上帝的話語澆灌在他的生命裡。有上帝的話語在人的生命中,生命才會有活力,才會有力量抵擋所遇到的一切苦難。這也是詩篇的詩人所說的:「上主的法律完備,使人的生命更新;\上主的命令可靠,使愚蠢人得智慧。」(詩篇十九:7)
二、是敬拜上帝也在表明謙卑的態度。我們都知道教會是一個有罪的人組成的信仰團契,也就是說自己認為有罪的人才會到教會來,這一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耶穌基督就明白地告訴我們:「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悔改。」(路加福音五:31—32)因此,當一個人願意到教會這樣的團契裡,並且加入這樣的團契,基本上就是自己承認是個有罪的人,是需要上帝救恩的人。這也是為甚麼在教會生活中,我們都在學習怎樣放下身段的原因,因為我們知道自己的軟弱和有限,也深知自己的罪過。
三、是真實敬拜上帝的人,乃是在表明願意分享上帝救恩。我們每一個人的信仰經驗都很不一樣,而來到教會敬拜上帝,最重要且珍貴的一個地方也是會懂得分享我們從上帝所領受到的恩典。上帝的恩典在每個人身上都不相同,我們有的,別人不一定有;而別人有的,我們不一定擁有,也不一定要擁有。但分享,可以使我們因著信仰使生命更加豐富起來。這也是為甚麼我們到教會來,就是要學習願意心甘情願地將自己的才能分享給別人之因。
當然要列舉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但我們都知道這些都與敬拜上帝有密切的關係。因為敬拜上帝,我們才知道上帝的恩典是多麼地豐富,也因為敬拜上帝,使我們知道怎樣分享上帝在我們每個人身上的愛。
千萬不要小看敬拜上帝的事,特別是從小孩子的身上,我們就要教導他們,不要以為信仰是每個個人自己的事,在你的孩子還小的時候,就要教導他。而教導孩子敬拜上帝的第一步,就是從我們自己開始做起。如果我們連敬拜上帝都不重視,怎能教導孩子學習認知敬拜上帝的重要呢?不可能的!作為一個傳道者,我當然知道要讓信徒感受到敬拜上帝不會「無聊」、「枯燥」的重要性,這是我應該努力學習的地方。而作為信徒的你們,應該知道隨時隨地保持著敬虔和謙卑的心敬拜上帝,因上帝就在你的身邊、家裡、工作的地方,並不是只有在教會。
(講於二○○二年四月廿一日)著手機在禮拜堂裡就講起話來。這樣的行為不但使自己無法專心禮拜,也影響到其他參與禮拜的人的心安寧,這種人就是對禮拜態度很輕侮、藐視,才會這樣子做。雖然有人建議在禮拜堂入口的地方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就寫著「請將手機關起來」字樣,但我反對,原因很簡單:這是禮拜的地方,也是敬拜的時間,如果連這樣的基本認知都沒有,就是寫了又怎樣?一個基督徒要來參加禮拜,就應該知道學習專心、敬虔的心來到教會。我當然知道有些醫務人員需要應付急診病患的需要,但我相信他們應該知道配掛「震動式」的手機,以免影響別人的禮拜。其它的,我不認為真的需要到非隨時開機不可。如果你認為自己是這樣重要的人,可以不用來禮拜,因為這表示你無法專心參與禮拜。無法專心參加禮拜,就談不上真實敬虔、謙卑的心敬拜上帝。
我當然知道作為傳道者,不能只要求信徒用真實敬虔、謙卑的心敬拜上帝,最基本要做的就是我自己必須先要求將禮拜的事準備好,特別是講道更應該是這樣。如果我沒有這樣做,要求別人是不正確的。因此,我盼望大家一起來學習,讓我們用真實敬虔、謙卑的心來回應上帝的愛。

二、隨時隨地反省我們與上帝所立的約的意義。

我們看到希伯來書的作者一再提醒當時猶太人基督徒知道:耶穌基督就是幫助我們與上帝重新訂立「新的約」的贖罪者,他也一再提醒讀者注意一件事:「新的約」是放置在心坎上、寫在頭腦裡,意思就是永遠不會忘記,且是時時刻刻都會明白的「新約」。
上帝藉著耶穌基督與我們立「新的約」,這也是聖經給我們的信息,有耶穌基督才有「新的約」出現,也因為這「新的約」,使我們得以回到上帝面前,和上帝重新建立合宜的關係。我們要感謝上帝,賞賜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給我們,使我們有罪、會死的生命,藉著耶穌基督的贖罪得到重生、復活的機會。
但有這樣的「新約」,我們就應該好好珍惜,使這個「新的約」不會因時間的轉逝而消失或是變了質。這就必須經常做信仰反省的功課,這點是非常重要的。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一再提起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是要「心思意念更新」(參考羅馬書十二:2,以弗所書四:23),把過去許多舊的,特別是錯誤的觀念給消除掉。請注意,所謂「心思意念更新」並不是指跟著流行走,也不是指隨著今天社會的敗壞風氣走,而是要活出有生命力的信仰告白。要這樣,就必須時刻做信仰反省的功課,例如:我們的社會風氣這樣墮落、腐化得很嚴重,那麼,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用怎樣的態度看社會風氣的問題?比如說:我們若是從事工作的單位裡有人收受紅包,且大家並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好像不拿就白不拿。好啦,現在你信耶穌基督了,你還要拿嗎?拿了,在信仰上要表明的意義是甚麼?當施洗約翰出來傳悔改的信息時,他呼籲那些準備接受他施洗的民眾,必須「用行為證明」已經悔改(路加福音三:8),結果有稅吏來問他該怎麼做?施洗約翰的回答很簡單且清楚:「不可收取法定以外的稅金。」(路加福音三:12—13)為甚麼他會這樣回答?原因很簡單,一個知道救恩的重要的人,他知道用怎樣的信仰生活態度才能面對上帝的審判。如果信仰沒有使我們改變生活與工作態度,這樣的信仰不會有甚麼意義在!
我們是很軟弱的人,隨時隨地都會受到誘惑,也經常會因為這些誘惑使我們背離了上帝的教訓,這是很不好的事。要使我們隨時保有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立「新的約」的純潔度,我們就必須時時刻刻做反省的功課,這種功課最好的方式,就是回到聖經裡來。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語,而上帝的話語才是更新我們心靈最大的力量。
(講於二○○二年四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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