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講:親近上帝(一)

經文:希伯來書九:23—十:18

將天上與地上作一個對比,這是希伯來書作者在這書信中比較特別的地方;在作者的觀念中,天上比地上大,也比地上一切的事物都要好得多。如果在地上有聖殿作為禮拜的場所,那在天上的聖殿必定更是宏偉堂皇;如果在地上有「約」的存在,那麼在天上的「約」就是更完美;如果在地上有大祭司,那大祭司是會死、過去的,但在天上的大祭司則是永遠的,不會死的。
我們知道使徒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告訴他們要有作為「天上國民」的認知(腓立比書三:20),他告訴他們:「我向著目標直奔,為要得到獎賞;這獎賞就是屬天的新生命,是上帝藉著基督耶穌呼召我去領受的。」(腓立比書三:14)沒錯,屬「天上的國民」應該將目標放在天上,如果一個自命是「天上國民」的人,卻只在意地上的獎賞,這是非常矛盾的事。基督教信仰最大的特質就是將生命的終極目標放在天上,因為天上才是永遠的。這也是耶穌基督傳福音最重要的內容—上帝國,上帝就是我們生命的主人,是我們追求永恆生命的指標。而永恆的生命並不在這世上,是在天上的主那兒。
但我們要怎樣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怎樣才能體會永恆生命的力量?這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大家用心思考的事,因為這是信仰的事,信仰是與生命有關係的大事。我在前一講就曾說過,在基督教的信仰裡,第一件要學習認知的事,乃是與上帝立約。與上帝立約,就必須用生命立約,不能隨便,因為上帝與人立的是永恆的約。這也是摩西在勸勉以色列人民必須永遠記得的一件最重要之大事,要以色列人民用「全心、全情、全力」愛上帝(申命記六:5)。既然是與上帝立約,就必須確確實實地遵行所立的約,而遵行所立的約最基本的態度就是知道敬拜上帝,因為會敬拜上帝的人,至少是在表示他是心中有上帝。再者,會敬拜上帝的人,也是在表明他需要上帝的救恩。
我還記得在一九九三年九月我在奧地利維也納的台灣人教會協助牧養工作,有一個禮拜天要舉行聖餐禮拜,在這之前,該教會的幹部告訴我,說每次若要舉行聖餐禮拜,參加的人數就大量減少,因為大部分的人兄姊都尚未受洗,他們不敢來參加聖餐的聚會。於是我和幾位幹部討論後,就告訴大家說:「如果你認為你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這聖餐就是為你準備的,你可以來參加。但如果你認為並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那你就不用來沒有關係。」結果那次聖餐禮拜出席的人數,是該教會有史以來人數最多的一次,快要六十名參加。
想想看,有哪一個人不需要上帝的救恩?有誰能說他可以救自己的生命免於滅亡?沒有這樣的人,除非這個人不認識上帝,或是心中沒有上帝的狂傲者(參考詩篇十四:1)。申命記的作者告訴我們,能使人的生命活下去的,就是因為上帝的話,並不是單靠食物可以辦得到(參考申命記八:3),而先知阿摩司也提出相同的看法(參考阿摩司書八:11—12)。而敬拜上帝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聽聖經上帝的話,這也是我在台南神學院和新竹聖經學院教書的時候告訴學生的,講道必須依據聖經來講,這才是在講道,否則就是在講人生哲理。
一個會敬拜上帝的人,會在他的生活和工作中表現出「分享」的信仰告白,他知道自己所擁有的恩典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並不是自己有甚麼特殊才能,這也是我一直在告訴咱大家的:最偉大的神蹟就是分享,上帝將祂最寶貴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分享給我們,為的就是要我們學習分享的道理。要表明我們的教會有上帝的話語,也願意遵行上帝的話語,我們就必須努力去實踐聖經上帝話語的教訓,這樣,我們的敬拜才會有意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九章廿三至廿八節:
23這些仿照天上的樣式所造的器皿,必須用這方法潔淨。但是,天上的器皿必須用更好的祭物去潔淨。24基督並沒有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那不過是真的聖所的副本。他進到天上,替我們站在上帝面前。25猶太人的大祭司每年帶著牲畜的血進到至聖所。但是,基督無須多次獻上自己,26否則,從創世以來,他就得多次忍受苦難了。基督一次獻上而竟全功,在這末世,把自己當作祭物獻上,來潔淨罪。27到了時候,人人必有一死,死後有上帝的審判。28同樣,基督也一次獻上,除掉了許多人的罪。他要再一次顯現,不是來對付罪,而是來拯救迫切等候他的人。

我在前面已經一再提過,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當時最流行的希臘思想觀念,認為地上的一切乃是天上的「影像」、「副本」,所以地上所有的都是「虛幻」的,天上的才是真實。因此,作者在這段經文中再次表明這樣的觀念,提到天上的比地上的更美好,既然地上的聖殿(或是會幕)需要用潔淨禮來表明它的聖潔,同樣的,天上的聖殿就更需要用「更好的祭物去潔淨」。希伯來書作者這種說法很清楚地引用了舊約祭祀禮儀的規定,因為利未記從第十一章開始直到第十五章止,都是記載有關各項潔淨的禮儀規律,包括怎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潔淨的,要怎樣的方式才能表示潔淨。例如:一個患了痲瘋病的人,他如果被診斷已經康復潔淨了,就必須依照規定「帶兩隻禮儀上定為潔淨的鳥、一塊香柏木、一條朱紅線,和一根牛膝草的嫩枝」到祭司的地方去辦理相關的祭祀禮儀(參考利未記第十四章),祭司就會依照規定為他辦理解除不潔淨的禮儀,這樣之後,這位原本被驅離到營外去居住的人,才能再次回到社區裡居住,過共同的社區生活。
但我們知道耶穌基督並不是這樣的祭司,他並不是來自利未家族的後裔,依照人的族譜來看,他是屬於猶大系統的後裔,因此,他從來不曾在耶路撒冷聖殿中為任何人舉行過類似這種祭祀禮儀,這就是作者在第七章廿四節所說的,耶穌基督當祭司並不是「由別人繼承」而來,他是上帝的兒子,直接來自上帝的。因此,他是直接就進入上帝在天上的居所,帶著所有倚靠他的人到上帝面前。為甚麼希伯來書的作者會這樣說?這是因為猶太人的大祭司要進入會幕的「至聖所」時,他必須在衣服上配戴「兩條肩帶,縫在兩邊」,在這兩條肩帶上要繡著兩塊紅瑪瑙的寶石,上面「精巧地刻上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表示「代表著以色列的十二支族」,另外要在胸前用「金線」和「毛線」刺繡成十二塊胸牌,每塊胸牌都寫上雅各十二個兒子的名字,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族(參考出埃及記三十九:4—14),然後才能進入會幕中的「至聖所」。換句話說,大祭司並不是代表個人進入「至聖所」與上帝講話,而是代表著全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人民進去「至聖所」面對上帝,這是從古代的大祭司一直保有的傳統禮儀。可是耶穌基督並不需要這樣,因為他來自天上,他只獻祭一次就完成了這項繁複的祭祀禮儀,原因只有一點:他是用自己的生命作為獻祭的物品,替代所有倚靠他的人贖罪。
請注意第廿七節所說的「人人必有一死,死後有上帝的審判」這句話,這句話對當時充斥著希臘思想的大眾來說是很難接受和理解的,因為在希臘思想中認為:人只要一死,一切都結束了。台語也有這樣的話說:「死,就煞(soah)了。」好像在告訴我們一旦人死了,所有的紛爭都止息了一樣。但事實並不是這樣,有的事是雖當事人死了,問題卻繼續燃燒著,且是越燒越烈。舉例來說:有人為了愛情不能如意就去自殺,以為這樣就一死百了。可是另一方卻是痛苦萬分,並沒有因為對方死了,就把事情忘得一乾二淨。許多國家或民族之間的紛爭也是一樣,並沒有因為對方人民死了很多,就結束敵對的狀態,相反的,是彼此仇視得更厲害,阿拉伯民族和以色列民族之間的仇恨已經千餘年,問題並沒有解決。
因此,當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出「人人必有一死」這句話時,大家都明白這是千古不變的事實,沒有人能逃得過的真理。但接下來的這句「死後有上帝的審判」這句話就讓當代的人感到納悶,人都死了,上帝要怎樣審判呢?基本上我們可以這樣了解:基督教信仰讓我們認識到生命是永恆的,沒有死亡。因此,怎樣讓這永恆的生命有個善惡的區別,就是從審判的立場來看。上帝不可能讓作惡的人也可以恆久享受著祂的慈愛,更不可能讓那些遵行祂旨意的人一直受到輕視。上帝必定會將遵行祂的旨意者和違背祂教訓者區分出來,使這二者在永恆的境界裡分開就必須進行審判的工作。聖經裡給我們許多這樣的例子,像馬太福音第廿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在審判的日子裡,將好與壞的如同區分綿羊與山羊一般,明顯區隔出來。又如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四十七至四十八節,用漁網撈起海裡的東西,把魚兒分開,撿好的收進來,壞的丟棄。類似這樣的例子甚多,都是在說明審判的意義。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第五章廿七至廿八節這樣說:

「他又把執行審判的權柄賜給兒子,因為他是人子。你們不要為這事驚訝;因為時刻將到,所有在墳墓裡的人都要聽見他的聲音,而且要從墳墓裡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命;作惡的,復活被定罪。」

我們可以這樣說:死後有審判,這是基督教信仰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整本聖經都一再提起上帝一定會審判,因此,在我們的言行舉止中必須都思考到這個問題。
第廿八節可說是希伯來書作者一再努力要告訴當時的讀者—猶太人基督徒。他想要告訴他們的就是耶穌基督並不是來審判的,他乃是來拯救那些倚靠他、相信他的恩典的人。約翰福音的作者也提出相同的看法,他說:「上帝差遣他的兒子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藉著他來拯救世人。」(約翰福音三:17)
雖然第廿七節提到上帝會審判,但也同時強調耶穌基督已經替所有人類的罪獻上了應該承受的審判,因此,耶穌基督的死,等於是為人類的罪承擔了應受的懲罰。

第十章一至七節:
法律並不是真事物的完整和確實的模型,只是將來美好事物的影子。同樣的祭物年年不停地獻上,法律又怎能藉著這些祭物使來到上帝面前的人達到完全呢?2如果敬拜上帝的人的罪真的都得到潔淨,他們就不會再有罪的意識,一切獻祭的事也就可以停止。3其實,年年獻祭只是使人記起自己的罪,4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都無法除掉人的罪。
5因此,基督要到世上來的時候,向上帝說:
你不要牲祭和供物;
你已經為我預備了身體。
6你不喜歡祭壇上的燒化祭,
也不喜歡贖罪祭。
7於是我說:
上帝啊,我來了,
為要遵行你的旨意,
正如法律書上所載,有關於我的事。

有人認為希伯來書很可能就是使徒保羅所寫的另一本書信,並不是沒有原因,因為有許多觀念或是論調實在很像使徒保羅的說詞。例如第十章就是一個例子,作者談到有關法律和救恩的問題。對猶太人來說,摩西法律是不用置疑的帶有相當的權威。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要讓當時的猶太人知道,即使是摩西法律有絕對的權威,卻不是帶領人回到上帝面前的途徑,真正能幫助人回到上帝面前的,不是法律中所規定的那些繁文縟節的敬拜、獻祭禮儀,真正使人能夠回到上帝面前的,乃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拯救的愛,而這點正好是使徒保羅整個思想的中心(參考羅馬書四:21—28),難怪有人會說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是使徒保羅。
作者用希臘思想的論點,說這世界乃是個虛幻的存在,用這樣的觀點要表明一個基本的信念:如果是一個虛幻的世界,則任何透過法律所行出來的祭典禮儀都無法使人的獻祭物到達上帝的面前,更不用說要透過這種方式使人的罪得到赦免而潔淨,不可能的事。
我們在前面已經多次提過,猶太人的大祭司必須在每年「贖罪日」進入聖殿的「至聖所」去為全國人民獻祭贖罪,且在他要獻上贖罪祭之前,必須先替自己獻上潔淨禮儀所規定的贖罪祭,然後才能為全國人民獻祭,這也是第三節所說的「年年獻祭只是使人記起自己的罪」,其因在此。因為一到獻贖罪祭時,第一個要辦的手續就是大祭司要先為自己獻祭,且這是每年都必須這樣做,不能有例外。現在希伯來書的作者用這點來反問一點:如果真的獻祭能使人的罪得潔淨,那麼為甚麼需要年年獻祭呢?既然需要年年進行相同的祭典禮儀,這就表示著那樣的獻祭並沒有真的除去人的罪,也就是大祭司所獻的祭並不是完全的,因為所獻的祭是用牛和羊的血,但耶穌基督卻是用自己的血,而血是代表著生命。雖然利未記第十七章十一節說:「血就是生命,能夠贖罪。」但真正能贖人的罪的,並不是牛、羊的血,而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出來的生命之血。
第五至七節是引用詩篇第四十篇六至九節的詩歌,在這首詩歌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第七節所提到的,遵行上帝的旨意遠比獻祭還要重要。因為上帝並不喜歡人所獻的牲祭、供物,也不會喜歡燒化祭。其實,這不是只有詩人才有這樣的觀點,先知中也不乏這樣的思想。我們看先知撒母耳對掃羅所說的話:

「上主喜歡甚麼呢?順從他呢?
還是向他獻燒化祭和祭物呢?
順從比祭物更好;
聽命勝過獻上最好的羊。」(撒母耳記上十五:22)

先知撒母耳這段話是因為掃羅並沒有遵照上帝所指示的,以打仗後必須做的處理方式對待敵方,掃羅自己決定要怎麼做,引起先知撒母耳相當的不滿,並且說掃羅就是因為這樣,上帝決定要另外揀選他人來取代他的位置。先知以賽亞也很清楚地指出,上帝不喜歡人用獻祭來表示對上帝的敬拜,祂要的是人停止一切犯罪行為,並且「要學習公道,伸張正義,幫助受壓迫的,保障孤兒,為寡婦辯護」(參考以賽亞書一:11—17)。
我們也可以再從先知彌迦傳出來的信息來認識遵行上帝的旨意的重要性,他說:

「我該帶甚麼禮物來見上主呢?我該怎樣來敬拜天上的上帝呢?我帶最好的小牛作燒化祭獻給他嗎?上主會喜歡我獻上成千隻的公牛,或上萬道河流的橄欖油嗎?他會喜歡我獻上長子來替我贖罪嗎?不!上主已經指示我們甚麼是善。他要求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彌迦書六:6—8)

這是彌迦書非常重要的一段經文,說出一個基本的認識:用獻祭不能取悅上帝,甚至獻祭有時只會滿足人心裡的慾望,並不是真的以敬虔和悔改的心進行獻祭的禮儀。先知何西阿也是這樣的看法,他傳出上帝的信息說:「我要求的是堅定的愛,不是牲祭;我要我的子民認識我,不要燒化祭。」(何西阿書六:6)堅定不變的愛是上帝對人類最大的恩典,而這愛就是表現在耶穌基督身上。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但是上帝對我們顯示了無比的愛: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羅馬書五:8)
請注意先知彌迦的話提到「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以及先知何西阿所提到的「我要我的子民認識我」,這都與希伯來書作者在第七節這裡引用的詩歌所說的「為要遵行你的旨意」之意相同。為甚麼要強調遵行上帝的旨意?這麼重要嗎?當然!如果不是以上帝的旨意為中心,我們就很容易以人的標準來看生命的問題。沒有以上帝為中心,有權勢的人更容易將自己當作是上帝一樣,扮演起上帝的角色。古往今來的許多極權統治者都有這樣的毛病,特別是在那些實施鐵腕統治的國家,其領導人不是被神話化,就是統治者將自己給神化了。只有會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才會知道人的有限、軟弱、無能。

第八至十節:
8首先他說:「你不要,也不喜歡牲祭和供物,或祭壇上燒化祭和贖罪祭。」雖然這些祭物是按照法律獻上的,他還是這樣說。9他接著說:「上帝啊,我來了,為要遵行你的旨意。」因此,上帝取消了一切先前的獻祭,為要以基督的犧牲替代。10耶穌基督遵行了上帝的旨意,獻上自己的身體,一舉而竟全功,使我們聖化歸主。

這段經文再次將前面第五至七節的經文重述一遍,主要目的就在說明無論是怎樣的獻祭,都無法使人的罪因此得到潔淨,這也是大衛王最深刻的感受,他是個國王,且是個非常有智慧有能力的國王,在他的權柄之下,要獻上甚麼祭物並不是問題,但他深深地體會到即使用最好的牲品獻祭,也不能消除因他犯罪所帶來上帝的忿怒,因為他深深地知道這些獻祭都只是表面的禮儀,真正人內心的懺悔並不需要這些牲祭物品,而是一顆真實懺悔的心,也只有這樣的心思意念才能取得上帝的寬恕、憐憫(參考詩篇五十一:16—17)。
希伯來書作者在這段經文中強調耶穌基督以自己的生命作為祭品獻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為我們贖罪,並且因此使我們分別為聖。所謂「分別為聖」,意思就是要我們從犯罪的領域中出來,成為特別的選民,是不一樣的子民,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是在我們身上蓋上了耶穌基督的「印記」(參考哥林多後書一:22)。

第十一至十七節:
11猶太的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多次獻上同樣的祭物;可是這些祭物永遠不能替人除罪。12但是,基督獻上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然後坐在上帝的右邊,13在那裡等著上帝使他的敵人屈服在他腳下。14他一次的犧牲,使那些聖化歸主的人永遠成為完全。
15聖靈也曾經對我們作證。首先他說:
16主這樣說:在往後的日子,
我要與他們立這樣的約:
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坎上,
寫在他們的頭腦裡。
17他接著說:「我不再記住他們的罪惡和過犯。」18所以,既然這些罪得到寬赦,再也不需要贖罪的祭物了。

對猶太人基督徒來說,讀希伯來書是很容易進入狀況的,因為作者提出了許多猶太教祭典禮儀的傳統知識,這幾乎都是猶太人相當耳熟的規矩,就像第十一節所提到的「多次獻上同樣的祭物」,這「同樣的祭物」是因為摩西的法律有明文規定獻祭方式,和所要獻祭的物品內容。如果我們看民數記第廿八章三至八節就很清楚記載這樣的規矩:

「以下是必須獻給上主的火祭:每天的燒化祭要獻兩隻一歲大、沒有殘缺的小公羊,早上獻上一隻,傍晚獻一隻,每隻跟一公斤細麵粉調和著一公升純橄欖油的素祭一起獻上。這每天例常的燒化祭第一次是在西奈山獻的。所獻上的是上主喜悅的馨香火祭。至於跟第一隻羊一起獻的奠祭,你要把一公升酒灑在祭壇上。傍晚時獻第二隻羊,也跟早上獻的方法一樣,要跟奠祭一起獻上,作馨香的火祭,使上主喜悅。」

這就是他們每天要做的例行獻祭公事,每天所獻的都是同樣的祭品,想想看,人的軟弱到最後會怎樣?就是偷懶,要不然就是漫不經心地照規定去做,但卻沒有真實的心。不要說每天,我們現在每個禮拜日來參加禮拜,有時也會覺得很「累」,不是嗎?我身為一個傳道者也會像這些大祭司一樣偷懶,要不是講道已經改成一卷卷、一章章地講,若不是每三個月就排定一次,很可能講道的時候就會偷懶,隨便找段經文就開講。這就是人的軟弱,也是人的罪性典型之處。這也是希伯來書作者所說的,就算摩西法律是這樣嚴格規定每天都要進行這些獻祭禮儀,但「這些祭物永遠不能替人除罪」,理由也是在這裡,因為沒有真實的心所獻的祭,等於沒有獻祭一樣,甚至更嚴重的是因為偷懶導致態度隨便,很可能使得獻祭變成「褻瀆」的行為出來。撒母耳記上第二章就記載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就是因為隨便導致污穢了祭壇的聖潔,引起上帝極大的忿怒而遭受詛咒。如果是這樣的,他們所獻的祭可以除去人的罪嗎?很難!
第十二至十四節很清楚地說出基督教信仰一個重要的內容:耶穌基督是無罪的。因此,他的獻身為祭是聖潔的,所以他的獻祭一次就完成了贖罪的功勞,使所有倚靠他救恩的人,也因此而分別為聖出來,這就是基督教信仰很重要的基本要義之一。相對的,從這裡我們看到另一個重要的認識:人是有罪的,因此,有罪的人,就無法替別人贖罪。
第十五至十七節,作者原本在第八章八至十二節就已經引用過耶利米書第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的經文,現在又再次引用,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強化說明「新的約」的重要性。作者一直期盼猶太人基督徒能夠明白:耶穌基督就是「新的約」,不要放棄這個大好機會,因為這「新的約」將為所有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帶來新的生命,上帝已經因著耶穌基督的贖罪,寬恕了人類的罪惡和過犯。
第十八節可說是從第七章十五節以來,直到第十章十七節的一個結論。作者希望讀者不要被許多繁複、外表好看的祭典禮儀所迷惑,這些只能使人的眼目滿足,但並不能解除人的罪,因為真正能使人的罪得到赦免的,乃是上帝的恩典,且這恩典是來自上帝本身,並不倚靠人的祭典禮儀,這也就是使徒保羅所強調的,沒有人能透過行為獲得上帝的赦免,而祭典禮儀也是屬於其中之一。

現在讓我們來想想這段經文所帶給我們的信息:

一、真實敬虔、謙卑的心使我們更接近上帝。

希伯來書的作者一再引用舊約祭典禮儀的問題來討論信仰的基本要義,他強調真正的敬拜,並不是在於那些繁複的禮儀,因為每年「贖罪日」的例行祭祀,並沒有使人的罪擔因此減輕,每天的燒化祭並沒有使人的心潔淨,相反的,卻因為太形式化,導致隨便、甚至輕藐的態度隱藏在人心底深處,這樣的祭祀禮儀不但沒有使人的心得到淨化的功能,反而無形中污穢了上帝的神聖,這一點是希伯來書作者一再提起的問題。作者要告訴當時猶太人基督徒,讓他們知道耶穌基督用生命所做的獻祭才是真實的,因為那是用生命獻祭在十字架上,一次就夠了。只要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就能因著耶穌基督十字架救贖的愛而得到潔淨,並且因此使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得到和好的恩典。
隨便、輕侮的敬拜態度是宗教信仰上最大的犯忌,我相信無論是甚麼宗教信仰都會認同這個看法。
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最近經常看到這樣的情景,就是禮拜的時候,手機的聲音響起來,有的人是因為忘記關機,這樣的人自己會覺得很不好意思,但最差勁的竟然是拿著手機在禮拜堂裡就講起話來。這樣的行為不但使自己無法專心禮拜,也影響到其他參與禮拜的人的心安寧,這種人就是對禮拜態度很輕侮、藐視,才會這樣子做。雖然有人建議在禮拜堂入口的地方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就寫著「請將手機關起來」字樣,但我反對,原因很簡單:這是禮拜的地方,也是敬拜的時間,如果連這樣的基本認知都沒有,就是寫了又怎樣?一個基督徒要來參加禮拜,就應該知道學習專心、敬虔的心來到教會。我當然知道有些醫務人員需要應付急診病患的需要,但我相信他們應該知道配掛「震動式」的手機,以免影響別人的禮拜。其它的,我不認為真的需要到非隨時開機不可。如果你認為自己是這樣重要的人,可以不用來禮拜,因為這表示你無法專心參與禮拜。無法專心參加禮拜,就談不上真實敬虔、謙卑的心敬拜上帝。
我當然知道作為傳道者,不能只要求信徒用真實敬虔、謙卑的心敬拜上帝,最基本要做的就是我自己必須先要求將禮拜的事準備好,特別是講道更應該是這樣。如果我沒有這樣做,要求別人是不正確的。因此,我盼望大家一起來學習,讓我們用真實敬虔、謙卑的心來回應上帝的愛。

二、隨時隨地反省我們與上帝所立的約的意義。

我們看到希伯來書的作者一再提醒當時猶太人基督徒知道:耶穌基督就是幫助我們與上帝重新訂立「新的約」的贖罪者,他也一再提醒讀者注意一件事:「新的約」是放置在心坎上、寫在頭腦裡,意思就是永遠不會忘記,且是時時刻刻都會明白的「新約」。
上帝藉著耶穌基督與我們立「新的約」,這也是聖經給我們的信息,有耶穌基督才有「新的約」出現,也因為這「新的約」,使我們得以回到上帝面前,和上帝重新建立合宜的關係。我們要感謝上帝,賞賜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給我們,使我們有罪、會死的生命,藉著耶穌基督的贖罪得到重生、復活的機會。
但有這樣的「新約」,我們就應該好好珍惜,使這個「新的約」不會因時間的轉逝而消失或是變了質。這就必須經常做信仰反省的功課,這點是非常重要的。使徒保羅的書信中一再提起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是要「心思意念更新」(參考羅馬書十二:2,以弗所書四:23),把過去許多舊的,特別是錯誤的觀念給消除掉。請注意,所謂「心思意念更新」並不是指跟著流行走,也不是指隨著今天社會的敗壞風氣走,而是要活出有生命力的信仰告白。要這樣,就必須時刻做信仰反省的功課,例如:我們的社會風氣這樣墮落、腐化得很嚴重,那麼,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用怎樣的態度看社會風氣的問題?比如說:我們若是從事工作的單位裡有人收受紅包,且大家並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好像不拿就白不拿。好啦,現在你信耶穌基督了,你還要拿嗎?拿了,在信仰上要表明的意義是甚麼?當施洗約翰出來傳悔改的信息時,他呼籲那些準備接受他施洗的民眾,必須「用行為證明」已經悔改(路加福音三:8),結果有稅吏來問他該怎麼做?施洗約翰的回答很簡單且清楚:「不可收取法定以外的稅金。」(路加福音三:12—13)為甚麼他會這樣回答?原因很簡單,一個知道救恩的重要的人,他知道用怎樣的信仰生活態度才能面對上帝的審判。如果信仰沒有使我們改變生活與工作態度,這樣的信仰不會有甚麼意義在!
我們是很軟弱的人,隨時隨地都會受到誘惑,也經常會因為這些誘惑使我們背離了上帝的教訓,這是很不好的事。要使我們隨時保有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立「新的約」的純潔度,我們就必須時時刻刻做反省的功課,這種功課最好的方式,就是回到聖經裡來。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語,而上帝的話語才是更新我們心靈最大的力量。
(講於二○○二年四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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