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腓利門書這本書信

腓利門書可說是新約聖經中最短的一封書信,但卻是最值得我們一讀再讀的書信。
在使徒保羅的書信中,有四本是屬於「監獄書信,這四本就是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和腓利門書。而腓利門書又是使徒保羅四本寫給個人的書信中的一本,其它三本書信有兩本是給提摩太的,另外一本是給提多的。比較特別的地方是:提摩太、提多都是使徒保羅最器重的同工,而腓利門雖也是使徒保羅看成重要的同工,但寫信給他,並不是勸勉他怎樣注意教會的事務,也不是提起有關信仰要義的問題,而是為了腓利門家裏的一位奴隸阿尼西謀講情,因為這位奴隸阿尼西謀聽了使徒保羅所傳的福音之後成為信徒(參考10節),且是在福音的事工上可以成為好的伙伴(參考11、13節)。因此,使徒保羅為此特地向腓利門求情,希望他能看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上,給予阿尼西謀特別的寬恕,不要懲罰阿尼西謀,並且還要接納阿尼西謀成為福音的同工。因為若是按照當時羅馬的法律,這樣的奴隸抓到時可以判處死刑。

關於腓利門這個人
他可說是一位家裏有畜養奴隸的基督徒,家境應該是不錯的。這讓我們看到一件事實:羅馬帝國的時代,畜養奴隸在當時的人看來,就像今天基督徒家裡有所謂「印傭、菲傭、越傭、泰勞」等工人一樣。也許我們會認為完全不同,其實認真思考起來是很相像的;因為當時的奴隸逃跑時,可以通緝,抓到時還會判徒刑,嚴重的甚至可以判處死刑。同樣的,今天的所謂「印傭、菲傭、越傭、泰勞」,如果逃跑被抓到時,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將之遣送回國,仲介公司還得負責賠償。為了防範逃跑,也有仲介公司用錢的方式控制著這些勞工。有一點是現今與過去不同的地方,乃是過去的奴隸有如主人的財產一樣,主人可以隨時將之販賣,而今天的這些所謂的「印傭、菲傭、越傭、泰勞」並不是這樣,是有契約的主人與僕人關係。
腓利門,他是歌羅西教會的信徒,因此,這封書信很可能是在使徒保羅在監獄中寫歌羅西書時(參考9、10、13節),同時為阿尼西謀寫的一封書信。腓利門雖然被使徒保羅稱之為「親愛的同工」,並不表示他像提摩太、提多、西拉、馬可、巴拿巴等人這樣密切合作四處傳福音的同工,而是表示腓利門在福音的事工上熱心參與(參考5節)。

寫這封書信的主要目的
依照第十八節的記載,腓利門家中的這位逃跑奴隸阿尼西謀,可能是因為做了不該做的事而逃跑,這在當時是很嚴重的。可是,就在他逃亡期間遇到了使徒保羅,且從使徒保羅那兒得到福音改變了他的生命態度,進而成為對福音事工有熱心和使命感的基督徒。為了這件事,使徒保羅寫這封信,是希望腓利門接納阿尼西謀,原諒他逃跑和所犯的過錯,並且要在阿尼西謀回到他的身邊時,不要處罰他。他希望腓利門看在同是享受耶穌基督福音恩典的關係上,寬恕阿尼西謀的罪刑。

類似這種改變主人與僕人之間的關係之情況在當時並不是特例,必定還有許多類似的情況發生,因為蓄奴如果是普遍的事,則主人與僕人同時都信耶穌基督之後,關係顯然就會改變了;因為在信仰裏並沒有所謂主人與僕人之分,大家在上帝面前都是一樣高貴,生命都是貴重的,也都是上帝所喜愛的兒女。若是這樣,如果有奴隸像阿尼西謀這樣子逃跑了,而主人也同樣是信耶穌基督的,若要告進官府,這樣是否信仰上所允許?使徒保羅就曾告誡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不可以有這種告進官府的行為,他強調這是非常可恥的事,也是一件羞辱基督之名的舉止(參考哥林多前書六:1─8)。這樣看起來,若是腓利門要將阿尼西謀告進官府,就是一件很值得深思的問題。

也因為這樣,這封書信的珍貴就在這裏,它引發了基督徒探討信仰和實際社會生活經驗的問題。尤其是在今天美國社會持續發生黑白種族衝突,從信仰上怎樣看這樣的事?過去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在南非發生嚴重的黑白種族對立、衝突,世界各地的教會都很認真地從這封書信來反省、探討,也因此,這本書信雖然很短,但確實是一封很值得再三研讀的信仰教材。

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一、前言;第1至3節。
二、稱讚腓利門;第4至7節。
三、替阿尼西謀懇求腓利門寬恕;第8至21節。
四、最後問安;第22至23節。

(本書經文取自「現代中文譯本聖經修訂版」,香港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承蒙允許使用。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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