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實際的行動見證我們的信仰

讀雅各書,都會使我很快就想起施洗約翰出來呼喊民眾接受洗禮時,所說的一句話:「要用行為證明你們已經悔改。」(路加福音三:8)在查經班我經常引用這句話,在講道中也一再提起這句話的重要性。
怎樣將信仰落實在每日生活與工作中?這一直是基督徒必須經常反思的信仰功課。長久以來,身為基督徒最為難過的一件事,就是聽到非基督徒是這樣評論我們:「信耶穌的人,竟然會做出這種事!」這樣的話已經很清楚地指出,連最基本的社會秩序規範都不允許的行為,信耶穌的人也做得出來。這也使我想起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譴責該教會有些信徒做的事,是連不信耶穌的「異教徒」也不敢做出來的。為此,他甚至主張應該將這樣的信徒從教會中「開除」(參考哥林多前五:1—2)。這就使我想到使徒保羅是怎樣在要求身為一個基督的信徒,應該有比較高超的行為標準,才能見證信仰的意義。也因此,每當有人引用使徒保羅在強調的「信」之重要性時,我都會提醒自己,不要誤解了使徒保羅的用心,他對信徒的要求是很嚴格的,不是只停留在「口裏宣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使他(指耶穌)從死裏復活」(羅馬書十:9)而已,並且要活出基督徒的樣式,這種樣式乃是沒有「被這世界同化」(參考羅馬書十二:)。

我們生活在一個多變的世代中,稍有不慎,就容易陷入在誘惑中而不自知,因此,基督教信仰對我們最珍貴的地方,就是我們有聖經可以作為反省的教材。也因為有聖經可作為教會處理問題的依據,加上多年來推動信徒每日研讀聖經,以及這三十年來一直積極在帶信徒查經的工作心得,使我更加深信在教會中,只有當大家都真的依照聖經教導的信息準則行事,才是減少教會發生爭論、紛亂的最好方法。

對於獻身傳道的我來說,讀使徒保羅寫給他的門徒提多之書信,我都會將之看成是寫給我看的書信一樣,雖然時空相差甚大,但我還是很認真地記住他對提摩太、提多、腓利門所說的話,我將這些看成是使徒保羅寫給我看的書信,不僅一次,而是一再地努力把自己融入在這些書信中來讀它們,希望用這種方式能使自己成為更忠實於傳遞上帝話語的傳道者。

這本書也是我講新約聖經的第二十卷,剩下的彼得前‧後書、約翰一、二、三書、猶大書、啟示錄等七卷,預計在明年底之前會完成。每本信息書能夠順利出版,都要感謝上帝的帶領和祝福,讓我們有堅定的毅力,繼續朝著講完並且出版新舊約全書的目標前進。也要感謝所牧養過的教會——台東關山、嘉義西門,和台北東門等三間教會,大家允許我以「一卷卷、一章章」這種方式講道。當然,施家榮、甘明哲、助理陳惠卿幹事的協助,以及許多兄姊的鼓勵,特別是台北東門查經班的兄姊,都是我持續這種方式講道、出書的好幫手,真謝謝他們。



於台北東門基督長老教會

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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