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提多書這本書信

通常我們在作聖經分類的時候,也會將使徒保羅的書信作個分類。分類的方式很多種,例如會用年代來分,也會用性質內容來區分,或是用收信的對象區分。例如寫給教會的書信,就是: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後書等,另外寫給個人的書,就是:提摩太前書‧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等。很有意思的,就是這樣的分類卻剛好就是新約聖經的目錄順序。我們也可以將使徒保羅的書信用「監獄書信」、「牧會書信」分類。所謂「監獄書信」指的就是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可是「提摩太後書」也應該是屬於「監獄書信」之範圍,但一般來說,「提摩太後書」,和「前書」都被歸類在寫給個人的書信中,也就是將之與「提多書」等歸類在「牧會書信」中。

不論如何分類法,我們可以明白用使徒保羅的名字寫給個人的書信共計有四封,就是: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等。這四本都是針對個人的需要來寫的書信。就像前面已經敘述過的,提多書也是屬於「牧會書信」的範圍之內,這幫助我們很快就了解到,這本書信必定和教會工作有密切關係,也從這裏可以想像的到,提多是一位被使徒保羅授命去牧養教會、關懷教會福音事工的傳道者,也是使徒保羅很重要的同工之一,就像提摩太一樣,他們兩人都是使徒保羅在傳福音的過程中,甚為倚重的福音伙伴,也因為這樣,才有寫書信勸勉他們、鼓勵他們的必要。

關於提多這個人

提多,使徒保羅在傳道工作上看為「信仰上的真兒子」兩位中的一位(參考提多書一:4),另一位是提摩太。

非常特別的是,提多雖然被使徒保羅看為是「信仰上的真兒子」,可是在使徒行傳中卻連提都沒有提過,反而是在哥林多後書中提到多達九次之多(參考哥林多後書二:13、七:6、13、14、15、八:6、16、23、十二:18),另外四次分別在加拉太書第二章一和三節、提摩太後書第四章十節,以及提多書第一章4節。

雖然這樣,在這有限的資料中,我們也找到一些有關他的背景;他是希臘人,因此,沒有受過割禮(參考加拉太書二:3)。主後四十九年在耶路撒冷召開第一次「使徒會議」時,使徒保羅除了帶巴拿巴前往外,也同時帶提多一起去參加(參考加拉太書二:1),可見使徒保羅對他在信仰堅定之認知上有相當的肯定,可以成為使徒保羅在使徒會議中最好的見證者。當使徒保羅第三次旅行傳道時,曾有兩次特別差派提多到哥林多教會去處理該教會的問題,第一次是為了要平息該教會的紛爭,果然不負使徒保羅的寄望,他順利完成受託的任務,讓使徒保羅相當安慰(參考哥林多後書七:6)。另一次是為了募款捐助耶路撒冷教會貧困的兄姊,使徒保羅也是派提多去哥林多教會協助完成此事(參考哥林多後書八:6、16)。
後來,使徒保羅又派提多去克里特島處理「設立長老」的事務(參考提多書一:5),然後又要他趕往尼哥坡里去與使徒保羅會面(參考提多書三:12)。從提摩太後書第四章節可以看出,使徒保羅第二次在羅馬監獄服刑時,提多並沒有在使徒保羅的身邊,他是前往撻馬太(今天的南斯拉夫)。我們不知道那次是否也是受使徒保羅的命令前往的。

為甚麼寫這封書信
根據提多書第三章十三節的記載,使徒保羅寫這封書信是要提多協助律師西納和亞波羅前往克里特島教會的事工。該島是地中海的第四大島,島民的道德生活水準低,詐欺、貪婪,且懶惰(參考提多書一:12─13),可以想像的到當年使徒保羅將福音傳到該島的時候,必定造成信徒在信仰生活上有很大的掙扎,或是內心的鬥爭。後來使徒保羅派提多在該教會牧會,主要就是在堅固信徒的信仰生活,且希望透過信徒建立好的生活榜樣,影響該島居民的生活品德。

但就像在哥林多教會一樣,環境對信徒的影響總是很大,除非有非常堅定的信心,否則不但沒有好見證,更壞的是會影響到教會信仰團契應該有的「聖潔生活」(參考提多書一:10─11)。使徒保羅寫這封書信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了要鼓勵「在信仰上的真兒子」提多,使徒保羅知道提多在那裏的牧會工作必定不容易,但卻不希望他因牧養工作的艱困而退縮或怠惰起來。就像他勉勵提摩太一樣的,他也是要提多「不要讓人輕看」他(參考提多書二:15,比較提摩太前書四:12)。

雖然是寫給提多的書信,且時代和背景也與今天的世代相差甚大,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人性的墮落和對福音反應的冷漠,在這兩千年來,福音無論傳到甚麼地方,所遇到的情況似乎都沒有甚麼甚大的差別。也因此,包括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都是傳道者很好的教材。

可分成下列幾個段落
一、請安的話;一:1─4。
二、設立克里特教會長老,以及對付假教師;一:5─16。
三、真實的信仰內涵;二:1─15。
四、信仰與生活的關係;三:1─11。
五、結語;三:12─15。
(本書經文取自「現代中文譯本聖經修訂版」,香港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承蒙允許使用。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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